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朋友处得知:沿海某私立学校做为一间民办学校,由教育局分配公办教师给其支持办学,但学校却不把老师当一回事,纯粹当成私人民工。学校学生铁床,全部要求教师自行安装,并且规定任务,不管老,弱,病,妇不完成的一律要自己交钱请人完成,(从7楼或者其它楼层搬到2楼,先拆再装)这样不考虑实际情况的做法让广大的教师寒心,真感觉没有一点人格尊严。更因此事造成同事之间互相猜忌,互相防备的校园环境。在此要提问几点:
1.学校做为一个机构,后勤部门就没有一丝经费处理学校的就读环境?
2.教师在校教书,还要包括无偿替学校进行硬件建设?即使是民工去干活还要拿工资,这些活真属于教师的职责?
3.没有完成任务的还要自己掏钱帮学校完成任务,这属于哪门子劳动法规定的?(国家财政发的工资要拿去帮人家干活合理不)
4.“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同样一群人却感觉成为了敌人,这样有利一个学校的发展?
1.学校做为一个机构,后勤部门就没有一丝经费处理学校的就读环境?
2.教师在校教书,还要包括无偿替学校进行硬件建设?即使是民工去干活还要拿工资,这些活真属于教师的职责?
3.没有完成任务的还要自己掏钱帮学校完成任务,这属于哪门子劳动法规定的?(国家财政发的工资要拿去帮人家干活合理不)
4.“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同样一群人却感觉成为了敌人,这样有利一个学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