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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一个教师的自话 (1人在浏览)

81a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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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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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曾经是同龄人中得佼佼者,在不到百分之一的录取比例下,考取了师范,当上了教师,从教近二十年。跳出农门,捧着这个“金饭碗”,我陶醉过、自豪过。然而,无情的岁月,残酷的现实,摧毁了它......
为了三元钱,我与妻子闹了婚后的第一次不愉快,是在经济过热的89年,当时两人的工资加起来不到160元,最后得三元被我买了烟。我不敢上街,不敢听那些揶揄:“教师最小气尖酸”,“教师吃肉用线穿,数块数”,“买什么东西都斤斤计较......(哪儿的话?)也有的有意无意说给你听:“不愿做教师的生意”,我在家是“甩手干部”,我不认为自己小气,只知道我妻子三毛钱的油条都舍不得吃(当然是对她自己)--也许那些人说得对。偶有争辩,一句:“你是教师,你还是教师......”抵得我哑口无言,我不敢争辩,不敢吵嘴,否则有愧自己的身份,让我的学生轻视我。这你不能做,那你不能说,可怜那些年轻女教师,放假也无能不敢些微展示一下爱美的天性。我常常想,在那些人心中,教师是圣人,没有七情六欲。(当然,我知道许多人是无恶意的,只是农村某个小街的微微思潮,有的只是耍嘴皮)
看看当年那些落榜者的高楼大厦,想想还挤在学校的我,捏着不如建筑小工的薪水,(当年暑假我干过一个月的小工,收入是我当时工资的两倍),我有点茫然:二十多年的寒窗苦读怎么会这样?错在哪儿?“书中自有黄金屋......”黄金屋在哪儿?
请原谅,我的思想品德不配“人民教师”这个崇高而神圣的称号,我一直认为在没有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现实社会,“教师”我只能把它当作一种职业,一种谋生手段,为了我自己,更为了我的后代,我珍惜这个饭碗。与绝大多数教师一样,我认为我具备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把“误人子弟”当作自己最大的犯罪。在没病时,我很少在晚上10点以前吃饭,睡觉,为了流失生返校,我和同仁将本镇方圆几十公里踏了无数遍,只差没有跪着求他们上学;我也曾深更半夜找寻该住校而不假而归的学生;我上课从不带教材和备课本,尽管备课本上写的密密麻麻,不脱口而出,我不上讲台,我想尽力关注每一个学生;我也曾多次被评为先进教师、优秀教师......与绝大多数同仁相比,我做得远远不够,我只是想尽职责而已,他们是伟大的,仅仅“尽职责”三个字对他们的评价是不公平的。我常常在心里比较:古代的“武训”与现代的教师。
请不要误会,我不是诉苦,我是幸运的:比起那些受尽羞辱,比起那些长眠地下的同龄同仁们,我应该感谢上苍!
亲爱的朋友,当你看到下面这些事实时,你能将心中的滋味说出来吗?
一位所任班级考绩始终位居全镇第一的,饭也在教室吃的班主任,因不让学生围观校外闹事者而训斥了一个学生,被该生的家长亲属着他的五六十个学生的面打得在教室里爬,当而且事后也没做任何处理和安慰,擦干血迹后不能不继续上课;
一位教师自行车被学生偷走,索要时被该生的父母等打得在街上滚来滚去,当着警察的面还被他们指着鼻子教训,赶去的领导、同事敢怒也不敢言,可怜的人民教师和他的未婚妻流下了屈辱的泪水,事后那位偷车的学生连象征性的警告都没有,照样大摇大摆的上学放学;
一位女教师的孩子与同学有矛盾,被同学的父亲拧着在学校的旗台上下跪,面向上百学生和二十多位教师,没有谁敢上前解救那位孩子,包括那位木然流泪的母亲......
当我们的领导、老师三番五次终于找到学生家长时,他在牌桌上懒得起身,颇有大将风度的把手一挥:“我的伢不读啦,你们走吧,我正忙”......这,绝非个别现象!
不说了,身边的这些事,说不完,我也不忍心让善良的你生气,受折磨......泱泱大国,五千年的文明!
我今年还不到40岁,近几年来与我同龄的本镇同仁早逝了的不下十个,去年我校就有两位教师撒手人寰,其中一位比我还小两岁。我的妻子万分担忧我将成为第三位,我亦然,只是没敢告诉她。我不相信眼泪或者说我以为我没有眼泪,但在两位同仁的葬礼上,望着那灭顶之灾下死去活来的孤儿寡母我流下了泪水。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泪是热的......
也许你不相信,每年六月十二或十三的傍晚,我都要长迂一口气,终于平安的送走了这一届学生。你可知道,年年送学生去体考、理化生测试、中考时,再穷的学校也要放放万响鞭炮,放得不顺时送考的老师都不敢*近校长,怕触霉头,那股无明火喷到自己头上。多少位校长、班主任偷偷在家上香,祈求平安。
不能鄙视我们的可怜的校长、班主任,那是泰山般的责任压得他们那颗忐忑不安的心在寻求一种慰藉。你可曾留意过近几年报纸,某某老师带学生救火而烧死了学生被判刑;某某学校一个学生在家自尽,学校老师赔偿5万;某某学校学生星期天到校打球,回家路上死于车祸,老师受到经济、政治上的双重处罚;......“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说不定在你吃一碗饭,喝一杯茶,抽一口烟,甚至洗个澡时,大祸就会降临你的头上。学生不离开学校,安全这根弦你睡觉也不能松,早上六点起床,晚上10点半休息,你算算一天工作多少时间?有时刚入睡就被喊起来,你一离开“阶级敌人”就蠢蠢欲动了,和你打游击战争。我们的学生可是有脚会走路,翻墙,有手能打架、伤人的,有嘴会挑起事端的活生生的人(尽管是极少数少数,但哪怕只有一个两个),驿动的心只有天才知道他在那儿,仇恨、猎奇、贪玩、异性......使那些刚强而脆弱的生命之火在那不可预知的偶然条件下随时可能暗淡、熄灭,哪个学校、哪个班没有几个让你提心吊胆,又无可奈何的学生?那都是一颗颗不定时的炸弹!
"未成年人"这四个字,它的分量是多大?―无穷大!而同一性质的事件不同法官的不同判决更是让你惶恐!
不然,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校长、老师何以有如此严重的迷信思想?在这沉重的压力下,我们的老师那根本就衰弱的神经又能支撑多久?高血压、脑溢血、神经错乱、肺病、肝病......恶魔在你身边游荡。
校长、领导对我们的告诫也可谓用心良苦:“如果你们心里不平衡,我先叫你们几声爹,行不?你们要把他们当爹来教,当皇帝公主来哄,千万不要再惹什么乱子!心里不好受来骂我,往我身上揍。千万不要对这些爹们动手动口,砸了自己的饭碗值得吗?流失了一个可是要扣你们工资的,出点纰漏你我一生都毁啦。”尽管下次开会他们又会因考绩、纪律不尽人意把你骂得狗血淋头、无地自容。
近几年,报刊、网站等传媒上对教育界的批评、指责可不少,尽管有时前后自相矛盾,带有炒作性,我不能不承认那些丑恶现象的存在,但他们忽视或回避了问题的另一面,忽视了问题的实质,给我们的老师带来了更沉重的精神压力和工作难度。我们的学生最爱看最爱传播这些新闻,也最善于模仿。
未成年人、花朵、独生子女......我们不会爱护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可是我们起码的职业道德!
问题在于我们不知如何爱护!打不得、骂不得,说不得,脸色给不得,提问少不得也多不得,开除不得,处分不得,那些稚嫩的心灵一丁点儿伤害不得,否则,会出走,会跳楼.....会骂你,会在课堂上回敬你耳光, 会邀约哥们、家属上门寻仇,会在半路上拦截你。一位班主任劝诫学生集中精力学习,不要恋爱,被一位女生拍桌大骂,不依不饶,使他不敢上课,不能办公,万幸她很坚强,不然......一位班主任收了课堂上的传递爱意的纸条,被学生挥拳相向;门上、黑板上、课桌上、墙壁上都成了学生谩骂老师们的好地方;至于贴纸条在教师背后的恶作剧、叫着老师的名字骂街,你又能怎样?一位班主任听到风声搜寻凶器,被学生告到教委两次,没有满足,又让他的母亲到学校寻死,罪名是侵犯人身权利。我也因一句“为什么不能理解为广义上的正当防卫”而失去了他的信任。双休日学生放假去游泳淹死了,家长要与学校老师对簿公堂,说平时没有作好安全教育。(我们的成年人谁不知抽烟抹牌有害?中国的烟民牌迷又有几亿?!老师的话要那么管用,教师就是世界上最令人羡慕的职业,家长又有几多能管住自己的孩子,同样无奈的家长还少吗?)平时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甚至于打过老师骂过你,甩门扬长而去的,你还得上门走访赔不是;几个月、一两年不上学甚至从未和你谋面的,中考前你还得为他将报考费垫上,三顾茅庐邀请他来校考试,否则,他想要的毕业证拿不到,一切都是你的责任,会怎样报复你?你好好想想吧,红道黑道、文的武的......且不说上面抓流失你怎样交代。
他(她)们能骂你、敢揍你,你敢吗?你能吗?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现在能战胜吗?尤其是邪恶在“弱势”一方。
可悲的是,我们的老师挨打受骂,仅仅是“教育方式不当”、是“无能”的表现,打落了牙只能往自己肚里吞,阿Q精神有几个老师身上没有?揭这个疮疤是残忍的。当年我去外校监考,一个违纪学生就牵着狼狗揣着刀子带着一大帮人要用电棍教训我。我也只能逃之夭夭,用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不然,你又能怎么样?冲冠一怒尊严,我付出的将会是生命!以老师的暴力对付学生(是学生不能说是歹徒)的暴力,那不是更可耻吗?社会舆论会怎样?(且不说上级部门如何处罚我)用法律手段?。。。。。就是明知道这样会害了他,你又能怎么样?
《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要求不可谓不全面,该有的好像都有,恰恰缺乏的是〈规范〉〈守则〉最本质的特征,如果违犯了怎么办,警告?开除?...... 你有那个权利吗?你敢吗?不怕告你?他们可是有好几部法律保护着!没有制约机制《规范》《守则》要它何益?仅仅是培养他们蔑视纪律和法律的、只约束君子的教具?!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幼小的心灵,尊严......捧在手里、含在嘴里、就是保护?“偷儿临刑前吃奶”的故事过时了吗?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堕!师之堕啊,堕得如此无奈?!
我们的传媒上经常是X老师体罚学生怎样怎样,一耳光多少钱......有心的读者可以统计一下,那些英年早逝、那些被我们辛勤浇灌的花朵夺去了年轻生命的老师有多少?又有多少学生的手上沾染着教师的鲜血?那绝对不是个小数字! “ 无事不闹三堂”,广大的农村,被无理取闹、强词夺理横扯皮打乱过教学秩序的学校有多少?他们受到应有的处罚吗?他们为我们的学生、他们的后代做出了多好的榜样!种田的农夫知道:“野草比禾苗长得快”。当师道尊严遭到了践踏,当三尺讲台上的师魂难以存身,当心灵失去应有的约束,“花朵”会变成杀人的恶魔!带给我们民族、我们国家的将是灾难: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死在儿子手中的母亲、捂着刀口的教师......这一幕幕还在蔓延的触目惊心的事件,难道还不能够使人警醒?
谁之罪?!谁之罪?!是谁把这些孩子变成了恶魔?是谁将这些父母、教师变成了冤魂?
关在铁窗中的少年犯也该嚎叫:“我害了别人,又是谁害了我?!”
. ................
再说说社会上反响最大的是乱收费、教师腐败,一封封告状信雪片似的飞,引来的记者不敢去碰那些一双双从上面、斜上面伸下来的伸向学生口袋也伸向老师口袋的粗黑大手,却把那似轻还重的笔敲打在校长、老师那颗小脑袋上,我们原来那位书生校长就是这样被不依不饶被告下去了。
社会上的人们认为,乱收费、乱发资料是为教师发奖金、发津贴。上天可以为我作证,除了工资,我没有一分钱的津贴、补助、倒是前年的工资我们还有几个月没有拿到,不必去说那些无穷无尽摊派、五花八门的扣款,常常是工资还不知在那,钱已经被拿走--你不得不佩服那些人的神通!学校那些年青教师工作好几年了,还是208,还在搜刮父母。在单位年年争着献血,你知道为什么吗?说着让人寒心那!可一旦学生、老师有难,他(她)又是首先拿出20元、50元。为什么不去斩断那些黑手,却跟可怜的教师过不去?为什么不痛下辣手,惩治那些黑心者,却让教师背黑锅?
封建皇宫的太监、宫女之可怜,在于皇帝不可能有错,都是他(她)们的错;而今,我们的教师头上的“皇帝”有多少?学生、家长、社会、主管部门......谁也不管,谁也都在管!你听谁的?东南西北四面风,出了问题都找你,都是你的错!在现实生活中,《教师法》显得何其抽象,何其苍白无力!为了当好教师,我们生活得何其艰难?上面要减负、要升学率、要入学率、要安全;家长要分数、要绝对安全、要特殊关照;小皇帝、小公主们要绝对的自由、要至高无上的面子......我们拿什么来给你?不吃不喝不睡觉,拿出自己的人格、尊严乃至生命来奉献给你,我可爱的人们,又能够满足你们的要求和愿望吗?教师不是圣人铁人,不是医生、警察、救生员,教育也不是万能的!
最后我想问一下,在我们这些“太监、宫女”们的身上,我们的皇帝、公主们学到的是什么?是奴性?是礼让?还是黑社会老大式飞扬跋扈? 今天他们敢把老师不放在眼里,明天就敢把法律踏在脚下!
我们甘为人梯,为什么踩在我们的肩上还要在我们的脸上踢上一脚?我们的孩子呀!?
“人之初,性本善”。孩子是无知的也是无辜的,醒醒吧,善良的人们,给我一双慧眼,指我一条明路,赐我们一口尚方宝剑吧,救救我们的下一代,慰藉那些长眠于九泉之下的英灵。
 
尽管是转贴的,但确实该顶。
老师确实值得尊敬,老师的待遇在中国的不发达地区待遇确实很差,老师过的也很苦。
但文中关于体罚或收费等的说法,本人不是很赞同。我也转贴在某一个论坛转贴这一篇文章的某一个网友回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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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不应该体罚!每个学生都是有独立人格的人,教师在知识方面可能比学生懂得多,但教师不是执法者,无权对别人的言行进行道德上的评判,从某个角度来讲,学生未必比教师差到哪里!所谓,任何人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教师既无执法权,自然就不能对学生实施体罚!
2、“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可以原谅!”“不犯错误,是天使的梦想!”学生还有不犯错误的?难道让成人犯错误?教师做为个体,说好了有传道授业解惑之能,说低了,无非是一种职业!除了执法部门,试问哪种职业可以对被管理者实施体罚?何况教师面对的只是一些不懂事的孩子?即使执法部门的公职人员,也不允许滥用私刑,更何况教师!
3、教师权威的建立,关键是对学生的爱,这个爱不是放任,而是教育,有目的、有计划、有方法、有原则的教育,可以先在班级实施一些制度,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培养学生遵守纪律、尊重权威、尊重他人、尊敬师长的习惯,而不能动不动就采用停课、罚站、体罚、变相体罚、叫家长、回家反省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罚”,这种罚,由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极易赞成师生对立,不利于对学生进行教育!我有一个同事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现转述:“吃奶的孩子都知道哪种报法舒服,何况中学生!”
4、现在的中小学在校生,多数(绝大多数)系独生子女,他们所受的教育,所经历的事情,所处的环境,使得他们的性格更趋向于敏感、过激、偏执,他们所接受的信息已从原来的学校和家庭扩大为:同学、社会、家庭、网络、传媒,形形色色的信息、各种各样的说教、这样那样的诱惑使得他们极易采取有别于过去学生的做法,而他们更往往认为,哪种方法奏效,就应该采用哪种方法,所以做起事来往往不计后果,如果这样的学生对教师抱有成见,而偏偏又是被他抱有成见的教师对他实施体罚,很多时候会引起学生过激的反应,如:出走、自杀等,而一旦出现这种过激反应,原来认为“教师的体罚是负责表现”的家长们,立刻会由赞成教师变为仇视教师,所以体罚会带来很可怕的隐患,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实际上也是为保护教师所采取的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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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不满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但如果老师给学生树立一个可以违法(教育法规定不许体罚学生)的榜样,权威者可以对被管理者进行另类处理。当你的学生以后在岗位上他会遵守这些法规这些行为准则吗?老师是社会的良知,承担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学生的可塑性很大,望在论坛上逛的老师能在发泄不满的同时也能想想怎样教育学生。
 
看来,政府、社会、家长们真的欠缺对老师的理解
 
QUOTE(游侠xp @ 2005年11月28日 Monday, 08:25 PM)
尽管是转贴的,但确实该顶。
老师确实值得尊敬,老师的待遇在中国的不发达地区待遇确实很差,老师过的也很苦。
但文中关于体罚或收费等的说法,本人不是很赞同。我也转贴在某一个论坛转贴这一篇文章的某一个网友回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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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不应该体罚!每个学生都是有独立人格的人,教师在知识方面可能比学生懂得多,但教师不是执法者,无权对别人的言行进行道德上的评判,从某个角度来讲,学生未必比教师差到哪里!所谓,任何人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教师既无执法权,自然就不能对学生实施体罚!
2、“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可以原谅!”“不犯错误,是天使的梦想!”学生还有不犯错误的?难道让成人犯错误?教师做为个体,说好了有传道授业解惑之能,说低了,无非是一种职业!除了执法部门,试问哪种职业可以对被管理者实施体罚?何况教师面对的只是一些不懂事的孩子?即使执法部门的公职人员,也不允许滥用私刑,更何况教师!
3、教师权威的建立,关键是对学生的爱,这个爱不是放任,而是教育,有目的、有计划、有方法、有原则的教育,可以先在班级实施一些制度,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培养学生遵守纪律、尊重权威、尊重他人、尊敬师长的习惯,而不能动不动就采用停课、罚站、体罚、变相体罚、叫家长、回家反省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罚”,这种罚,由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极易赞成师生对立,不利于对学生进行教育!我有一个同事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现转述:“吃奶的孩子都知道哪种报法舒服,何况中学生!”
4、现在的中小学在校生,多数(绝大多数)系独生子女,他们所受的教育,所经历的事情,所处的环境,使得他们的性格更趋向于敏感、过激、偏执,他们所接受的信息已从原来的学校和家庭扩大为:同学、社会、家庭、网络、传媒,形形色色的信息、各种各样的说教、这样那样的诱惑使得他们极易采取有别于过去学生的做法,而他们更往往认为,哪种方法奏效,就应该采用哪种方法,所以做起事来往往不计后果,如果这样的学生对教师抱有成见,而偏偏又是被他抱有成见的教师对他实施体罚,很多时候会引起学生过激的反应,如:出走、自杀等,而一旦出现这种过激反应,原来认为“教师的体罚是负责表现”的家长们,立刻会由赞成教师变为仇视教师,所以体罚会带来很可怕的隐患,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实际上也是为保护教师所采取的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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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不满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但如果老师给学生树立一个可以违法(教育法规定不许体罚学生)的榜样,权威者可以对被管理者进行另类处理。当你的学生以后在岗位上他会遵守这些法规这些行为准则吗?老师是社会的良知,承担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学生的可塑性很大,望在论坛上逛的老师能在发泄不满的同时也能想想怎样教育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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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教书的?我想不是。如果是,你这样的教法,活不到50岁。理论联系实际才是真。
 
教师和医生都很悲哀,是中国教育制度和医疗制度的替罪羊。
 
电白同乡论坛成了各行各业互诉苦水的地方了,呵呵,这是电白的悲哀,虽然在这论坛里言论是自由的,,,,,
 
QUOTE(闲事也要管 @ 2005年11月29日 Tuesday, 02:36 PM)
你是不是教书的?我想不是。如果是,你这样的教法,活不到50岁。理论联系实际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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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我不是教书的。所以我只能说理论,上面的话是转贴的,我不知道发帖着是否是教书的。当官的可能对大家在其他方面的质问也会说:你是否是当官的?我想不是。如果是,你这样的做法,混不到2年。理论联系实际才是真的。
 
做人难,做教师也难,做一位好的教师更难....
 
现在不单止电白的教师了,那里都是一样的了.主要的是电白教师的工资是全国最低的.
 
QUOTE(游侠xp @ 2005年11月29日 Tuesday, 11:42 PM)
很抱歉,我不是教书的。所以我只能说理论,上面的话是转贴的,我不知道发帖着是否是教书的。当官的可能对大家在其他方面的质问也会说:你是否是当官的?我想不是。如果是,你这样的做法,混不到2年。理论联系实际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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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兄,你不是教师,尤其乡镇教师,你不了解,按照你的说法教不了学生,
你只会说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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