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河东狮吼 @ 2006年04月10日 Monday, 01:12 PM)
发生车祸的四名学生其中有一名死者是茂港区羊角镇青山人,属于外宿生。当时是40多人去霞洞镇石顶某同学家过生日,回来的路上发生的车祸。两辆摩托车并行发生互撞,当场死亡3人,重伤1人。事发2006年3月7日晚上九时多。那晚刚好是星期五,学生分别是初三及高三级的。当晚学校补课,还上晚修。学校领导和老师们却不知40多人没有参加晚修?没有责任?前段时间电白县第三中学有一名初二的女生补一名吸毒者骗到茂名三、四天,家长到学校找人,校方才知道学生失踪了,事后学校还赔了不少才摆平。这样的学校,这样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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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管理固然存在一定有的问题,发生这种事学校也要负一定的责任,但是你们试想下就算当晚学校发现了学生不上课,又能怎么样呢?难道学校要派老师去捆他们回来,还是护送他们回来呀?就算了通知了学生家长,他们的子女没有上课,去了别人家参加生日晚会,难道家长们会去捉自己的子女回来?有这样的家长吗?极少吧?如果有这样的家长,我相信他的子女也不太可能会随意不上课了.学生不上晚修去参加生日晚会,对学校或家长来说,是没有事先知到的,而且他们生发的是意外,没有人想到的,就算我前面所说的学校或家长去赶他们回来,就能保证他们不会出这个意外了?这不太合逻辑吧!发生这种事学校固然有一定的责任,但主要责任还是你们学生个人呀!难道要学校捆住你不让你出去吗?这是不可能的.作为过生日的学生及其家长,你们不知道学校要上课吗?还要同学去参加你生日晚会?死去学生的家长你不知你的孩子骑摩托车出去的吗?你就不想到他们会有危险的吗?别出了事,就先怪学校,前面所提到的人都要反省反省呀!教育单靠老师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