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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410枪击案受害者举报 (12人在浏览)

没有必要数落梁某,因为事实胜于雄辩,正应一句话“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当事人的告状要加大力度啊,媒体更要监督好这个案件,如有不公的情况随时向论坛向媒体向监督部门通报,说不准没有多久牛头强又被某人给捞出来了。
 
QUOTE(醉酒城 @ 2013年05月04日 Saturday, 11:40 PM)
喝2两,壮壮胆。
乐叔说的不妥,不完美。例子有点偏。假如别人欠你的钱,人家就是不还怎么办,法律上起诉又是猴年马月,加上梁氏家族势力庞大根深蒂固,找催债公司更加不妥,梁氏养了一帮黑社会,你不是找死吗?加快促进非正常死亡。那怎么办 ,唯独上门哭闹,事情扩大,这样影响梁氏的门面,不还也不行,可惜梁何许人物,亿万富豪加上省人大,岂能容忍别人在他家大厦乱来。邵氏兄弟要债不但碰上钉子,还有来福枪,可说交友不善,碰上不好惹的。
投资失败,投资人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签下这欠条突出梁小是一个败家子,还害了梁大。一个不争气的梁小如一条搅屎棍,丢光光梁氏家族。平时,梁小找梁大要100来万投资什么项目,估计毛都没有一条,梁小只能去外面吹牛借钱,总之棒着一个亿万富翁的哥哥,做什么也不怕,后面有人擦屁股,不是坑爹是坑哥。 区区一百万债务灭掉一位省人大,我想也是社会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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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一档起步 @ 2013年05月05日 Sunday, 11:57 AM)
乐叔原是深圳龙岗区人大代表,现在是电白政协委员,深圳还是广州电白同乡会副秘书长等职务兼任各种会的金牌摄影师。在电白,乐叔和个别商人关系还不错的。为人说得过去,不算是坏人,在论坛有一定的知名度。这次是为了在论坛上帮文生讲话,想尽量减少文生在公众舆论的负面影响,可是问题几乎是一边倒。其实这事情很是微妙的,乐叔看不懂,也不可能会看懂,因此招来批评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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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外镇人,对电城树仔只有路过,但看也乐叔的贴子,觉得乐叔与梁大感情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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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名用户: 游客 起始,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醉酒城, aadjaa, 游客 电白村长, 游客 游客 四中乐叔, 游客 大象, 游客
 
QUOTE(简约风格 @ 2013年05月05日 Sunday, 11:41 PM)
作为一个外镇人,对电城树仔只有路过,但看也乐叔的贴子,觉得乐叔与梁大感情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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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见过化骨绵豆了,有今天这样的素材,他可以写一本古装小说了
题目《局中局,套中套》。
合作做生意,是共同付出和共同承担风险的。
这个协商双方都签名,意味着各有一半的责任的。
梁小肯写下100%的欠条,他不是被威逼,就是脑子进水了,或者其他因素。
梁小闯下这样的100万大数目的金钱,闹到梁大的头上。
作为梁兄,想帮弟弟也是很无奈的。
梁大为了弟弟的100万,他也是无辜的。
梁大的条件用100万,换取邵氏兄弟烧鞭炮步行举道歉信,这也情有可原。
用烧鞭炮步行举道歉信几公里,来换取100万,求财或求气,是各取所需。我认为值得。
记得N多年前,我去泰国芭提雅旅游,看到真人秀表演成人节目。当时我们旅游团有男女老少几十人,看过节目后,大家讨论,有些人说,打死我,我也不会当众做成人秀,有人说,给我一百万美金,马上就 做。所以说,做和不做就是只要要看诱惑的在心目中的大小代价。有些人一元钱掉进屎坑捞几天,有些人一百元掉到地上,也不愿意弯腰来拾。

特别声明:
本人与梁文生没有任何交往,仅仅在电白人杂志上和广州电白同乡会上知道此人。
对于此案发生后第二天,有人在论坛中口口声声说梁文生被控制,本人仅仅从论坛应该有公信力出发,不要人云亦云,有必要澄清当时当下的那时,证实梁文生没有被控制而已。
对于凶手及黎某也从树仔的朋友中知道他们的劣质及凶残,其实,树仔很多老板或者平民都与他们有交往过或者请他办过事。
我憎恨凶手的凶残和无人性。
我同情苦主的悲惨遭遇。
我们关注和反思一下,此案当时邵氏兄弟二人听闻此工程时,也应该知道工程的风险,邵氏兄弟二人的智力判断力,难道不敌梁文才的天花乱坠的口才,他们自己自身有没有问题呢。从苦主在网上提供的合同签名,他们应该是合伙做生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梁文才也是应当承担50%,也是50万元,为何他要签协议欠款100万承担100%。梁文才签下100万元的欠条,是在公平、自愿和没有受暴力威逼的条件下签订的吗?
为何我想起了很久没有见过化骨绵豆网友了,有今天这样的素材,他可以写一本古装小说了
题目《局中局,套中套》。
 
QUOTE(祖国一统 @ 2013年05月05日 Sunday, 11:39 AM)
50万买全国人大,不可能!市级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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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当年披露朱思宜买全国人大代表当一共花了50万!现

在南方都市报报道朱思宜为当上全国人大代表共花了一千多万元!!!详情

参阅如下报道



原全国人大代表"粤北首富"朱思宜行贿获刑16年

http://news.nfmedia.com/nfdsb/content/2011...nt_33791926.htm
 
QUOTE(四中乐叔 @ 2013年05月06日 Monday, 12:19 AM)
很久没有见过化骨绵豆了,有今天这样的素材,他可以写一本古装小说了
题目《局中局,套中套》。
合作做生意,是共同付出和共同承担风险的。
这个协商双方都签名,意味着各有一半的责任的。
梁小肯写下100%的欠条,他不是被威逼,就是脑子进水了,或者其他因素。
梁小闯下这样的100万大数目的金钱,闹到梁大的头上。
作为梁兄,想帮弟弟也是很无奈的。
梁大为了弟弟的100万,他也是无辜的。
梁大的条件用100万,换取邵氏兄弟烧鞭炮步行举道歉信,这也情有可原。
用烧鞭炮步行举道歉信几公里,来换取100万,求财或求气,是各取所需。我认为值得。
记得N多年前,我去泰国芭提雅旅游,看到真人秀表演成人节目。当时我们旅游团有男女老少几十人,看过节目后,大家讨论,有些人说,打死我,我也不会当众做成人秀,有人说,给我一百万美金,马上就 做。所以说,做和不做就是只要要看诱惑的在心目中的大小代价。有些人一元钱掉进屎坑捞几天,有些人一百元掉到地上,也不愿意弯腰来拾。

特别声明:
本人与梁文生没有任何交往,仅仅在电白人杂志上和广州电白同乡会上知道此人。
对于此案发生后第二天,有人在论坛中口口声声说梁文生被控制,本人仅仅从论坛应该有公信力出发,不要人云亦云,有必要澄清当时当下的那时,证实梁文生没有被控制而已。
对于凶手及黎某也从树仔的朋友中知道他们的劣质及凶残,其实,树仔很多老板或者平民都与他们有交往过或者请他办过事。
我憎恨凶手的凶残和无人性。
我同情苦主的悲惨遭遇。
我们关注和反思一下,此案当时邵氏兄弟二人听闻此工程时,也应该知道工程的风险,邵氏兄弟二人的智力判断力,难道不敌梁文才的天花乱坠的口才,他们自己自身有没有问题呢。从苦主在网上提供的合同签名,他们应该是合伙做生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梁文才也是应当承担50%,也是50万元,为何他要签协议欠款100万承担100%。梁文才签下100万元的欠条,是在公平、自愿和没有受暴力威逼的条件下签订的吗?
为何我想起了很久没有见过化骨绵豆网友了,有今天这样的素材,他可以写一本古装小说了
题目《局中局,套中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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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叔和文生应该是普通朋友,这点是不需要去怀疑。你要知道多年来树仔群众对牛头强的憎恨有多大,因此这个时候你帮文生讲话必然遭到树仔网友的反驳和愤怒。先且不谈这事是否与文生有关,最终这案件也只能按事实法办。别的不说,作为2006年的省公安厅通缉犯不需付出半点代价,牛头强就通过保释继续的胡作非为。不需在这里说明,树仔群众、行中人、江湖人都明白是谁为牛头强撑腰,当年公安局谁办理的案件必须的追究责任,也必然要对社会有个交代。至于邵氏兄弟与文才的工程合作,具体细节方面本人不得而知,但欠债就必须还债,天公地道无可厚非。再者来说,仅仅是这样的面子问题就大动干戈,实是不该下此毒手。这案件不会是那么简单,但也不会是所想象的那么复杂,就看执法部门是否认真负责任的查下去。
 
QUOTE(四十如虎 @ 2013年05月05日 Sunday, 11:59 PM)
乐叔今天不浮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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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肚饱无事好做。风口浪尖出头角子。
 
QUOTE(四中乐叔 @ 2013年05月06日 Monday, 12:19 AM)
很久没有见过化骨绵豆了,有今天这样的素材,他可以写一本古装小说了
题目《局中局,套中套》。
合作做生意,是共同付出和共同承担风险的。
这个协商双方都签名,意味着各有一半的责任的。
梁小肯写下100%的欠条,他不是被威逼,就是脑子进水了,或者其他因素。
梁小闯下这样的100万大数目的金钱,闹到梁大的头上。
作为梁兄,想帮弟弟也是很无奈的。
梁大为了弟弟的100万,他也是无辜的。
梁大的条件用100万,换取邵氏兄弟烧鞭炮步行举道歉信,这也情有可原。
用烧鞭炮步行举道歉信几公里,来换取100万,求财或求气,是各取所需。我认为值得。
记得N多年前,我去泰国芭提雅旅游,看到真人秀表演成人节目。当时我们旅游团有男女老少几十人,看过节目后,大家讨论,有些人说,打死我,我也不会当众做成人秀,有人说,给我一百万美金,马上就 做。所以说,做和不做就是只要要看诱惑的在心目中的大小代价。有些人一元钱掉进屎坑捞几天,有些人一百元掉到地上,也不愿意弯腰来拾。

特别声明:
本人与梁文生没有任何交往,仅仅在电白人杂志上和广州电白同乡会上知道此人。
对于此案发生后第二天,有人在论坛中口口声声说梁文生被控制,本人仅仅从论坛应该有公信力出发,不要人云亦云,有必要澄清当时当下的那时,证实梁文生没有被控制而已。
对于凶手及黎某也从树仔的朋友中知道他们的劣质及凶残,其实,树仔很多老板或者平民都与他们有交往过或者请他办过事。
我憎恨凶手的凶残和无人性。
我同情苦主的悲惨遭遇。
我们关注和反思一下,此案当时邵氏兄弟二人听闻此工程时,也应该知道工程的风险,邵氏兄弟二人的智力判断力,难道不敌梁文才的天花乱坠的口才,他们自己自身有没有问题呢。从苦主在网上提供的合同签名,他们应该是合伙做生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梁文才也是应当承担50%,也是50万元,为何他要签协议欠款100万承担100%。梁文才签下100万元的欠条,是在公平、自愿和没有受暴力威逼的条件下签订的吗?
为何我想起了很久没有见过化骨绵豆网友了,有今天这样的素材,他可以写一本古装小说了
题目《局中局,套中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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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叔正斗是岸个!邵氏兄弟不是说感觉有风险不想投资,而梁文才担保工程没风险如有风险赔偿投入资金100万,所以才有梁文才写欠条100万的事情。乐叔何必又将梁文才写欠条往受到邵胁迫方面去想呢?如是威迫梁文才写欠条,梁文生还会等到清明节后才做事吗?如是威迫写欠条事情走向就不是象现在c论全倾向伤者了,毕竟江湖事江湖了。这回事乐叔你就歇歇睡吧,你越说的多就越多人顶帖就越对文生不利。说实话树仔人民就想牛头强永世不得出来,但有文生在就有可能牛头在,因为牛头和文生是什么关系树仔人民是一清两楚的。
 
QUOTE(一档起步 @ 2013年05月06日 Monday, 01:02 AM)
乐叔和文生应该是普通朋友,这点是不需要去怀疑。你要知道多年来树仔群众对牛头强的憎恨有多大,因此这个时候你帮文生讲话必然遭到树仔网友的反驳和愤怒。先且不谈这事是否与文生有关,最终这案件也只能按事实法办。别的不说,作为2006年的省公安厅通缉犯不需付出半点代价,牛头强就通过保释继续的胡作非为。不需在这里说明,树仔群众、行中人、江湖人都明白是谁为牛头强撑腰,当年公安局谁办理的案件必须的追究责任,也必然要对社会有个交代。至于邵氏兄弟与文才的工程合作,具体细节方面本人不得而知,但欠债就必须还债,天公地道无可厚非。再者来说,仅仅是这样的面子问题就大动干戈,实是不该下此毒手。这案件不会是那么简单,但也不会是所想象的那么复杂,就看执法部门是否认真负责任的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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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四十如虎 @ 2013年05月06日 Monday, 01:22 AM)
乐叔正斗是岸个!邵氏兄弟不是说感觉有风险不想投资,而梁文才担保工程没风险如有风险赔偿投入资金100万,所以才有梁文才写欠条100万的事情。乐叔何必又将梁文才写欠条往受到邵胁迫方面去想呢?如是威迫梁文才写欠条,梁文生还会等到清明节后才做事吗?如是威迫写欠条事情走向就不是象现在c论全倾向伤者了,毕竟江湖事江湖了。这回事乐叔你就歇歇睡吧,你越说的多就越多人顶帖就越对文生不利。说实话树仔人民就想牛头强永世不得出来,但有文生在就有可能牛头在,因为牛头和文生是什么关系树仔人民是一清两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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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叔老糊涂了,老想从细节突破为梁洗清罪名,什么叫杯水车薪?
枪案刀案发生已成事实,一旦查清梁是指使者,梁即使有一万个合理的理由也必须接受刑罚,所以乐叔不仅帮不了梁,反而害了自己的形象一夜扫地。
从法律上来看,生意纠纷、欠款等细节都不是重点,任何人再怎么描绘都没用。重点是受害者已经伤残了,而且是震惊全国全世界的枪击案,幕后指使者即使是电白第一慈善家,更夸张点来说即使幕后指使者是邵的亲爹,也要接受刑罚。
法律就是法律,事实就是事实。
再想说一句:电白人杂志上出现的人物,大把是人渣。
 
QUOTE(马甲的马甲 @ 2013年05月06日 Monday, 01:53 AM)
乐叔老糊涂了,老想从细节突破为梁洗清罪名,什么叫杯水车薪?
枪案刀案发生已成事实,一旦查清梁是指使者,梁即使有一万个合理的理由也必须接受刑罚,所以乐叔不仅帮不了梁,反而害了自己的形象一夜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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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的马甲真英雄
 
QUOTE(一档起步 @ 2013年05月06日 Monday, 01:02 AM)
乐叔和文生应该是普通朋友,这点是不需要去怀疑。你要知道多年来树仔群众对牛头强的憎恨有多大,因此这个时候你帮文生讲话必然遭到树仔网友的反驳和愤怒。先且不谈这事是否与文生有关,最终这案件也只能按事实法办。别的不说,作为2006年的省公安厅通缉犯不需付出半点代价,牛头强就通过保释继续的胡作非为。不需在这里说明,树仔群众、行中人、江湖人都明白是谁为牛头强撑腰,当年公安局谁办理的案件必须的追究责任,也必然要对社会有个交代。至于邵氏兄弟与文才的工程合作,具体细节方面本人不得而知,但欠债就必须还债,天公地道无可厚非。再者来说,仅仅是这样的面子问题就大动干戈,实是不该下此毒手。这案件不会是那么简单,但也不会是所想象的那么复杂,就看执法部门是否认真负责任的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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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叔比我还要醉更要疯。

QUOTE(马甲的马甲 @ 2013年05月06日 Monday, 01:53 AM)
乐叔老糊涂了,老想从细节突破为梁洗清罪名,什么叫杯水车薪?
枪案刀案发生已成事实,一旦查清梁是指使者,梁即使有一万个合理的理由也必须接受刑罚,所以乐叔不仅帮不了梁,反而害了自己的形象一夜扫地。
从法律上来看,生意纠纷、欠款等细节都不是重点,任何人再怎么描绘都没用。重点是受害者已经伤残了,而且是震惊全国全世界的枪击案,幕后指使者即使是电白第一慈善家,更夸张点来说即使幕后指使者是邵的亲爹,也要接受刑罚。
法律就是法律,事实就是事实。
再想说一句:电白人杂志上出现的人物,大把是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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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4.10电城涉枪事件”还走漏了一条可怕之大鱼,猪哥发.“岸发”.真名:吴珠发。牛头强老大得力左右手,涉事前曾是一位个性比较凶狠之人,开赌场“番摊”,现还在旦场仔村摆设,绑架.勒索.制毒.麻古.冰毒.2008年以前曾经是一名特瘾君子,后吃冰毒戒了白粉.持枪伤害事无数.树仔镇旦场子村人士。4.10事件“天眼人”,在事件中主要负责跟踪邵氏兄弟出出入入,事件中,猪哥发同志曾在邵氏兄弟家周围跟踪十多日,了解邵氏兄弟出行状况,不是吴珠发的跟踪,邵氏兄弟在4.10当日的行踪也不会让牛大哥了解。在此事中猪哥发同志真是(功不可没)呀!邵氏更兄弟可要感激这位仁兄呀!本故事如有雷同.纯属虚构。
 
QUOTE(一档起步 @ 2013年05月06日 Monday, 01:02 AM)
乐叔和文生应该是普通朋友,这点是不需要去怀疑。你要知道多年来树仔群众对牛头强的憎恨有多大,因此这个时候你帮文生讲话必然遭到树仔网友的反驳和愤怒。先且不谈这事是否与文生有关,最终这案件也只能按事实法办。别的不说,作为2006年的省公安厅通缉犯不需付出半点代价,牛头强就通过保释继续的胡作非为。不需在这里说明,树仔群众、行中人、江湖人都明白是谁为牛头强撑腰,当年公安局谁办理的案件必须的追究责任,也必然要对社会有个交代。至于邵氏兄弟与文才的工程合作,具体细节方面本人不得而知,但欠债就必须还债,天公地道无可厚非。再者来说,仅仅是这样的面子问题就大动干戈,实是不该下此毒手。这案件不会是那么简单,但也不会是所想象的那么复杂,就看执法部门是否认真负责任的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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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吗?

不如来赌一顿猪杂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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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马甲的马甲 @ 2013年05月06日 Monday, 01:53 AM)
乐叔老糊涂了,老想从细节突破为梁洗清罪名,什么叫杯水车薪?
枪案刀案发生已成事实,一旦查清梁是指使者,梁即使有一万个合理的理由也必须接受刑罚,所以乐叔不仅帮不了梁,反而害了自己的形象一夜扫地。
从法律上来看,生意纠纷、欠款等细节都不是重点,任何人再怎么描绘都没用。重点是受害者已经伤残了,而且是震惊全国全世界的枪击案,幕后指使者即使是电白第一慈善家,更夸张点来说即使幕后指使者是邵的亲爹,也要接受刑罚。
法律就是法律,事实就是事实。
再想说一句:电白人杂志上出现的人物,大把是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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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事实的前提下说这样的话,侮辱了不少同乡。
 
QUOTE(四中乐叔 @ 2013年05月06日 Monday, 12:19 AM)
很久没有见过化骨绵豆了,有今天这样的素材,他可以写一本古装小说了
题目《局中局,套中套》。
合作做生意,是共同付出和共同承担风险的。
这个协商双方都签名,意味着各有一半的责任的。
梁小肯写下100%的欠条,他不是被威逼,就是脑子进水了,或者其他因素。
梁小闯下这样的100万大数目的金钱,闹到梁大的头上。
作为梁兄,想帮弟弟也是很无奈的。
梁大为了弟弟的100万,他也是无辜的。
梁大的条件用100万,换取邵氏兄弟烧鞭炮步行举道歉信,这也情有可原。
用烧鞭炮步行举道歉信几公里,来换取100万,求财或求气,是各取所需。我认为值得。
记得N多年前,我去泰国芭提雅旅游,看到真人秀表演成人节目。当时我们旅游团有男女老少几十人,看过节目后,大家讨论,有些人说,打死我,我也不会当众做成人秀,有人说,给我一百万美金,马上就 做。所以说,做和不做就是只要要看诱惑的在心目中的大小代价。有些人一元钱掉进屎坑捞几天,有些人一百元掉到地上,也不愿意弯腰来拾。

特别声明:
本人与梁文生没有任何交往,仅仅在电白人杂志上和广州电白同乡会上知道此人。
对于此案发生后第二天,有人在论坛中口口声声说梁文生被控制,本人仅仅从论坛应该有公信力出发,不要人云亦云,有必要澄清当时当下的那时,证实梁文生没有被控制而已。
对于凶手及黎某也从树仔的朋友中知道他们的劣质及凶残,其实,树仔很多老板或者平民都与他们有交往过或者请他办过事。
我憎恨凶手的凶残和无人性。
我同情苦主的悲惨遭遇。
我们关注和反思一下,此案当时邵氏兄弟二人听闻此工程时,也应该知道工程的风险,邵氏兄弟二人的智力判断力,难道不敌梁文才的天花乱坠的口才,他们自己自身有没有问题呢。从苦主在网上提供的合同签名,他们应该是合伙做生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梁文才也是应当承担50%,也是50万元,为何他要签协议欠款100万承担100%。梁文才签下100万元的欠条,是在公平、自愿和没有受暴力威逼的条件下签订的吗?
为何我想起了很久没有见过化骨绵豆网友了,有今天这样的素材,他可以写一本古装小说了
题目《局中局,套中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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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明白乐叔想表达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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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可见梁本心胸狭隘 至有今日犯下众恶

既是欠下债务 债主上门讨债那是自然 即使你已成神成圣 当还有钱就应该还 不当还应以理拒还 有什么丢假了 就为人家讨债上门失其面子 雇凶伤人致残 如此为恶乡里 种下恶果一生自受 有机缘聚点小财 不知积善之乐
 
QUOTE(马甲的马甲 @ 2013年05月04日 Saturday, 11:34 PM)
无论梁有多大的道理,即使是邵氏倒过来欠他一个亿,只要是他指使歹徒砍伤、枪击对方以致对方终身残废,他必须接受刑责。否则法律就是笑话!
最讨厌是那个kusadi还在大放厥词数落邵氏兄弟的过去的不是,还说你是中立、看客,就这狗吠的良心你他妈的少给电白人丢脸,人家都伤残到这样子了还在数落人家的不是,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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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看在现在是他伤了的份上说的这话吧?如果这事是你和邵氏兄弟合伙做的生意我看你是不是会100%担下这100万。我还说一句:如果是你的话你不想担也不行(想想吧)。是的,黎国强是名声很丑,我并不是站在他的方面说话,但你看到没:邵氏兄弟并没有把来龙去脉一次说出来而是你挖一点他就说一下。请你看一下这里:投资100万的保证金,如果要全部要梁二担保的话他不如自己做了,邵氏看到有问题了为什么还要参入进去呢?是被逼的?难道这工程赚了钱邵氏会不要?投资失败是谁都不想的是吧,但也不可能要人家担100%的责任嘛。我的理解是这样的,这位大哥请看一下,如有可能的话回一下我所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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