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岭镇小学系统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量化考核及分配方案201505
黄分岭镇小学系统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量化考核及分配方案(2015年5月修订)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分配我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镇教育教学质量,并根据《电白县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化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电教通[2013]30号)等文件精神和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量化考核工作要求
1、全镇教师的工作绩效评价由中心学校和各小学共同组织实施,各小学要成立教师工作绩效量化考评小组和制订相应的校级教师绩效工资考评方案。
2、教师由各小学进行量化考核评价,校长、教导主任由中心学校进行量化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返回原校分配。
3、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区、镇、校级有关考核方案对教师的工作绩效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考核结果在本校公示5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要及时复核,并做好解释工作。如学校无法解决的,报中心学校绩效工资考评小组仲裁。
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按电教通[2013]30号文件要求,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三部分进行量化考核:(1)、班主任及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的岗位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6%);(2)、教育教学工作量(占余下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5%);(3)、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效果(占余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个人绩效工资总额为以上三部分量化考核所得的绩效工资之和。
2、“班主任及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岗位津贴”和“教育教学工作量”这两部分的绩效工资是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分配;“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效果”的绩效工资以全镇为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分配,并将考核结果返回原校发放。
3、分配公式:个人教育教学工作量考核的绩效工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提取班主任费及岗位津贴后)的75% ÷全校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量量化考核总分×个人教育教学工作量量化考核得分。
个人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所得的绩效工资=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提取班主任费及岗位津贴后)的25% ÷全镇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效果量化考核总分×个人教育教学工作效果量化考核得分。
三、量化考核办法
(一)班主任及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量化考核办法
1、在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6%作为班主任费和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的岗位津贴,不足部分由学校自行解决,如有余额则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部分发放。
2、对班主任及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的考核,由学校制订考评方案进行考核,学校要制订好班主任、副班主任工作量化考评方案及中层行政人员量化考评方案,并报中心学校备案。
建议学校各类人员每月量化考评分值为:副班主任20分、班主任50分(少先队辅导员、报帐员、安全员等按班主任计分)、副主任55分、主任60分、副校长65分、校长70分。学校行政人员兼多职的只选其中最高的职务评分。
3、对中层行政人员的考核要按人员分类、工作量和所负责工作完成的效果进行记分和扣分考核。对班主任及副班主任的考评要结合班级管理、文明班评比、学生纪律、学生出勤、班风学风、防流控缀、公物维护、安全教育、清洁卫生、班务工作、家访工作、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记分和扣分考核,各小学对班主任和行政管理人员的量化考核得分要每月在校内进行公布一次,取6个月的平均分作为考核得分。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量化考核办法
对教师的德、能、勤、绩等进行量化打分,总评分为300分。学校也可根据本校实际制订教师教学工作量量化考核办法,各项目量化评分办法如下:
1、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30分)
政治思想表现好,作风正派;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依法执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维护学校声誉与形象;没有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攻击和侵害师生人身权益的行为;不参与黄、赌、毒活动和越级上访、信访、闹事等;廉洁自律,没有出现违法乱纪等行为和受处分现象。
当学期表现好的记30分,如违犯以上所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5-10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2、考勤及上班纪律(100分)
各校根据本校的实际制订考勤制度并每天进行考勤登记,学校所有教职工每学期均记100分,教职工有下列行为的则按如下分值进行扣分:
(1)上班、上课时间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分;旷课的每节扣5分;
(2)上班时间不在学校或擅自离岗外出、缺勤的,每次扣10分(因公出差或请假除外)。
(3)上、下课不按时到班、中途离开课堂或在上课时玩手机、接打电话的每次扣2分。
(4)依时参加区、镇级组织的各类会议、教研活动或培训学习等,未经请假而缺席的每次扣5分,迟到扣2分。(5)在上班时间在学校内打扑克、打麻雀、玩电脑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的,每次扣10分。
各校要按本校考勤登记本及中心学校巡查时考勤登记公布的缺勤次数给教职工进行打分,计入绩效工资考核。
3、教学常规工作(100分)
中心学校不定期对教师的教学常规工作(如作业、教案、单元考试、同步辅导、计划总结、听课评课、参加教学教研活动、学生课堂纪律、转化学困生、家访等)进行检查和量化打分,每次常规工作检查的分值为100分,作业、教案、单元考试、同步辅导不达标的扣分。各小学要以中心学校公布的《教学常规工作督查通报》的分数作为教师的绩效工资得分。
计算方法为:教师的常规工作得分=每次公布的检查得分之和÷检查次数;
专任天然科教师或其他人员的常规工作得分视其任课节数及工作量适当给分。
4、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1、各校根据本校实际制订考评教职工的工作量的方案,对教师的超课时节数、任课科目个数、任课的节数或者任教班的学生人数分别计出其平均数作为标准,达平均数的教师记30分,如超出平均数的由学校加分,如达不到平均数的则由学校扣分。
2、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在记30分的基础上还视其负责的工作量进行适当的加分。原则上学校行政人员(包括校长)要担任与职称相应的主科课程,教师和学校领导如不担任主科课程的扣10分,如不任课的扣20分。
5、工作任务完成效果(40分)
主要考核学校及教师工作任务完成的效果,改变工作拖拉扯皮,办事效率低下、为人庸懒散奢等不良作风。考核项目为:学校的德育、安全、卫生、计生、防流控辍、教学教研活动、论文撰写、体卫艺、创建教育强镇、校园环境整治、校园文化建设、缴交社保和住房积金、公益捐款、代收代缴费、学校财务结算等工作,总分40分。如出现以下情况的,属学校不完成的则同时扣校长和分管领导的分,如属教师不完成的则扣当事教师的分:
(1)各小学及教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完成任务的则每项扣8分,推迟完成任务的每次扣3分。
(2)学校出现安全事故或教师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每有1例则分管领导和当事人各10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没有出现乱收费和给学生滥订书籍、资料现象,每出现一次违规行为则扣10分。
(4)学校不按时上交代收代缴费、学校财务不公开和期末不进行财务结算的,则扣主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各10分。
(5)在镇、区级各项工作检查或评比中,因工作马虎或任务不完成而受到上级处理和通报批评的,每次扣主管人员10分。
(三)教育教学教研效果量化考核办法
1、教育教学质量(200分)
以《期末考试成绩评价册》的排名为依据,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分两大系列打分:第一系列是区教育局组织的调研考试和六年级期末考试(以下称为“区统抽考”)成绩,按学校名次进行打分(占60%),第二系列是镇期末考试成绩,按学校名次进行打分(占40%),然后将两个系列的得分相加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的总得分;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是按其所任教的主科的班集体排名打分;对校长和教导主任教学质量的评价为学校总得分占60%,个人任主科得分占40%,计分方法如下:
(1)教师教学质量评分方法:教师任教的班成绩排第一名的评200分,每减一个名次则减去4分,如:第二名评196分,第三名评192分……第17名评136分。依此类推。如一位教师任2个班以上的主科,则每个班排名都按以上方法计分,然后取其平均值作为该教师的最终得分。
(2)学校教学质量评分方法:区统抽考和镇期末考试都评200分,学校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评200分,每减一个名次则减4分,第二名评196分……第17名评136分。
学校教学质量得分=区统抽考得分×60%+镇期末考试得分×40%。
(3)校长和教导主任教学质量得分=学校教学质量得分×60%+个人教学质量得分×40%。
2、教学质量效果奖励加分
A、区统考抽考
(1)在区统考抽考中,教师任教班的平均分、合格率有一项达到全区该科平均值的,奖该科任20分。两项都达区平均值以上的则奖科任40分。
(2)学校的三科总平均分、合格率有一项达到区三科总平均值的,则奖校长、教导主任20分,两项都达区平均值以上的则各奖40分。
(3)在六年级毕业考试中,学生总分入全区前50名、100名、200名的分别奖三主科的科任40、30、20分。
B、镇期末考试:
1、集体奖:在期末考试中,对学校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校长、教导主任各20、15、10分;对班集体获一、二、三等奖的则分别奖给该科任20、15、10分。对班集体排在第7至10名的科任奖3分。(此奖也适用于县统抽考)。
2、优秀奖:在期末考试中,教师任教的班合格率达100%的则奖科任教师10分,(此奖也适用于县统抽考)。
3、保持奖:学校排名或班集体排名能保持入集体一、二或三等奖,学校保持入同等奖及以上的则奖校长、教导主任各10分;属班集体保持入同等奖及以上的则奖该科任10分。
4、进步奖:期末考试成绩排名比上一学期有进步的,学校每进步1个名次的则奖校长、教导主任各4分。班集体每进步1个名次的则奖科任教师4分,进步后能入集体奖的同时计集体奖。如果班集体排名比上一学期退步的,每退步1个名次扣科任1分。
定名次办法:(1)初次参加期末考试的班级都是以全镇同级同科的中间名次为起步;(2)分班(或合班)的取其上一学期两个班排名的平均值为起点计其进步奖
C、其他加分
1、教师参加协作区示范课主讲、说课评课比赛等教研活动,属镇举办的每次加5分,属区、市举办的每次加10分、省级每次加20分,镇协作区包片负责人每学期加5分。此项加分可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2、教师被评为各类优秀、先进等荣誉称号,且未领到举办单位的钱或物品奖励的,属镇级的每次加10分、属县、市、省级的分别加20分、30分、40分。(只在获得的当学期进行一次性奖励,获同类荣誉的取其最高的一级加分,不得累计。已获得钱奖励的不得再计此项分)
3、为了鼓励教师到本镇边远的学校支教,对参加支教的教师每学期加100分,如镇作现金补贴的不得再加此项分。
此三项加分计入“教育教学教研效果”项,但仅用于发放绩效工资,不作教师量化考评总得分排队。
四、有关规定
1、据电人社[2012]77号文件规定,对于病事假、法定假等人员的绩资工资发放作如下规定:
(1)请事假、旷课的教师:在一个月中请事假累计超过10天,无故旷课超过2天的,停发其当月绩效工资。教师全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无故旷工或擅自离岗超过10天的,其绩效工资为评定总金额的50%。(2)请病假的教师:请病假累计1个月、2个月或3个月以上的教师,其绩效工资则按其评定总金额的80% 、60% 、50%计算。对于病情严重或需住院治疗的教师,凭住院证明或住院医药费清单,则按评定总金额发放。
(3)请法定假的教师:按规定享受请婚假、丧假、产假的教师,按正常量化考评得分发绩效工资。女教师不符合计生条例请产假的,其绩效工资为0,并按违犯计生条例处理。
2、中心学校每学期对全镇教职工的量化考评总得分进行排队和通报全镇,并作为评优选先、晋升、岗位调整或工作调动、离岗培训的重要依据。
3、本方案自2015年5月起实施,方案解释权属黄岭镇中心学校。
电白区黄岭镇中心学校 2015年5月25日修订
黄分岭镇小学系统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量化考核及分配方案(2015年5月修订)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分配我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镇教育教学质量,并根据《电白县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化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电教通[2013]30号)等文件精神和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量化考核工作要求
1、全镇教师的工作绩效评价由中心学校和各小学共同组织实施,各小学要成立教师工作绩效量化考评小组和制订相应的校级教师绩效工资考评方案。
2、教师由各小学进行量化考核评价,校长、教导主任由中心学校进行量化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返回原校分配。
3、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区、镇、校级有关考核方案对教师的工作绩效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考核结果在本校公示5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要及时复核,并做好解释工作。如学校无法解决的,报中心学校绩效工资考评小组仲裁。
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按电教通[2013]30号文件要求,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三部分进行量化考核:(1)、班主任及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的岗位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6%);(2)、教育教学工作量(占余下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5%);(3)、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效果(占余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个人绩效工资总额为以上三部分量化考核所得的绩效工资之和。
2、“班主任及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岗位津贴”和“教育教学工作量”这两部分的绩效工资是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分配;“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效果”的绩效工资以全镇为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分配,并将考核结果返回原校发放。
3、分配公式:个人教育教学工作量考核的绩效工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提取班主任费及岗位津贴后)的75% ÷全校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量量化考核总分×个人教育教学工作量量化考核得分。
个人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所得的绩效工资=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提取班主任费及岗位津贴后)的25% ÷全镇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效果量化考核总分×个人教育教学工作效果量化考核得分。
三、量化考核办法
(一)班主任及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量化考核办法
1、在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6%作为班主任费和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的岗位津贴,不足部分由学校自行解决,如有余额则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部分发放。
2、对班主任及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的考核,由学校制订考评方案进行考核,学校要制订好班主任、副班主任工作量化考评方案及中层行政人员量化考评方案,并报中心学校备案。
建议学校各类人员每月量化考评分值为:副班主任20分、班主任50分(少先队辅导员、报帐员、安全员等按班主任计分)、副主任55分、主任60分、副校长65分、校长70分。学校行政人员兼多职的只选其中最高的职务评分。
3、对中层行政人员的考核要按人员分类、工作量和所负责工作完成的效果进行记分和扣分考核。对班主任及副班主任的考评要结合班级管理、文明班评比、学生纪律、学生出勤、班风学风、防流控缀、公物维护、安全教育、清洁卫生、班务工作、家访工作、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记分和扣分考核,各小学对班主任和行政管理人员的量化考核得分要每月在校内进行公布一次,取6个月的平均分作为考核得分。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量化考核办法
对教师的德、能、勤、绩等进行量化打分,总评分为300分。学校也可根据本校实际制订教师教学工作量量化考核办法,各项目量化评分办法如下:
1、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30分)
政治思想表现好,作风正派;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依法执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维护学校声誉与形象;没有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攻击和侵害师生人身权益的行为;不参与黄、赌、毒活动和越级上访、信访、闹事等;廉洁自律,没有出现违法乱纪等行为和受处分现象。
当学期表现好的记30分,如违犯以上所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5-10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2、考勤及上班纪律(100分)
各校根据本校的实际制订考勤制度并每天进行考勤登记,学校所有教职工每学期均记100分,教职工有下列行为的则按如下分值进行扣分:
(1)上班、上课时间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分;旷课的每节扣5分;
(2)上班时间不在学校或擅自离岗外出、缺勤的,每次扣10分(因公出差或请假除外)。
(3)上、下课不按时到班、中途离开课堂或在上课时玩手机、接打电话的每次扣2分。
(4)依时参加区、镇级组织的各类会议、教研活动或培训学习等,未经请假而缺席的每次扣5分,迟到扣2分。(5)在上班时间在学校内打扑克、打麻雀、玩电脑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的,每次扣10分。
各校要按本校考勤登记本及中心学校巡查时考勤登记公布的缺勤次数给教职工进行打分,计入绩效工资考核。
3、教学常规工作(100分)
中心学校不定期对教师的教学常规工作(如作业、教案、单元考试、同步辅导、计划总结、听课评课、参加教学教研活动、学生课堂纪律、转化学困生、家访等)进行检查和量化打分,每次常规工作检查的分值为100分,作业、教案、单元考试、同步辅导不达标的扣分。各小学要以中心学校公布的《教学常规工作督查通报》的分数作为教师的绩效工资得分。
计算方法为:教师的常规工作得分=每次公布的检查得分之和÷检查次数;
专任天然科教师或其他人员的常规工作得分视其任课节数及工作量适当给分。
4、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1、各校根据本校实际制订考评教职工的工作量的方案,对教师的超课时节数、任课科目个数、任课的节数或者任教班的学生人数分别计出其平均数作为标准,达平均数的教师记30分,如超出平均数的由学校加分,如达不到平均数的则由学校扣分。
2、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在记30分的基础上还视其负责的工作量进行适当的加分。原则上学校行政人员(包括校长)要担任与职称相应的主科课程,教师和学校领导如不担任主科课程的扣10分,如不任课的扣20分。
5、工作任务完成效果(40分)
主要考核学校及教师工作任务完成的效果,改变工作拖拉扯皮,办事效率低下、为人庸懒散奢等不良作风。考核项目为:学校的德育、安全、卫生、计生、防流控辍、教学教研活动、论文撰写、体卫艺、创建教育强镇、校园环境整治、校园文化建设、缴交社保和住房积金、公益捐款、代收代缴费、学校财务结算等工作,总分40分。如出现以下情况的,属学校不完成的则同时扣校长和分管领导的分,如属教师不完成的则扣当事教师的分:
(1)各小学及教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完成任务的则每项扣8分,推迟完成任务的每次扣3分。
(2)学校出现安全事故或教师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每有1例则分管领导和当事人各10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没有出现乱收费和给学生滥订书籍、资料现象,每出现一次违规行为则扣10分。
(4)学校不按时上交代收代缴费、学校财务不公开和期末不进行财务结算的,则扣主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各10分。
(5)在镇、区级各项工作检查或评比中,因工作马虎或任务不完成而受到上级处理和通报批评的,每次扣主管人员10分。
(三)教育教学教研效果量化考核办法
1、教育教学质量(200分)
以《期末考试成绩评价册》的排名为依据,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分两大系列打分:第一系列是区教育局组织的调研考试和六年级期末考试(以下称为“区统抽考”)成绩,按学校名次进行打分(占60%),第二系列是镇期末考试成绩,按学校名次进行打分(占40%),然后将两个系列的得分相加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的总得分;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是按其所任教的主科的班集体排名打分;对校长和教导主任教学质量的评价为学校总得分占60%,个人任主科得分占40%,计分方法如下:
(1)教师教学质量评分方法:教师任教的班成绩排第一名的评200分,每减一个名次则减去4分,如:第二名评196分,第三名评192分……第17名评136分。依此类推。如一位教师任2个班以上的主科,则每个班排名都按以上方法计分,然后取其平均值作为该教师的最终得分。
(2)学校教学质量评分方法:区统抽考和镇期末考试都评200分,学校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评200分,每减一个名次则减4分,第二名评196分……第17名评136分。
学校教学质量得分=区统抽考得分×60%+镇期末考试得分×40%。
(3)校长和教导主任教学质量得分=学校教学质量得分×60%+个人教学质量得分×40%。
2、教学质量效果奖励加分
A、区统考抽考
(1)在区统考抽考中,教师任教班的平均分、合格率有一项达到全区该科平均值的,奖该科任20分。两项都达区平均值以上的则奖科任40分。
(2)学校的三科总平均分、合格率有一项达到区三科总平均值的,则奖校长、教导主任20分,两项都达区平均值以上的则各奖40分。
(3)在六年级毕业考试中,学生总分入全区前50名、100名、200名的分别奖三主科的科任40、30、20分。
B、镇期末考试:
1、集体奖:在期末考试中,对学校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校长、教导主任各20、15、10分;对班集体获一、二、三等奖的则分别奖给该科任20、15、10分。对班集体排在第7至10名的科任奖3分。(此奖也适用于县统抽考)。
2、优秀奖:在期末考试中,教师任教的班合格率达100%的则奖科任教师10分,(此奖也适用于县统抽考)。
3、保持奖:学校排名或班集体排名能保持入集体一、二或三等奖,学校保持入同等奖及以上的则奖校长、教导主任各10分;属班集体保持入同等奖及以上的则奖该科任10分。
4、进步奖:期末考试成绩排名比上一学期有进步的,学校每进步1个名次的则奖校长、教导主任各4分。班集体每进步1个名次的则奖科任教师4分,进步后能入集体奖的同时计集体奖。如果班集体排名比上一学期退步的,每退步1个名次扣科任1分。
定名次办法:(1)初次参加期末考试的班级都是以全镇同级同科的中间名次为起步;(2)分班(或合班)的取其上一学期两个班排名的平均值为起点计其进步奖
C、其他加分
1、教师参加协作区示范课主讲、说课评课比赛等教研活动,属镇举办的每次加5分,属区、市举办的每次加10分、省级每次加20分,镇协作区包片负责人每学期加5分。此项加分可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2、教师被评为各类优秀、先进等荣誉称号,且未领到举办单位的钱或物品奖励的,属镇级的每次加10分、属县、市、省级的分别加20分、30分、40分。(只在获得的当学期进行一次性奖励,获同类荣誉的取其最高的一级加分,不得累计。已获得钱奖励的不得再计此项分)
3、为了鼓励教师到本镇边远的学校支教,对参加支教的教师每学期加100分,如镇作现金补贴的不得再加此项分。
此三项加分计入“教育教学教研效果”项,但仅用于发放绩效工资,不作教师量化考评总得分排队。
四、有关规定
1、据电人社[2012]77号文件规定,对于病事假、法定假等人员的绩资工资发放作如下规定:
(1)请事假、旷课的教师:在一个月中请事假累计超过10天,无故旷课超过2天的,停发其当月绩效工资。教师全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无故旷工或擅自离岗超过10天的,其绩效工资为评定总金额的50%。(2)请病假的教师:请病假累计1个月、2个月或3个月以上的教师,其绩效工资则按其评定总金额的80% 、60% 、50%计算。对于病情严重或需住院治疗的教师,凭住院证明或住院医药费清单,则按评定总金额发放。
(3)请法定假的教师:按规定享受请婚假、丧假、产假的教师,按正常量化考评得分发绩效工资。女教师不符合计生条例请产假的,其绩效工资为0,并按违犯计生条例处理。
2、中心学校每学期对全镇教职工的量化考评总得分进行排队和通报全镇,并作为评优选先、晋升、岗位调整或工作调动、离岗培训的重要依据。
3、本方案自2015年5月起实施,方案解释权属黄岭镇中心学校。
电白区黄岭镇中心学校 2015年5月25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