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时期需要特殊政策,由纪检与反贪局为主的打贪队伍已经适应不了现时的情况了,很多地方是鞭长莫。建议允许申请民间打贪队,有期限的,特别时期可定三至五年,由有关部门注册的。这样名正言顺将案件移交由司法部门处理。打贪队自负盈亏,由贪污的数目提成。争取在十年内将贪污的打个净光,那时再将打贪队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