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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环评公众参与项目公示及单位调查实施方案
2011-05-12 00:00:00 来源:
为顺利完成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消除公众对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疑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补充管理意见》(环评处〔2011〕5号)的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在政府管理机构、公众、投资方三者之间开展多向的意见交换,以辨识公众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其价值观,使公众了解本项目的建设计划,为政府机构对本项目的建设与否做出满意的决策。
二、工作内容
(一)项目公示
采取报纸、网站及张贴告示的方式,向社会发布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评价单位、咨询方式等信息。
(二)问卷调查
采取发放问卷的方式,向相关单位发布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基本情况,并调查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调查对象为单位,包括市有关职能部门、项目服务范围内各镇政府及有关职能单位、项目选址周边部分村委会、学校以及企业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项目公示
1、公示时间:
宣传栏张贴:2011年5月12日-2011年5月20日(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网站公示:2011年5月12日-2011年5月20日(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公示方式:在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虎门镇政府、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网站,东莞日报(只需登报1次)以及部分村委会宣传栏进行公示。
3、公示内容:关于东莞市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详细见附件1、2)。
4、具体安排:
网站公示:2011年5月12日在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虎门镇政府、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网站进行公示;
日报公示:2011年5月12日在东莞日报进行公示;
宣传栏公示:2011年5月12日在虎门镇政府,陈村、
黄村村委会及新联社区,厚街镇政府、新围村委会共六个地点张贴公示。
(二)第二阶段:问卷调查
1、调查时间: 2011年5月12日-2011年5月20日;
2、调查对象:单位包括市城管局;虎门、厚街镇政府、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及环保分局,虎门镇水利所(鲫鱼岗水库、大溪水库管理部门);虎门镇陈村、黄村村委会及新联社区,厚街镇新围村委会;新英豪小学、马城小学;大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以及2家企业单位;
3、问卷内容:东莞市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表(详细见附件3);
4、具体安排:2011年5月12日在市城管局;虎门、厚街镇政府、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及环保分局,虎门镇水利所(鲫鱼岗水库、大溪水库管理部门);虎门镇陈村、黄村村委会及新联社区,厚街镇新围村委会;新英豪小学、马城小学;大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以及2家企业单位,共17个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各发放一份问卷)。
以上调查问卷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5月18日前回收完毕。
四、责任分工
由市城管局牵头,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市固废处理中心、厚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及虎门垃圾处理厂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开展该项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市城管局统筹开展环评中公众参与阶段的各项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牵头组织召开垃圾处理厂筹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落实责任,指导有关镇及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指导项目公示及单位调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市固废处理中心负责执行项目公示及单位调查的具体工作;
虎门垃圾处理厂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厚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所属镇的相关部门、村委会及企业单位,积极配合环评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补充管理意见》(环评处〔2011〕5号)的相关规定,公众参与单位调查回收的有效表格,持反对意见的调查单位不能大于总调查单位数量5%,若超过此比例,需进行回访。
2、各镇及有关单位应加强与部分持不同意见村民群众的协调和解释工作。在项目开展期间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理,确保环评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东莞市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2. 东莞市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3.东莞市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表(团体部分)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1:登报信息公示内容
东莞市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东莞市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大岭山林场夹沟与陈村社区牛角地交界地段,主要处理虎门镇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以焚烧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本项目工程投资约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954万元),为BOT模式建设。该项目已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项目建设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与意见反馈方式请登录环评单位(www.scies.cn)查阅。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附件2:网站及宣传栏公示内容
东莞市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
建设项目概要:东莞市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大岭山林场夹沟与陈村社区牛角地交界地段,日焚烧垃圾1000吨,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7000m2。本项目工程投资约41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954万元),为BOT模式建设。建设单位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为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部门,筛选重点评价项目,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周边污染源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生态等),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项目所在地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实施?
3、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它建议?
四、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 邓工
电话:0769-85513992 传真:0769-85193889
电子邮件: hmshzhb@163.com
地址:虎门镇运河北路91号5楼
邮政编码:523000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5540533 传真:020-85538222
电子邮件:hpgczh@126.com
地址:广州市员村西街7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655
东莞市虎门垃圾处理厂筹建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3:单位调查问卷内容
东莞市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表(团体部分)
根据国家现行的环境影响保护法规,在进行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时,须进行公众参与问卷调查。为此,请工程涉及的当地人民政府及社会团体给予大力支持,就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问题以及需要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二、建设项目相关信息
建设项目概要:东莞市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大岭山林场夹沟与陈村社区牛角地交界地段,日焚烧垃圾1000吨。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7000m2。本项目工程投资约41580万元,为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954万元,总投资的1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本项目投产后,本项目废气的处理:本工程采用半干法工艺流程,净化效率高且无需对反应产物进行二次处理。烟气经反应器、活性炭喷射系统、袋式除尘器后,通过80m高烟囱排至大气,烟气中的污染物可以达到规定标准,并提高烟气扩散能力,减轻本工程空气污染物排放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为了满足电厂运行过程对烟气中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的需要,确保电厂污染物达标排放,电厂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装置,监测项目为SO2、NOX、HCl、烟尘等。同时在烟道上设置永久采样孔,便于取样与环保监测。
本项目废水包括垃圾渗滤液、生活废水、冲洗废水和冷却水等。本项目建成后,根据厂方设计,全厂约30m3/d垃圾渗滤液进行回喷焚烧处理,全厂剩余渗滤液约120m3/d随压力管排入排入低温蒸发冷凝处理设施,经处理后产生30m3/d的浓缩残渣回垃圾池,凝结水、冲洗水及生活污水共约315m3/d一起进行生化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入虎门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1)进入焚烧厂的垃圾应贮存于垃圾储仓内,不得随地堆放。本厂产生的生活垃圾直接送入厂内垃圾储仓内,经焚烧发电。(2)焚烧飞灰按危险废物处理,严格执行GB18596-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对焚烧飞灰采用水泥固化混合方式进行稳定化预处理后,按照约定,飞灰在厂区固化后送入惠东建设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处理。(5)炉渣直接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6)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经过脱水后送至焚烧炉内焚烧处理。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采用引进国外技术的垃圾焚烧炉,其工艺设备水平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
3、对于焚烧产生的废气,拟采取布袋除尘和半干法吸收去除烟气中的大气污染物,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确保达标排放;
4、经预测分析,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5、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三同时”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5540533 传真:020-85538222 E-mail: hpgczh@126.com
建设单位联系人:邓工电话:0769-85513992 传真:0769-85193889 E-mail:hmshzhb@163.com
四、当地政府和社会团体对建设项目的态度
1、根据虎门镇垃圾增长和土地资源现状,加快虎门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任务十分迫切。贵单位或团体是否支持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很支持 □支持 □不支持
2、贵单位或团体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3、贵单位或团体是否知道或了解东莞市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
□很清楚 □知道一点 □不了解
4、贵单位或团体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自然环境将带来哪些不利影响?
□大气 □地表水 □噪声 □生态破坏 □其它
5、贵单位或团体所知垃圾发电厂对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减少垃圾污染有何作用?
□有很大改善 □有改善 □不清楚
6、如果本项目采用较先进的环保措施,贵单位或团体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居住环境及卫生状况产生的影响是什么?
□有利 □可接受 □不清楚
7、垃圾焚烧处理可最大限度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和节省土地资源,本项目采用焚烧处理贵单位或团体认为合适吗?
□合适 □比较合适 □不清楚
8、项目建成后将关停项目所在地的五马简易垃圾填埋场,贵单位或团体赞成本项目的建设吗?
□无所谓 □不赞成 □赞成
□有条件赞成(条件: )
9、贵单位关心的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问题、意见或建议;对本项目建设还有哪些环境保护要求,请说明。(不够纸可另附页)
被调查单位名称(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