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不上道 @ 2013年09月30日 Monday, 04:04 PM)
只管他人瓦上霜,不扫自家门前雪,是泼皮惯用的手法(是只要权利,不要义务,慷他人之慨的具体表现,许自我标榜没文化,方便推御责任或者抢占道义制高点,极端点说方便撒泼,这样的小贩不少吧有木有)就不许别人是文盲了?
否则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而人人都是州官,城管在强势时单单打打,强势时又人人都是城管。只要对自己有利,则可以这一刻为州官,下一刻为城管,再下一刻为小贩,有利的,州官可以做,城管可以做,小贩也可以做(没文化一说就很小贩的赶脚),这样的道义还成其为道义么,这样的道义还有意思么?
杀人抵命,杀两人(据说都是一刀致命,直穿心脏,胡一刀不过如此吧),可以说是误杀么?且事发后,夏家对死者和死者家属有试图和解的努力么?这样的刑案换你是法官会如何判,你同情谁是很个人的事,但轻判了,对现有法有交代吗,对城管家属能交待吗?如果能交待,只能是重订刑法一条路了,我们讨论赞不赞成,我认为就是立法。
其实可以轻判的唯一途径,就是夏家跟城管家人真正谅解,由城管家属求情,加上网络自媒体强大的后盾,或会有一线希望,夏案拖到现在,对比其他如药案,彰显了网络自 媒体堪比城管的强大力量,可惜成也网络自媒体败也网络自媒体,估计在网络对城管一致喊打喊杀,认为这样就可以刀下留人导致夏的律师根本就没将和解轻判的可能性认真加以考量吧。最后弱弱的问一句,万一不幸城管是你的家人,你会如此大义凛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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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大论云里雾里瞎叽吧扯蛋,你家人才不幸是城管。爱做你们家人去做个饱,国家会安排好的,用不着你操心。
你不用弱弱的问,我可以大大声回答你,我坚决不同情城管,双脚跺头,称砣奇案,还有各种拆迁事故这类工种通通不同情!就象我坚决不同情在中国战死的日本士兵一样,无论他们用什么理由来这样对待老百姓,无论他们当中有无好人好事,无论他们的语言国度,无论他们有如何美好的愿景,都是一个本质!坚决不同情!
(再次警告喜欢偷换概念的蠢货,不同情不代表同意杀死他们,不同意杀死他们不代表要杀死小贩,觉得矛盾的滚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