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老师,以身作则,提倡多读书,是好事。但是楼主这样的行文,怎么看都是以猎奇的心态粗读几本书,就以篇概全认为自己已经窃取了该领域专业的知识和全面的思想(有点像财主的儿子学写字的故事),正所谓学海无涯,楼主这种读书心态不是很好吧。况且,看楼主所“读”的书,基本都是工具书(如海洋法,公务员考试用书),这种书不用“读”,它们仅仅是按需而取的工具而已。--要知道,法律和法学是两个概念,为考试而写的申论和在公务员工作中写的公文和解读公文又是两码事。
我以为,读书,是为了学做人,而这位老师教的却是为了赚钱,妈妈却说做人才要学赚钱不用,因为再懒再笨的人饿到一定程度了也会变通去找吃的了。小女子迷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