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厂选址:社会矛盾新焦点?
2010年10月09日 11:03:11 来源: 半月谈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目前一些土地资源相对比较紧缺的发达国家,一般都采用垃圾焚烧的方式,如日本、韩国、丹麦等。南京市城管局原局长张东毛表示,不可否认,垃圾焚烧会产生一定的有害气体,但与垃圾填埋污染相比,危害要小得多。从技术角度而言,现在的选择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只要相关部门在建设过程坚持高标准、高水平和严要求,垃圾焚烧厂的建立应该是最可行的。
垃圾处理项目具体选址很难摆脱对公平性的质疑。欧阳育楠表示,尽管南京江北垃圾焚烧厂的选址是经过政府部门多次考虑后做出的决定,无论是从环保角度还是从经济角度都是科学的,但项目所在地的群众肯定认为对他们不公平。
民主、科学、补偿,三管齐下破解困局
在垃圾处理项目选址遭遇困局的同时,我国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经越来越滞后。欧阳育楠介绍,目前,南京市每天产生生活垃圾4500吨,年处理量达到160万吨,并以年均7%的速度递增。仅有的水阁等三个填埋场已使用15到20年,即将饱和封场。如再不兴建新的大型垃圾处理设施,南京特别是江北地区每天产生的千余吨生活垃圾将无处销纳。
欧阳育楠担忧地表示,一个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周期最起码要两到三年,虽然他们一直在呼吁启动新垃圾填埋场的建设,但进展并不顺利。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三五年内南京市的垃圾就会无处堆放,很可能会出现垃圾围城的局面,这无论对生活环境、居民健康,还是对社会稳定都极为不利。
相关人士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应着力采取三方面措施来破解垃圾处理项目选址的困局。首先,项目选址前一定要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此前,南京就江北垃圾处理项目多次召开听证会。今年1月14日以来,广州市启动“垃圾处理,网上问计于民”的公众意见征询活动,持续两个月听取市民、专家和相关处理人士的意见。2月22日,作为北京反垃圾焚烧的代表人物、网名“驴屎蛋”的北京律师受邀随北京市有关部门赴日本考察垃圾处理。在广州,城管部门也计划邀请李坑发电厂附近村民赴澳门参观垃圾焚化中心。
其次,权威部门应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验明正身”。欧阳育楠表示,项目是否可行,应以标准为依据,而不能因有人反对即视为不可行。尤其是垃圾处理设施,无论建在哪儿,采取何种处理方式,都有市民和专家反对,但绝对不能因有反对意见就放弃建设或改弦更张。
第三,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江苏省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宇表示,项目建设只要符合标准,就应该大力推进。至于受损群众的利益,国家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进行补偿,毕竟他们确实为其他群众作出了奉献。但千万不能因为少部分人一再反对就让项目搁浅,这对政府公信力的树立和保障全体人民的利益都是非常不利的。(记者 蔡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