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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飘落的黄叶 @ 2011年06月24日 Friday, 02:19 PM)
鹦鹉学舌一下:正因为现实太骨感,理想才更要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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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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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飘落的黄叶 @ 2011年06月24日 Friday, 02:19 PM)
鹦鹉学舌一下:正因为现实太骨感,理想才更要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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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首先解决现行体制的问题,所有理想都将是意淫.
 
上面各位对法律理解都很深刻啊。

我认为刑罚的宽严得结合社会现实条件来说。假如不犯罪的人生活象在地狱中,那么就得严刑峻法,偷半箩番薯都得劳改三年,或者剁手割鼻;假如不犯罪的人生活象在天堂中,对犯罪人单是剥夺人身自由,就能达到“严刑峻法”的效果了。“严刑峻法”还要考虑刑罚对犯罪危害性的影响,假如规定绑架罪起刑就是杀,那么大多数绑架都会撕票,这显然不是受害者追求的结果。
 
QUOTE(东澳夕照 @ 2011年06月24日 Friday, 02:31 PM)
Oh!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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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丰满,稀饭。兴趣来了,可惜小情人飞了我,肿么办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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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liang2004 @ 2011年06月24日 Friday, 02:32 PM)
不首先解决现行体制的问题,所有理想都将是意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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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问题不是我们能解决滴,能意淫则聊胜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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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肥燕瘦,意淫就意淫吧。
 
QUOTE(飘落的黄叶 @ 2011年06月24日 Friday, 03:29 PM)
好丰满,稀饭。兴趣来了,可惜小情人飞了我,肿么办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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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张图片打印出来,意淫。哈哈哈!!!
 
QUOTE(黑索金 @ 2011年06月24日 Friday, 03:03 PM)
上面各位对法律理解都很深刻啊。

我认为刑罚的宽严得结合社会现实条件来说。假如不犯罪的人生活象在地狱中,那么就得严刑峻法,偷半箩番薯都得劳改三年,或者剁手割鼻;假如不犯罪的人生活象在天堂中,对犯罪人单是剥夺人身自由,就能达到“严刑峻法”的效果了。“严刑峻法”还要考虑刑罚对犯罪危害性的影响,假如规定绑架罪起刑就是杀,那么大多数绑架都会撕票,这显然不是受害者追求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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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有理!

严刑和慎刑的区别,远不止剁手割鼻和失去自由那么简单。
 
QUOTE(东澳夕照 @ 2011年06月24日 Friday, 03:32 PM)
把这张图片打印出来,意淫。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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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找个情人好了,这个可以玩真滴,自娱娱人,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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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赏忠厚之至论是苏轼对慎刑轻典法理观点的论述,还有借古论今,对王安石严刑重典的批评,集中在《始皇论》和《论商鞅》里面。
 
始皇论--苏轼

秦始皇时,赵高有罪,蒙毅按之当死,始皇赦而用之。长子苏直谏,上怒,使监蒙恬兵于上郡。始皇东游会稽,并海走琅e,少子胡亥、李斯、蒙毅、赵高从。道病,使蒙毅还祷山川,未及还,上崩。李斯、赵高矫诏立胡亥,杀扶苏、恬、蒙毅,卒以亡秦。
苏子曰:始皇制天下轻重之势,使内外相形,以禁奸备乱者,可谓密矣。蒙恬将三十万人,威震北方,扶苏监其军,而蒙毅侍帷幄为谋臣,虽有人奸贼,敢睥睨其间哉!不幸道病,祷祠山川,尚有人也,而遗蒙毅,故高、斯得成其谋。始皇之遗毅,毅见始皇病,太子未立,而去左右,皆不可以言智。然天之亡人国,其祸败必出于智所不及。圣人为天下,不恃智以防乱,恃吾无致乱之道耳。始皇致乱之道,在用赵高。夫阉尹之祸,如毒药猛兽,未有不裂肝碎首者也。自书契以来,惟东汉吕、后唐张承业二人,号称良善,岂可望一二于千万,以徼必亡之祸哉。然世主皆甘心而不悔,如汉桓、灵,唐肃、代,犹不足深怪。始皇、汉宣皆英主,亦湛于赵高、恭、显之祸。彼自以为聪明人杰也,奴仆薰腐之余何能为,及其亡国乱朝,乃与庸主不异。吾故表而出之,以戒后世人主如始皇、汉宣者。

或曰:李斯佐始皇定天下,不可谓不智。扶苏亲始皇子,秦人戴之久矣。陈胜假其名,犹足以乱天下,而蒙恬持重兵在外,使二人不即受诛,而复请之,则斯、高无遗类矣。以斯之智而不虑此,何哉?苏子曰:呜呼,秦之失道,有自来矣,岂独始皇之罪。自商鞅变法,以殊死为轻典,以参夷为常法,人臣狼顾胁息,以得死为幸,何暇复请。方其法之行也,求无不获,禁无不止,鞅自以为轶尧舜而驾汤武矣。及其出亡而无所舍,然后知为法之弊。夫岂独鞅悔之,秦亦悔之矣。荆轲之变,持兵者熟视始皇环柱而走莫之救者,以秦法重故也。李斯之立胡亥,不复忌二人者,知法令之素行,而臣子之不敢复请也。二人之不敢复请,亦知始皇之鸷悍而不可回也。岂料其伪也哉?周公曰:“平易近民,民必归之。”孔子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矣乎?” 夫以忠恕为心,而以平易为政,则上易知而下易达,虽有卖国之奸,无所投其隙,仓卒之变,无自发焉。然其令行禁止,盖有不及商鞅者矣。而圣人终不以彼易此。鞅立信于徙木,立威于弃灰,刑其亲戚师传,积威信之极。以至始皇,秦人视其君如雷电鬼神,不可测也。古者,公族有罪,三宥然后置(ㄓA;安置)刑。今至使人矫杀其太子而不忌,太子亦不敢请,则威信之过也。故夫以法毒天下者,未有不反中其身及其子孙者也。汉武、始皇,皆果于杀者也。故其子如扶苏之仁,则宁死而不请,如戾太子之悍,则宁反而不诉。知诉之必不察也。戾太子岂欲反者哉,计出于无聊也。故为二君之子者,有死与反而已。李斯之智,盖足以知扶苏之必不反也。吾又表而出之,以戒后世人主之果于杀者!
 
苏轼谰王安石变法,用李斯、赵高矫诏立胡亥、杀扶苏、蒙恬、蒙毅为例,讲明始皇用重典,卒以亡秦的教训。而王安石变法用重典,有史家论王安石:用重典致令传统士大夫洁身自好,敬而远之,只好任用奸佞酷吏,最终导致北宋灭亡........苏轼一语成偈恐非本意。
 
任可法律都有未完善的一面,不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但无一例外都会根据自身的实际国情来制定相对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

何为严刑峻法?应该是以实施相对人为对象而言,美国的法律之所以会给人以外表“完善”,很多方面是因为在制度建设和实施方面做得相当不错,但用在中国的国情方面根本就不适应。

我国的法律还有缺陷的地方,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在世界氛围的影响下,逐步完善是肯定的,包括死刑,会渐渐消亡。
 
严刑峻法之下,如扶苏之仁,则宁死而不请,如戾太子之悍,则宁反而不诉。这是重典之祸,重庆打黑,有重典之嫌。
 
重庆打黑,本身就是重典,何来嫌之说。难道对于这类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不应该用重典?

记得香港的“廉政风暴”么。只不过在当代中国,“廉政风暴”跚跚未来。
 
当下社会,讨论重典轻典,实为时过早,以其讨论重典轻典,莫如讨论有典没典。但重典轻典之争,不仅仅是律例之争,而是价值观之争。

进得公堂则先各打五十大板、土改、文革、各种严打运动中,无不深深烙下重典的烙印,常态下对重案都可以不查不处不理,甚至公开袒护,如挽救说,这才是问题。 挽救说和重典看似风牛马不相关,其实或有某种内在联系:既然大部分生命都为器物,然则挣得了“人”之地位者则可以免于器物之刑罚。

刑不上厅局,礼不下蚁民是也!揪某个出来,不过正好他倒霉而已。
 
QUOTE(时事评论 @ 2011年06月24日 Friday, 04:57 PM)
重庆打黑,本身就是重典,何来嫌之说。难道对于这类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不应该用重典?

记得香港的“廉政风暴”么。只不过在当代中国,“廉政风暴”跚跚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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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重典轻典,首先得尊重程序正义,平时不闻不问,纵奸纵恶。政治需要时从重从严,枉顾司法程序,其根本就是将人当器物,同重典的理论支撑同父母。

补充:个人本意讨论下法理支撑的价值取向,并非具体法律条文,表达不清的地方,敬请谅解。
 
QUOTE(飘落的黄叶 @ 2011年06月24日 Friday, 05:01 PM)
不管重典轻典,首先得尊重程序正义,平时不闻不问,纵奸纵恶。政治需要时从重从严,枉顾司法程序,其根本就是将人当器物,同重典的理论支撑同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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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要尊重法律,然后法律才会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

当领导的如此,做P民的亦然,纵奸纵恶是因为自身先纵了恶,后果自必会由自己承担,不能把责任推卸给外在原因,跟程序正义无关。
 
QUOTE(时事评论 @ 2011年06月24日 Friday, 05:14 PM)
首先,我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要尊重法律,然后法律才会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

当领导的如此,做P民的亦然,纵奸纵恶是因为自身先纵了恶,后果自必会由自己承担,不能把责任推卸给外在原因,跟程序正义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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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没纵恶的能力,谁有能力大家都清楚

二、慎刑轻典不等于没典,不怕轻典,就怕无典,轻典也是典

三、生命重于刑罚,个人认同生命先于刑罚的价值观,这和先贤的思想并无二致。
 
事实上,重庆的打黑,不仅是重典轻典的问题,而是有典无典的问题。这个话题敏感,不想过多讨论。
 
论商鞅――苏轼



  商鞅用于秦,变法定令,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秦人富强,天子致胙于孝公,诸侯毕贺。苏子曰:此皆战国之游士邪说诡论,而司马迁暗于大道,取以为史。吾尝以为迁有大罪二,其先黄、老,后《六经》,退处士,进奸雄,盖其小小者耳。所谓大罪二,则论商鞅、桑弘羊之功也。自汉以来,学者耻言商鞅、桑弘羊,而世主独甘心焉,皆阳讳其名而阴用其实,甚者则名实皆宗之,庶几其成功,此则司马迁之罪也。秦固天下之强国,而孝公亦有志之君也,修其政刑十年,不为声色畋游之所败,虽微商鞅,有不富强乎?秦之所以富强者,孝公务本力穑之效,非鞅流血刻骨之功也。而秦之所以见疾于民,如豺虎毒药,一夫作难而子孙无遗种,则鞅实使之。至于桑弘羊,斗筲之才,穿窬之智,无足言者,而迁称之,曰:“不加赋而上用足。”善乎,司马光之言也!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譬如雨泽,夏涝则秋旱。不加赋而上用足,不过设法侵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也。”二子之名在天下者,如蛆蝇粪秽也,言之则污口舌,书之则污简牍。二子之术用于世者,灭国残民覆族亡躯者相踵也,而世主独甘心焉,何哉?乐其言之便己也。夫尧、舜、禹,世主之父师也;谏臣拂士,世主之药石也;恭敬慈俭、勤劳忧畏,世主之绳约也。今使世主日临父师而亲药石、履绳约,非其所乐也。故为商鞅、桑弘羊之术者,必先鄙尧笑舜而陋禹也,曰:“所谓贤主,专以天下适己而已”,此世主之所以人人甘心而不悟也。世有食钟乳乌喙而纵酒色,所以求长年者,盖始于何晏。晏少而富贵,故服寒食散以济其欲,无足怪者。彼其所为,足以杀身灭族者日相继也,得死于寒食散,岂不幸哉!而吾独何为效之?世之服寒食散,疽背呕血者相踵也,用商鞅、桑弘羊之术,破国亡宗者皆是也。然而终不悟者,乐其言之美便,而忘其祸之惨烈也。


苏轼论商鞅变法之得失,几十年来国人已经历过,对比参照一下自会明白。
 
林副统帅论毛:假马列为皮,行孔孟之实,用秦始皇(商鞅)之法,前二项不讨论,用秦始皇之法,却是实实在在的。
 
秦固天下之强国,而孝公亦有志之君也,修其政刑十年,不为声色畋游之所败,虽微商鞅,有不富强乎?秦之所以富强者,孝公务本力穑之效,非鞅流血刻骨之功也。而秦之所以见疾于民,如豺虎毒药,一夫作难而子孙无遗种,则鞅实使之

世人多以为没有商鞅,就没有大秦(想起歌中所唱,没有某某,就没有某国) 苏轼所论述却是没有商鞅,则大秦不会二世而亡,一夫作难而子孙无遗种,则鞅实使之!
 
假如苏轼所论商鞅始皇事有理,则商鞅始皇从没走远,存在中华民族数亿民众血脉之中,有自省警惕之必要。
 
不加赋而上用足,当下经济政策之生动写照,怀疑苏轼是否穿越时光轨道,仔细考察过当下社会现实而写的散文。
 
宽松的刑法只是适用于健全法制后的社会,适用于崇尚道德、经济稳健的富裕社会。但在如今的环境,腐败蔓延、金钱至上、道德沦丧。我认为严刑峻法是必须的过渡期。
特别重典治吏是必要和及时的措施。是保证国家经济建设和政治改革稳健进行的有力手段。是重振民族信仰、抑恶扬善的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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