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是沈阳一小商贩。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1]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判处死刑。2013.9.25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6时,家属被安排见最后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