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邓小玲 @ 2012年06月21日 Thursday, 01:29 PM)
我就是邓小玲老师,我真的被这件事搞得快要崩溃了,真不知是谁那么可恶,竟然无耻到这种地步!怎么能捏造这样的 事实来伤害我的人格和尊严呢!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在此,我要向大家澄清事情的真相,我是09年调入杨梅小学,任教三年从没教过一个叫刘凯亮的学生,而且我们学校也不存在这个学生的档案记录,学校领导去春华学校查过了,也没有这个学生。再说,我本人也从没教过5~6年级的英语,都是那个叫刘军的捏造事实,恶意诽谤我的!使我的精神受到了严重的打击,近乎发疯了!那个所谓的家长刘军在帖上留了他的联系电话,我打过去原来是望夫中心学校一个领导的号码,还有一个是电城那边的,都说被人唬弄了,这两个机主都说已经被莫名其妙的电话打扰怕了,根本就不是家长刘军!
由此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什么学生啊, 家长啊,全是凭空捏造!我不明白那个恶人为什么要用这种无耻的手段来抹黑我?!难道现在的言论自由就是可以胡编故事陷害无辜的人吗?我相信各位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千万不要被那些小人牵着鼻子走!我恳请网友们拿出你们的正义感,帮我主持公道,人肉搜索那个刘军!还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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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那些就此打住的想法。要是这样,那么以后大家随便捏造某某人和某某人搞婚外情,然后某单位的某某职工与本单位的某某领导乱搞。最后,再站出来说:我是因为一时的气愤所以才这样,你们别追究啊,追究我就自杀要挟。。。。。结果事情就没了下文。。。
但是,在传播此种恶劣信息之前,作为成年人,或者作为一个16岁以上的可以负有法律责任的自然人。在诽谤别人的时候,难道他就不知道会对对方造成严重的打击和严重的名誉毁坏吗??(此事恶劣在于: 1、地域:电白人最常逛的电白论坛,受众清晰; 2、人物:某邓老师,女性,教师; 3、攻击截点:淫娃、荡妇、道德丧尽的女教师引诱男学生,直接打击一个女人的妇道,一名教师的声誉,分分钟可能因此丢掉饭碗,永不录用,作为女人也以后没脸见人,找不到老公,有家庭的更糟,家婆会要了她的命,就是说把你名声搞烂、搞臭; 4、捏造虚假身份,以虚构的内容、惊人的标题吸引网友观看,其意就是要搞到此事路人皆知。 )
何况此次对象还是一名教师,一名必须天天面对着学生的女教师。当名誉受到毁坏,那有何面目出现在都已经知道谣言的学生面前?难道受到这么严重打击的教师,她就不会选择去自杀??难道施暴者受到的打击更大?? 学校是最讲求脸面,而人更讲求脸面,何况还是一名女教师呢???这不单单是毁坏个人的名誉,而是搞臭邓老师,是直接影响到此邓老师的生计,砸人饭碗,毁人名誉。(大家相信吗,这事都已经传开了,可能邓老师会被调离一线,后面情况堪忧。另外,哪怕再过十年,邓老师到哪里,人家都会讨论起这件事的,所以此事不水落石出,惩罚恶人,沉冤昭雪,邓老师的恶名注定会背一辈子。)
试想一下。所谓刘军当时不就是想达到那些种种的恶劣的目的吗?实在是其心可诛!!!!!!
所以,严重不同意坛友的一些意见,此事绝对不能姑息。不然,这么恶劣的行为都不受到其应得的惩罚,何以扬正气,警示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