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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纯属天字号谣言(图) (1人在浏览)

娃哈哈

大学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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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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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纯属天字号谣言(图)
http://www.maomingdaily.com.cn
发表日期: 2006-07-05

200607050085_5847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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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安臂部被钩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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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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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安额头受伤
社会广传一个传言:为了一元市场管理费打死了一“高考状元”
记者调查:纯属天字号谣言
文/本报记者 李光耀 林玲 图/本报记者 李光耀
  高州城西市场确实发生一起摊主与市场物业管理人员冲突事件,但只有5人受轻微伤。当事人蓝某高考只有524分,并不是高考状元
  近日,在高州、茂名、甚至广州流传着这样一个新闻:“高州有一学生高考后到高州城西市场帮母亲卖菜,因市场收费人员要收1元钱,该学生没给就被收费人员拖去活活打死。该学生还是今年的高考状元呢……”传得沸沸扬扬,互联网上也流传甚广。竟有如此残忍之事??7月3日,记者到高州城进行了多方采访,在高州市人民医院见到了这个事件中的主角蓝某,他活生生的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而且这位蓝某高考分数是524分,并不是高考“状元”。可见,这纯属谣言。
传说的不同版本
  6月21日,高州城流传着一个消息:“城西市场打死了一个学生,刚参加完高考的。”“物业佬打死人了。”6月22日城西市场又传出如此消息:昨天被打的学生还没死,救回来了。
  高考分数出来后,流传范围也更广了,内容也更加令人震惊:被打死的是“高考状元”。听者无不扼腕叹息……
  有关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茂名、传上了广州,互联网上的评论也十分热闹、激烈。
市民议论纷纷
  为一探究竟,记者决定进行多方采访。
  7月3日8时30分,记者来到高州西关路,在离城西市场还有200多米,记者发现一群以一位7旬阿婆为“核心”的人群,她们正在热烈地议论这件事。老婆婆正在说着自己知道的消息,她说学生是被打死了,母亲见仔死了也气晕了,正在医院里躺着。其他人也不时插上三两句她们所知的,都在叹息,为一个优秀的高考生惋惜,也为一个母亲失去了一个优秀的孩子而惋惜。
  记者想向周围的人问个清楚,他们见记者询问后都马上离开了,只有阿婆动作慢点。当记者问她这个学生是怎样被打死的,她却说不知道,也没见到,只是听说的。
卖菜阿姨说见闻
  记者走进市场,转了一圈后在一铺头与老板闲聊。老板一听记者想知道发生在这个市场的轰动事,马上就滔滔不绝地讲开了。她说,这事搞得这么大就是为了一元钱。男生是一位残疾人,其父母在市场摆菜,有时他也出来帮忙。事件的起因要讲到三天前。19日早上他家搭菜在路边卖,物业管理要收一元费用,他家不给。后来双方就有了纠纷,连续吵了三四天,在21日那天就打起来了。男仔被拖上了三楼办公室打,后来是医生扶着下来送去医院的。但她没见到在市场打的现场,也没见到在办公室发生的事。
  接着她把一位正在卖菜的阿姨叫了过来,说她是目击者。
  阿姨称她看到当时打人的情形,说菜婆(即蓝某的母亲)在摊位前与几个物业人员其中包括保安发生争执,儿子从摊位后跳出摊位前,可能不小心碰到了其中一个保安。保安说了声你想怎样呀,互相间进行推搡。见到自己儿子被人推,母亲出于本能,就打了保安,保安头部被砸伤流血。于是物业的人就把菜婆的儿子拉到三楼去。
在医院见到了主角
  在高州市人民医院急诊科的病房,记者见到了事件中的两个主角。儿子姓蓝,母亲姓陈。
  陈某说,她是高州分界人,今年正月才来城西市场卖菜的,开始两个月她的摊位费每月250元,她觉得高了,就要求减少摊位费,之后她每月交150元。6月因她回家摘荔枝,有半个月没来卖菜了,于是她跟收费的阿姨说明实际情况,物业人员6月份收了她100元的摊位费。她给记者出示了票据。记者看到票据写的日期是6月16、17日。陈某说,她交费不到三天,物业人员就来说不准她在这里摆,要在这摆就要收1元钱。陈某认为每天都交了5元了,再加1元,共6元一天自己很难做,于是不给。他们就赶她走,扔她的菜下地下,叫别的菜农来她的摊位卖菜,19日扛了她的两箩菜去,值300多元。21日又来卖菜,物业的一见她来卖菜就过来把她的菜扔下地。
  蓝某从床上起来,在走廊上接受采访,对记者问的问题他不怎么回答,声音极低。记者问他高考多少分时,他说考了524分。
物业:母儿动手伤人
  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市场三楼的高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城西管理所。据该所的二位副所长介绍,19日早上,陈某搭菜在市场外的路边卖,他们的人去收一元钱管理费,陈某不给,还拿走了公秤的砣。后来,所领导让她把秤砣拿了回来。后来一连两天他们去收一元钱管理费,她还是不给。21日,当他们再去叫她先交清费用再卖菜时,互相间就发生了冲突。陈某把自己卖菜的秤砣给了蓝某,蓝某二话不说就把秤砣砸向了梁副所长,他闪开了,就砸在了后面一保安员的额头上,鲜血直流。一名保安的虎口被扁担打伤,另一保安的左臂被陈某秤钩钩伤,其中一个的右手及左肋被打伤。说完还给记者看了他们拍到的照片。
  梁副所长说,在办公室毒打蓝某之说就更没有了,在上到办公室之前,巡警、联防队员、医生、派出所的民警都来到了。
  据介绍,120是物业管理的人叫来的,当时看到有保安员受伤就有员工打了120,后来有一个体户看到保安流了这么多血,就用摩托搭他去了医院。120来了后就送了蓝某到医院。
工商干部:没见物业管理员打人
  物业管理所与工商部门的办公室相邻。记者采访了当日在工商所办公的中山所城西组的组长关卓文。他说,当日,他听到楼下吵闹声时,就准备下去查看,刚到楼梯口,就见物业带人上来了,很快就看到有巡警、医生、派出所的人来。接着他看到有很多群众涌了上来,他就去劝他们下去。期间是极短时间,之后他一直在现场,但他没见到物业的人打蓝某。
法检结果:五人轻微伤
  经多方采访后,记者最后来到了高州市公安局,然后采访了永镇派出所领导。
  据介绍,当日该所接警后很快就到了现场。他们到达时已有巡警、联防队员及医生在场。他们到时看到蓝某坐在地上。医生翻看了蓝的眼睛,并察看了身体后,说没什么事。陈某当时不让送蓝某去医院。但他们坚持要送蓝某去医院,有事没事都要检查清楚。
  据杨所长介绍,此事引起了该市领导的重视,局领导也十分重视。该所立案后就展开了调查,并给要求验伤的人出证明验伤。法医的鉴定结果已出来,物业方面有四个是轻微伤,蓝某是轻微伤,其母不构成轻微伤。他们已对有关人员作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至此可以看出,这起“打死高考状元”的传言纯属天大的谣言,本报希望人们要相信事实,尊重事实,不要再以讹传讹。
《茂名晚报》(2006-07-05 第六版)
 
博贺自来水事件在网上报道也很厉害,怎么茂名日报茂名晚报不出来报道呢?难道也在酝酿澄清谣言?
 
QUOTE(娃哈哈 @ 2006年07月05日 Wednesday, 05:57 PM)
博贺自来水事件在网上报道也很厉害,怎么茂名日报茂名晚报不出来报道呢?难道也在酝酿澄清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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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有他的难处!有报也比没报好,问题在于双方也应检讨.
 
QUOTE(四中乐叔 @ 2006年07月05日 Wednesday, 06:50 PM)
它有他的难处!有报也比没报好,问题在于双方也应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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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纯属天字号谣言(图)
http://www.maomingdaily.com.cn
发表日期: 2006-07-05
记者的标题也可以说是天之号煽情了.
无语!
 
至此可以看出,这起“打死高考状元”的传言纯属天大的谣言,本报希望人们要相信事实,尊重事实,不要再以讹传讹。
 
不明贴主为何强调被打的学生不是“高考状元”难道被打者是不是状元很重要吗????如果被打者高考只考了300分是否就被打得合理了呢??纵观全贴,没有一句对弱势社群的抚慰,难道这就是记者的道德????
 
QUOTE(cxix @ 2006年07月05日 Wednesday, 11:31 PM)
不明贴主为何强调被打的学生不是“高考状元”难道被打者是不是状元很重要吗????如果被打者高考只考了300分是否就被打得合理了呢??纵观全贴,没有一句对弱势社群的抚慰,难道这就是记者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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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古决定闹带
 
物业管理所与工商部门的办公室相邻。记者采访了当日在工商所办公的中山所城西组的组长关卓文。他说,当日,他听到楼下吵闹声时,就准备下去查看,刚到楼梯口,就见物业带人上来了,很快就看到有巡警、医生、派出所的人来。接着他看到有很多群众涌了上来,他就去劝他们下去。期间是极短时间,之后他一直在现场,但他没见到物业的人打蓝某。
法医的鉴定结果已出来,物业方面有四个是轻微伤,蓝某是轻微伤,其母不构成轻微伤。他们已对有关人员作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都不打人,何来的轻微伤呢???
 
QUOTE(cxix @ 2006年07月05日 Wednesday, 11:31 PM)
不明贴主为何强调被打的学生不是“高考状元”难道被打者是不是状元很重要吗????如果被打者高考只考了300分是否就被打得合理了呢??纵观全贴,没有一句对弱势社群的抚慰,难道这就是记者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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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搞清楚!现在不是追究是否高考状元,是否考了多少分的问题。现在是有人造谣,说某某单位打死“高考状元”,杀人是要偿命的,你懂不懂?有人故意迷糊视听,夸大其词,这就是同情弱者?这就是关心弱势群体?这是刁民所为!
这只会让民众反感,为了博取同情,不惜说某某已被打死,这就是抚慰弱者吗?!这是在诅咒弱者!这是把民众当做愚民!这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小人所为!!!
 
这就是同情弱者?这就是关心弱势群体?这是刁民所为!
我看:你太官本位了,执法者无水平,没有把工作做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是第一位!这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吗?
报道上有很多逻辑上的问题,会给人想到事实真相的问题!!!也会给人联想到记者的公正性!!!
只是个人观点,以事论事,并无争论之意!!!
 
不是高考状元又怎么样
打人就是不对
难道不是高考状元的话就可以随便打人了?NND
报纸这些东西还不是经过包装之后才拿出来的
报纸本身就是大喇叭一个而已.
 
在受害者的高考分数上做文章简直就是报纸最白痴的行为.
看了恶心
 
他妈的
我考了350
是不是我被人打死都没有人会管了?日死你
 
打人固然不对。双方都受了微伤,那双方都负有责任。

具体哪个被打,哪个打人,哪个先出手,那个被迫还手,这是民警所负责调查的。

而夸大其词,造谣者,更是不对,处于义愤?出于同情弱者?出发点情有可原,但绝对反对造谣的行为!

还记否,九几年,一从湛江传到水东的地震谣言,把水东市民都吓出了街道,连夜跑到一中球场避难,搞得人心惶惶……

曾记否,早几年,食盐断缺谣言,民众疯狂抢购食盐,同时也大量购进大米,结果盐商、米商借机哄抬价格……

最近两年发生的非典事件,流传醋、板蓝根可以预防非典,此两种物品又出现断市现象,价格也一度被抬高……

无论强势或是弱势,我们追求的是公开、公平的社会环境,任何个人与部门包庇、歪曲事件,都为追求开放、平等、务实人士所不耻!
 
晕,都被这事情搞的头昏脑涨.到底是不是所谓的蓝某是不是真的别活生生打死?
我又听了传言.是上<<今日关注>>了?
 
QUOTE(k k k @ 2006年07月06日 Thursday, 12:08 AM)
请搞清楚!现在不是追究是否高考状元,是否考了多少分的问题。现在是有人造谣,说某某单位打死“高考状元”,杀人是要偿命的,你懂不懂?有人故意迷糊视听,夸大其词,这就是同情弱者?这就是关心弱势群体?这是刁民所为!
这只会让民众反感,为了博取同情,不惜说某某已被打死,这就是抚慰弱者吗?!这是在诅咒弱者!这是把民众当做愚民!这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小人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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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想不到你还有好为人师的爱好,谢谢你教会了我“杀人偿命”的道理,现在我懂了,原来在你心目中还有“刁民”的概念呀!!真真是个心中充满公平、平等、博爱的人!!难道让大家同情一个代母卖菜的人不对么?难道这不是公平博爱么?楼上的,你是不是在自的嘴巴呀??
 
QUOTE(cxix @ 2006年07月06日 Thursday, 11:58 AM)
呵。。呵。。。想不到你还有好为人师的爱好,谢谢你教会了我“杀人偿命”的道理,现在我懂了,原来在你心目中还有“刁民”的概念呀!!真真是个心中充满公平、平等、博爱的人!!难道让大家同情一个代母卖菜的人不对么?难道这不是公平博爱么?楼上的,你是不是在自的嘴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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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你始终不敢面对谣言的存在,故意左右视听,说什么同情,说什么博爱。造谣就是造谣!不要高举同情、博爱的幌子!
让大家同情母亲卖菜的人?你可以这样做,这是你的权利。但你不是说记者不公吗?那为什么你自己又如此的不公呢?造谣就是为了让大家同情为母亲卖菜的人?好个冠冕堂皇的借口!社会就是太多这种迷糊视听,惟恐天下不乱的人!
我不博爱,但至少明白那么点事理,对于那些 夸大事实、故意煽动民众情绪、发布危言耸听的言论、制造社会不安因素 的造谣者,坚决要揭露!
社会就是因为太多这样的伪劣者!才会有 假化肥、假酒、假烟、假文凭……
你可以说造谣是为了同情弱者。我也可以说造假是为了社会创造经济效益,打击市场垄断。
请问,这合理吗?
 
澄清谣言是正确的,但过份强调受伤者不是状元,过份强调受伤者的分数,就有点不对了,至于前几年流传醋、板蓝根可以预防非典的谣言,那是你们这些记者不作为,因为封锁消息,才导致谣言四起
 
QUOTE(k k k @ 2006年07月06日 Thursday, 01:11 PM)
呵呵……
你始终不敢面对谣言的存在,故意左右视听,说什么同情,说什么博爱。造谣就是造谣!不要高举同情、博爱的幌子!
让大家同情母亲卖菜的人?你可以这样做,这是你的权利。但你不是说记者不公吗?那为什么你自己又如此的不公呢?造谣就是为了让大家同情为母亲卖菜的人?好个冠冕堂皇的借口!社会就是太多这种迷糊视听,惟恐天下不乱的人!
我不博爱,但至少明白那么点事理,对于那些 夸大事实、故意煽动民众情绪、发布危言耸听的言论、制造社会不安因素 的造谣者,坚决要揭露!
社会就是因为太多这样的伪劣者!才会有 假化肥、假酒、假烟、假文凭……
你可以说造谣是为了同情弱者。我也可以说造假是为了社会创造经济效益,打击市场垄断。
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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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消戈 @ 2006年07月06日 Thursday, 06:05 PM)
澄清谣言是正确的,但过份强调受伤者不是状元,过份强调受伤者的分数,就有点不对了,至于前几年流传醋、板蓝根可以预防非典的谣言,那是你们这些记者不作为,因为封锁消息,才导致谣言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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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
 
QUOTE(娃哈哈 @ 2006年07月05日 Wednesday, 05:55 PM)
记者调查:纯属天字号谣言(图)
http://www.maomingdaily.com.cn
发表日期: 200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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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安臂部被钩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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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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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安额头受伤
社会广传一个传言:为了一元市场管理费打死了一“高考状元”
记者调查:纯属天字号谣言
文/本报记者 李光耀 林玲 图/本报记者 李光耀
  高州城西市场确实发生一起摊主与市场物业管理人员冲突事件,但只有5人受轻微伤。当事人蓝某高考只有524分,并不是高考状元
  近日,在高州、茂名、甚至广州流传着这样一个新闻:“高州有一学生高考后到高州城西市场帮母亲卖菜,因市场收费人员要收1元钱,该学生没给就被收费人员拖去活活打死。该学生还是今年的高考状元呢……”传得沸沸扬扬,互联网上也流传甚广。竟有如此残忍之事??7月3日,记者到高州城进行了多方采访,在高州市人民医院见到了这个事件中的主角蓝某,他活生生的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而且这位蓝某高考分数是524分,并不是高考“状元”。可见,这纯属谣言。
传说的不同版本
  6月21日,高州城流传着一个消息:“城西市场打死了一个学生,刚参加完高考的。”“物业佬打死人了。”6月22日城西市场又传出如此消息:昨天被打的学生还没死,救回来了。
  高考分数出来后,流传范围也更广了,内容也更加令人震惊:被打死的是“高考状元”。听者无不扼腕叹息……
  有关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茂名、传上了广州,互联网上的评论也十分热闹、激烈。
市民议论纷纷
  为一探究竟,记者决定进行多方采访。
  7月3日8时30分,记者来到高州西关路,在离城西市场还有200多米,记者发现一群以一位7旬阿婆为“核心”的人群,她们正在热烈地议论这件事。老婆婆正在说着自己知道的消息,她说学生是被打死了,母亲见仔死了也气晕了,正在医院里躺着。其他人也不时插上三两句她们所知的,都在叹息,为一个优秀的高考生惋惜,也为一个母亲失去了一个优秀的孩子而惋惜。
  记者想向周围的人问个清楚,他们见记者询问后都马上离开了,只有阿婆动作慢点。当记者问她这个学生是怎样被打死的,她却说不知道,也没见到,只是听说的。
卖菜阿姨说见闻
  记者走进市场,转了一圈后在一铺头与老板闲聊。老板一听记者想知道发生在这个市场的轰动事,马上就滔滔不绝地讲开了。她说,这事搞得这么大就是为了一元钱。男生是一位残疾人,其父母在市场摆菜,有时他也出来帮忙。事件的起因要讲到三天前。19日早上他家搭菜在路边卖,物业管理要收一元费用,他家不给。后来双方就有了纠纷,连续吵了三四天,在21日那天就打起来了。男仔被拖上了三楼办公室打,后来是医生扶着下来送去医院的。但她没见到在市场打的现场,也没见到在办公室发生的事。
  接着她把一位正在卖菜的阿姨叫了过来,说她是目击者。
  阿姨称她看到当时打人的情形,说菜婆(即蓝某的母亲)在摊位前与几个物业人员其中包括保安发生争执,儿子从摊位后跳出摊位前,可能不小心碰到了其中一个保安。保安说了声你想怎样呀,互相间进行推搡。见到自己儿子被人推,母亲出于本能,就打了保安,保安头部被砸伤流血。于是物业的人就把菜婆的儿子拉到三楼去。在医院见到了主角
  在高州市人民医院急诊科的病房,记者见到了事件中的两个主角。儿子姓蓝,母亲姓陈。
  陈某说,她是高州分界人,今年正月才来城西市场卖菜的,开始两个月她的摊位费每月250元,她觉得高了,就要求减少摊位费,之后她每月交150元。6月因她回家摘荔枝,有半个月没来卖菜了,于是她跟收费的阿姨说明实际情况,物业人员6月份收了她100元的摊位费。她给记者出示了票据。记者看到票据写的日期是6月16、17日。陈某说,她交费不到三天,物业人员就来说不准她在这里摆,要在这摆就要收1元钱。陈某认为每天都交了5元了,再加1元,共6元一天自己很难做,于是不给。他们就赶她走,扔她的菜下地下,叫别的菜农来她的摊位卖菜,19日扛了她的两箩菜去,值300多元。21日又来卖菜,物业的一见她来卖菜就过来把她的菜扔下地。  蓝某从床上起来,在走廊上接受采访,对记者问的问题他不怎么回答,声音极低。记者问他高考多少分时,他说考了524分。
物业:母儿动手伤人
  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市场三楼的高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城西管理所。据该所的二位副所长介绍,19日早上,陈某搭菜在市场外的路边卖,他们的人去收一元钱管理费,陈某不给,还拿走了公秤的砣。后来,所领导让她把秤砣拿了回来。后来一连两天他们去收一元钱管理费,她还是不给。21日,当他们再去叫她先交清费用再卖菜时,互相间就发生了冲突。陈某把自己卖菜的秤砣给了蓝某,蓝某二话不说就把秤砣砸向了梁副所长,他闪开了,就砸在了后面一保安员的额头上,鲜血直流。一名保安的虎口被扁担打伤,另一保安的左臂被陈某秤钩钩伤,其中一个的右手及左肋被打伤。说完还给记者看了他们拍到的照片。
  梁副所长说,在办公室毒打蓝某之说就更没有了,在上到办公室之前,巡警、联防队员、医生、派出所的民警都来到了。
  据介绍,120是物业管理的人叫来的,当时看到有保安员受伤就有员工打了120,后来有一个体户看到保安流了这么多血,就用摩托搭他去了医院。120来了后就送了蓝某到医院。
工商干部:没见物业管理员打人
  物业管理所与工商部门的办公室相邻。记者采访了当日在工商所办公的中山所城西组的组长关卓文。他说,当日,他听到楼下吵闹声时,就准备下去查看,刚到楼梯口,就见物业带人上来了,很快就看到有巡警、医生、派出所的人来。接着他看到有很多群众涌了上来,他就去劝他们下去。期间是极短时间,之后他一直在现场,但他没见到物业的人打蓝某。
法检结果:五人轻微伤
  经多方采访后,记者最后来到了高州市公安局,然后采访了永镇派出所领导。
  据介绍,当日该所接警后很快就到了现场。他们到达时已有巡警、联防队员及医生在场。他们到时看到蓝某坐在地上。医生翻看了蓝的眼睛,并察看了身体后,说没什么事。陈某当时不让送蓝某去医院。但他们坚持要送蓝某去医院,有事没事都要检查清楚。
  据杨所长介绍,此事引起了该市领导的重视,局领导也十分重视。该所立案后就展开了调查,并给要求验伤的人出证明验伤。法医的鉴定结果已出来,物业方面有四个是轻微伤,蓝某是轻微伤,其母不构成轻微伤。他们已对有关人员作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至此可以看出,这起“打死高考状元”的传言纯属天大的谣言,本报希望人们要相信事实,尊重事实,不要再以讹传讹。
《茂名晚报》(2006-07-05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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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谁是谁非
 
QUOTE(消戈 @ 2006年07月06日 Thursday, 06:05 PM)
澄清谣言是正确的,但过份强调受伤者不是状元,过份强调受伤者的分数,就有点不对了,至于前几年流传醋、板蓝根可以预防非典的谣言,那是你们这些记者不作为,因为封锁消息,才导致谣言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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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明,我不是记者。同时多谢抬举!自己也没有为记者辩护的意思。希望大家能继续以事论事。

对于制造谣言的人,嘴巴长在别人的嘴上,当凭几个记者一己之力,每天去收集谣言,然后通过调查,再发布于报纸,来澄清这就是谣言。试问?什么逻辑?什么道理?记者的职责就是去为了澄清谣言?不去查询追问散布谣言人的居心,居然以本末倒置的态度来对待谣言的散布,说记者不作为?呵呵呵……

跟你们讨论,只让我觉得好笑。
ha.gif
 
1.记者做的好!
2.现在的网上的假新闻太多了,发布的人另有目的,别有用心!在网上发布言论,还是要遵纪守法才行,具备基本的网络道德才行...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和行动负责
3.建议网警查一下此次假新闻的造谣者(就是初上网发布者),追究责任...
 
QUOTE(高州地主 @ 2006年07月07日 Friday, 12:13 AM)
看看谁是谁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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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论坛有人发布过下面此贴,突然想起,也来转贴一次。

中国人到底配不配享受言论自由?
作者: 李燕君 | 2006年05月30日08时32分 |

民主与自由的口号喊得震天响,特别是在博客和论坛上,民主与自由的呐喊声一浪高过一浪。不仅仅是人类,甚至所有动物对自由都有一种天生的向往,追求民主与自由并没有丝毫的错误。但是,笔者看来任何形式的民主与自由都是有条件的自由,绝对的自由是没有的,更不应该是我们所追求的。然而,不少在网络上鼓噪民主与自由的人,把自由看成了绝对的自由,稍有不如意,就会抬出一个限制自由的帽子来。看了这些人的嘴脸,笔者始终在考虑一个问题,中国人到底配不配享受自由?请看下面的这些崇尚自由者的嘴脸:

1、言论自由了,伟人遭殃了。对毛泽东的“清算”似乎是现在博客和论坛里面的一大盛事,动不动就要把毛泽东就出来痛批一场。在很多贴子里面,笔者曾再三表述过自己的观点,毛泽东并不是不可以批,毛泽东的错误也不是不能清算,但是我们应该客观而理性的来看待毛泽东的功与过。但是,这些所谓的批判毛泽东者,几乎清一色的对毛泽东进行了彻底的否定,一味的不顾历史事实进行攻击谩骂。这些说话的人倒是言论自由了,但是对于曾经对中国历史建立过卓著功勋的历史人物却遭殃了。

2、言论自由了,道德沦丧了。所谓的天才少年作家郭敬明抄袭案件,在法院有清清楚楚的判决的情况下,很多郭敬明的崇拜者们,仍一如既往地高呼支持。文学创作中的抄袭,历来被有良心的人所不齿,被看成和盗窃抢劫没有两样的行为。但是在言论自由的前提下,不少人竟然无视法律和道德,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口口声声“不管是不是抄袭,只要好看,我们就支持。”

3、言论自由了,善恶混淆了。前几天在新浪网上看到这样一条该网站转自《长春晚报》的社会新闻,题目是《女子公交车上猛煽女小偷数十耳光》。看标题我们就明白,记者关注的不是小偷行窃,而是把新闻的主题放到了“猛煽女小偷数十耳光”上面了。并且记者对小偷采取了十分同情的态度。笔者曾就这篇报道,写过一篇文章贴到了博客里面。没成想竟有这样一个回贴“小偷固然可恨,难道你不认为那位女乘客做得也太过分了吗?任何一个善良的人看到这种情景,都会同情这个小偷的。作为人,都是同情弱者的,你懂吗?也许你永远都不会懂.我不想说你太多,我此时此刻是克制着自己的.可我又不得不说,你的人格真的有缺陷.从你的好几篇文章里都能看出这一点.你给人的印象只有两个字:狠毒。”还说什么呢?如果我们的社会到了连小偷都要同情的地步,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呢?

4、言论自由了,人格丧失了。这种“言论自由了,人格丧失了”的现象,在博客和论坛里表现得尤为突出,只要有丝毫和自己的观点不一致的地方,就破口大骂,稍微有点良知的人,也不会做出这种和“人”相去甚远的事情来,但是在言论自由的前提下,这样的“人”却大有人在。

5、言论自由了,廉耻没有了。关于这一点,无需赘述,相信大家对通过展示自己的丰乳肥臀和自己的性生活而走红的网络名人都记忆犹新。最近又有某美术学院的学生在老师的教唆下,把自己的阴部拍成照片,美其名曰艺术品,并公开展出。自由是自由了,但是廉耻却没有了。

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难道这所谓的自由?自由就是这般善恶混淆道德沦丧人格丧失伟人遭殃的自由吗?言论是自由了,但是这样的言论自由付出的代价又是十分惨重的。看来,这些别有用心,以倡导自由为幌子的人,根本就不配享受自由。


转此贴别无它意,只为借别人之文章,来说明一些网络上的问题。
按照楼上某几位的逻辑,我声讨造谣者,其实也算是“狠毒”的行为了。我不管谁对谁错,至少,那篇散布得挺成功的谣言的始做俑者,是非常之无耻的!不要再跟我们说什么同情弱者,同情弱者就要造谣?!造谣者也许已经达到了他预期的效果,但他的所为其实是对民众的智慧的侮辱,是对人们同情心的亵渎!
 
QUOTE(消戈 @ 2006年07月06日 Thursday, 06:05 PM)
澄清谣言是正确的,但过份强调受伤者不是状元,过份强调受伤者的分数,就有点不对了,至于前几年流传醋、板蓝根可以预防非典的谣言,那是你们这些记者不作为,因为封锁消息,才导致谣言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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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时期 2006年07月03日 Monday, 06:24 PM 发表于: #1

高州工商局打死刚考上清华的学生
在前几天高州工商局的人因几元的费用踢打死了高州市第二中学一个刚考完高考的男生,事情的起因只是这男仔帮他妈辩解.可以讲系毫无人性的工商执法者大动干戈致一个将开始大学梦的人死亡,现在整个高州都传的沸沸扬扬......但有一股本地人无法撼动的政治势力在阻碍这条消息的传播....这个考生家里很穷,妈妈每天只有去卖点菜来帮补下家计,来供这个考生读书。好不容易地等到了高考完毕等成绩的时候,却出现了上文的那一幕。。。无奈的是早两天高考成绩出来了。这个考生以优异的成绩给最高学府--清华大学录取了 ,这还是高州这几年为数不多一个清华学生,这个考生寒窗苦读了12年,就是为了这一天,中间留了多少汗水也许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努力总算没有白费,他考上了清华大学,但是他却去不了这个他梦想中的地方了,他给工商局的恶魔打死了,就为了几块钱。只留下了他那每天起早摸黑卖菜的妈妈。也许他现在最担心的是他走了以后他妈妈以后谁来照顾。。。我也是一个参加过高考的学生,我想谁碰到了这样的事情都会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我不是为了什么报料奖金,只为这个孩子的妈妈抱不平。

欧容 2006年07月04日 Tuesday, 08:26 PM 发表于: #1

高州工商局打死刚考上清华的学生
在前几天高州工商局的人因几元的费用踢打死了高州市第二中学一个刚考完高考的男生,事情的起因只是这男仔帮他妈辩解.他妈是一个残疾人,可以讲系毫无人性的工商执法者大动干戈致一个将开始大学梦的人打死,其中有一个是高州市副市长的女婿,现在整个高州都传的沸沸扬扬......但有一股本地人无法撼动的政治势力在阻碍这条消息的传播....这个考生家里很穷,妈妈每天只有去卖点菜来帮补下家计,来供这个考生读书。好不容易地等到了高考完毕等成绩的时候,却出现了上文的那一幕。。。无奈的是早两天高考成绩出来了。这个考生以优异的成绩给最高学府--清华大学录取 ,现在高州多所高校师生游行示威都无补于事,他们想拿80万元私下解决。。。

有好多师生想打电话去广州的“今日一线”但电话始终打不出去

请大家互相转发,帮助这个伤心的母亲~~~



上面这篇就是谣言的其中两个版本,记者从谣言的几个方面来辟谣,难道也有错?再请问:为什么造谣者要特别强调说是考上清华的高考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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