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很多学校都有这种情况,新在职工作的教师没有房住,而退休的教师却不肯退房,有个问题想咨询有关人士回答:关于国家学校单位的房,以前教师出资建的,今年国债已经还清,那房子属于单位的还是私人的?退休教师变卖转让是否合法?譬如退休教师以前1.5万出资建房,现在钱国家还回退休教师的情况下,退休教师现在变卖5~7万,合法不?为什么政府没有文件?导致在职的教师想住房都没有钱住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