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用事实说话 @ 2013年10月08日 Tuesday, 11:26 AM)
针对楼主所提问题,现作如下说明:
1.学历造假一事。所有参加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人员的学历由茂名市人社局职改办专人统一审查。参加初级职称评审人员的学历由县人社局职改办专人审查。
2.论文造假一事。从2013年开始,所有参加中级职称人员的论文(初级职称不用论文)都要发到茂名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评审(网址:http://61.146.233.179:8090/),由专家评委进行严格学术审查,杜绝抄袭等造假现象。
3.档案造假一事。所有职称评审材料都要进行“双公示”,即各单位必须在申报前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申报人的学历、资历和工作经历情况;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情况(教书育人情况、获奖项目名称及颁发单位、论文发表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一般不安排在寒暑假和长假期)。同时把《茂名市2013年基础教育系统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也张贴于单位显著位置。公示后对申报材料有异议的,必须由单位职称考核评审小组核实准确后才能上报。公示期过后,由单位统一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评前公示情况表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意见”栏由所在单位盖章。评审终结后要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也不少于7天。如经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嫌疑的,经查实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申报者通报批评并限其3年内不得申报,并追究材料审核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申报表》和《工作表》均增加了申报人个人承诺栏,要求申报人承诺填报内容及提交评审材料真实、准确,没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栏务必由申报人亲笔签名。未签名的材料,各镇、各校不予上送。
4.托关系一事。2012年,某地出现有评委造假一事。经群众举报,省纪委、市纪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请网友不要偏信流言,从今年开始,对职称评审条件进行量化打分,严格评审关。
5.上课和做班主任一事。此事考核和证明都由学校第一责任人负责把关。如经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嫌疑的,经查实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申报者通报批评并限其3年内不得申报,并追究材料审核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关于收费问题。参加高级职称评审费用由市教育局统一收费,中级和初级评审费用由县人社局统一收费。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基础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监督工作,增加申报工作透明度,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欢迎广大网友向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茂名市官山二路官南一街18号大院)或县教育局举报。市教育人事科联系方式:邮政编码:525000 , 联系人:莫文汉,联系电话:2278744,传真电话:2270170。县教育局监察室联系方式:邮政编码:525400,联系人:李日大,联系电话:5120939, 传真电话:5120600。
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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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校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2位,其中四位是校长和副校长,三位是主任和副主任,其余的都是普通老师。正校长从未上过课,副校长有不上课的,也有一两位应付式地兼两三节课,其余那几位任课的高级职称教师在课堂教学上也未见有什么突出之处...........!
呵呵,职称是什么?有权有钱有后门便有职称,即使是垃圾也能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