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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惩罚对教育尤为重要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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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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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惩罚对教育尤为重要 (2016-01-27 20:09:02)转载
标签: 随感 杂谈 惩戒 分类: 远方之北―教育教研
目前,教育的问题很多。对于广大教师而言,学生难管,书难教,这正是他们的心声。
我们的教育缺乏有机、灵活的、健全的惩罚机制,导致孩子们的天性过于散漫,缺少应有的规矩意识和道德立场。对于纪律和规范,充满了挑战色彩。处于成长期的孩子们,懵懂无知,必要的准则必须采取措施,让其认识到重要性,并严格执行。而当下,某些媒体,以及社会主流思想,却打着尊重学生为主体的理念,剥夺教师的惩罚权,对教师正常的教育权说东道西,吹毛求疵。正对教育惩罚和批评进行着史无前例的抨击和敲打,这样的处境是教育最为尴尬的遭遇,也是最为艰辛困惑的选择。管也不对,不管也不对。管严了不对,管松了不对。
抱着负责任的态度批评个别调皮的学生,某些学生的心理根本无法接受,然后回家向父母诉苦。家长们溺爱孩子,根本不考虑教师的初衷。跑到学校向校长和领导们投诉,结果是老师的好心没有得到好报。这位负责任的教师心理自此有了包袱和压力,积极性受到严重的挫伤,也无形之中,伤害了其他教师的心。于是,一批混日子的教师慢慢产生了,他们不再将教师的职业看得神圣和高贵,只要按部就班地完成教学任务即可,学生学不学,学生学得如何,学生能力有没有发展,根本与我无关。
在我们的孩提时代,孩子们严格遵守着班规校级。那个时候,学校对于严重违法纪律的学生,竟然有开除的处理条例,以儆效尤,治病救人。对于初次违反校级班规的孩子,张贴公告,并把悔过书和认错信进行公开。当然,从保护学生自尊心的角度来看,确实有些过份。但这些严厉的处罚措施,无形之中震慑了一大批惹是生非的孩子,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在90年代,孩子们的自尊心也没有现在这样脆弱,老师批评教育一下,会想到自杀或者出走。因为教育的大环境在,所以孩子们养成了坚强的个性,对于困难和挫折,都能顺利挺过来。这样的性格特点,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一笔不小的精神财富。反之,现在不叫批评,也不叫人进行必要的惩罚,更不能开除任何的学生。学校教育学生,只能以简单的说服教育为主,苦口婆心对于某些个性顽劣、屡教不改的孩子而言,无疑就是对牛弹琴,不但没有作用,相反还助长了他们嚣张的气焰,导致更多孩子跟着学坏,亦步亦趋,影响恶劣,坏风气弥漫校园。
李天一曾是天才少年,在各种比赛获得佳绩,头顶着巨大的光环长大。梦鸽在他每次出事的时候,都会在媒体声泪俱下,恳求大家原谅孩子,给孩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结果到了最后,衍变成孩子对所有事物的目空一切。他总觉得无所谓,天大的事情都有父母摆平。这些思想很是恐怖。如果当初,家长们能咬着牙关,把孩子送到劳教所,或者某些严格的私立学校,动真格进行惩戒管教,或许李天一还会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洗心革面,不会步步走错,陷入那样的危险境地。对犯错违规孩子的过度宽容,美其名曰为保护,免得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并不是件好事情。惩罚教育的缺失,必然导致人性中丑恶行为的滋生和恶化。我们的教育,不能只给鲜花和掌声,还应该有惩戒和处理。温室里面的孩子,永远无法成为有担当的人才。
新加坡成为亚洲四小龙,其崛起和兴盛与教育有关。教育一味注重赏识,就会纵容孩子的缺点。辅之以惩戒,才能促进全面、健康发展。新加坡在教育惩戒方面有完善的立法规定,新加坡教育部制定了《处理学生纪律问题的指导原则》(简称《指导原则》)。明确指出:新加坡所有中小学可以处罚学生。并对学校、警方、社会等相关部门提出了要求,如:设立纪律委员会,以电脑化方式记录各校违纪问题并作出系统化分析,允许授权教师(当事教师除外)鞭打违纪学生,警方协助校方对付滋事分子及少年罪犯,社会发展部调派辅导员协调辅导对滋事分子的教育等。
《指导原则》还规定设置学校纪律委员会,主要由训育主任及副校长和负责辅导的教师组成。他们的职责是:将纪律政策细化,并给学校制定一套学生管理体制;维持学校纪律;检察处理纪律的措施与步骤;检察严重的纪律个案,例如,停学等;跟家长沟通,让他们知道学校对学生的纪律要求,并寻求他们的合作以维持学校的纪律;学校跟警方、内政部、社会发展部、社会服务组织以及自助团体建立联系网络。《指导原则》对“鞭笞”的实施有详细的规定,只有校长或校长委托训育主任可以执行鞭笞,执行时必须有见证人在场,只针对那些违法乱纪、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学生,且只限于男生。身体不好的学生不能实行;女生不在鞭打之列;只能鞭打手掌和臀部;每次最多只能打三下;在执行前,教师先对被鞭打学生的腰实施保护,以防伤到学生腰部;执行后必须写成书面报告,并立刻通知家长。
如果教育仅有鼓励和赞赏,或者道德说教,那么国家根本就不需要法律,只需要多一些道德家,让他们来感化即可。可惜,现实告诉我们,教育缺失了惩罚,教育就不再完整。故而,孩子们的难教,也逐渐变成一种普遍的行为,而且顽劣学生的比例越来越大,班风校风受到歪风影响,让教师们头疼于管理,厌恶于教学,职业的怠倦感由此产生。
 
QUOTE(正确 @ 2016年04月14日 Thursday, 09:34 PM)
必要的惩罚对教育尤为重要 (2016-01-27 20:09:02)转载
标签: 随感 杂谈 惩戒 分类: 远方之北―教育教研
目前,教育的问题很多。对于广大教师而言,学生难管,书难教,这正是他们的心声。
我们的教育缺乏有机、灵活的、健全的惩罚机制,导致孩子们的天性过于散漫,缺少应有的规矩意识和道德立场。对于纪律和规范,充满了挑战色彩。处于成长期的孩子们,懵懂无知,必要的准则必须采取措施,让其认识到重要性,并严格执行。而当下,某些媒体,以及社会主流思想,却打着尊重学生为主体的理念,剥夺教师的惩罚权,对教师正常的教育权说东道西,吹毛求疵。正对教育惩罚和批评进行着史无前例的抨击和敲打,这样的处境是教育最为尴尬的遭遇,也是最为艰辛困惑的选择。管也不对,不管也不对。管严了不对,管松了不对。
抱着负责任的态度批评个别调皮的学生,某些学生的心理根本无法接受,然后回家向父母诉苦。家长们溺爱孩子,根本不考虑教师的初衷。跑到学校向校长和领导们投诉,结果是老师的好心没有得到好报。这位负责任的教师心理自此有了包袱和压力,积极性受到严重的挫伤,也无形之中,伤害了其他教师的心。于是,一批混日子的教师慢慢产生了,他们不再将教师的职业看得神圣和高贵,只要按部就班地完成教学任务即可,学生学不学,学生学得如何,学生能力有没有发展,根本与我无关。
在我们的孩提时代,孩子们严格遵守着班规校级。那个时候,学校对于严重违法纪律的学生,竟然有开除的处理条例,以儆效尤,治病救人。对于初次违反校级班规的孩子,张贴公告,并把悔过书和认错信进行公开。当然,从保护学生自尊心的角度来看,确实有些过份。但这些严厉的处罚措施,无形之中震慑了一大批惹是生非的孩子,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在90年代,孩子们的自尊心也没有现在这样脆弱,老师批评教育一下,会想到自杀或者出走。因为教育的大环境在,所以孩子们养成了坚强的个性,对于困难和挫折,都能顺利挺过来。这样的性格特点,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一笔不小的精神财富。反之,现在不叫批评,也不叫人进行必要的惩罚,更不能开除任何的学生。学校教育学生,只能以简单的说服教育为主,苦口婆心对于某些个性顽劣、屡教不改的孩子而言,无疑就是对牛弹琴,不但没有作用,相反还助长了他们嚣张的气焰,导致更多孩子跟着学坏,亦步亦趋,影响恶劣,坏风气弥漫校园。
李天一曾是天才少年,在各种比赛获得佳绩,头顶着巨大的光环长大。梦鸽在他每次出事的时候,都会在媒体声泪俱下,恳求大家原谅孩子,给孩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结果到了最后,衍变成孩子对所有事物的目空一切。他总觉得无所谓,天大的事情都有父母摆平。这些思想很是恐怖。如果当初,家长们能咬着牙关,把孩子送到劳教所,或者某些严格的私立学校,动真格进行惩戒管教,或许李天一还会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洗心革面,不会步步走错,陷入那样的危险境地。对犯错违规孩子的过度宽容,美其名曰为保护,免得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并不是件好事情。惩罚教育的缺失,必然导致人性中丑恶行为的滋生和恶化。我们的教育,不能只给鲜花和掌声,还应该有惩戒和处理。温室里面的孩子,永远无法成为有担当的人才。
新加坡成为亚洲四小龙,其崛起和兴盛与教育有关。教育一味注重赏识,就会纵容孩子的缺点。辅之以惩戒,才能促进全面、健康发展。新加坡在教育惩戒方面有完善的立法规定,新加坡教育部制定了《处理学生纪律问题的指导原则》(简称《指导原则》)。明确指出:新加坡所有中小学可以处罚学生。并对学校、警方、社会等相关部门提出了要求,如:设立纪律委员会,以电脑化方式记录各校违纪问题并作出系统化分析,允许授权教师(当事教师除外)鞭打违纪学生,警方协助校方对付滋事分子及少年罪犯,社会发展部调派辅导员协调辅导对滋事分子的教育等。
《指导原则》还规定设置学校纪律委员会,主要由训育主任及副校长和负责辅导的教师组成。他们的职责是:将纪律政策细化,并给学校制定一套学生管理体制;维持学校纪律;检察处理纪律的措施与步骤;检察严重的纪律个案,例如,停学等;跟家长沟通,让他们知道学校对学生的纪律要求,并寻求他们的合作以维持学校的纪律;学校跟警方、内政部、社会发展部、社会服务组织以及自助团体建立联系网络。《指导原则》对“鞭笞”的实施有详细的规定,只有校长或校长委托训育主任可以执行鞭笞,执行时必须有见证人在场,只针对那些违法乱纪、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学生,且只限于男生。身体不好的学生不能实行;女生不在鞭打之列;只能鞭打手掌和臀部;每次最多只能打三下;在执行前,教师先对被鞭打学生的腰实施保护,以防伤到学生腰部;执行后必须写成书面报告,并立刻通知家长。
如果教育仅有鼓励和赞赏,或者道德说教,那么国家根本就不需要法律,只需要多一些道德家,让他们来感化即可。可惜,现实告诉我们,教育缺失了惩罚,教育就不再完整。故而,孩子们的难教,也逐渐变成一种普遍的行为,而且顽劣学生的比例越来越大,班风校风受到歪风影响,让教师们头疼于管理,厌恶于教学,职业的怠倦感由此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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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体罚和严厉的罚戒,我是坚决的反对。因为在我国现实的生活中,会有一些教师不辫是非的,我自己亲自知道的,就有一个中学女生被老师冤枉无辜地挨了一巴掌,这冤枉的一巴掌要在女孩的心中痛一辈子了。也怕个别老师因个性的原因,对一些愚笨的学生发泄情绪。
 
真话
中国中小学教育现在走着一条很歪很歪的路
 
QUOTE(tiansan @ 2016年04月15日 Friday, 12:23 PM)
对体罚和严厉的罚戒,我是坚决的反对。因为在我国现实的生活中,会有一些教师不辫是非的,我自己亲自知道的,就有一个中学女生被老师冤枉无辜地挨了一巴掌,这冤枉的一巴掌要在女孩的心中痛一辈子了。也怕个别老师因个性的原因,对一些愚笨的学生发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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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都有给子女一巴掌的时候。虽然报导说有老师打学生,前段时间还暴出视频说老师打学生,还将学生从四楼扔下,但真正打学生的老师还是极少极少的,我相信老师基本上是为学生着想,就算是有时候罚学生也是为了学生好。
 
任何的一刀切都是错误的做法,任何的教条主义都是不可取的。
可惩罚和不可惩罚都应该是在一定的范围内,但这个范围很难规范。
所以专家就来个一刀切。




如果说错,请各位看官多多包涵。
 
任何的一刀切都是错误的做法,任何的教条主义都是不可取的。
可惩罚和不可惩罚都应该是在一定的范围内,但这个范围很难规范。
所以专家就来个一刀切。
同意这个说法。
 
大多的人有问题都是向外、向别人找理由,从没向自己内心找,若自己内心够强大、学识够丰富,没有秉性(恨怨恼怒烦)没有不良习性,何愁学生问题呢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QUOTE(清心 @ 2016年04月16日 Saturday, 07:23 PM)
大多的人有问题都是向外、向别人找理由,从没向自己内心找,若自己内心够强大、学识够丰富,没有秉性(恨怨恼怒烦)没有不良习性,何愁学生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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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都是圣人,教育也未必万能。
 
新中国成立之后,文革前那一套教育管理就很成功。学生尊师守纪,教师敬岗爱业。
 
我读初中时就遇到一位很有魄力的班主任,学生犯错,他用很平和的话语就可以把你说哭,不用打骂。
 
天地君师亲,这老师还排在父亲的前头。中国教书先生用戒尺的年代是最受学生尊敬的年代,都几千年了。

现在的学生,既没有生活的压力也没有升学的压力,又有法律的保护,打你一个收入不到他爸一半的老师那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QUOTE(山里人家 @ 2016年04月24日 Sunday, 06:29 PM)
我读初中时就遇到一位很有魄力的班主任,学生犯错,他用很平和的话语就可以把你说哭,不用打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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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学生已不是当年的学生
 
《指导原则》还规定设置学校纪律委员会,主要由训育主任及副校长和负责辅导的教师组成。他们的职责是:将纪律政策细化,并给学校制定一套学生管理体制;维持学校纪律;检察处理纪律的措施与步骤;检察严重的纪律个案,例如,停学等;跟家长沟通,让他们知道学校对学生的纪律要求,并寻求他们的合作以维持学校的纪律;学校跟警方、内政部、社会发展部、社会服务组织以及自助团体建立联系网络。《指导原则》对“鞭笞”的实施有详细的规定,只有校长或校长委托训育主任可以执行鞭笞,执行时必须有见证人在场,只针对那些违法乱纪、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学生,且只限于男生。身体不好的学生不能实行;女生不在鞭打之列;只能鞭打手掌和臀部;每次最多只能打三下;在执行前,教师先对被鞭打学生的腰实施保护,以防伤到学生腰部;执行后必须写成书面报告,并立刻通知家长。

这个做法,值得在中国推广
 
QUOTE(老和尚 @ 2016年04月28日 Thursday, 11:09 PM)
《指导原则》还规定设置学校纪律委员会,主要由训育主任及副校长和负责辅导的教师组成。他们的职责是:将纪律政策细化,并给学校制定一套学生管理体制;维持学校纪律;检察处理纪律的措施与步骤;检察严重的纪律个案,例如,停学等;跟家长沟通,让他们知道学校对学生的纪律要求,并寻求他们的合作以维持学校的纪律;学校跟警方、内政部、社会发展部、社会服务组织以及自助团体建立联系网络。《指导原则》对“鞭笞”的实施有详细的规定,只有校长或校长委托训育主任可以执行鞭笞,执行时必须有见证人在场,只针对那些违法乱纪、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学生,且只限于男生。身体不好的学生不能实行;女生不在鞭打之列;只能鞭打手掌和臀部;每次最多只能打三下;在执行前,教师先对被鞭打学生的腰实施保护,以防伤到学生腰部;执行后必须写成书面报告,并立刻通知家长。

这个做法,值得在中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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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对于初次犯错的学生还应该以宽容说服为主,对那些屡教不改的就交给XXXX小组去惩戒,当事老师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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