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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健国案最新消息:9月27日开庭后被害人家属行凶 (2人在浏览)

中国毕竟是中国
电白毕竟是电白
 
QUOTE(浊水 @ 2007年11月05日 Monday, 04:27 PM)
嘻嘻,看到你痛,我不皱下眉头岂不是很右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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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看不出你这么义气干云。
蛙子不怕给熟人说我吹的说,我也有义气的很。
只是我的义气一般是和朋友和兄弟说的。
不知你当我是什么关系?
 
QUOTE(桃园醉汉 @ 2007年10月25日 Thursday, 07:18 AM)
死刑是绝对没有的,那不是办可怜,五六个人打一个人是逼上梁山了,他们不死吴健国就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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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不想说什么,但是觉得你说得有道理!
那几个家伙在学校是怎样的人,大家都知道,我的同学就是三中里面的老师!
但由于各方面的压力,他们当老师的都不敢说什么!
这就是电白的教育体系的作风!
 
浊水蛙子两个"客气"起来了,高手过招外人是难看得懂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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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也
 
QUOTE(孔子老婆 @ 2007年11月08日 Thursday, 12: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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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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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逢何必曾相识?
相识何必要相交?

交配交的人,做爱做的事。

夫人,可否一亲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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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蛙子 @ 2007年11月08日 Thursday, 08:07 PM)
相逢何必曾相识?
相识何必要相交?

交配交的人,做爱做的事。

夫人,可否一亲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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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英未嫁
只等檀郎
 
QUOTE(孔子老婆 @ 2007年11月08日 Thursday, 11:16 PM)
云英未嫁
只等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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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不相逢未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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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门一入深似海
 
一支红杏出墙来
 
怎奈墙外还是墙
 
墙内开花墙外香
 
只闻花香不见花
 
我爱花香更爱花
 
花香可闻花难近
 
QUOTE(孔子老婆 @ 2007年11月09日 Friday, 02:56 PM)
花香可闻花难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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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楼顶有人 @ 2007年10月09日 Tuesday, 01:34 PM)
严密保护吴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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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王老四 @ 2007年10月09日 Tuesday, 02:39 PM)
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
洒什么种子开什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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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小号 @ 2007年11月10日 Saturday, 08:13 PM)
近来有些什么消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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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了但一直没结案
想是等大家都忘了才结案吧
厉害!
 
最新消息:一审已经判决了,15年,已经提起上诉。一审对正当防卫甚至防卫过当都不予认定。看来只有寄希望于二审了。
 
QUOTE(wujn @ 2007年11月20日 Tuesday, 11:19 PM)
最新消息:一审已经判决了,15年,已经提起上诉。一审对正当防卫甚至防卫过当都不予认定。看来只有寄希望于二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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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料之中,个人认为适当。如二审能改为12年,就算是很幸运的了。
 
今天看到了一则时事,下转

马龙生等:被告家属闹法院背后是什么?

日期:2007-11-19 作者:马龙生;周东飞 来源:东方早报

  11月17日,河南周口六警察集体杀死李胜利一案的审判出现戏剧化一幕:被告家属为阻止法院正常开庭,先是殴打受害者家属,再堵法院大门,甚至以跳楼的方式威胁法院,不准开庭审理,法院不得不改期再审。此事在全国法院系统中第一次发生。 11月18日《华西都市报》

闹剧背后是什么?

除殴打受害者家属,被告家属大闹法院,阻止正常开庭,其行为实际上已涉嫌触犯我国刑法第309条“扰乱法庭秩序”罪。他们能如此肆无忌惮,可能的原因无非两条:

其一,法院当值领导主观上放弃了自己的干预责任,以致被告家属敢肆意妄为;其二,法院当值领导对被告家属蓄意冲击法庭的犯罪行为认识不清,导致对事态控制不力。

先说第二条。法庭是何等神圣地方,能否允许什么人随便大吵大闹,乃至殴打受害者家属,最终导致无法开庭审判,该法院有关人士不可能不知道。这样,因法庭当值领导认识不清而致闹剧发生的原因就不能成立。那就只能回到第一条:法院人士存在放纵被告家属的嫌疑,这是对被告家属在法庭上所以敢肆意妄为唯一合理的解释。我们有理由依据常识问一下:闹剧背后究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发生呢?

北京马龙生

应追究法院责任

事实上,此案9月11日的二审已经因为被告人在法庭上耍横、其家属起哄而被迫择日再审,拖到今天又因同样的原因改期再审。表面上看,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被告家属的嚣张,但是深层原因却是法院的不作为。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明确规定,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然而,从目前情况看,周口法院并没有将上述规则落实到位,终致自取羞辱。

在一个法治国家,包括法院在内的所有组织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保证庭审不受干扰开庭,这是法院的权利,也是法院的义务。在这一点上,作为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应该真正担负起监督职责,必须让这一起令法律蒙羞的事件得到追究。

湖北周东飞
 
QUOTE(wujn @ 2007年11月20日 Tuesday, 11:19 PM)
最新消息:一审已经判决了,15年,已经提起上诉。一审对正当防卫甚至防卫过当都不予认定。看来只有寄希望于二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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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同时认为:电白三中半点责任都没!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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