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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村选实践看村组法的完善

――以江西省奉新县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为例

余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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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江西省奉新县在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早于省政府的部署开始筹划选举工作,积极破解任期审计的三大难关,破除选举中的三大矛盾,创新村民代表推选的会议形式、确认办法及村民代表会议职能,对村选委实行村民代表会议推选、议行合一机制并规范组成方式,在坚持选民登记工作责任到位、告知到位和登记到位的原则中延长补登时间段,并把落实公平原则、选民的提名权和优选权作为提名候选人的基本措施,按照总职数把初审权交给选委会、终审权交给村民代表会议,以无投诉为基本原则和目标采取就地投票、集中计唱票、候选人回避、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投票方式的系列办法,成功完成了选举任务。

奉新县的上述做法,缘于对第四、五届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总结,适应了实际需要,但在很多方面突破了现行《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这一矛盾源于8个方面原因:以省为单位部署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影响了届满选举的严肃性,任期审计因没有得到选举法律的确认而影响了其必要性,村民代表会议在法律上处于不确定的地位与实际需要相距甚远,村选委的法定产生方式在实践中起不到引导和规范的作用,选民登记缺少补登规定而影响了选民登记权的完整性,优选权的法定后置性影响到候选人确定的公平性,自荐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影响了自荐的广泛性,投票选举因未明确选举方式影响到选举规范的自我完善。

故以此为依据,提出《村委会组织法》应明确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启动程序,明确任期审计为换届选举中的法定程序,明确村民代表会议的地位,明确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选委,明确选民登记的补登时间段,明确提名候选人的优选原则,明确就地自愿投票为正式选举的基本方式。

我国现行《村委会组织法》集实体法与程序法为一体,对村委会依法、有序、稳定、按时选举产生起到了引导、规范、促进和推动的作用,但也留下了许多需要思考、探索和完善的空间。本文以江西省奉新县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为样本,依据其统计资料和本人所了解的案例,分析了实践突破现行《村委会组织法》的原因,对村委会选举中的法律完善问题作了相关探讨。

一、样本县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状况

奉新县辖域面积为1644平方公里,人口30万。参加农村村委会选举的单位153个,其中村委会145个,村改居的6个,村改分场的2个。选举单位的辖区人口213012人、50979户,被登记的选民总数为154210人,参加投票的选民为150085人,占97.3%。被提名候选人5853人,其中主任1716名,副主任620名,委员3517名;确定正式候选人845名,其中主任297名,副主任77名,委员474名。通过投票选举,517人当选,其中主任153人,副主任40名,委员323名。一次选举成功的140个,二次选举成功的13个,分别为91.5%和8.5%。设立中心计唱票会场的153个,占选举单位的100%;设投票站136个,占选举单位的88.90%;设流动票箱的14个,占选举单位的9.15%;设密秘写票处的153个,占选举单位的100%。[1]

奉新县在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充分吸取第四届和第五届选举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强化了9项工作。

第一,强化任期审计在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地位。奉新县第五届村委会的任期始于2002年12月,任期3年,到2005年12月届满。鉴于第四届村委会任期审计几乎与第五届村委会选举同步进行,使得大部分村委会没有完成第四届任期审计,给第五届任期审计带来了严重影响。奉新县从2005年8月开始,全面部署第五届任期审计,纳入换届选举工作和程序,以其基础地位着重破解三大难点。一是破解任期审计与换届选举同步的难点。按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下简称江西省实施办法)第25条规定,应在省人民政府部署下进行,但会重蹈任期审计与换届选举同步的覆辙。为错开时间上的同步矛盾,实行任期审计前置策略,在全面部署换届选举工作之前部署任期审计。奉新县全面部署换届选举工作是在9月16日,此时,农村153个选举单位的任期审计已完成了143个,占应审计的92.25%。二是破解审计力量与集中审计的矛盾。乡镇审计力量十分有限,依靠乡镇审计所难以完成任期审计任务。奉新县采取重点村与一般村结合的办法,乡镇审计所对重点村进行审计,对一般村采取村会计与村务监督小组自我审计、乡镇审计所组成2―3个审计组进行检查,同时对每个村派出一名乡镇干部负责蹲村督查。此前,对村会计、村务监督小组进行培训。几项措施,缓解了审计力量与集中审计的矛盾,使任期审计完成率达100%。三是破解上紧下松的矛盾。奉新县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规定,不进行任期审计的村,不得进行选举。怎样确认是否进行任期审计?奉新县采取上报审计报告的办法,由乡镇民政所统一收集各村任期审计报告,交县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核验,同时对任期审计报告的内容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合格率达100%的予以确认,确保任期审计完成情况的真实性。

第二,注重村情民意中矛盾的消除。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党群、政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融洽,不少矛盾得到化解,但不等于没有了矛盾。尤其在当前发展黄金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的情况下,老矛盾解决了,还会有新矛盾。奉新县据此把村情民意的调研列为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任务,提出并抓住三大矛盾[2],开展破解工作。一是基层民主拓展与村民政治参与冷漠的矛盾。江西从2005年起全面免除农业税,作为农业县的奉新20多万农业人口受益,提高了村民的收入水平,消除了村民与村委会的对抗情绪,同时也使村民由对选什么人的关注焦点降到了对“选什么人”漠不关心的低谷,加之占选民总数27.24%的4.2万劳动人口在外打工,在家的选民仅为72.76%,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政治冷漠态度。据该县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2005年9月初的调查,约有63.64%的村民对换届选举持无所谓的态度,在外出打工的人口中约有10%的人联系不上。针对这一情况,奉新县采取乡镇干部包村、村选委包组、组干部包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包户的办法,把宣传动员和发动工作做到户、做上门、做到人,并提出了“宣传不漏一户、发动不少一人”的口号,使宣传发动面覆盖到每一个居民点、每一个打工点,最大限度也扭转了村民政治参与的冷漠态度。二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与村级债务带来双重影响的矛盾。国家实行“少取、多予、放活”的惠农政策,对基层政权组织给予财政补贴,村委会不需代政府向农民收取农业税,没有了与村民发生对抗的源头,工作好做了,对农村能人来说,无疑燎起了竞选的兴趣,但村级债务仍是一道高墙。据税费改革时的调查资料,奉新县村级债务达3030万元,平均每个村的债务高达16.56万元,最高债务的村达40多万元,历届村干部因垫税由个人为村里贷款而欠下的债务多则数万元,少则几千元,使竞选者望而止步。奉新县各级选举工作机构深入农村,把重点放在宣传农村发展方向上,注重宣传国家对农村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的事实,同时通过村民中的老党员、老干部,鼓励有志于为村民服务、改变农村面貌的人积极参加竞选,形成一个换届选举和竞选的氛围。三是小村与大村、小姓与大姓及工作派系的矛盾。奉新县位于赣西北,处九岭山脉之中,素有“七山二水半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之称,东西长、南北窄,自西往东分为山区、丘陵和平原;山区面积约占70%,丘陵占20%,平原约占10%。山区散村多,约占90%,集村约占10%;丘陵的散村约占60%,集村约占40%;平原的散村约占10%,集村约占90%。在这样一种格局中,散村多的地区,小姓与大姓矛盾突出;在集村多的地方,小村与大村矛盾明显;而在集村则是工作派系严重。奉新县根据矛盾群的类型和性质,对153个农村选举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划分为焦点村、难点村、重点村三类。焦点村以工作派系为主,难点村以宗族派系为主,重点村以地缘派系为主。对焦点村,从村财公开入手,做好村级财务的审计、公开以及派系之间的沟通工作;对难点村则从日常生产生活的受益是否公平入手,比如村中道路、林权分配等,消除小村与大村之间受益上的不公平现象;对重点村则尽量化解小姓与大姓之间的隔阂,主要是做好那些在村中说话有分量的人,即小姓与大姓的“领袖”人物的思想工作。

第三,提升村民代表会议的功能。奉新县历届换届选举,都没有真正推选过村民代表,缺少严格意义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通常以村组干部、老党员、老干部会议替代村民代表会议。奉新县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把推选村民代表工作放在村委会选举之前,以提升村民代表会议的功能,并进行了三项创新。一是创新推选的会议形式。把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推选的形式改为散村按自然村推选、集村按15户左右一个单位进行推选,在此基础上,考虑到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需支付每位与会人员的误工补助,按照《江西省实施办法》第七条“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三分之二”[3]的规定,再次进行推选。二是创新确认办法,对经过两次推选出来的村民代表,借鉴村委会成员当选后由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颁发当选证书的做法,由县换届选工作举指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村民代表证书,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向被推选为村民代表的村民颁发村民代表证书,以确认村民代表身份。这一做法得到村民代表的充分肯定。据柳溪乡船坳村的调查,认为“颁发村民代表证很有必要”的占90.32%,认为“没有必要”的占6.45%,认为“无所谓”的3.26%。该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有2人未到位,多数村民代表提议,以村民代表会议的名誉对2位未到会的村民代表进行公开批评。提议的依据就是“没有珍惜村民代表证”。三是创新村民代表会议职能。在选举期间,奉新县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明确规定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选委会成员并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4],153个选举委员会共审查5853人的资格,全部被选民接受。

第四,完善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与工作程序。村民对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信任度决定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成效。为增强选委会成员在村民中的信任度,奉新县对此采取四条措施,加以完善。一是选委会成员的推选条件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公告到村民小组和自然村,改革前两届只在村部公告的做法;二是用村民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选,严格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产生选委会成员,并张榜到村民小组和自然村,改革过去用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很难落到实处的做法以及举手表决信任度不高的办法。据柳溪乡船坳村的调查,该村11月23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共有29人参加投票,按主任、副主任、委员三个职务提名。共有16人被提名,其中主任票:陈怀玉29票;副主任票:郭清洪21票,张水平4票,陈怀明3票,郭清禄1票,郭清鸣1票;委员票:郭清禄25票,余小红14票,张根13票,陈怀明7票,张水平6票,郭清和5票,曾会东4票,郭清洪2票,陈孝其2票,李才生2票,汪建2票,陈水平1票,伍时运1票,彭艮方1票。陈怀玉当选为选委会主任,郭清洪为副主任,郭清禄、余小红、张根为委员。对此无一人提出异议。三是规范组成方式。针对第四、五届没有明确村选委成员实行回避制而导致部分村出现选民上访的问题,奉新县在第六届换届选举中,明确提出对村选委成员实行回避制,凡与正式候选人有父子、叔侄、连襟等血缘关系的选委会成员全部退出。从调查的情况看,凡是贯彻得好的地方,除有选民咨询外,没有上访的选民;而贯彻得不坚决的地方,陆续有选民上访。据县选举指导小组办公室的统计资料,在65件上访案件中,仅要求选委会成员实行回避制的就有11件,占16.92%,居信访问题的第2位。四是实行议行合一机制。从对16个乡镇21个村的调查情况看,有18个村采取村民代表会议和村选会联合审查的方法,占被调查村数的85.71%。具体方法是,先由村选委对提名候选人按提名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确认排名前的为正式候选人,然后由村选委和村民代表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再由选委会张榜。在18个村中,有4名正式候选人被否决,较好地解决了前两届由村选委会单一审查易引起纠纷的难题。赤岸镇火田村丁某为第五届村委会成员,担任村会计,在第六届村委会成员提名中,其主任提名票仅居第二位,选委会将其确认为主任正式候选人。由于2003年春节刚过,丁某所在的村民小组因2002年夏季发生干旱,经村民小组全体村民会议通过,决定新修一座水库,以水库修成后的水面15年经营权作为投入,通过发包的方式,公开竞标,并由本组的另一村民中标。由于投入大,中标承包的村民承担不起这笔投入,中途便找到丁某,要求村委会为其解决部分贷款,以便按期完成任务。丁某觉得村委会本身有不少债务,要为其贷款必须以村委会成员中的个人名誉担保,便建议找人合作。对方认为丁某的建议有道理,便邀请丁某加盟,由两人共同承包。水库修在植被较厚的山丘上,无林木的面积够不上承包合同上的面积,于是又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把水库的开挖面扩大到林地,村委会也同意村民会议的意见,但未报经林业公安部门审批。水库修成后,有村民反映到林业公安部门,被处罚了2000元,丁某承担了其中1000元的罚款。由于这一原因,村民代表会议在对其资格进行表决时,作了否定的表决。丁某虽感到委屈,但对村民代表会议的表决表示尊重。

第五,深化选民登记工作的基本措施。据各乡镇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的调查资料,奉新县外出打工的农村劳动力达4.2万人,给选民登记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按照“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的要求,如何确保每个选民的登记权,关系到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成败。奉新县根据这一严峻形式,在实际操作中,做到规范与拓展相统一,实现三到位。一是责任到位。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村选委会成员包片,村组干部包组,村民代表包户,户代表包人,形成纵横交错的联系网络。二是告知到位。采取写信、打电话、委托、上门、发公告函等四种方法,由责任人把选民登记事宜告知到每一位可以联系上的选民;对举家外出务工人员,委托其近亲或远亲负责寻找和联系。据各乡镇统计资料,在对4.2万人的联系中,被告知的达4.18万人。三是登记到位,奉新县各选举单位积极拓展登记渠道,在传统的登记站登记和上门登记两种方式基础上,增加了电话登记、信函登记、委托他人登记等3种方式。其中上门登记的约占60%,登记站登记的约占16%;委托登记的约占15%,电话登记的约占5%,信函登记的约占4%。同时,对漏登选民建立了补登机制,把补登日期延长到选举日的前1日,全县有600名选民在选举日前进行了补登。全县155062名选民,被登记的为154210人,登记率为99.45%。

第六,拓展提名候选人的渠道与方式。《奉新县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提名候选人原则为“一人一票,一人一职,等额提名,不得委托” [5]。按照“十六字”原则,坚持把选民的提名权落实到选民的真实意愿上。在对第四、五届选民提名资料调查中,不少地方的提名候选人与正式候选人几乎相等,表明这些地存在着先定名单、让选民按组织意图提名的问题。第六届提名候选人,奉新县注意到了这一点,在坚持三个落实中作了拓展。一是落实公平原则。对候选人没有提出年龄、任职年限等歧视性条件,有的乡镇曾要求用年龄、任职时间等带有歧视性的条件来解决焦点村、难点村和重点村的问题,被县选举指导小组办公室给予了否定。对“海选”提名的,不得搞上限,并对提名候选人的情况全部进行公告和上报到县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拓展了提名方式,在试点村实行自荐提名,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二是落实选民的提名权,提名前向每位选民重申候选人条件,提名时放手选民提名。全县153个农村选举单位应选职数 542名,实际提名候选人为5853人,是应选职教的10.78倍;其中提名为主任候选人的1716名,是应选职数153名的11.14倍。三是落实选民的优选权。对提名候选人,奉新县提出了“众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强中选精”的“十六字”要求[6],作为宣传口号,书写成标语,对选民进行引导,在提名票中,15%的被提名候选人获得了近60%的提名票。在随机抽取的罗市镇芭源村,总人口为1058人,根据奉办发[2005]28号文件规定,其职数为3人,可不设副主任。被登记选民735人,参加提名投票的选民520人,其提名候选人情况如下:主任候选人:聂清标374票,潘英进55票;提名副主任候选人:袁从兰(女)428票,戴洪水264票,潘英进195票,聂清林70票,金万良17票,10票以下的13人。被提名候选人20人,按3名职数的总提名票数为1560票,其中聂清标、袁以兰、戴洪水、潘英进等4人所得提名票总额为1361票,即20%的人获得总提名票的87.24%。

第七,建立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机制。农业税取消后,村委会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工作方法必须转向服务型、给予型,反映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必然要求正式候选人的确定服从并体现出这一变化。奉新县遵循这一思路,适时建立起正式候选人确立的工作机制。一是控制总职数。奉新县规定,2000人口以下的村为3名,2000人以上的村为5名。以此为基础,控制总职数。在确定正式候选人之前,通过村民代表会议,以职数定人,不以人定职数。全县153个选举单位的总职数为516人,26%的村为5个职数,74%的村为3个职数。在这一规模控制下,由各乡镇平衡,通过村民代表确认。有几个乡镇在平衡时要求增加职数,一个也没有被批准。二是把候选人的初审权交给选委会。由选委会从高到低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与党委政府的意图统一起来,力求实现两者在技术上的有机结合。凡选委会确认的,乡镇不得否定,充分尊重选委会的集体表决。三是把候选人的终审权交给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作风上选务实的人、经济上选带头人、文化上选学历相对较高的人、办事上选公道正派的人的要求,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否定有争议有人。对村民代表会议否定的候选人,村选委不得复议;而选委会没有确认的候选人,村民代表会议不得表决,以此形成二审制。

第八,实行五个原则举行投票选举。奉新县受季风气候影响,是个多雨区,2005年的特大暴雨洪灾就发生在9月;而且80%的村没有可以容纳100人以上的室内场所,集中投票选举基本上要在室外进行,一旦遇到雨天,无法正常举行。历届选举,奉新县农村普遍采取的是就地投票,集中计票。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奉新县根据本县情况,在坚持“两个二分之一”[7]的原则前提下,实行五个原则。一是就地投票原则。由乡镇派出工作人员,负责投票现场秩序的维持和投票中的监督工作,选民在居住地凭选民证领取选票和投票。重点是监督代票,每代一张票必须有委托证书,允许电话委托,但必须有4人以上在场,其中一名乡镇干部,一名选委会成员,一名本村民代表,一名被委托人;少于4人的,电话委托无效。二是候选人回避原则。正式候选人于选举日前在选委会的安排下,可以进行竞选宣传,但不得于选举日的投票现场作自我介绍,而是由选委会成员进行候选人情况介绍。候选人在选举日到选委会指定的地点集中等候投票结果,避免候选人现场拉票引起派系之争。三是集中计票原则。由4名以上人员,护送票箱到指定的集中计票现场计票,其中要有1名以上的乡镇干部,1名选委会成员,2名以上的村民代表,如遇到有派系的,则各派再推选1名代表。集中计票处则在公告投票地点时一同公告。凡愿意到集中计票处监督计票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赶到现场,允许选民不参加集中计票的监督。四是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投票方式的原则。由于农村情况十分复杂,各地情况不一,用什么方式投票,由村民代表会议投票表决,任何人不得干预。但在村民代表会议投票表决之前,要先进行协商。主要是大村与小村之间的协商、大姓与小姓之间的协商、工作派系之间的协商,在三种协商结果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其中一种方式。五是无投诉原则。每个村选委要承担村民代表会议对投票方式表决的风险,一旦出现选民的上访与投诉,则对其主持下的投票结果进行审查,对确认为无效选举的则要进行重新选举。在本届选举中,经县选举指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无效选举的有2起,其中一起因选票数多于选民数31张,另一起因代票超过代了3张,全部进行了重新选举。

二、样本县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实践提出的法律问题

法律源于实践,用于规范和引导实践,现行法律法规在实践中遇到的挑战通过样本县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被反映出来,其实践所作出的回应探讨了法律法规的现实矛盾如何解决的出路。

1、以省为单位部署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影响了届满选举的严肃性。奉新县根据第四、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部署晚、时间仓促的问题,在2005年的党代会、人代会上,就把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列入“两会”年度部署的任务,8月就着手准备阶段工作。然而,《江西省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这一规定对推进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无疑是必要的,但也带来了实践与法律两个层面的问题。就实践来说,农村的情况错纵复杂,而换届选举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法律行为,《村委会组织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说明“届满”是法律上而不是行政工作上的时间概念,既严肃又十分明确,没有任何歧义。法定的严格时间区段和复杂的农村情况,与以省为单位统一部署,存在着时间上仓促的问题。奉新农村是两熟作物区域,秋收结束后才真正进入农闲季节,农村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节令开展,否则,难以施行。从省人民政府开始部署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要经过省、市、县、乡四级人民政府,每一级从准备到会议部署约需一个月。通常省人民政府的部署时间约在当年的8月,市人民政府部署在9月,县人民政府部署在10月,乡镇人民政府部署在11月,历届如此。按照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至选举日最低相隔时间不少于20天;选民登记时间,根据奉新县四、五、六届三届平均时间为15天,而且第六届因外出打工人员增多,普遍达到了15-18天;按照奉新县153个农村选举单位花费在宣传发动上的平均时间约需半个月。三项总需时间为50天,完全满足三项工作的时间量,村委会的选举日大约在当年的12月底和次年的元月。由此带来了几个问题。一是由于选举日对是否满18周岁的选民年龄资格条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通常确定选举日的同时就要确定选举月,否则新增选民的登记问题会产生纠纷。二是选举月是不容许跨月份的,更不容许跨年份,否则,同样会带来选民年龄资格条件难以判断的问题。三是即使允许跨年度,元月底2月初是传统春节,要在这个月进行选举,问题与矛盾更多。四是通常只能选择在12月,但时间上又不允许,又必须拖到次年元月,从而导致届满不能及时选举,失去了届满的严肃性。

就法律层面来看《村委会组织法》没有明确是否需要人民政府来部署,即使需要的话,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8条第二款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部署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应是县人民政府而不是省人民政府。奉新县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早于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彻底改变了第四、五届仓促的局面,也证明了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更符合农村实际情况。而且由省人民政府部署不仅增大了行政成本,也不符合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最一般的原则,更不符合《村委会组织法》的要求。这一问题的出现,又恰在于《村委会组织法》没有明确由谁部署而产生的缺陷。

2、任期审计因没有得到选举工作法定的确认而影响了其必要性。奉新县以村委会任期审计为标志,从8月开始就拉开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序幕,并规定没有进行任期审计的,不能进行换届选举。但这一做法在《村委会组织法》中没有支持的依据。实际上,任期审计是对届满的任职人员在任期内财务管理行为依据所发生的财务账目进行核算,这对村委会换届选举有着标志性的意义。首先,每届村委会任期3年,其财务状况不仅直接关联着下届村委会的任期目标与任务的确定,也反映了整个村委会班子的履职情况,只有通过审计,才能掌握“家底”和财务运行情况。其次,任期审计标志着届满。届满应当从当选之月算起,到任期终止之月为止,但这一概念通常被理解为“从本届产生起至本次换届选举的相距时间不一定正好是三年,可能长于或短于三年” [8],也就是说,届满不是以月计算而是以年来计算的,其弹性很大;任期审计正好可以克服这种弹性,使“届满”的概念回到以月计算的准确时间概念上来。同时,任期审计一般可在届满的前一个月进行,任期审计结束也意味着届满之月到来。然而在这一问题上,现行《村委会组织法》和地方法规未对此作出规定,使离任审计成为选举工作的附加工作,几乎是可审计也可不审计。由此带来的问题是,谁来担当审计的组织者?现行的做法是,由乡镇政府派出审计人员进行审计,而审计人员又十分有限,其结果是:一是由非财务人参与审计工作,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的不真实性显而易见;二是由于缺乏专业人员,有的地方干脆不搞任期审计,出现大量的糊涂陈年老账;三是增加了村民的疑虑,奉新县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不少群众因财务账目未审计、公开的村财失真而上访;四是村委会成员不廉洁行为难以追究到具体事件和具体的人。显然,在《村委会组织法》中明确离任审计的地位已是必不可少的。

3、村民代表处于不确定的地位与实际需要相距甚远。奉新县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对村民代表给予了充分肯定,普遍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及村民代表的确认制度。但这一做法突破了“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9]的规定。“普遍推行”挑战“可选择性”的规定,不是实践出了问题就是法律本身的漏洞,而事实上的普遍推行解决了村委会在选择性规定下所不能解决的问题,显然,在法律中充分肯定村民代表的地位已是十分必要的。第一,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成本高,包括组织者的会议成本和村民的误工成本,一年最多召开一次就足够;第二,村民对全体村民会议并没有兴趣,毕竟在这样的会议上,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其作用不过是获得知情权和表决权,而获取知情权的途径并非这一条,真正需要通过表决权来反映多数人意愿的事也没有那么多;第三,村民代表的数量不多,召开村民会议的成本低、易召集,同时村民代表与户代表容易展开沟通与协商,有较充分的表达意愿的空间,通过村民代表的桥梁作用解决多数人的意愿与少数人利益在表达上有机统一的问题,并可以增强村民代表的责任感。

4、选举委员会的法定产生方式在实践中起不到规范作用。奉新县把村民代表会议作为选委会产生的方式,没有采用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的方式,突破了“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10]的规定。实际上,以村民会议的形式推选产生选委会脱离了农村尤其是江南农村实际,不仅选举成本高,也达不到“参加的选民数更多”[11]的理想效果;以村民小组会议形式推选产生,很容易被一两个人垄断,通常情况下,村民小组会议变成村小组长的个人意见,无论是村民小组长能力强或弱,都不会改变这一结果。从奉新县第五届与第六届的比较中可以看到,不满意村选委产生方式而上访的,第五届为13例,第六届只有2例。表明绝大多数选民对以村民小组会议形式推选产生选委会并不欢迎,而对村民代表会议形式推选产生选委会持赞成态度。村民代表会议包括了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住村各级人大代表,[12]具有各方面的代表性;而且村民代表是以5-15户为单位推选出来的,本身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村中“领袖”都在这个群体中,具有权威性。但由于以村民代表会议形式推选产生选委会在《村委会组织法》中没有得到肯定,在江西省实施办法中只作为一种补充形式,在实践中起不到规范作用。由于依法的依据不充分,在宣传《村委会组织法》的同时,也是在宣传对村民代表会议这一推选产生方式的否定。由此,在如何完善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选委会的程序时,总是受到无法定依据的否定,以至难于形成一个既定的方向与目标。

5、选民登记缺乏补登规定而影响到选民登记权的完整性。奉新县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对选民登记允许在选举日前进行补登,解决了由于种种原因而被漏登选民所要求登记权的矛盾,却突破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13]的规定。漏登,在农村较为普遍,由于村民的流动性很大,外出务工者较多,在规定的时间内难于联系;由于结婚嫁娶,通常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而以户籍为选民资格的必要条件,极易忽略这部分处于结婚阶段的年轻男女选民的登记;由于求学返乡、退伍返乡、退休返乡的群体把户籍放在身上,导致被遗忘而被漏登。种种原因表明,在户籍管理日益松弛的情况下,选民登记难于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完成,需要提供一个补登的时间段。这个时间段,《村委会组织法》没有预留,给实际工作带来了诸多不利的因素,酿成矛盾,甚至激化矛盾。一是个人登记权是法律赋予的,在选举日前的任何一天都是合法存在的,没有预留补登时间段,等于剥夺了选举日前20天之内的登记权;二是登记权对选民而言可以享有,也可放弃,当具有选民资格的人没有明确其放弃的意愿,应该给予其思考的时间,为其预留一个补登机会;三是登记权在一个选举单位具有完整性特点,这个完整性是由全体选民的登记权组成的,不预留补登时间段,实际上失去了登记权的完整性,而在非完整性登记权的状况下所产生的选举结果,常常因少数人的缺位而被弱化,甚至会得不到顺利的认可。

6、优选权的法定后置性影响到候选人确定的公平性。奉新县明确规定候选人的条件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14],并规定了一些否定性条件[15]。但候选人条件是对现行《村委会组织法》的突破,因为《村委会组织法》并没有规范候选人条件,仅仅是对村委会当选成员提出了要求[16]。当然,可以根据对村委会当选成员的要求类推出候选人条件,但两者不能等同。规定候选人条件,在于贯彻优选原则;而对村委会当选成员的要求,则在于提升自己的素质。前者对后者具有引导和规范作用,但后者只能通过类推才能产生引导和规范,明显滞后,而且类推的作用十分弱化。优选权的根本意义,在于引导选民用优秀的原则和要求去确立优选的目标,强化选民的优选意识,规范选举中的优选行为。从无差别选民资格到每个选民拥有的提名权,从公开竞选到投票权,一条最基本的红线就是要众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强中选精。这一潜在词没有被法律公开承认,导致优选原则得不到贯彻。一是优选缺乏标准,应选怎样的人,不选什么样的人,只能是“青油炒菜,各有所爱”,由各人去自我揣摩,没有公共性;二是缺乏法律的预告性,现行法律没有提供任何优选信息,只预告了选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对被选举权应具备的条件则无以知晓,在提名中甚至把那些残废的人、精神失常的人也被提名,亵渎了提名权;三是缺乏法律提供的基础共识,在任何选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原则的前提下,还应该有一个代表社会发展正确方向的问题,这个问题才是优选权的基础,恰在这一问题上,法律没有提供这个基础,必然会缺少在这个问题上的共识。

7、自荐提名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影响到自荐的广泛性。奉新县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自荐提名候选人的试点[17],取得了预期效果,但突破了“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18]的规定。选民直接提名与自荐提名,两者比较,前者属于被动竞争,后者则属于自我主动竞争。自我主动竞选的目标清晰,思路明确,准备充分,其自觉性远远大于被动竞争,而且减少了选民提名的环节,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程序,节省了选举成本。不过,从奉新县在柳溪乡船坳村的试点来看,自荐者不多,除自荐主任职位的有3人外,自荐委员职务的只有2人,与应选职务相等,与“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19]的规定不相符,造成实际上的等额选举。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在于自荐提名候选人在法律上没有法律支持,对如何自荐缺少一个可操作的依据,对自荐的允许程序缺乏可监控的标准,对其合法性的判断缺乏一个可依托的凭籍,因而多数选民不愿自荐,而村选委也不敢放手自荐。

8、投票选举因未明确选举方式影响选举办法的完善。奉新县采取就地投票、集中唱计票的办法,在规定的选举月顺利完成选举任务。但这一办法没有法律依据,《村委会组织法》只规定了“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20],未规定用何种选举方式;与《江西省实施办法》关于“村民委员会选举应当召开选举大会进行”[21]的规定不相符。从法理学上看,选举权属于选民个人的权利,只要具有选民资格,便具有了这种权利,且为任何人和组织所不可剥夺。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民对选举权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既不能受到他人和组织的强制,也不能影响和妨碍他人真实地表达意愿。从这一原则出发,对奉新县而言,由于属江南多山区丘陵县,散村多、集村少;又属于经济不发达区域,外出务工者多,人口流动性大,“离乡不离土”的人口逐年增加,用村民会议形式集中选举,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多数村民不愿接受,并以拒权的方式进行对抗。就地投票,一般以村民小组为投票单位,村民投票不需跑很远的路(有的地方集中投票要走10多里路),在家门口就可以投票,为多数村民所接受,为历届选举所采用。问题是,这种就地投票、集中计唱票的方法在《村委会组织法》中得不到支持,又与江西省《实施办法》相抵触,一直得不到认可,亦无法对此进行规范。其结果是,源于实践的法律脱离了人民群众的实践,既不能源于实践又不能引导和规范实践,形成法律归法律、实践归实践的“两张皮”格局,既弱化了法律的权威性,又损害了群众对法律的支持和遵守,更为有害的是,法律规范不到的这种投票选举行为始终处于纠不了的状态。

三、样本县的实践提出了修改《村委会组织法》的要求

奉新县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践,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突破了《村委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表明现行的《村委会组织法》相当程度上滞后于实践,正在失去其引导、界定和规范的功能,已经到了必须修改《村委会组织法》的地步,否则,将会严重制约村委会的选举实践。

1、应明确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启动程序。到目前为止,村委会换届选举尚处于被动状态,什么时候选举,不由村委会决定,而是由政府决定,由此弱化了村委会的届满意识和换届选举意识,将村委会的“我要换届选举”变成了“要我换届选举”,颠倒了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村委会组织法》应将这种被颠倒了的关系颠倒过来,变“要我当家作主”为“我要当家作主”,这是村民自治的一个基本原则,否则,这个原则不仅贯彻得不彻底,且违反了这一原则。因而在《村委会组织法》中应明确规定村委会届满,由本届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届满和换届选举的请求,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立即进行换届选举,不搞 “一刀切”,以增强村委会换届选举的主动意识和自主意识。同时,随着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壮大,县域经济已步入了中国国民经济的舞台,县级人民政府拥有对县域内包括自然资源、环境资源、人口资源、土地资源在内的经济资源、社会资源和政治资源的控制权和开发权,对区域内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有绝对的自主权,尤其是县级人民政府在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获得的政治利益更多,比如对省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执行的路径,甚至变通。在这样一个经济与政治框架内,部署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以县为单位远比以省为单位更具有贴近实际、节省成本的优势,有利于加强村级民主进程。故而《村委会组织法》应明确规定由县人民政府部署村委会的选举工作。

2、应明确任期审计为换届选举中的法定程序。换届的真正意义不在于换人,而在于检阅村委会的工作状况,盘点本届村委会在任期内所承诺 的治村目标及其实现进程。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有两种,一种是通过选举进行“检阅”,一种是通过任期审计进行“盘点”,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前者是对后者的延伸。两种手段相辅相成,互为依托,缺一不可。选举的启动工作就不能将任期审计排除在外,恰恰相反,属于《村委会组织法》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应列入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程序,明确规定村委会届满必须进行任期审计,没有进行任期审计,由乡镇人民政府责成村委会进行任期审计,对拒不进行审计的,应视为集体违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进行集体罢免,并且不能被提名为下届村委会成员的候选人。任期审计结果作为村委会请求换届选举的必具内容,由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的任期审计进行复核,以确保任期审计的真实性。

3、应明确村民代表会议的地位。村民会议的成本高,在现阶段推行村民会议制度,多数情况下只能是村民户代表会议制度,而且每年也只能开一次,甚至连一次也没有,使法定的村民会议制度成为一纸空文。现行《村委会组织法》把村民代表会议限制在“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22],而不是所有的村委会,具有选择性。正是这种选择性弱化了村民代表会议的地位,使村民代表会议处于可要可不要的尴尬境地。强化和提升村民代表会议的地位,应从《村委会组织法》开始,取消对其可选择性的条文,增加村民代表会议的章节,尤其要明确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选委和审核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的职能,使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在换届选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由此,应规定村民代表的产生要早于村委会的换届选举,由本届村委会组织推选产生,并进一步规范村民代表产生的方式,严格按照“5―15户推选一人”[23]的规模,推选产生村民代表,取消“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的规定。同时,“5―15户”要相应地固定下来,成为一个推选单位,不能随便地组合。这样做,有利于充分反映出村民代表的代表性。对村民代表应通过颁发《村民代表证》来强化村民代表意识,以此来推进民主进程。

4、应明确村选委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委会组织法》把对选委会的推选排除在村民代表会议之外,是囿于对村民代表会议的地位具有选择性的原则,只要在《村委会组织法》中否定了村民代表会议具有选择性,那么,推选村选委就不能把村民代表会议排除在外。同时以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选委,不具有村民代表会议在推选中的优势,特别是农村中的宗族派性,小姓与大姓的派性,小村与大村的派性,工作关系中的派性,难于在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中消除,而村民代表会议能在较大程序上弱化、缓解或者抑制这些派性在推选村选委会过程中的出现。以村民代表会议取代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来推选产生村选委,具有更强的实践性和正确的方向性,应在《村委会组织法》中加以明确和规范。

5、应明确选民登记的补登时间段。选民登记是决定选举能否有效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做到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达到这一目的,取决于两个方面,即选民登记在登记过程中做到深入、细致、认真、全面,选民自愿进行登记。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否则,选民登记工作难以做到有质有量。从选民登记工作的实践来看,村民明显地表现出从众性和散漫性两大特点,一开始无人关心,然后是互相观望,再次是跟从,最后是主动去登记,一旦出现没有登记的,便矛盾迭起。这一过程又往往不是随着截止登记日期的临近而表现出来,而是在选举日期的临近才明朗化,使之选民名单公布之日到选举日之间的20天内,成为选民关心自己的选民资格的焦点时间段,由此确定和规范补登时间段是十分必要的,并要在《村委会组织法》中得到体现。

6、应明确提名候选人的优选原则。从选举的“八大原则”[24]到选民的“五权”[25],贯穿着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即优选原则,而优选原则又源于选民的优选权。优选权是针对“被选举权往往附加更多的条件”[26]诸如政治条件、品质条件、素质条件、身体条件而提出的,表现为众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强中选精的权利。任何一个选民都不会希望选出来的人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利益。但这种利益是绝大多数村民的还是一个家族或少数人的,通常不易被村民所觉醒,多数情况下是搅合在一起的,用法律的形式明确村民的优选权,并建立在代表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的基础上,要求选民按照本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用现阶段的目标任务去选择带头人。表现在法律上,则要明确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最基本条件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用法律的形式保障村民的优选权。村民的优选权表现在另一个方面,就是选民的自荐提名。自荐可以强化选民的优选意识,以竞争为其实现优选权的手段。古人可以做得到,今天的民主时代更应做到。《村委会组织法》应对此明确和规范,使其合法化,并逐步成为提名候选人的最基本的方式。

7、应明确就地自愿投票为正式选举的基本方式。充分尊重选民的投票权有两个最基本的方面,就是就地自愿、多数人选择。体现这两个方面,并非必须用会议形式,多数情况下的选民,不愿选择会议形式,关键是如何规范就地自愿投票行为。至少在《村委会组织法》中应规定,尊重多数选民的意愿,在自愿的前提下,组织选民就地投票;每一个投票点,由选民选出代表进行监督。每一个投票点可进行独立唱票、计票,让选民从怨烦村民会议投票的形式中解放出来,使投票在选民的快乐情绪中进行。


注释:

[1]数据资料来源:《奉新县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统计表》。

[2]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奉办通报》2005年第25期。

[3]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第7条规定,是指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住村各级人大代表。

[4][5][14][17]奉办发[2005]28号文。

[6]奉新县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培训资料。

[7]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被登记选民的1/2,投赞成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1/2的始得当选。

[8]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手册》第145页,2002年6月。

[9][10][13][16][18][20][22][23]《村委会组织法》第21条、第13条、第12条、第23条、第14条、第11条、第21条。

[11]蔡建武、虞烈东、唐成富:《江西省第五届村委会选举情况比较与分析》载《全国村民自治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第2页。

[12][21]江西省《实施办法》第7条、第24条。

[15]奉新的做法援引了赣办发[2005]8号文件的规定。

[24]八大原则是指直接选举原则、普遍选举原则、差额选举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秘密写票原则、竞争选举原则、平等原则、公开原则。参见余维良主编的《村委会选举规程胶片说明》第19页。

[25]根据中办发[2002]14号文,五权是指推选权、选举权(亦称登记权)、提名权、投票权、罢免权。

[26]余维良:《村委会选举规程胶片说明》第23页。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来源: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村民自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征文二等奖 来源时间:2006-06-15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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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言党 在党为党



陈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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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党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一位中央领导同志给部机关全体党员上党课时说:“增强党的意识是执政党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每个××党员应该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此话讲得何等好啊!言之铿锵,语重心长,令人警醒。
  
在党言党,阐述的是××党员应有的立场和观点;在党爱党,体现的是感情和义务;在党忧党,表明的是清醒和自强;在党为党,强调的是贡献和使命。四句话,十六字,指出了做合格××党员的基本品质和必然要求。

  应当说,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时期,一代又一代的大多数××党员是这样去做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党才能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人民拥护,赢得执政地位,从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

  毋庸讳言,随着党所处的历史地位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在一部分党员中也出现了退化甚至蜕变的现象。有的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面对敌对势力的蛊惑言论和一些负面现象,不是站在党的立场上说话,而是置身党外和局外,随意对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品头论足,随意指责党及其组织;有的不用心工作,不关心群众,一心琢磨着发财之道,研究着升官之法;有的革命意志衰退,工作精神萎靡,热衷于灯红酒绿,沉湎于声色犬马;还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违法乱纪,搞腐败、卖情报、走黑道,滑向了犯罪的深渊。他们既忘记了入党誓言的庄重承诺,又背离了先锋战士的模范作用。

  中央决定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非常有现实针对性和战略重要性。人们欣喜地看到,经过一年多的先进性教育,党的肌体上的灰尘和污垢得到涤除,党员的党性观念得到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提高。尽管上述提及的部分党员身上存在的问题不可能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完全解决,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是非常明显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一定要巩固和扩大成果,建立健全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不断研究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这次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启示我们:

  是××党员,就应该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自觉用党的基本理论和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坚定立场和信仰、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帮助党分忧解难、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坚决完成党交给的任务,这是党员的基本素质。

  是××党员,就应该树立执政意识、发展意识、忧患意识、宗旨意识,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下行动,带领群众走科学发展之路,励精图治、扎实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这是党员的重要责任。

  是××党员,就应该永远保持先进,昂扬奋进,知难而进,与时俱进,不断在实践中锤炼党性,保持××党员本色,发扬“两个务必”精神,当好建设和改革的排头兵,这是党员的先锋作用。

  是××党员,就应该心中装着人民,扎根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动员、组织、宣传群众,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全面小康与构建和谐社会而不懈奋斗,这是党员的最高价值。

  经过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洗礼的同志们,让我们铭记党的嘱托和人民的重托,奋发努力吧!


来源:人民日报 来源时间:2006-06-22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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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基尼系数进行国别不平等的比较要谨慎



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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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最近在阅读一篇有关中国和印度的发展问题比较研究的文献时发现,该文献作者根据世界银行计算,指出2005年中国的基尼系数是0.447,而印度基尼系数只有0.325,因此得出结论认为,中国尽管经济社会发展非常快,带上发展出现严重的不平衡,尤其是收入差距扩大和不平等程度严重超过了印度的不平等。对于这个结论,从数据上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这个数据以及由此得出的结论无论如何与笔者在印度对其收入差距的实际感受不一致:闹市区黑压压的贫民窟,忙忙碌碌穿梭于马路上各种高档名牌行车间的一群群乞丐以及农村里面数以万计的贫困人口,等等;根据官方公布的数字,尽管印度近几年已经步入了经济增长快速车道,但是截止去年仍然有占全国总人口近27%的人仍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而这一数据在中国则是6%。后来专门查阅了这个文件,发现世界银行对于不同国家采用了不同标准进行基尼系数的计算:中国计算的是收入的基尼系数,而印度计算是消费支出的基尼系数。显然,收入与消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人收入可能很高,但是一般说来,消费只是收入的一部分,其他部份则以储蓄形式存在。因此,在中国当根据收入计算基尼系数与在印度根据消费计算基尼系数之间出现的计算结果方面的差异则是显而易见的:用全部收入计算的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无疑高于根据消费支出计算的反映消费差距的基尼系数;包括运用经济学上五等份或者十等份方法进行比较时,也需要注意,因为在中国用的是10%的人口拥有的收入,而在印度用的则是10%的人口的消费支出。所以,当我们运用这个数据进行国际比较时应当考虑,在运用计算工具相同的情况下,采用的数据及其含义不一样,那么结论可能会不一样。尤其是媒体或者学术界在用这个数据进行比较中国和印度不平等时,应当谨慎,至少应当对这个数据及其含义予以说明,否则,笼统地说印度基尼系数是0.327,中国基尼系数是0.447,这显然会出现误解。根据笔者的计算,即使运用同样的消费支出计算中国与印度的消费基尼系数,2004年中国全国居民消费基尼系数是0.26左右,这一结果比印度要低。
  
  实际上,在印度的相当多的研究机构里面,多数学者和教授都反对简单套用世界银行的数据,他们认为这样的数据及其比较有时候毫无意义。笔者专门与尼赫鲁大学经济系教授交流,他们认为,如果用收入指标结算基尼系数,印度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有可能是0.6-0.7。当然这只是个估计,因为据说印度方面只有个人消费支出的数据,没有对可支配收入的数据的统计。
  
  当前,在中国,收入分配不平等以及收入差距问题已经成为被关注的热点之一。但是问题在于如何客观评价和讨论收入差距问题,这涉及到一个基本的评价和判断不准,即用什么方式和工具才能够更科学更客观地判断收入差距大小,这一点对于人们理性分析我国当前收入分配差距以及恰当地进行国际比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人们普遍运用的一个基本工具就是国际上通用的基尼系数标准,多数研究者甚至政府有关部门把这个标准作为判断收入差距大小或者不平等程度的唯一工具,各种媒体也以此进行宣传和报道。其实,基尼系数的计算,既可以是收入差距的标准,也可以是消费差距的标准,也可以用来计算教育的差距,即教育基尼系数,也可以计算地区的基尼系数等等。但是不同的标准,具有不同的含义和意义,因此在进行国际比较时应当使用同一标准或者同一意义上的基尼系数,这样的比较才会有客观性和可比较性。
  
  与此有关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究竟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基尼系数及其在中国的有效性问题。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发展比较充分、信誉制度和体系比较健全、统计指标和工具比较完善等条件下,基尼系数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整体的收入差距均等或不均等情况,即反应多种因素对收入差距的集合作用和综合结果,因此是一个反映收入差距的“总量概念”。这个分析工具在经济发展阶段、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等同质条件下可以用来进行收入差距的比较分析。因此,就这个意义来说,基尼系数自诞生80多年来,仍然是国内外学术界和国际机构等普遍采用的一种比较受欢迎的度量收入差距的工具。
  
  但是必需看到,基尼系数实际上也存在一些约束条件和局限性。第一,基尼系数只反映整体的收入差距均等或不均等情况,即只能够反映多种因素的集合作用和各个组成部分收入差距的综合结果,尽管国际上的相关研究已经涉及到对基尼系数的分解分析和因素分析,但是基尼系数仍然难以反映整体差距中各个个体之间或单位之间(尤其是当个体数或单位数比较大的情况下)的收入差距程度。实际上,影响收入分配和差距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总体的收入差距往往是由个体的不同因素引起的,但是,基尼系数分析无法反映这一点;第二,基尼系数只能反映静态的收入差距状况,无法反映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动态收入增长情况,例如,处在比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的基尼系数有可能与经济发展处在比较高的阶段和水平的基尼系数一致,但是发展阶段和收入增长的水平是不一样的,这个时候基尼系数就无法反映出来;第三,基尼系数只反映总体的收入差距,不能够反映收入差距的结构变化情况,例如某个地区在两个不同时期基尼系数也可能是一致的,但是两个时期收入分配的结构变化情况不一样引起收入分配不公,这在基尼系数中得不到反映;第四,基尼系数通过数学工具和数字指标简明扼要的反映了一定时期一个社会收入差距的整体情况,但是却抽象调了影响收入差距的诸多经济和社会因素,简单的数学表达掩盖了收入分配差距复杂的现实世界。在两个基尼系数相同的国家,一个国家因为收入差距发生了社会冲突,难道就能够推出另一个国家也会因为收入差距扩大而发生社会动荡吗?事实却是这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保持了异常的稳定。因此,简单的基尼系数无法反应出一个社会收入差距的经济学和社会学分析和意义。此外,基尼系数还无法反映出长期收入不平等的情况,例如,在一个两人的收入分配的世界内,去年收入分配格局是A得到了全部收入,B没有得到任何收入;但是到了今年,变成B得到了全部收入,A没有得到任何收入,这样基尼系数的定义来计算每年基尼系数都是1,这样每年的收入分配都是绝对不公平;但是从两年内来看,每人所得都是1,是一个非常平等的收入分配格局。因此,仅仅通过基尼系数进行比较,尤其是进行国际比较,会产生一些问题,对此,应当予以谨慎为好!


来源:东方网 来源时间:2006-06-22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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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党执政最需要重视什么

――纪念中国××党诞辰85周年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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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评论】【该文章阅读量:178】【字号:大 中 小】


在中国××党成立以来的85年中,居于执政地位已有57年,占党的全部历史的三分之二时间还要多一点。××党执政最需要重视的是什么呢?从党执政57年的实际状况来看,对这个至为重要的问题似乎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在改革开放之前,党长期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最重视的是阶级斗争;自改革开放以来,党一直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最重视的是经济建设;最近这几年,又提出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也很重视。其实,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执政的基本理论来看,阶级斗争、经济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虽然也比较重要,但远不是××党执政最需要重视的内容。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即××党执政的论述,主要体现在《××党宣言》、《路易. 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法兰西内战》和《哥达纲领批判》等几部著作中。这些著作清楚地表明:(1)只是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低级阶段)过渡的历史时期里需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重视阶级斗争,过渡时期结束以后无产阶级专政就不需要了,阶级和阶级斗争也基本上不存在了。而且,即使是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时期里,无产阶级专政也只是一种手段,绝不是目的。(2)搞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对于执政的××党而言当然要予以重视,但并不是××党执政最重要、最根本、最需要付出主要精力的范畴。因为,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党执政,基本的历史前提就是生产力很发达,生产社会化程度很高。(3)马克思、恩格斯基本上没有论及××党执政的能力问题,他们最重视的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向、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



首先,他们认为,××党执政的国家政权,决不是其在革命胜利以后得到的主要“战利品”[1],而是不得不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2],是一种在本质上“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3]。因此,××党执政的基本方向,不是致力于国家机器的完备和强化,而是要将国家组织得“立刻开始消亡而且不能不消亡”[4]。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很注重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警惕和防范,认为这些公职人员无论职位多高,功劳多大,都同其他任何人一样,是从动物进化来的,“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动物性”[5],应该对他们实行普选制、随时撤换制和与工人相同的工资报酬,以防止他们“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公仆变成了社会主人”[6],这是××党执政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



再次,马克思、恩格斯在《××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党执政要实现的基本目标,是建成“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7]的社会,这个社会也可以简称为“自由人联合体”。××党执政要为实现这个基本目标而努力,必须注重人的自由,使人从人对人的束缚、物对人的束缚和人自身局限性的束缚中逐步解放出来。而且,这个基本目标的实现并不是几百年、几千年之后的非常遥远的事情。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就应该是“自由人联合体”的低级形态。社会主义社会的××党执政,应该在自己高高举起的旗帜上大大地写上“自由”两个字。



显然,马克思、恩格斯最重视的,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向、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这些问题远比××党执政的能力问题要更重要、更根本、更需要用主要精力来解决。如果执政的基本方向、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解决得不好,强调所谓执政能力问题,不仅没有多少价值和意义,甚至还有可能帮倒忙。比如,有的领导人近两年提出了公安系统的所谓“三项任务”,第一项就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但是,公安系统的主体人员是警察,警察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是一种“暴力工具”。××党的执政地位怎么能靠暴力来巩固呢?如果××党的执政地位真要靠暴力来巩固的话,那××党就不是××党了。之所以出现这种荒唐的错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懂××党执政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另外,从国内外××党执政的历史教训和实际状况来看,苏联××党之所以丧失了政权,主要不是因为执政能力不强,而是执政的基本方向、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错了。斯大林的执政能力不可谓不强,但正是他,埋下了苏联××党丧失政权的最主要的祸根。在我国,毛泽东搞“文化大革命”,搞得国民经济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致使党的威信和执政地位受到了严重削弱,这能说是因为毛泽东的执政能力不强吗?当然不能。



即使就我们党现在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一系列严峻问题而言,绝大多数问题也并不是仅仅依靠加强执政能力就可以解决的。比如,现在严重存在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的问题,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问题,体制性腐败的问题,宪法和法律权威疲弱的问题,公民权利和自由缺乏保障的问题,等等,就同党执政的基本方向、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密切相关,不是仅仅依靠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所能解决的。按照《辞海》对“能力”一词的解释,能力只是“完成一定活动的本领”,只是“完成一定活动的具体方式,以及顺利完成一定活动所必需的心理特征”,它是一个属于技术层面和技术范畴的概念。同样,××党的执政能力在其整个的执政理论体系中,也是一个属于技术层面、技术范畴的内容。我们决不能只重视对××党执政的技术层面、技术范畴的研究,而忽视乃至丢弃了对××党执政的政治层面、政治范畴的研究,忘记了××党执政的基本方向、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这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把执政的基本方向、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给搞错了,执政能力越强反而越坏事,我们党和其他国家特别是苏联和东欧各国××党以往执政的历史教训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列宁说:“庆祝伟大革命的纪念日,最好办法是把注意力集中在还没有解决的革命任务上。”[8] 我们现在纪念中国××党诞辰85周年,也应该坚持这个态度。如果我们乘此机会能认真总结一下党执政57年来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从理论和实际的紧密结合上真正搞清楚××党执政最需要重视的是什么,并相应地作出正确的实践抉择,那无疑是对党诞辰85周年的最好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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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9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3] 参见《列宁选集》第3卷,第17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4] 参见《列宁选集》第3卷,第190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10页,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4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8] 《列宁选集》第4卷,第574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时间:2006-06-23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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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复:吴敏:××党执政最需要重视什么
楼下的评论精辟!__民意!不是自己的自我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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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23 21:14:31

主题:回复:吴敏:××党执政最需要重视什么
最主要的民意就是弱化国家强制,制约公职人员,保障普通百姓的权利和自由,这和文中的观点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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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23 17:34:54

主题:回复:吴敏:××党执政最需要重视什么
××党执政最需要重视什么?――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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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23 16:08:24
 
吴稼祥:权威落差与政治稳定



吴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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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评论】【该文章阅读量:100】【字号:大 中 小】


作为船长或大副,谁都不希望自己开的船摇晃颠簸,更不希望它像泰坦里克号那样撞上冰山沉没。国家就是一艘航行中的船,国家领导人就是在开这艘船的船长和大副。船长的最基本的职责是保持船只安稳航行,政治家的第一追求便是政治稳定。天下大治,或太平盛世,从来都是历代中国政治家的理想,要实现这个理想,政治稳定是一个必要条件。

中国历史上的许多政治思想家都把政治稳定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课题,宋代大政治家和政治思想家司马光便是其中的一个。他所著的《资治通鉴》,并不是一部教人玩弄政治权谋的宫廷秘籍,也不是一部图解儒家政治教条的案例汇编,在我看来,它是一部讲授如何实现政治稳定的皇家教科书。当代某些政治家拒绝阅读这部伟大著作,以为它教的就是宫廷权术,这是一个让人惋惜的误解。

司马光在卷首便开宗明义地写道:“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1] 这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是从作者的丰富政治经验,以及从他对中国数千年治世经验和乱世教训的深刻研究中提炼出来的。

他说的其实是一个政治稳定的前提条件问题。前提条件是什么?是权威落差。他列举了国家元首――天子必须全神贯注的三个核心政治概念:礼、名、分。一个政体或王朝有了礼名分,就有了权威落差。有了权威落差,社会才有秩序,政治才能稳定,王朝才能长寿;失去礼名分,就会失去权威落差,政治就将无序,社会便会动乱,王朝必将倾覆。

这就是整部《资治通鉴》的总纲。看不到这一点,很难说读懂了这部巨著。

虽然中国古代的权威落差理论丰富多彩,但司马光的概括确实点到了儒家权威落差理论的精髓,对这个问题的详细讨论留待本文的第五部分。第一部分定义并分析权威,第二部分简要阐述不同于韦伯和丹尼斯•朗的权威类型学;第三部分讨论权威落差与政体模式,第四部分定义政治稳定,并对不同类型权威的稳定性进行评估;五、六、七三个部分运用本文提出的理论对我国两千年的政治史进行宏观分析,提出了两次政体危机的设想,并介绍了当时政治思想家们为克服这些危机而进行的探索,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结论,指出政体危机的最终解决已经大有指望。

一,什么是权威

要了解什么是权威落差,首先要理解什么是权威。

在中国语境和西方语境里,“权威”这个词的原始含义有很大差别。在汉语里,“权威”是一个组合词,由“权”和“威”两个字组成。“权”的最原始含义是一种树木的名称[2] ,后引申为“秤”和“秤锤”的意思[3] ,可能古代的秤是用黄桦木做的。比较早把“权”纳入政治范畴的大概是孔子,他引述并评论《周书》时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 [4] 不过,这里的“权量”,指的还是度量衡,孔子只是认为,规范度量衡是执政者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这个含义,“权”当动词用时,表达的是“权”作为秤砣的作用,比如,“称量”、“衡量”和“平衡”[5] ;当名词用时,则可以把权的作用抽象为某种决定性的力量,这种力量不仅可以衡量天下,规范事物,保持公平,而且举足轻重。这个东西就是政治学意义上的“权力”[6] 。

“威”字的起源更有趣。如果你了解了中国传统社会里婆婆腰间那串钥匙的价值和力量,如果你体会到了小媳妇在婆婆面前的战战兢兢,你就理解了“威”的含义。“威”在古代汉语里就是丈夫的母亲,也就是婆婆[7] 。从婆婆这个角色可以引申出两方面含义,第一是尊严,因为婆婆位尊[8] ;第二是威力和权势[9] ,因为婆婆权重。

把“权”和“威”组合成一个词,是晚近的事情了。编纂于1915―1935年,于1936年出版的中华书局版《辞海》里就没有“权威”这个辞条。编纂于1956―1959年,初版于1960年,修订于1977年的商务印书馆版的《现代汉语词典》里虽然有“权威”辞条,但它对权威既没有作词源学上的考据,也没有进行学术解释,差不多是对英文“authority”一词的简单翻译 [10]。

英文“权威”(authority)一词,起源于“author”(创造者、创始者,创作者等)。上帝是人类的创造者;立法者是法律的创始者;马克•吐温是《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创作者。理解了这三种角色,你就理解了“authority”一词的含义:主宰、统治和声望。不过,在当代英语语境里,“authority”几乎是“当局”的同义词。在google网页上键入“authority”搜寻,有1.05亿个网页与该词有关,相关度最高的头十几页,都在“当局”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

从学术上对权威下定义有许多不同的角度。

最简单的定义是从实质上下的定义。简单中最简单的定义可能要算《权力论》一书的作者丹尼斯•朗(Dennis H.Wrong)下的了:“权威的实质就是发布命令。” [11]当然,权威中最权威的定义当然来自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年):“按照定义,‘权威’[12] 应该叫做在一个可能标明的人的群体里,让具体的(或者:一切的)命令得到服从的机会。” [13] 看来,他是从关系上下的定义:命令与服从。

法国著名学者莫里斯•迪韦尔热(Maurice Duverger)给权威下的定义可能是所有权威定义中最宽泛的了:“权威(用复数)就是掌握权力的人,单数的权威则是权力本身的同义词。” [14]而权力,在某些英文权威文献中里,几乎就是“潜能”的同义词 [14],潜能则不仅涉及控制他人的能力,还涉及控制自我和控制自然的能力。最狭义的定义可能要算英国维基网上百科全书下的了:“在政治上,权威一般指的是独立于执法权之外的立法的能力,或者是许可做某事的能力。” [16]在这个定义里,政治权威几乎只等同于立法权,是三种分立的政治权力之一。

关于权威的定义就像海一样浩瀚,作为一篇论文,在适当的地方止步是明智的。所有的定义都是权宜之计,都是对自己研究对象的一种界定。根据本文论题的需要,我想从权威的功能上给它下定义。所谓权威,特别是政治上的权威,就是能为特定人群提供秩序[17] 的人(单数或复数)、机构或制度。关于秩序,美国最出色的政治思想史教科书的作者乔治•霍兰•萨拜因说过一段非常精辟的话:

“十一世纪后期,人们重新对自古以来保存在基督教教父传统中的一套政治与社会思想加以研究并开始取得了进展,在尔后的一些世纪里产生了极其辉煌而又生气勃勃的文化。从混乱中再次呈现出秩序,特别在诺曼底诸国中,秩序开始预示着行政效率及政治稳定,这是自从罗马时期以来欧洲人从未有过的经历。” [18]

这段话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秩序所预示的东西:行政效率和政治稳定。这正是任何政治权威所必须提供的公共政治产品,这也正是为它的存在勉强进行辩护的理由。如果不是结束了战国时代的长期动乱,预示了(而不是提供了)可能有的行政效率和政治稳定,秦始皇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便很可悲,绝不可能被称为什么“英雄”。

二,权威的分类

与对权威的定义而言,本文更关心对权威的分类。最著名的分类还是韦伯的,他把权威分为三种类型:合法型权威、传统型权威和魅力型权威。最详尽的分类则是丹尼斯•朗提供的,他一共列举了5种类型的权威:强制性权威、诱导性权威、合法权威、合格权威和个人权威。

这么多名目,听起来有点繁杂。但只要弄清了他们的分类标准,就简单明了了。韦伯的分类标准是权威的人格化程度。根据韦伯的介绍,合法型权威是完全非人格化的权威[19] ,传统型权威是半人格化的权威[20] ,魅力型权威则是完全人格化的权威[21] 。而丹尼斯•朗的分类标准则是服从权威的不同动机:服从强制性权威的动机是畏惧;服从诱导性权威的动机是趋利;服从合法权威的动机是履行义务;服从合格权威的动机是信任;服从个人权威的动机是爱[22] 。

本文对权威进行分类的标准既不同于韦伯,也不同于丹尼斯•朗。我根据权威的不同来源把权威分成5种类型:血缘权威、暴力权威、神授权威、德性权威与民授权威。

血缘权威是来源于血统关系的一种权威,它最接近于古汉语“威”的含义:婆婆。“威”从“女”从“戌”。“戌”在甲骨文和金文里象广刃兵器形,与钺(无金旁)、戍、戚相近;在《说文》里是阴盛阳衰的意思[23] 。这正是血缘权威中母权的写照:脸上是灭杀的阴气,手上是锋利的家伙,当然,靠的是不可抗拒的辈分和高龄。

血缘权威遵循两大原则:第一是“长尊幼卑原则”,这里的“长”,一是指辈分,“长辈”;二是指年龄,“长者”。这个规则是说,晚辈或后生服从长辈或长者的权威。不过辈分比年龄重要,虽然我有个侄女比我年长(大一岁),但她并不能要求我服从她,因为我辈分高,这就是说,辈分不同时按辈分排序,辈分相同时按年龄排序;第二是“亲贵疏贱原则”,最高权威的直系亲属的权威大于旁系亲属,更大于远亲,更更大于庶人,简单的说,就是最高权威的儿子的权威大于侄子,侄子大于外甥,外甥大于在血缘上不相关的人。

所以,血缘权威是天生的权威,与后天的努力没有关系。你再努力,也不会由儿子变成自己父亲的父亲,或变成自己伯父的兄弟。费孝通先生对此有一个精辟的说明:“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世界上最用不上意志,同时在生活上又是影响最大的决定,就是谁是你的父母。谁当你的父母,在你说,完全是机会,且是你存在之前的既定事实。” [24]

对暴力权威最精辟的说明来自毛泽东:“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25] 。这个论断再清楚不过地说明,暴力权威来源于暴力,在热兵器时代,它来源于枪杆子;在冷兵器时代,它来源于刀把子。但是,由暴力获得的政权不一定用暴力治理,只有不仅由暴力获取而且靠暴力统治的政权,才是完整意义上的暴力权威。在中国历史上,暴力权威的最典型的样本就是秦帝国政权。

要了解德性权威,先要了解什么是德性。关于德性,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定义,亚里士多德对德性的定义是广义的,他认为,德性就是“被称赞的品质或可贵品质” [26] 。他定义的德性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理智的,一类是伦理的”,“智慧和谅解以及明智都是理智德性,而慷慨与谦恭则是伦理德性” [27] 。中国儒学创始人孔子对德性的界定接近于广义,他把德性称为“明德”。他所谓的“明德”既包括理智德性,也包括伦理德性。要使德性彰显出来(“明明德”),要在八个方面努力: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28] 。中国道家思想大师老子则不会接受一个广义的德性概念,他不仅不把理智看作德性,反而将其视为祸根(“智慧出,有大伪”,“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29]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30])。老子最看重的是三种德性,他称之为“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31] ,不敢为天下先,就是谦让的意思。这三方面德性(仁慈、勤俭和谦让)显然都属于伦理范畴。

不论广义还是狭义,德性权威的实质就是凭借自己卓越 [32]品行而在特定人群中获得拥戴与顺从。不同的是,广义德性权威比较接近孔子的圣君、柏拉图的哲学王、韦伯的魅力型领袖和当代现实政治中存在的全能独裁者;而狭义德性权威则是老子所谓的“圣人”,无为而治,与民不争,现实中最接近他的理想的德性权威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尧、舜、禹诸皇了。据说他们结庐而居,垂拱而治,相互禅让,是慈、俭、谦的完美典型。

神授权威就是上天赋予的权威。上天可以是人格化的神,比如犹太教里的耶和华、基督教里的基督、伊斯兰教里的安拉;也可是非人格化的“天”,它存在于中国传统政治意识中:打天下时,为了获取神授权威,自称“替天行道”,治天下时,为了宣示神授权威,自称“奉天承运”。天意的象征是“龙”,获得神授权威的人通常被认为是龙的化身,或天的儿子(天子)。在古代犹太民族里,神意的象征是头上的油,上帝把王权授给谁,就让先知在谁的头上涂油 [33]。而早期基督徒则相信,凡人间的权柄都是上帝授予的,至少圣保罗是这样认为的:“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 [34]

第五类权威是民授权威。民授权威的实质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二条所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民授权威的表现形式则必须是一切权力来源于公民的选票。否则,民授权威就不能区别于其它类型的权威:因为人民是个集合名词,是个群体,没有代表不能说话,没有领袖不能行动,如果代表不是产生于经过统计的选票,而是产生于模糊的拥戴,那就接近于德性权威;如果领袖不是数人头数出来的,而是砍人头砍出来的,不是诞生于会场,而是诞生于战场,即使受到被保护人的爱戴和无条件服从,那也只能是暴力权威;如果新任首脑不是经过选举人提名参选,而是被前任首脑指定为继任者,虽然经过良好施政也能获得人民普遍好评,它也更接近血缘权威而不是民授权威。

民授权威实际上就是被广泛称为民主的政治设施,关于民主,罗伯特•达尔下过一个非常简单的定义:“民主必须在实际上确保每一个成年公民都拥有投票权。” [35]这个定义指明了民授权威的两大技术特点:明晰性和广泛性。明晰性要表现在选票的可清点上,广泛性则表现在所有成年公民的投票权上。

三,权威落差与政体模式

我们讨论了权威的实质、功能和来源,这些都是定性研究,本节对权威进行定量考察。从量上衡量权威大小的主要尺度是权威关系的强度,简称为权威强度。权威强度指的是什么呢?是权威关系双方的不平等程度。

法国政治学家莫里斯•迪韦尔热在其名著《政治社会学》一书里着重从不平等角度解释权力与权威,他认为:“社会结构的第一要素是不平等。不平等有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领袖与集团成员之间的个人不平等,阶级或阶层之间的社会不平等。” [36]在谈到权威时,他指出,“有些情况符合前面描述的那种不平等关系,即权威把他的意志强加于集体的其他成员,后者服从,因为他们认为他的权力是合法的。” [37]

不平等意味着在当权者和服从者之间存在着社会和政治地位上的落差,我们把这个落差称为“权威落差”。当落差等于0时,不存在权威关系,或者说,权威强度等于0,这时,发生关系的双方,如果不是彼此独立的,就是相互平等的,或者说,是自由的,最接近这种自由关系模式的是相互爱着对方的恋爱关系。但单相思不是自由模式,而是丹尼尔•朗所说的个人权威模式,在他看来,“非对称的爱情关系可能变成不平等交换关系”,特别是施虐狂和受虐狂的爱恋关系,就是一种权威关系。 [38]当权威落差趋于无穷大时,权威强度极大化,发生关系的双方就是奴役和被奴役的关系,一方对另一方拥有生杀予夺之权,最接近这种奴役模式的是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关系,以及战争法诞生前战胜者与俘虏之间的关系。

如果用K来表示权威落差,用A表示权威,F表示自由,我们可以列出权威落差的三个公式,用它们可以描述出不同的权威模式,或者称为政体模式:

K=A/F

变式一:F=A/K

变式二:A=KF

从公式K=A/F可以得知,权威落差与权威成正比,与自由成反比;

从变式一F=A/K可以推导出上文的“奴役模式”,即当K趋于无穷大时,F趋近于0,用当代政治学术语来说,就是“极权模式”。

从变式二可以推导出上文所说的“自由模式”,当K趋近于0时,A也趋近于0,这也可以称为“无政府模式”。

这是对权威模式的粗略描述,要进行更进一步描述,就要对权威关系形式进行更细致的分析。政治权威关系有三种基本形式:第一种就是迪尔韦热所说的“领袖与集团成员之间的个人不平等”关系;第二是政府与公民个人或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权威关系;第三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威关系。

当上式的中K(权威落差)趋近于无穷大时,则表明:

第一,最高统治者握有对其统治集团成员的生杀予夺大权,后者不过是聋子的耳朵和脚上的第十一个趾头;

第二,政府剥夺了人民的所有权利,从政治权利到经济权利,从社会权利到文化权利,从生的权利到死的权利;

第三,中央政府集中了地方的所有权力,地方政府打二两油买三斤醋,建个厕所修条路,都要向中央写请示打报告。

如果上述三种情况同时发生,就意味着地方的权力都在中央手里,人民的权力都在政府手里,中央和政府的权力都在最高首脑一个人手里,这种政体我们称之为“独裁全权政体”。如果最高首脑的权威是“神授权威”,那就是类似加尔文政权的“教主极权主义”;如果是“民授权威”,就是“暴民极权主义”;如果既不是“民授权威”,也不是“神授权威”,该政体就是“僭主全权政体”,当代的法西斯和纳粹政体,苏联模式,符合上述定义。显然,独裁全权政体是人类有史以来权威强度最大的政体。

如果上述三种情况只发生后两项,即人民的权力都在政府手里,地方的权力都在地方手里,但中央和政府的权力不在首脑一个人手里,而是在一批人手里,则该政体就是“寡头全权政体”,一个拒绝变革的独裁全体政体在其独裁者去世之后,很容易衰变为这种政体。

如果上述三种情况只发生第二项,即人民的权力都在政府手里,但地方的权力并不在中央手里,中央和各级政府的权力也不在一个手或一批人手里,而是被地方政府官员分享,这种政体可以叫做“诸侯全体政体”,一个没有体制改革,只有首脑和中央权力衰落的旧独裁全权政体可能演变成这种政体。

在上述三种全权政体中,独裁全权政体是权威强大最大的政体,寡头全权政体次之,诸侯全权政体又次之。从独裁全权政体,到寡头全权政体,再到诸侯全权政体,可以看成是独裁全权政体的衰变过程和权威落差的丧失过程,这个过程必定伴随着政治稳定的丧失和社会动荡。

让我们再来讨论一下另一种极端情况,即K(权威落差)趋近于0的情况。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则表明:

第一,最高首脑大权旁落,或者根本不存在最高首脑个人,只存在一个谁说了都不算的决策集体;

第二,政府形同虚设或根本没有常设的政府机关,人民为所欲为,这有点接近于西方契约派政治哲学家们所设想的契约前状态,人人为战的霍布斯状态,或无知之幕后的罗尔斯原子状态,也有点像古希腊城邦直接民主政体;

第三,中央政府没有任何支配地方政府的权力,就像我国春秋后期和战国前期的周政府那样,它不仅不能发号施令,自己的生存都要依赖有实力的地方诸侯的利用、同情和怜悯。

上述三种情况只要发生第二项,其它两项必然发生,这时,如果不是完全的无政府状态,便是没有政府常设机关的直接民主政体;如果只发生第一种情况,则是寡头政体或贵族共和政体;如果只发生第三种情况,则是中国式的春秋诸侯政体;如果第一、第三种情况同时发生,则是共和制的领主政体。

所有上述几种政体都是政体发展史上的某些极端形式,都是权威落差或权威强度失当造成的。这些政体都缺乏保持政治稳定的能力。这就是说,政治权威维持政治稳定的能力不仅与权威的形式有关,也与权威的强度有关。

四,权威的稳定性评估

无论何种形式的权威,都必定存在权威落差。既有名义上的权威落差,也有实际上的权威落差。名义权威落差是指制度上和法律上规定的权威落差,实际权威落差是指这些规定的实施结果。实际权威落差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名义权威落差。一个不善于行使权力的人处在权威的位子上,可能在实际上失去名义规定的权威落差;一个精于权术的人处在权威位子上,可能超过规定范围行使权力或塑造权威。因此,我们也可以将名义权威落差称为“政体权威落差”,实际权威落差称为“政权权威落差”。

一般来说,权威形式决定名义权威落差,当权者的能力决定实际权威落差。因此可以说,一个政体的稳定性,取决于这个政体所依据的名义权威落差的有效性;一个政权的稳定性,既取决于其政体名义权威落差的有效性,也取决于掌权者保持名义权威落差的能力。

名义权威落差的有效性是指它被相关人群的认可程度。显然,只有有效的名义权威落差才具有维持政治稳定的功能。但要维持政治稳定,仅有有效的名义权威落差还不够,还需要其它条件,在列举这些条件之前,先定义一下“政治稳定”是必要的。我以为,关于政治稳定,《政治学导论》的两位美国作者提供的定义非常完善:“在大多数情况下,决策权的执掌者的主要目的就是使制度保持稳定,这意味着既要限制社会变化的发生,又要鼓励社会变化的发生,以使制度保持在一种相对的稳定的平衡状态,或被称之为可容忍的不平衡状态。” [39]

这个定义表明,政治稳定不等于死水一潭,“稳定意味着不断的变化,因为一成不变地保持现状是不可能的。” [40]但是变化不能过大,不能扰乱社会与经济群体之间的基本关系,也就是说要有秩序,不能出现混乱,按照哈耶克的定义,变化不能破坏大量不同类型的要素有序的相互联系[41] 。政治稳定在这里等同于秩序,而秩序既意味着稳定,也意味着效率。

这样看来,能维持政治稳定的权威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第一,具有名义权威落差;

第二,名义权威落差具备有效性;

第三,名义权威落差的相对稳定性;

第四,名义权威落差对变化的适应性;

第五,最高权威的可继承性。

用这五个标准来衡量我们在第二节里列举的五种权威,可以看出:稳定性最强的是血缘权威,其次是神授权威,再次是民授权威,德性权威又次之,最不稳定的是暴力权威,因为德性权威与暴力权威没有名义权威落差,不具备前四项条件,最高权威也不具备可继承性:一个人的德性和军事领袖的军事才能并不必然遗传给他的儿子或移交给他的继任者,因此,德性权威与暴力权威的生存能力最差。历史上的各民族只有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才采用这两种权威来进行统治,而且都很短命:中国历史上传说中的德性权威尧舜禹只维持了三代,秦帝国的暴力权威还没有活完两代。

在剩下的三种权威中,名义权威落差最有效最稳定的当然是血缘权威,“我是你父亲”,这个论断永远有效;而且祖父、父亲和儿子之间的相对权威落差也是不会变化的;神授权威的稳定性主要表现在名义权威落差的有效性上,只要人们相信人间的权力起源于上帝或上天,臣民们就要虔诚地服从受上帝或上天委托在人间进行统治的君王,圣彼得就是这样告诫信徒的:“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 [42] 在神授权威的政治结构里,谁统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代表谁在统治。愚蠢如阿斗,幼小如福临者,都可以继承帝位。

民授权威的稳定性不如血缘权威和神授权威,但强于德性权威和暴力权威。民授权威的有效性来源于人们对权威职位(名义权威落差)和当选首脑(实际权威落差)的双重认可,但它本身并不能保证权威落差或权威强度的稳定和恰当,有时权威落差过小,不能保持政治稳定和行政效率,像魏玛政权;有时权威落差过大,像后来的希特勒政权,把文明世界变成屠宰场。因此,民授权威必须配备政治上的配套设施,那就是宪政。所谓宪政,就是制度化的权威落差,既不让权威落差过大,损害公民自由;也不让权威落差过小,造成社会动乱。

但是,如果用第四项条件(对变化的适应性)来衡量,原来的冠军血缘权威落差恐怕就要垫底了。血缘权威可以说是人类刚出生时穿的一套婴儿服装,天经地义,柔软舒服,遗憾的是它不是人的皮肤,不能随着人体一道成长,人一长大,它就小了,还要穿它,人就不便于行动。它最适合治理一个家庭,也胜任治理一个家族,治理一个氏族就有点费劲,治理一个国家更勉为其难,要管理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天下,则无法想象。天下有百姓,并非一家,很难用血缘关系来维系。

最能适应变化,或者说弹性最大,灵活性最强的权威类型是暴力权威,其次是德性权威,民授权威再次居中,名列第三。神授权威结构中的首脑通常是君主,按照韦伯的看法,它应当属于传统型权威,它具有相当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因为传统型统治下存在“一个双重王国,即:a)实质上受传统约束的统治者行为的王国;b)实质上不受传统约束的统治者行为的王国。” [43] 我想孟德斯鸠是同意韦伯的看法的,他认为,统治一个大帝国,必须有专断的权力,君主的决定必须迅速,法律必须出自单独个人,这样才能按照所发生的偶然事件不断变更,用随意性来对付偶然性,因为帝国越大,偶然性越多[44] 。

但是,神授权威的适应性只是政权的灵活性,与君王的个人能力有关,而不是政体的灵活性,一旦宗教意识衰落,神授权威的有效性便会丧失。

简单的结论是,民授权威虽然不是最稳定的权威,也不是最灵活的权威,拿不到单项冠军,但它却是稳定权威中最灵活的,灵活权威中最稳定的。

五,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政体危机和儒、法、道三家的解决之道

我国历史上,治乱交替,有太平盛世,也有天下大乱。历史上有两个时期的动乱特别剧烈而且持续时间长,一个是春秋战国时期(下称第一时期),另一个是辛亥革命后的军阀混战时期(下称第二时期)。这两个时期之所以特别动荡不安,与当时政治与社会的全面转型有关。从社会结构上说,第一时期是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第二时期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时期。与此相适应,在第一时期,政治上的血缘权威趋于崩溃,在第二时期,一统天下的神授权威已然失效。

周族和秦族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两个发展为最高统治集团的氏族。它们都曾经试图把新的政治统治纳入旧的血族伦理框架,但都不得不向现实让步。按氏族地位进行分封和行赏的原则,渐渐让位给按绩效和战功进行赐爵和行赏的原则。秦商鞅变法后实行“首功”政策(以砍头论功,在战场上斩一颗首级,晋一级爵位),是一个极端的例子。这表明,当时血缘原则已经退位,武功原则开始登基。血统的高贵和氏族地位的尊崇,已经不是权力的唯一来源了。为了恢复社会政治秩序,结束连年战乱,中国先秦学术界展开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政治思想大讨论,真正是百家争鸣,各抒己见,出现了空前绝后的政治学术繁荣,其中最有成就的三大学派是孔子为代表的儒家、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和老子为代表的道家。

儒家的“礼、名、分”与改良型血缘权威

名义上的血缘权威落差在先秦被称做“礼”。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里认定:“礼本为祭仪”。[45] 。祭什么?祭神[46] ,祭先祖。而在我们中国人的概念里,先辈一旦去世,便视同于神。关于这一点,孔子说得非常清楚:“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何为宗庙之礼?孔子解释说:“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贵贱也;序事,所以辨贤也;旅酬下为上,所以逮贱也;燕毛,所以序齿也。” [47]显然,祭祖先就是要重申血缘原则的神圣不可侵犯,同时,序列并显示参加祭祀者的上下尊卑关系。而祭祀时的上下尊卑,只能按辈分、嫡庶和长幼排序。因此,礼,从根本上说,是记载并宪法化的一套血缘权威落差的规范体系。

在孔子及其门生看来,礼的丧失,是犯上作乱、社会失范的根源。对策是,第一,强调礼的重要性;第二,克己复礼。

礼的重要性是怎么强调也不会过分的。《左传》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 [48] 《礼记》载:“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 [49] 孔子说得更详尽周全:“民之所由生,礼为大,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缗姻、疏数之交也。君子以此之为尊敬然。然后以其所能教百姓,不废其会节。有成事,然后治其雕镂、文章、黼黻以嗣。其顺之,然后言其丧算,备其鼎俎,设其豕腊,修其宗庙,岁时以敬祭祀,以序宗族,即安其居,节丑其衣服,卑其宫室,车不雕几,器不刻镂,食不贰味,以与民同利。昔之君子之行礼者如此。”孔子的结论是:“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与!” [50]

如果说述礼还属于学术范围,复礼就属于政治范畴了。在孔子看来,政治的核心是“仁”,而“仁”就是克己复礼,具体地说,就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51]这说的是君子的自己以身作则,如果是别人非礼,能用语言制止的用语言,比如他老人家曾经愤怒地指责季氏僭用天子之礼:“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52]必须用手制止的,他老先生也绝不手软,他在任鲁国的司法部长(大司寇)时,就亲自主持撤毁了三个实力派人物季孙、叔孙和孟孙的都城,因为他们的都城过大,侵犯了诸侯的权威,在形式上缩小了彼此之间的权威落差。

但是,孔子的复礼运动在鲁国没有进行到底,在别的国家也不受欢迎。有时为了稻粱谋,不得不做一些为五斗米折腰的事情。他的政治活动失败的原因在于:他没有看到或者说不愿意承认血缘权威落差形式已经过时,奉行这个原则,势必任亲黜贤,重戚轻功,在政治上丧失治理国家的能力,在军事上削弱军队的战斗力,结果是亡国破家。

但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为重建权威落差所创立的以礼、名、分为构架的权威落差理论体系具有不朽的价值,它经过后世的儒学家们的改进之后,成了中国传统王朝宗法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礼,是建立名义权威落差的原则,在孔子那里,就是把血缘原则引申到政治制度中,后世的“三纲五常”就是这个原则的发展和改进;分,是君臣之间的权威关系,即国家最高元首与整个官僚集团之间的关系,“分”要求的是,国家元首必须在制度上拥有统治集团其他成员不可僭越的权威,君与臣之间的权威落差是固定的、不可更改的;名,是权威落差的分级制度,在朝廷里,是君以下的廷臣等级划分,在朝廷外,则是中央和地方的权力等级划分,州、道、县等。这些落差,不仅用文字加以表达,而且在衣食住行乐各个方面加以限制和规定,既细致又繁杂。

不难看出,儒家学派看重的是名义权威落差,而非实际权威落差;是权威的形式,而非权威的实质。这是儒家权威理论的一个缺陷。晚清时,光绪皇帝有名义上的权威,其母慈禧有实际上的权威。光绪有志无权,成大事不足;慈禧有威无德,祸国家有余。这种政治弊病是儒家学说无法克服的。

法家的“法、术、势”与暴力权威

最早看清血缘权威落差衰落趋势的是法家学派,最早看到儒家忽视实际权威落差的也是法家。法家观察到,旧的氏族权威偶像已经破碎、坍塌,正在没入历史的黄昏夕照之中。

法家是暴力权威落差的鼓吹者。这个主张在乱世有其合理性,也有其可行性。在儒门弟子四处碰壁之时,法家诸君却到处走红。李克在魏,吴起在楚,申不害在韩,商鞅、李斯在秦,都受到重用。韩非遭到既是同学又是同行的李斯的暗算,否则,他大有希望帮助秦国灭了自己的祖国――韩国。

法家的暴力有内外之分。对内的暴力,就是严刑峻法;对外的暴力,就是战胜攻取。西周的戒条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血缘权威下的戒条,因为大夫是以君主为首的一个大家庭的成员,对家庭成员当然不能用刑;而庶人则是异姓之人、族外之人、被征服之人或远房、偏房亲戚,对他们当然不适用家族内部的礼节。正是这个“刑不上大夫,”,在法家看来,是君主失去权威落差的根本原因。大夫们利用这一点违法犯禁、扩张势力而不受惩罚。要保持君主对臣子的权威落差,就一定要刑上大夫。

西周之礼之一是,诸侯之间严禁动武。因为诸侯们大多是同一个祖先的后裔,不是兄弟,就是叔侄,不应同室操戈。要相亲相爱,要“朝聘以相交,飨宴以相乐,会盟以相结”。确实,终春秋之世,很少有像后来的秦伐中原那样,动不动就斩首数万,甚至数十万。中原诸侯之间也经常征伐,但大多是耀武扬威,摆摆样子,让你服从。

法家大行其道的秦国、楚国、魏国和韩国,可以完全不理这一套。秦、楚一直被中原诸侯目为非我族类的异族,而魏国和韩国则是魏大夫和韩大夫从姬姓的晋君手里盗取来的。特别是秦国,把自己建设成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军国主义国家,暴政于内,黩武于外,秦君很快就威服国内,秦国不久就称雄海内。到战国末期,各国君臣,一提到秦国就心寒齿冷。最后终于灭六国,一天下,弭战乱,建立起了空前(不能说绝后)的暴力权威大帝国。

这是法家理论的成功。犹如礼是儒家权威落差理论的核心概念,法,则是法家暴力权威落差理论的核心概念。法是暴力权威的集中表述。所谓立法,就是树立暴力权威。韩非说:“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也。” [53] 可见,法定的权威是成文的。

法仍然是名义上的权威落差。不过,法家远比儒家更注重实际和理论的可操作性。他们从不空谈理想状态。他们极为重视循名责实,重视实际权威甚于重视名义权威。“势”,指的就是实际权威落差。而“术”,则是扩大和保持实际权威落差的方法和手段。韩非给“术”的定义是:“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 [54]
韩非主张人主的名义权威和实际权威要保持统一。为此,他提出了“四美”的理论。所谓“四美”,就是“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 [55]身贵位尊是名义权威,威重势隆是实际权威。君主要时时刻刻防备臣子暗中削弱自己的权威。他警告说:“千乘之君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侧,以徙其民而倾国。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徙其威而倾国。是以奸臣蕃息,主道衰亡。是故诸侯之博大,天子之害也;群臣之太富,君主之败也。” [56]
因此,“人主无法术以御其臣,虽长年而美材,大臣犹将得势擅事主断。” [57]结果是“有主名而无实”。
用什么“术”来防止大权旁落呢?第一要学会“虚静”,让臣子无法揣摩你的意图,那就没有办法打着你的旗号为他们自己谋权牟利。你反而可以观察他们,你在暗处,他们在明处,很容易现出原形;第二要学会操作杠杆,用刑与德这两个杠杆(二柄)来操纵臣下,刑德是最重要的权柄,绝不可授柄以人,谁抓住了它们,谁就是实际上的权威;第三要搞平衡,不要专信一人,专信一人,他就会组织党羽,使他的脚比你的腰粗,尾巴比脑袋大,树枝比树干壮,一阵风,就把你刮倒了;第四,要轻臣,要使臣下轻飘飘的像根鹅毛,你往哪儿吹,他往哪儿飘,不能让臣下握重权,要扩大自己与臣下之间的权威落差,让他们的头顶够不到你的脚后跟。 [58]

秦始皇和李斯对上述四大权术中的第四术活学活用。平定六国之后,丞相提出,燕、齐、楚三国又大又远,为了便于统治,建议始皇帝封诸子为王去镇守。廷尉李斯反对,认为周文王封了许多同姓子弟为侯,结果相攻如仇,战乱不已,不如皆为郡县。始皇帝大为赞许,说:“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 [59]

始皇帝以为这样一来,就可以建立起稳如泰山的权威落差,他的江山就成了铁打的,可以二世三世千万世地传下去。他错了。我们前面已经指出,暴力权威灵活性最强,长于战胜攻取;但最不稳定最难让人认可,所以最短命。它像一场热带风暴,势不可挡,但不会赖着不走。就像老子说的,“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60]。暴力不是西施,赤裸并无美感。应该给它穿一件外衣,神圣的外衣。仅仅把自己的武功归结为“赖宗庙”是不够的。

秦帝国的内部动乱和旋踵而亡,暴露了法家暴力权威落差理论的局限性。赤裸裸的暴力只能改变动乱的形式,不能消除动乱本身。

道家的“慈、俭、谦”与德性权威

道家探索的是另外一条路线。他们反对儒家以礼为核心恢复权威落差的理论。老子颇有针对性地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61]可见,礼不仅是等而下之的东西,而且是致乱的原因。用礼来治乱,不是抱薪救火吗?

他们也反对暴力权威。暴力手段的极限就是杀人。老子有点轻蔑地指出:“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62]就算能使老百姓怕死,你能通过杀人治乱立威,但是,只要你不亲自动手杀人,而要通过别人的手来杀人,那只手也可能杀你。

从根本上来说,道家是反任何政治权威的。在他们看来,政治和社会动乱的最终原因是人和社会的发展。人的智慧发展了,就会斗智;人的体力发展了,就会斗狠。社会财富增加了,就会诱导大家去争去偷去抢。前东德领导人可能是个道家信徒,当东德居民纷纷逃往西德时,他们谴责西德人在诱惑东德人。似乎东德人逃亡的根本原因,不是东德自己没有搞好,而是你西德搞得太好。这等于说,强奸罪的真正诱因,不是兽性,而是美色。如果让一个道家法官来执法,他极有可能这样来宣判一宗强奸案:强奸者无罪释放,被强奸的美女当即毁容。

因此,让社会和人倒退,是消除动乱的治本之法。人愚昧到看不出什么东西好,他就不会去争夺;社会纯朴到没有悦耳的声音,没有眩目的色彩,没有饴口的美味[62] ……人们就会不争不取,和睦相处,社会也没有搞得那么大,那么复杂,那么富裕,“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63] ,既团结,也安定。

道家思想家也知道,要让所有人都废弃他们已获得的东西谈何容易。但至少治国者应当能够做到。能够清心寡欲、与世无争、大智若愚的只有道家所谓的圣人,所以,太平祥和的理想国应该是以圣人为元首的国家。这有点像柏拉图的哲学家国王。柏拉图生活在战乱频仍的希腊城邦时代的晚期,老子生活在内乱外患的春秋末期,道德沦丧和社会动乱强化了他们对人格权威的需求。不同的是,哲学家国王是理性的化身,圣人君主则是道德的典范。

老子对圣人君主之道德实践的期望是三条:第一是“慈”,第二是“俭”,第三是“不敢为天下先”,也就是谦。他在《道德经》第六十七章里把这三条称为他的“三宝”。这是道家关于建立一个无为的“守夜人”国家的道德纲领。老子在道德上绝不是无为论者。他明确反对“以智治国”,主张“以德治国”。他说:“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老子在骨子眼里是主张以道德治天下的。

以我看,三大法宝中最重要的法宝是俭。圣人要带头过俭朴的生活,这样才能不与民争利,才能在利益面前退让,不为天下先,才能慈爱得起来。

用好了这三大法宝,圣人就能树立起绝对的德性权威,受到人民的爱戴。江海为百川之王,是因为它善于处在下面;圣人为民之王,是因为他不为天下先,如同百川乐于归海一样,众人也乐于归附圣人。

老子的道德理想国没能建立起来,德性权威在战国时代也很难找到。不是说老子的德性权威落差理论没有价值,而是说他的理论不合时宜。道德可以使治世更治,但很难让乱世变治。如同补药可以强壮身体,但不能解热退烧。一个当了国家元首的人突然失去德性权威,可能导致社会动荡,但出现一个德性权威却不能立即使天下大乱变成天下大治。由乱变治还需要许多别的条件。

六,神授权威的确立与第一次政体危机的终结

儒、法、道三家学说的命运耐人寻味。让秦王朝成功的法家学说随着秦王朝的成功而失败,被秦帝国焚烧和活埋的儒家以及被其遗弃的儒家学说,却随着秦帝国的失败而成功。原因或许是,法家学说是打天下的学说,儒道学说是治天下的学说。叔孙通就对汉高祖说过:“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 [64]

对于秦的灭亡,很多人总结过很多教训,比较著名的是贾谊的《过秦论》。“秦以区区之地,千乘之权,招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然后以六合为家,崤、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堕,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65]这是千古不刊之论。

贾谊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命题:以暴力夺取的政权,不能以暴力守。这比古希腊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同类命题要妥贴些,亚氏说,暴力产生的政权是速朽的。支持他的论据是他的学生亚力山大大帝的实践,不支持他的论据更多。中国从商朝开始,几乎所有王朝都产生于暴力,但速朽的主要是秦朝和隋朝。

速朽的不是暴力取得的政权,而是以暴力治理的政权。不是不能用暴力,恰恰相反,暴力只能用暴力来清除;而是不能用持续的暴力。这就是攻守异势:攻用暴力,守用仁义。以仁义守天下是仁政,以暴力据天下是暴政。

但是,秦、隋灭亡的原因并不完全相同。秦朝是政体危机与政权危机同时爆发,隋朝则只有政权危机,没有政体危机。政体危机是名义权威落差失效的结果,政权危机则是实际权威落差不当造成的。

秦改分封制为郡县制,彻底废除了旧的政体权威落差形式--氏族血缘权威落差,但是,它并没有着力建设新的政体权威落差,它依赖暴力。这也是它过分使用暴力的一个结果。

新的政体权威落差是神授权威落差。在中国,神授权威的建立以龙与皇权的统一为标志,即所谓“真龙天子”是也。此前的血缘权威的崇拜物则不是龙。这可以从历代王朝始祖的传说中看到。据《史记》记载,殷商的始祖契是“玄鸟”的化身(契的母亲吞下一颗玄鸟卵而怀契)[66] ;周的始祖弃是巨人的化身(弃的母亲不小心踩了巨人的脚印而怀上了他)[67] ;秦的始祖大业也是玄鸟的化身(其母也是吞玄鸟陨卵而怀大业)[68] 。秦始皇的血缘来历则很可疑,他连玄鸟的后裔都够不上,史载他可能是郑国商人吕不韦与其出身于歌妓的小妾的私生子。

这样一个很不神圣的身世,要建立万代不易的基业本就很难。可统一中国后,秦始皇非但不神化自己的政体,反而只吹嘘自己的武功,到处勒碑刻石,耀武扬威。他对自己王朝的寿命其实并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只是他自己的寿命,到处求神拜仙,寻丹觅药,劳民伤财,上当受骗。

汉王朝则不同,它神化自己的工作做得很细致。首先,汉高祖不再被描绘为怪鸟巨人的私生子,而直接就是龙种。《史记》说,“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69]其次,龙种又进一步得到印证。作为亭长,刘邦有一次押送囚徒,夜行泽中,亲手斩一大白蛇。有老妇夜哭,说是她的儿子乃白帝之子,被赤帝之子杀了云云。而秦始皇也常说“东南有天子气”。刘邦逃亡藏匿在山泽岩石之间,其妻带人找他,一找一个准,人们奇而问之,她说刘邦所居之处的上空常有云气,潜台词是,云从龙,风从虎,找到了云就找到了真龙天子刘邦。第三,把这一神话广为传播,并树为旗号。刘邦被公推为沛公时,祠黄帝,旗帜皆赤,以表示是赤龙之子的军队。

从此之后,龙就成了皇家的专利。妄言自己与龙有正当或不正当关系的,不是当上了皇帝,就是被砍了脑袋。曾国藩的家人也只敢说他是蟒蛇精投胎。想陷害他的人故意诬告他妄称自己是龙种。

汉王朝基本上完成了神授权威的建设工作,解除了政体危机;并废除了秦苛政,缓解了政权危机,使汉代成了我国历史上最稳定、最强盛的王朝之一。从汉朝以后,两千年里没有发生过政体性的权威落差危机,原因是没有人对神授权威提出过致命的质疑。其间所发生的动乱,都是蛮族入侵和政权危机导致的。

七,神授权威的失效与近一个世纪的探索

如果说我国血缘权威是得了慢性病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里慢慢死亡的话,那么,神授权威则是得了从西方进口的急性政治传染病,突然死亡的。它的讣告是辛亥革命者们撰写的。

有过一次借尸还魂的尝试,那就是袁世凯唱的一出恢复帝制的闹剧,没有几天就收了场。真龙天子的神话在人们心目中成了想当皇帝的鬼话。

从此开始了我国的第二次政体危机。这次危机带有世界性。所有废除了帝制而又没有完成向民授权威过渡的国家,都陷入了这一危机。于是,开始了艰难而痛苦的探索。

某种规律在起着作用。中间又插入了暴力权威或德性权威的政权形式或两种权威的混合形式。法西斯政权、军人独裁政权和共产主义政权相继问世。在我国,从北洋军阀政权到蒋介石的独裁政权,到毛泽东的延安革命政权,都是枪杆子里面出的政权,因而也都属于暴力权威。

可以想见,这样的政权不可能并存,不是你死,便是我活。在一个消灭另一个之前,在所有这样的政权都由暴力权威转变为民授权威之前,相互之间使用的暴力是不会结束的。蒋介石统一军阀之后,他和军阀之间的武力冲突变成了权力摩擦。毛泽东把蒋介石打到台湾之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各自都没有放弃消灭对方的决心。暴力冲突给暴力权威落差的存在提供了合理性和有效性,国共两党各自为对方的存在提供了合法性。消灭对方的必要性和随时动武的可能性,使各自在自己政权内部保持暴力权威落差成为必要和可能。国共两党就是这样一对俏冤家:谁也容不得对方,但谁也少不了对方。曾经隔着海峡互射的炮火,成了为对方提供合法性的“选票”。炮火一停,就表明两岸的权威落差形式开始发生改变。

一条台湾海峡成了暴力权威落差的软化剂。武力冲突始终没有发生,而暴力权威政权内部的问题却层出不穷。在第一代靠枪杆子走上权力顶峰的老人谢世以后,第二代领导人很早就开始树立自己的道德形象,他们试图完成从暴力权威向德性权威的过渡。蒋介石的去世和蒋经国的上台有着新旧混杂的政治史含义。首先,它标志着台湾政治由暴力权威落差转向德性权威落差,蒋经国的一生都在塑造自己的道德形象,而且不能说没有成就;其次,它还包藏着旧权威落差形式的尾巴,即恢复世袭制权力继承方式。世袭制是血缘权威和神授权威下的最高权力继承方式,血缘代代相承,龙种世世相传,不世袭是不行的。但是,暴力权威和德性权威与世袭制并不相容,与民授权威更不相容,这三种权威都与特定的人格相联系,并不与该人格的儿子相联系。这就是世袭制在当代主流政体中绝迹的一个原因。

可以假定蒋经国看到了这一点。暴力权威和他父亲一起寿终正寝,德性权威也将和自己同归西天。他塑造自己的道德形象耗尽了一生的时间,他对自己的儿子们的道德形象并不抱幻想,对世袭制的名誉也不抱幻想。让他们继承自己的权力,台湾政体就将丧失所有的权威落差,混乱和动荡就会来临。这使他作出了两项重大决定:第一,彻底废除世袭制,不让自己的儿子接班;第二,开放党禁,为实行真正的民主政治、建立民授权威创造条件。

与此同时,大陆的第二代领导人邓小平为寻求暴力权威的替代形式也进行了艰苦探索,通过经济改革,他确实找到了一种过渡型权威形式:发展型权威。他把政权从目的变成了手段。在毛泽东时代,阶级斗争是中心,保持着手中的政权就是目的,用毛泽东的话说,就是不能让江山改变颜色。邓小平把经济建设作为中心,把促进经济增长作为政权的目的,用他的话说,发展是硬道理。[70] 只要目的是正当的,是被人们广泛认可的,作为完成该目的之手段的政权就获得了有效性和合法性。

这种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因推进体制改革和促进经济增长而获得人们广泛支持的政治权威,我们可以称之为“发展型权威”,我在八十年代末叫它为“新权威”。对这个问题,邓小平本人有很清醒的认识,他在1992年的南方系列谈话里明确指出:“如果没有改革开放的成果,‘六•四’这个关我们闯不过,闯不过就乱,乱就打内战,‘文化大革命’就是内战。为什么‘六•四’以后我们的国家很稳定?就是因为我们搞了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所以,军队、国家政权,都要维护这条道路、这个制度、这些政策。” [71] 这段议论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发展的道理到底硬在哪里,硬就硬在它能提供一种新型权威,在神授权威向民授权威过渡过程中维持社会稳定。这种权威虽然还不是常规型权威,但历史作用不可低估。

八,民权政治取向的战略意义

虽然发展型权威在稳定改革时期的中国社会居功至伟,但它自身的稳定性需要验证。任何一种类型的政治权威,其自身都是一个系统。根据政治系统分析大师戴维•伊斯顿分析,政治系统由系统本身和它所处的环境组成,“这个环境本身可以分成两个部分:社会内部和社会外部。前一部分由与政治系统同处于一个社会中的那些系统所组成。根据我们关于政治系统相互作用的性质的定义,那些系统不是政治系统。社会内部的系统包括诸如经济、文化、社会结构、人的个性之类的种种行为、态度和观念。” [72]

因此,政治权威系统必定面临两项基本任务:第一,维持其它社会内部系统的稳定,其次,设法让自己持续生存。而且第二项任务是完成第一项任务的前提,如果政治系统自身不能生存下去,它非但不能应付其它社会系统的动乱,而且自身就是动乱的根源;不仅不能治乱,反而添乱。

对于一个政治权威系统来说,最高权威的维持和更迭总是决定该权威系统持续生存的关键环节之一,最高权威地位越巩固,更迭得越顺畅、越制度化,该权威系统自身的生存能力就越强,维持稳定的功能也就越强。

在所有各种类型的权威中,在权威有效期内,最高权威最稳固、更迭得最顺畅的是血缘权威,首先,最高权威的地位不受挑战,因为谁也没有办法把长辈变成晚辈,或把晚辈变成长辈;其次,继承规则也是简单清晰的:在嫡生诸子中,长子优先,在所有子嗣里,嫡生优先。

神授权威也不容易发生权力继承困难并能有效地阻止对最高权力的争夺。无论君主之下的人们如何经营,要想通过和平的方式篡夺真龙天子的权力,是几乎没有可能的。中国历史上,只发生过屈指可数的几次,人所共知的是武则天篡唐,王莽篡汉,都不长久。在神授权威落差下,对最高权力只能盗窃,不能公开占有。对最高权力的盗窃,一直是神授权威下的痼疾,宦官专权和外戚专权是中国神授君主政治的两个致命伤。

但是,君主制下最高权威的稳定的持续性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君主政治制下的权力继承奉行的是血缘原则: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嫡中立长。违反这个原则,就难免发生宫廷斗争,严重时还会酿成天下大乱。在两种情况下,会发生长幼之争:一是因为爱,皇帝想立自己最宠爱的妃子的儿子为太子,比如汉高祖想立戚夫人的儿子赵王;二是因为贤,幼子比长子更有才德,比如唐高祖想立秦王李世民。假如君主生出了一个像刘禅那样的独子,那就不只是君王自己的悲剧,也是所有臣民的悲剧。三国之争,某种意义上成了儿子之争。曹操感叹:“生子当如孙仲谋”,这是家国之叹,而非人才之叹。

与血缘权威和神授权威相比,暴力权威和德性权威自我稳定的能力就比较差。它们既解决不好最高权力的争夺问题,也解决不好最高权力的继承问题。从来源上看,血缘关系中的最高权威和被神选中的最高权威都具有唯一性,因而不受挑战,他与他的助手和统治集团之间的权威落差基本上是固定的。暴力权威和德性权威都是人格化的权威,他与助手和统治集团之间的权威落差是变动的,他们之间的权威落差是扩大还是缩小,取决于他们相互之间道德威望和使用暴力的技术的相对变化:最高权威的道德威望下降,使用暴力的技术衰退,他与下属的权威落差会缩小,从而会鼓励下属产生取而代之的欲望。

更严重的问题发生在最高权威的更迭上。由于道德威望和运用暴力的才能既不能遗传给自己的儿子,也不能转让给自己的学生或下属,所以德性权威和暴力权威很难保证更迭后权威质量的稳定。由于保持权威落差的必要性,德性权威和暴力权威的承担者还必须使用那些道德威望和个人才能比自己低得多的人,让他们在自己在任时做助手,自己卸任时来接班。一旦他选定的接班人威望增长过快,威胁到他的权威落差,他就将更换那个潜在的挑战者。这种政体下的第二把手不断被更换是该政体的常态。这种状态可以被称为“第二把手更换律”。

这样,最高掌权人更迭后的德性权威和暴力权威常常会遭遇深刻危机。由于“第二把手更换律”的作用,新首脑的人格威望一般远远低于去世或卸任的首脑。这就很容易诱发政体和政权的双重危机。人格性权威落差的政体,其权威人格突然失去了威望,政体合法性成了问题;首脑威望不高,建立不起对下属的权威落差,才能有限,应付不了各种挑战,结果,既不能保证政治稳定,也不能保证行政效率,还不能保证决策正确。由于这个原因,德性权威和暴力权威很少能生存过三代。德性权威尧舜禹生存了三代,秦帝国没有活过两代,希特勒政权还没有它的创始人的寿命长。

总而言之,血缘权威和神授权威作为政体是稳定的,但不能保证它每个政权的伟大,政权状况,要看遗传学和医学上的运气。一旦一个王朝摊上了一个长寿的恶棍、庸才当皇帝,或一个好皇帝像清朝某些皇帝那样染上了难言且不治之疾,国家的苦难便难有尽头。在中国历史上,伟大皇帝寥寥无几,庸主、暴君、昏皇、淫帝不计其数。德性权威和暴力权威作为政权可能是伟大的,如果不是德配天地,便是功彪千秋,但它不能保证其政体稳定。

在所有的政治权威中,唯有宪政格局下的民授权威既有政体的稳定,也有政权的效率。非人格化的制度保障其稳定,国家首脑的可选择和可更换保障其效率。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国当前政治发展中的民本和民权倾向,就能理解其长治久安的战略意义。

2005年9月于北京

参考书:
[美] 丹尼斯•朗(Dennis H. Wrong):《权力论》(Power: it’s forms, and uses),中文版,第42页,陆震纶、郑明哲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1月,北京。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希腊语:Αριστοτέλης),约前384年―前322年]:《尼各马科伦理学》,第一卷(1103a),参见《亚里士多德全集》,中文版,第八卷,第26页,苗力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北京。
[法] 莫里斯•迪韦尔热(Maurice Duverger):《政治社会学:政治学要素》(Sociologie de la politique: Eléments de science politique),中文版,第120页,杨祖功、王大东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北京。
[德]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经济与社会》(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上卷,中文版第238页,或第81页,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北京。
〔美〕乔治•霍兰•萨拜因(George H. Sabine):《政治学说史》(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eory, fourth edition, Hinsdale Illinois, Dryden press, 1973)上册,中文版,第270页,盛葵阳、崔妙因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北京。
[美〕罗伯特•达尔(Robert A. Dahl):《论民主》(On Democracy, 1999 by Yale University Press),中文版,第4页,李柏光、林猛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北京。
〔美〕杰弗里•庞顿、彼得•吉尔(Geoffrey Ponton and Peter Gill):《政治学导论》(Introduction to Politics),中文版,第90页,张定淮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2003年7月,北京。
《诸子集成》第3卷、第5卷,上海书店影印出版,1986年版,1994年7刷。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第一卷,中华书局出版,1956年版,1992年湖北8刷。
[美]詹姆斯•• A•• 古尔德、文森特•• V•• 瑟斯比(James A. Gould and Vincent V. Thursby):《现代政治思想》(Contemporary political thought),中文版,第252-253页,杨淮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北京。
《新刊四书五经•四书集注》,中国书店出版,1994年5月。

注释:
[1]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1,“周纪1,威烈王23年(前403年)”,中华书局版,第1册,正文第2页,1956年6月第1版。
[2]《说文•木部》:“权,黄桦木。”
[3]《广雅•释器》:“锤谓之权。”;《广雅•仙韵》:“权,称锤也。”
[4]《论语•尧曰》,引文见《新刊四书五经•四书集注》,[宋]朱熹注,第175页,中国书店版,1994年5月第1版。
[5]1、《孟子•梁惠王上》:“权,然后知轻重。”,这里的“权”是称量的意思;2、《吕氏春秋•举难》:“且人固难全,权而用其长者,当举也。”,这里的“权”是衡量和比较的意思;3、《广雅•仙韵》:“权,平也。”这里的“权”是平均和平衡的意思。
[6]1、《庄子•天运》:“亲权者不能与人柄。”这说的是权力和权柄;《逸周书•大戒》:“权先申之。”孔晁注:“权,谓势重。”这说的是威势和权势。
[7]《说文•女部》:“威,姑也。从女,从戍。” 《说文》:“姑,夫母也。从女,古声。”
[8]《论语•学而》:“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引文见《新刊四书五经•四书集注》,[宋]朱熹注,第45页,中国书店版,1994年5月第1版)此处的威,就是尊严和威严的意思。
[9]1、《广雅•释诂二》:“威,力也。”2、《商君书•去强》:“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这里指的就是威力和权势的意思。
[10]该辞条对“权威”的解释是:1、使人信从的力量和威望;2、在某种范围里最有地位的人或事物。
[11] [美] 丹尼斯•朗(Dennis H. Wrong):《权力论》(Power: it’s forms, and uses),中文版,第42页,陆震纶、郑明哲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1月,北京。
[12]这个词的德文原文是“Herrschaft”,许多英文和中文译者将其译成“统治”,在我所引用的林荣远翻译的马克斯•韦伯的名著《经济与社会》中,“Herrschaft”就被译了统治。
[13] [德]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经济与社会》(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上卷,中文版第238页,或第81页,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北京。
[14] [法] 莫里斯•迪韦尔热(Maurice Duverger):《政治社会学:政治学要素》(Sociologie de la politique: Eléments de science politique),中文版,第120页,杨祖功、王大东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北京。
[15] [美] 丹尼斯•朗(Dennis H. Wrong):《权力论》(Power: it’s forms, and uses),中文版,第1页,及以下各页,陆震纶、郑明哲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1月,北京。
[16] “In politics, authority generally refers to the ability to make laws, independent of the power to enforce them, or the ability to permit something. People obey authority out of respect, while they obey power out of fear. For example, "the congress has the authority to pass laws" vs "the police have the power to arrest law-breakers". Authority need not be consistent or rational, it only needs to be accepted as a source of permission or truth.”,引自――http://en.wikipedia.org/wiki/Authority。
[17] 此处的秩序,我接受哈耶克(F. A. Hayek)对它的定义:秩序是“大量不同类型的要素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一种状态”。载于他出版于1973年的《法律、立法和自由》,转引自【英】迈克尔• H• 莱斯诺夫(Michael H. Lessnoff):《二十世纪的政治哲学家》(Political Philosophers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1999),中文版,第198页,冯克利译,商务印书馆出版,2001年,北京。
[18]〔美〕乔治•霍兰•萨拜因(George H. Sabine):《政治学说史》(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eory, fourth edition, Hinsdale Illinois, Dryden press, 1973)上册,中文版,第270页,盛葵阳、崔妙因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北京。
[19] “合法统治的最纯粹类型,是那种借助官僚体制的行政管理班子进行的统治。”“而社会方面,官僚体制的统治一般意味着:……3.形式主义的非人格化的统治”。参见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中文版第245页,以及第250页,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北京。
[20]在传统型统治下“存在着一个双重王国,即:a) 实质上受传统约束的统治者行为的王国;b)实质上不受传统约束的统治者行为的王国。”参见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中文版第252页,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北京。
[21] 按照韦伯的解释,魅力型权威的完全人格化表现在9个“没有”上:“不存在‘等级制度’,……没有‘职务辖区’和‘权限’,……没有‘薪金’,也没有‘俸禄’,……没有固定的‘机构’,……没有规章,没有抽象的法律原则,没有以法律原则为取向的寻找合理的律例,没有以传统的先例为取向的司法判例和司法判决……”参见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中文版第271页,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北京。
[22] 参见丹尼斯•朗:《权力论》,中文版,第3章,第42-70页,陆震纶、郑明哲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1月,北京。
[23]《说文•戌部》:“戌,灭也。九月,阳气微,万物毕成,阳下入地也。五行,土生于戊,盛于戊。从戊含一。”
[24]费孝通:《乡土中国》,第12章:血缘与地缘。摘自如下网页:http://www.chinaelections.org/readnews.asp?newsid=%7B76C08B75-6DDD-4A93-95FB-EB3600369E4A%7D。
[25]毛泽东第一次提出这个思想是在1927年8月7日于汉口召开的“八七会议”上,当时的提法是“须知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1938年11月,他在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作题为“战争和战略问题”的结论,正式提出这一论断,他说:“每个××党员都应懂得这个真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47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北京)
[26]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希腊语:Αριστοτέλης),约前384年―前322年]:《尼各马科伦理学》,第一卷(1103a),参见《亚里士多德全集》,中文版,第八卷,第26页,苗力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北京。
[27]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第一卷结尾与第二卷开头(1103a),参见《亚里士多德全集》,中文版,第八卷,第26、以及第27页,苗力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北京。
[28]《论语•大学》,参见《新刊四书五经•四书集注》,[宋]朱熹注,第3-4页,中国书店版,1994年5月第1版。
[29]【西周】老子:《老子》第十六章(魏源撰《老子本义》版),参见《诸子集成》,第3卷,第13页,上海书店影印出版,1986年,上海。
[30]【西周】老子:《老子》第五十六章(魏源撰《老子本义》版),参见《诸子集成》,第3卷,第55页,上海书店影印出版,1986年,上海。
[31]【西周】老子:《老子》第五十八章(魏源撰《老子本义》版),参见《诸子集成》,第3卷,第57页,上海书店影印出版,1986年,上海。
[32] 按照《德性之后》(也有人译作“追寻美德”,英文原文是:“After virtue: A study in moral theory”)的作者A.麦金太尔(Alasdair Macintyre)的理解,在荷马史诗里,希腊语的“德性”一词用来表达任何一种卓越,即使是一个快速跑步者所展现的双脚的卓越(参见《德性之后》,中文版,第154页,龚群、戴扬毅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北京)。按照这个理解,世界短跑冠军的德性在脚上。
[33]参见《圣经•旧约》,《撒母耳记(上)》,第8-10章,先知撒母耳在被上帝选中的以色列国王扫罗的头上涂膏油,中国基督教协会发行的中文版《圣经》,1998年版,旧约第264-266页。
[34]《圣经•新约》,《罗马书》,第13章,第1-7节。中国基督教协会发行的中文版《圣经》,1998年版,新约第180页。
[35]〔美〕罗伯特•达尔(Robert A. Dahl):《论民主》(On Democracy, 1999 by Yale University Press),中文版,第4页,李柏光、林猛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北京。
[36] [法] 莫里斯•迪韦尔热(Maurice Duverger):《政治社会学:政治学要素》(Sociologie de la politique: Eléments de science politique),中文版,第106页,杨祖功、王大东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北京。
[37] [法] 莫里斯•迪韦尔热:《政治社会学:政治学要素》,中文版,第121页,杨祖功、王大东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北京。
[38]丹尼斯•朗:《权力论》,中文版,第3章,第67页,陆震纶、郑明哲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1月,北京。
[39]〔美〕杰弗里•庞顿、彼得•吉尔(Geoffrey Ponton and Peter Gill):《政治学导论》(Introduction to Politics),中文版,第90页,张定淮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2003年7月,北京。
[40]〔美〕杰弗里•庞顿、彼得•吉尔:《政治学导论》,中文版,第90页,张定淮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2003年7月,北京。
[41]哈耶克对秩序的定义是“大量不同类型的要素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一种状态”,转引自【英】迈克尔• H• 莱斯诺夫(Michael H. Lessnoff):《二十世纪的政治哲学家》(Political Philosophers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1999)中文版,第198页,冯克利译,商务印书馆出版,2001年,北京,原文载于哈耶克出版于1973年的《法律、立法和自由》。
[42]圣经•新约》,《彼得前书》,第2章,第13节。中国基督教协会发行的中文版《圣经》,1998年版,新约第261页。
[43]参见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中文版第252页,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北京。
[44]〔法〕孟德斯鸠(Montesquieu): 《论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上册,中文版,第126页,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6月第4次印刷,北京。
[45]钱穆:《国史大纲》,上册,第95页,商务印书馆,1994年6月,北京。
[46]《说文•示部》:“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
[47]引自《中庸》,第十九章,载《新刊四书五经•四书集注》,第26页,中国书店出版,1994年5月。
[48]引自《左传•隐公十一年》,载《新刊四书五经•春秋三传(上)》,第38页,中国书店出版,1994年6月。
[49]引自《礼记•曲礼上第一》,载《新刊四书五经•礼记集说》,第2页,中国书店出版,1994年6月。
[50]引自《礼记•哀公问第二十七》,载《新刊四书五经•礼记集说》,第424、426页,中国书店出版,1994年6月。
[51]引自《论语•颜渊第十二》,载《新刊四书五经•四书集注》,第119页,中国书店出版,1994年5月。
[52]引自《论语•八佾第三》,载《新刊四书五经•四书集注》,第55页,中国书店出版,1994年5月。
[53]引自《韩非子•难三第三十八》,载《诸子集成》第5卷,《韩非子集解》第290页,上海书店,影印本,1986年版,1994年7刷。
[54]引自《韩非子•难三第三十八》,载《诸子集成》第5卷,《韩非子集解》第290页,上海书店,影印本,1986年版,1994年7刷。
[55]引自《韩非子•爱臣第四》,载《诸子集成》第5卷,《韩非子集解》第16页,上海书店,影印本,1986年版,1994年7刷。
[56]引自《韩非子•爱臣第四》,载《诸子集成》第5卷,《韩非子集解》第16页,上海书店,影印本,1986年版,1994年7刷。
[57]引自《韩非子•奸劫弑臣第十四》,载《诸子集成》第5卷,《韩非子集解》第76页,上海书店,影印本,1986年版,1994年7刷。
[58]参阅《韩非子》“主道第五”、“二柄第七”、“扬权第八”等诸章。
[59]参阅〔宋〕司马光:《资治通鉴》第一卷,“秦纪二”,第236页,中华书局出版,1956年版,1992年湖北8刷。
[60]引自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三章,载《诸子集成》第3卷,《老子道德经》,第13页,上海书店,影印本,1986年版,1994年7刷。
[61]引自老子《道德经》,第三十八章,载《诸子集成》第3卷,《老子道德经》,第23页,上海书店,影印本,1986年版,1994年7刷。
[62]引自老子《道德经》,第七十四章,载《诸子集成》第3卷,《老子道德经》,第44页,上海书店,影印本,1986年版,1994年7刷。
[63]引自老子《道德经》,第十二章,载《诸子集成》第3卷,《老子道德经》,第6页,上海书店,影印本,1986年版,1994年7刷。
[64]引自老子《道德经》,第八十章,载《诸子集成》第3卷,《老子道德经》,第46-47页,上海书店,影印本,1986年版,1994年7刷。
[65]参阅〔汉〕司马迁:《史记》卷99,“刘敬叔孙通列传第39”,中华书局版第八册,第2722页,1982年第2版,1994年湖北13刷。
[66]参见〔汉〕贾谊:“过秦论(上)”,载〔清〕吴楚材、吴调侯编:《古文观止》上册,第237页,中华书局出版,1959第1版,1978年3月辽宁1刷。
[67]参阅〔汉〕司马迁:《史记》卷3,“殷本纪第3”:“殷契,母曰简狄,有皇现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而食之,因孕生契。”中华书局版第一册,第91页,1982年第2版,1994年湖北13刷。
[68]参阅〔汉〕司马迁:《史记》卷3,“周本纪第4”:“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中华书局版第一册,第111页,1982年第2版,1994年湖北13刷。
[69]参阅〔汉〕司马迁:《史记》卷3,“秦本纪第5”:“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修。女修织,玄鸟陨卵,女修吞之,生子大业。”中华书局版第一册,第173页,1982年第2版,1994年湖北13刷。
[70]参阅〔汉〕司马迁:《史记》卷8,“高祖本纪第8”,中华书局版第二册,第341页,1982年第2版,1994年湖北13刷。
[71]引自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谈话要点”,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7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北京。
[72]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1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北京。
[73]戴维•伊斯顿(David Easton):“系统分析:功能主义的一个例子(Systems analysis: An example of functionalism)”,转引自詹姆斯• A• 古尔德、文森特• V• 瑟斯比(James A. Gould and Vincent V. Thursby)所编《现代政治思想》(Contemporary political thought),中文版,第252-253页,杨淮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北京。


来源:天益 来源时间:2006-06-22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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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复:吴稼祥:权威落差与政治稳定
权威以服从为基础,而权力则是以暴力为基础。中国政府对百姓是有权力,而没有权威。你看,现在连交警都要佩带冲锋枪了,还谈什么权威,剩下的只是赤裸裸的暴力做后盾的权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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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亦忱 发表于 2006-6-22 20: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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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区政府”的自辩书



留言IP地址 河南省 郑州市 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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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世界第一区政府”的七个追问



关于惠济区办公新址建设情况的说明



惠济区机关办公新址于2004年5月13日正式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49.18亩,建筑面积45940.57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12.83平方米,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办公新址征地、施工建设以及周边游园建设,共投入资金1.2128亿元。其中,市政府拨付3000万元,原址拍卖2100万元,原相关资产整合2000万元,其余全部由区财政承担,没有向辖区群众摊派。



现将机关办公新址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一、迁建新址的必要性



1、原有的办公地点与行政区域相脱节。惠济区委、区政府原办公地点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内,属金水区的一个公共单位。因历史原因,我区人武部、教文体局、文化馆、城建局、土地局、卫生局、党校、农委水利仓库等部门长期在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等地办公。我区当时下辖3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54个行政村,则全部位于郑州市北部地区,与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相距甚远,这给全区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诸多不便。作为一级地方政府,行政中心游离于辖区之外实属罕见,因此迫切需要易址再建。



2、原有的办公场所已无法正常使用。惠济区原有的办公场所建于1981年,由于规模小、设计较为落后,经过二十多年的使用,其破损程度已相当严重,水、电、通讯等配套管网明显老化,一部分办公楼体已成为危房,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当时已无法继续使用。同时,机关大院内的基础设施大多残缺不全,破旧不堪,也严重地影响了惠济区的外部形象。



3、区址北迁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趋势。前几年,郑州市确立了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战略,提出并实施了“东移北扩”的城市发展策略。按照这一规划部署,当时惠济区正处在“北扩”的要冲。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了以区址北迁为突破口,带动北部城区建设的发展方略,即通过区机关的北迁,在全区的地理中心建设新的行政、文化、商务中心,推进城市化建设,并进一步辐射带动周边区域,以此来提高郑州北部的城市化水平,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二、实事求是地迁建新址惠济区机关新址迁建事宜,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层层申报,获得国家民政部批复[见《关于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民函〔2005〕182号)],并在《中国社会报》予以公告。迁建新址坚持了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



1、当时惠济区已经具备了迁建新址的经济基础。2000年以来,在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惠济区逐渐摆脱了“穷”、“小”、“弱”的落后局面,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了快车道。GDP连续三年增长率在15%以上;2003年启建机关办公新址时,全区财政收入达到2.316亿元,同比增长91.3%,人均财力当时在全省列第二位,已经具备了迁建新址的经济实力。



2、迁建新址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迁址的决策得到了全区群众的一致拥护,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区委、区政府制定外迁计划以后,区内有很多村的群众自发地写出了请愿书,对区机关的外迁表示支持,并纷纷提出,要通过共同兑地的方式,无偿为区机关新址提供建设用地。此后,区委、区政府经过反复论证,科学规划,最终将办公地点确定在现在的位置。区机关新址自施工建设以来,受到了全区广大干群众的高度关注和认可。  



3、迁建新址的举措得到了上级的积极支持。在实施迁建前,我区严格履行程序,将迁建新址的原因、迁建的方案等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申报,并先后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的同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



4、在新址建设中超前规划。在新区的整体规划上,我们经过反复论证,将其规划为政府办公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休闲两大功能性区域。在政府正常的办公区域外,大面积种植了公共绿地,设计了运动场地,安装了各类健身器材和运动设施等,供周边群众休闲、娱乐。其中,办公区域面积149.18亩,建筑面积45940.57平方米,全区所有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资源集约使用,人均办公面积12.83平方米,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为周边群众兴建游园等公益性场所381.92亩。其中,游园被河南省授予3A级旅游景区景点。这样,我们在整体布局上做到规划在先,一步到位,避免了原来城市建设中因规划不合理而导致的建筑拆拆建建、绿地前挖后补等弊病,杜绝了重复建设和铺张浪费。尤其是绿地生态建设对于改善省会郑州市的空气质量及减少风沙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施工建设做到量力而行。我区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在新址迁建中严格控制施工建设中的每一个环节,仔细审核每一笔经济开支,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力求做到不超支、见实效,不浪费、有节余。建设新办公用房及绿地、设施等公益性事业,共投入资金12128万元。其中,市政府拨付3000万元,原址拍卖2100万元,原相关资产整合2000万元,其余全部由区财政承担,没有向辖区群众摊派一分一毫,没有给基层各镇(街道)、村、组带来任何额外的经济负担。   



三、迁址以来产生了巨大效益新的办公地点建成后,惠济区于2004年5月13日将机关各单位迁入新址。迁址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赞誉。



1、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新区建成以后,为郑州市北部区域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和活力,极大地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一大批科技含量高,安排就业多,对财政贡献大,对环境和安全生产影响小的企业纷纷联系入驻。2005年,惠济区共引进投资项目92个,计划总投资17.4亿元,实际完成投资2.6亿元,其中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8个,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33个,楼宇招商引进项目173家。紧邻区机关新址,计划一期投资3.0298亿元、占地240亩的三全食品工业园和河南省武警总队营区项目已于今年3月份圈起围墙,近日即可动工建设,三全食品工业园有望年底前投产;河南农大新校区项目近期将签订占地协议;计划总投资1亿元的连霍高速下道口等省市重点工程已于今年6月份动工建设,并将于2008年前建成投入使用。围绕办公新区正在形成郑州北部新的行政和经济中心,生态工业、旅游、商贸、房地产等基础性行业正在迅速入驻建设并逐渐形成规模,包括餐饮、休闲、零售、物流、文化教育等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及其它各类商业网点也正在以较快的速度向这一区域汇聚,现已发展成为我区新的经济隆起带。投资环境的极大改善,向外界展示了我区的良好形象,增强了客商前来投资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初步形成了环境与发展的良性互动局面,进而带动了区域经济的整体迅猛发展。



2、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新址为周边群众和郑州市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好去处,郑州市民和周边居民经常在这里游玩嬉戏,环境优美的绿地和游园已经融入到了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作为郑州北部城区功能较为齐全的文化广场,新址在传播农村先进文化、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自新址投入使用以来,在这里已先后举办过“百日、百乡、百万农村青年科技大集”、“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及用工招聘现场会”、“农村民间文化艺术节”等上百起大型社会活动,收到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对外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3、开辟了新的工作局面。新的办公地点位于行政区域的中心位置,自搬迁以来,区委、区政府及所有部门集中办公,有效地增强了全区的行政管理效能,加强了区直各单位与基层镇(街道)、村、组的工作交流,提高了各单位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了我区的行政管理科学化水平,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全区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



附:《关于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共郑州市惠济区委员会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 政 府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来源:网友留言 来源时间:2006-06-13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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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复:“世界第一区政府”的自辩书
自辩――大可不必,没谁把你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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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23 16:59:09

主题:回复:“世界第一区政府”的自辩书
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20 14:08:42 你是神经病,还是疯子?你这狗杂碎,胡言乱语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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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21 10:50:02

主题:回复:“世界第一区政府”的自辩书
强烈建议把这个自辨放到大众媒体上面去。只是怕我们的区政府没有这个胆量。因为强词夺理,越描越黑的自辨,就是一种心理安慰,还是没有人看到的好!说你是第一区,就是抬举你,我们还有第一县,第一市。还有超现实主义的某某市政府。和美帝国主义矮小的市政楼相比,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的市政建设有一次走在了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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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20 14:08:42

主题:回复:“世界第一区政府”的自辩书
和中国民主比美国民主相当汗颜 民主是件大事,所以民主也一定要由大事来体现一把。象个别人员好也罢坏也罢,对民主是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的。人常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今天咱就来这里比比民主这个货!有些人说,民主就是人手一票,人手一票就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了。也好,有个标准总比没标准强,哪怕这个标准不行呢,咱也就先按这标准来好了。 先说伊拉克战争吧,美国总统不实说是在解放伊拉克人民。到今天,伊拉克已经被“解放”了整整三年了。从一开始来说,先票应该在谁的手上?是联合国?好象联合国并没有感受到伊拉克人民的苦难,所以剥夺了联合国的投票权倒也说得过去。但伊拉克本国人民呢?难道伊拉克人也感受不到伊拉克人的苦难了么?不会罢!那么,伊拉克人到底是多少票对多少票通过对了由美国而不是其它国对自己的“解放”呢?这个数字到现在也没有被美国人骄傲的披露出来。不是为了保护伊拉克人发的隐私权吧?民主这个东西不是让人这样的难于启齿吧?只有害怕民主的国家才不敢公布民主! 当然中国也出兵,出得兵分为两种!一种是战斗部队,这是由联合国以多数票通过的,而且也是有据可查的,维和部队。这样的部队不发动扫荡,只是为了唯护秩序。这样的部队不叫“联军”而叫唯和部队。这种部队是在联合国非常民主的投票中产生的,不代表国家利益,只代表国家义务。另外出得一种兵是医疗兵,这种兵出国有一个遗憾,那就是外国还没有投票,我们就出了。可外国没有投票就是因为太忙了,而我们的士兵就是去帮这个忙的。这样的士兵在外国不会制造杀戮,所以外国人用自己的笑脸来投下了迟来的一票。象巴基斯坦去年地震,巴基斯坦的总统就很欢迎中国士兵的到来!民主是会给别人带来好处的! 看看的美国内部的“民主”吧。前几天,做为K街教父的杰克被抓了。杰克是个职业“说客”,这个说客就是受客户委托天天去找议员们要求通过什么什么法的人。那要说到最需要政府帮助的人群当然就是社会中的低收入人群了,但说客是种工作,就象律师一样,你得给钱,人家才给你工作。穷人之所民是穷人就是因为没钱,没钱就不能请说客帮忙,说客不帮忙就不能享受民主的好处了。要知道美国光注册说客就12000,说客总数有39000。十个说客去侍候一个议员,这个议员就算想出去搞搞基层工作也没时间了。穷人因为穷,不但自己见不到议员,就是连自己的想法也见不到议员啊,这还有什么民主可言呢? 中国就不一样了,前不久开两会,委员代表们有自己亲自下到农村基层的,也有通过别人写信自己反映的,还有在网上收集意见的。就拿这个上网的事情说吧,有人又要说中国有多少能上得起网得呀?我要告诉这些人,中国18岁以上的正常人都能上得起网!拿包月来说,北京一年一千多,南方城市有的达到两千多,内地普通省会六百多,再下面地市级三四百块。一年三四百块也是个经济负担的话,那就到网吧,一小时两块。如果说自已不会上网那也不要紧,可以请人帮忙嘛。要是提到的问题是个普遍性的问题,那也许不用你花钱了,只要一说别人捎带手就给你办了呢。所以说中国的民主乎没有什么门槛,谁想民主一把,就能民主一把! 再来看看政府,美国的总统是人们投票选出来的。先不要提什么阶级的问题了,就说美国人民相信自己的总统吧。可部长们是谁投票选出来的呢?一些机构也就只有选择“YES或NO”的权力,这个不行是吧,那就再换一个,反正再用不着人民投票了!这和中国的皇帝选太监有啥不一样?相信总统不假,但不能说相信总统就要相信总统选出来的人吧?如果要那样,大清国就很民主啦,孙中山又何必革命哪?而且总统和部长们都有一个好处就是”好请难打发”,我错了吗?那你要通过一定比例的投票才能让我走!按理说,你是美国人民投票投出来的,那就应该再让美国人民来投票来决定你是否要走.但游戏到了这里就玩法就不一样了,人家是在议会中来办这个事,当初那些投票的人根本掺和不进来.议会中当然是总统这个党的人占多数了,要不他也当不了总统.结果当然不会出乎总料,就是官照当,工资照拿!民主啊,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中国的政府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来的.行政首脑如果犯了错误,就会被马上选下来,这个是有据可查的!虽然中国的国家主席和总理都有任期,可是如果有了错误,那就会由当初选举上台的人给选下来.同样,对于政府的部长级人员也会有同样的人有同样的权力来决定去留.有人把中国的“党指挥枪”,看作是落后的表现.可美国呢,共和党上台难道叫民主党来当国防部长?这不是党指挥枪是什么? 反共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美国国会山曾经的居民索尔仁尼琴说过“看一个国家是否民主只要看看它的监狱就明白了”!那么,我们就用这个民主鉴定术去看看美国人的监狱吧。相信上网的人们都看过阿布格来布监狱里面的相片吧,谁能说这就是民主。关塔那摩监狱的保密工作做得不错,可最近也报道说在那里有强制喂食的情况发生,而且有人离开时留言说,如果让他重新选择,他宁愿选择死亡!英国最近拍了一部讲述两个英国穆斯林从进入到离开关塔那摩的过程,那还是英国穆斯林呢,其它国家的穆斯林会受到怎样的待遇呢?如果这是民主,那民主就应该被诅咒! 不久前的一个报道,有位失业人员,想干点什么事情,可惜自己要钱没钱要技术没技术。于是就想学点手艺再创业,可是社会上的学习班实在是上不起。就打起了监狱的主意,因为监狱中会有免费的技术培训。他是个很老实的人,但进监狱就要犯罪。他就在一个晚上实施也抢劫,因为无心伤人,所以被事主,一位女性把脸上挠得满是血道。最后终于得手,抢了部PDA,他在一个单位的门洞就玩了一晚上的PDA,等到天明他就去投案,最后被判了三年。记者采访他时,他说:“监狱再好也是监狱呀,这不是普通人应该来的地方”!看得出他很后悔进入监狱,但语调平常,并没有被虐待过的痛苦!如果给阿布格来布和关塔那摩的人来选择的话,他们会很愿意来中国的监狱服刑的。美国啊能不能给这两个监狱的囚犯一个民主的机会呢? 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证明一个事实,美国的民主非常的让人忧虑,美国的民主和中国的民主相比确实很汗颜!希望美国政府能够正视自己民主方面的不足,加强美国民主的建设以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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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16 12:57:51

主题:回复:“世界第一区政府”的自辩书
强权就是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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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16 11:39:21

主题:回复:“世界第一区政府”的自辩书
“惠济区原有的办公场所建于1981年,经过二十多年的使用,其破损程度已相当严重,一部分办公楼体已成为危房,”忽悠谁呀?去查查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再争辩,经过二十多年就变成危房了?当初怎么建设的?老辈留下的古建筑几百年还没事呢,二七纪念塔多少年了?危了吗?忽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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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16 9:58:00

主题:回复:“世界第一区政府”的自辩书
好一个"其余全部由区财政承担,没有向辖区群众摊派。" 区财政的钱是哪里来的____是税收组成的; 税收是哪里来的____辖区纳税人交的; 辖区纳税人是谁____他们被你们赋予了一个卑贱的称呼:群众. 中央领导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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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15 14:10:22

主题:回复:“世界第一区政府”的自辩书
越抹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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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15 11:54:04

主题:回复:“世界第一区政府”的自辩书
好一个"其余全部由区财政承担,没有向辖区群众摊派。" 区财政的钱是哪里来的____是税收组成的; 税收是哪里来的____辖区纳税人交的; 辖区纳税人是谁____他们被你们赋予了一个卑贱的称呼: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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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14 17:12:46

主题:回复:“世界第一区政府”的自辩书
“迁建新址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迁址的决策得到了全区群众的一致拥护,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萨达姆也曾经获得了全国100%的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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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14 13:55:28

主题:回复:“世界第一区政府”的自辩书
某种犬类动物排出含有硫化氢的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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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一介 发表于 2006-6-13 17:21:57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全球视野



贺朝霞 单冠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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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评论】【该文章阅读量:55】【字号:大 中 小】

20世纪80年代以来,和平与发展日益成为时代的主题。通过对以往执政经验和教训的深刻总结和反思,相对稳定的国际、国内环境催生了中国××党改革开放理论的系统发展,并带动了中国××党关于执政党建设理论的开放性拓展。

  近年来,我们党在执政党建设方面,进一步凸显了关于执政能力建设的全球视野。十六大报告强调要建立学习型政党,要求中国××党人既要注重自身建设的特殊性,也要遵循政党建设的一般规律;要求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注重合理吸收世界上其他政党在执政能力建设方面的政治文明成果;要求在批判借鉴世界上其他政党在执政能力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具体来看,这种在执政能力建设问题上的全球视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四个如何认识”的问题上,提出了关于如何认识资本主义的问题、如何认识当今复杂的国际形势的问题;

  第二,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之外,还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念;

  第三,提出了把握三大规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将加强中国××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使命放在时代发展的宽阔平台,同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相结合,作为党在新世纪的历史任务;

  第四,提出了增强五大执政能力的目标,并把“必须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作为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

  第五,在驾驭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更加全面地对中国××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作了论述;

  第六,总结了建党以来党内大规模教育的历史经验,推出了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这一党内教育的新形式。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

来源:解放日报 来源时间:2006-06-20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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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经国推动的国民党转型



王也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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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评论】【该文章阅读量:276】【字号:大 中 小】


1975年4月5日,蒋介石病逝,蒋经国出任国民党主席,三年后又当选“总统”,成为台湾地区的最高领导人。蒋经国作风务实,常深入民间,头脑也清醒,他上台推出所谓“政治革新”,大力反腐倡廉,任用新人,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对社会矛盾,采取相对温和的解决办法,并明确提出以“一步一步来”的渐进方式向民主与法制过渡。这样,台湾社会开始步出专制独裁的“白色恐怖”时代,进入到比较开明的“威权政治”时期。

蒋经国生活朴素,深恶腐败,他要求自己的子女不得经商,规定各行政部门停建办公用房、严禁公款吃请、官员不得出入娱乐场所,并派警察到这些地方去检查。他还亲自过问一批经济犯罪的大案要案处理,惩办了“行政院政务委员”兼“中央银行总裁”徐柏园、“行政院研发委副主任”王正谊、“高雄市长”杨金虎等人的贪污案件,其中王正谊还是蒋家的亲戚,他也毫不留情。然而,国民党的腐败是体制问题,靠“严规”、“严打”难以根治。1985年,全台湾最大的信用合作社一一台北第十信用合作社因官商勾结,非法放贷,造成巨额亏空而倒闭的事件爆发,案件牵连到国民党许多高级官员,导致蒋经国最亲密的助手、国民党秘书长蒋彦士被迫辞职。舆论认为,这是自当年上海“打老虎”失败后,蒋经国反腐败的又一大失败,败是败在制度上。“十信弊案”对蒋经国刺激很大,他终于向党内发出了如果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治理腐败,那么“党员都会流失”,总有一天“人民会抛弃党”的重话。

利用黑社会和特务统治,来维持专制独裁的政治体制,是国民党的老传统。来台后长期任职情治系统的蒋经国不会不知这种黑幕的弊端。但恰恰在他主政期间,又发生了国民党特务勾结黑社会暗杀旅美作家江南的事件。1984年10月15日,《蒋经国传》作者江南(即刘宜良)在美国旧金山家中车库被枪杀,美国警方查明刺客是台湾“竹联帮”头目陈启礼等人,他们是按照“国防部情报局”的指示所为,进一步查下去又牵涉到蒋经国的儿子蒋孝武。此事成为国际间轰动的大丑闻,给当时与美国已无外交关系的台湾当局和蒋经国本人以极大困扰。蒋经国不得不下令严厉查处,结果“情报局长”汪希苓和陈启礼等凶手被判无期徒刑,蒋孝武则被变相放逐到新加坡而退出政坛。此事也使蒋经国进一步感到如果不加快“民主化”进程,他推行多年的革新事业及其自身历史形象有毁于一旦的可能。

当时中国大陆所发生的一切: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指引下,亿万民众迅速脱贫致富,社会政治迈向民主与法制的轨道,更是给了蒋经国以促进,使他看到了祖国统一“既不是梦想,也不是幻想,”如果有一天台湾能与日益强大的大陆结合,则“中国会有伟大的未来前途”。此时,邓小平透过李光耀,向“我在莫斯科的同学”蒋经国问候的信息已经传到,两岸的敌意在化解,蒋经国告诉身边人,不要再说什么“共匪”,说××党就可以了,他对将要执行其政治改革重任的助手李焕说:“我们必须采取主动踏上统一之路,台湾和大陆终究必须统一。两岸若不统一,台湾恐怕将越来越难独立存在。”

蒋经国长期患糖尿病,1985年后其病情恶化很快,眼睛几次手术,看东西已非常困难。腿脚也疼痛难忍,靠吃止疼药才能入眠,不久便因走不了路而卧榻。他自觉来日无多,加紧了欲为之事的步伐。其时台湾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且贫富差距有所缩小;全岛早已普及义务教育,中产阶级人群不断增多,公民社会意识蔚然形成;基层行政领导人和民意代表的选举扩展到了县级,政治体制改革的条件渐渐成熟。

1985年12月25日,蒋经国在一次会议上离开预先准备的讲稿,公开宣布蒋家人“不能也不会”竞选下一任“总统”,从而结束了他身后的“蒋家王朝”。次年3月,他又主持召开国民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决议“要以党的革新带动全面革新”,把中央民意代表及机构改革、省市长选举、解除“戒严”、开放民间组党等问题提上议事日程,这意味着国民党终于准备放弃一党专政,向现代民主政党转型。1987年7月15日,在台湾维持了38年的“戒严令“解除,党禁、报禁等对人民基本民主权利的限制随之取消,台湾地区的政局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政治体制改革必然触及各方既得利益集团,引来种种反对和阻力。蒋经国用不同的方式加以应付。对党内高层,特别是中常委们的不同意见,主要采取认真讨论、凝聚共识、较长时间沟通的办法。为了安抚一些元老,他甚至拖着病体,坐轮椅上门拜访,耐心求教。“立法院”“国民大会”里的年迈委员和代表,多来自大陆,当年国民党并没有进行过认真的民选,其合法性早就受到质疑,现在对中央民意机构的改革,他们反对最力。蒋经国则指示:好好对待他们,但改革要坚定。蒋经国长期经营军队和情治系统,高级军官及情报首长均为其亲手提拔;这些人中有的对改革虽存疑虑,却不敢公开抗拒,对他仍毕恭毕敬。这样,蒋经国以其强有力的领导权威,推动改革取得突破,并保持了政局的稳定。

“解严”后不久,全台湾就有60多个政治团体申请注册成立政党(其中20个获得审查通过)、200余家新出版物向当局办理登记。由于国民党的长期统治积怨很深,这些新政党和新出版物大都矛头对准当权者,重炮轰击。街头的群众示威活动也此起彼伏,有人甚至当着蒋经国的面打出“老贼下台”的标语,国民党官员们显得张皇失措,蒋经国却似乎不大在意,对抗议者还面带微笑。他告诫党内干部,国民党今后要在台湾争取民众的支持,就必须以民主的方式,展现它比对手更能符合人民的日常需求。他希望党的领导结构能够更开放、活泼,中常委们应该多发言,多讲话。他还呼吁大众“同舟共济,推诚相与,以忠恕致祥和;以理性化偏激,聚合全民的意志和智慧为推进全面革新的动力”。这样,台湾社会虽然比“解严”前不平静了许多,政治冲突时有发生,但政党间基本还是维持了和平相处,人们的行为举止总体上也未出法制的大格。

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宣布了一个顺应民心的政策举措,那就是开放岛内居民赴大陆探亲。自国民党退守台湾,海峡两岸便断绝往来,成为咫尺天涯,无数家庭骨肉分离近40年难以团聚,实为民族的一大悲剧。开放探亲没几天,就有数万台湾居民申请前往大陆旅行。官方起初限定的旅行目的为“探亲”,但这个限制很快便被突破,成千上万的台胞(包括台商)涌向了海峡对岸,台北《自立晚报》记者也来到北京,发回了在大陆采访的新闻报道。接着,台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在大陆冒了出来。中华民族之团圆振兴,终于成为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住的历史洪流!

1988年1月13日,蒋经国在午睡中突发胃肠道大出血,经抢救无效病故。中共中央发了唁电,对他的“不幸逝世”,“深表哀悼”。后来,台湾局势日益演变。邓小平曾感慨地说,如果蒋经国还健在,中国的统一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困难和复杂。国民党和××党过去有过两次合作的经验。我不相信国共之间不会有第三次的合作。可惜,经国死得太早了。


来源:《炎黄春秋》2006年第5 期 来源时间:2006-06-22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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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复:蒋经国推动的国民党转型
胸怀宽广,海纳百川!目光深远,顺应潮流!德高望重,强力推进!历史不会忘记他,终究要载入光辉的史册!大陆高层,能否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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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民 发表于 2006-6-23 21:02:11

主题:回复:蒋经国推动的国民党转型
民族英雄,民主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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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23 10:01:21

主题:回复:蒋经国推动的国民党转型
何等胸怀,真正的一代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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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23 8:57:19

主题:回复:蒋经国推动的国民党转型
经国先生是个以民族为重之人,自已是权威,又蔑视权位之人,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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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22 16:32:53

主题:回复:蒋经国推动的国民党转型
那些真正为民族为社会为国家的伟人,我们更不应该忘记。一代伟人,扼腕 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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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22 15:43:12

主题:回复:蒋经国推动的国民党转型
许多东西是研读他的当年学来的,所以在这里向故去的“老人家”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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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22 15:31:35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面临问题及对策



重庆南川市人大常委会认识代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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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评论】【该文章阅读量:36】【字号:大 中 小】


最近,我们通过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对即将进行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当前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主要面临以下三个突出问题。



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的流动性日益突出,长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占相当大的比例,空挂户增多,人、户、房分离严重;而且这部分人经常流动,难以联系,这给选民登记、投票选举等组织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工作量和难度。

二是部分选民对选举冷漠,参与选举的热情不高。以前县乡换届不同步,加上还有村委会选举,导致不少选民产生一定程度的厌烦情绪。加之长期推行的非竞争性选举,使选民逐渐对选举失去热情,认为换届选举无非是“上级定名单、下边划圈圈”,有的甚至产生抵触心理。部分选民认为县级人大换届跟自己没有根本的切身利益关系,选谁当代表与个人关系不太,参与选举的热情不高。

三是少数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存在畏难情绪和无所谓思想。近年来,因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城区市政设施的建设而引发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一些基层干部感到非常棘手,认为开展选举不利于社会稳定。同时,部分基层干部未从事过换届选举工作,缺少实际经验,感到选举工作无从下手;部分已经历过选举工作的基层干部把选举工作看成是“老一套”,认为无所谓,思想上不够重视。

我们认为,当前人大换届选举应当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建立起来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组织保证和基本原则。换届选举事关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人事的更迭,牵动面大,工作繁重,时间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经济建设发展。只有坚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

二、搞好选民登记,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

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民主意识,把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放在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对待;在换届选举工作的每一个步骤、每一项程序和每一道环节上,都应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民主权利的实现。一是要认真做好下岗、失业和生活困难群体的选民登记工作。要认真汲取以往换届选举中的经验教训,通过发布电视公告、电话联系、上门入户等多种方式,逐一核实,逐人登记,保障更多的选民参加选举。二是注意做好外来流动人员的选民登记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的基层组织作用,采取选民登记和登记选民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社区、公安、工商的作用,逐户逐人上门进行选民登记,避免选民登记中的“错、漏、重”现象。三是要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代表和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高度重视各方面的信息反馈及群众来信来访,密切注意换届选举工作的运行动态,防止因一些地方、部门法律观念不强,工作不细,政策不清,信息不灵,工作不力而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代表和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防止选举中的违法事件发生。

三、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

深入调查,摸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是搞好换届选举的前提和基础。要采取座谈、集体研讨等方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调查,准确了解和把握新形势下换届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对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提出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提供重要的政策依据和措施保证。

四、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选举工作的办事机构,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勇于吃苦、甘愿奉献的选举工作骨干队伍。要依法成立选举委员会,设立选举工作办公室,各选区依法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一定数量的政治素质好、法制观念强、熟悉选举业务的工作人员,来充实选举工作机构的力量。可以聘请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老同志组成检查督导组,巡回检查指导换届选举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操作规程和政策规定,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程序和操作方法,增强他们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认真实行层层负责制,形成自上而下、分工明确的金字塔式领导责任体系,做到换届选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相互支持、配合协调的工作局面,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地顺利进行。

五、深入开展宣传,充分调动选民的政治热情

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涉及千家万户,是动员全民参与,进行普法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伟大社会实践活动。广大选民参与的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选举工作的成败。为此,要根据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精心制定宣传计划,发挥大众新闻媒体辐射面广、宣传力度大的优势,采取举办专题讲座、播放专题录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刊登板报、出动宣传车和广播电视、文艺宣传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大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法律程序和基本要求,宣传《宪法》、《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知识,宣传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宣传选民的权利和义务,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选民参选的政治热情,提高广大干部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加换届选举工作,庄严地行使好自己的政治权利和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执笔:杨孝敏(南川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永刚(南川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时间:2006-06-23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3
 
最该反的是行政垄断



朱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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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十届人大第二十二次会议开幕前夕,有媒体记者从全国人大有关部门获悉,《反垄断法(草案)》已被确定不在此次上会审议的正式议程之内。这是继《物权法(草案)》、《破产法(草案)》之后,又一部在审议前夕被突然撤下的重要法律。(《21世纪经济报道》6月20日)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位人士介绍,该草案由于“……争议比较大,委员长会议认为尚不成熟,不符合审议的条件。”

  《反垄断法(草案)》自1994年商务部开始起草,并被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到2006年6月7日被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迄今已跨出了七大步,历时12年之久,养在深闺迟迟出不了阁。我们一方面喟叹立法成本之高,另一方面也为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而欣慰。争议大,说明人大不再是“橡皮图章”,也“预示着我国立法博弈的时代已经来临”。

  可是在我看来,更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还在于这部已被国务院常务会议基本认可的法律草案,为什么却迟迟得不到通过?

  我想,这其中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该法律草案的拟制,仍然没有脱离部门立法的窠臼。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草案文本,是国务院法制办根据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分别提交的建议稿加以综合以后拟定的。而且,原有的行政性垄断章节还被删除了,包括行政垄断的概念、表现形式等内容;只是在总则中保留了“行政垄断”这个十分原则的文字表述。这样的草案,怎么可能不备受争议?

  反垄断法究竟是用来干什么的?别以为这是个小儿科问题。草案的搁浅,跟它关系甚大。

  所谓垄断,其实有合法垄断和非法垄断两种划分;我们要反的,当然是非法垄断。从产生机理上看,可以将垄断分为经济垄断、权利垄断、自然垄断、国家垄断和行政垄断。一般情况下,自然垄断、国家垄断和基于知识产权法所赋予的权利垄断,属于合法垄断,而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则属于非法垄断。国家为了保障安全、增加财政收入或确保社会整体利益,当然应该依法对某些特殊商品或服务进行排他性控制;但是,政府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凭借其行政权力,排斥、限制或妨碍市场竞争的行政垄断行为,却是必须坚决反对的。

  换言之,反垄断法律的最重要功能之一,乃是防止行政机关借助公共权力,对本该由市场规范的经济领域实施非法控制,譬如设置贸易壁垒、保护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而那些部门和地方在实施行政垄断时,又往往都打着维护国家利益的旗号。而且,较之民间的垄断行为,行政垄断对正常经济秩序的消解力度无疑更大;反起来当然也更困难。何况,许多经济垄断的背后,实际上也是行政垄断在作祟。

  设想一下,缺乏具体的反行政垄断条款规定,《反垄断法》还有多大用处?民间经济领域的非法垄断,当然应该立法限制;但对于刚刚或正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中国而言,目前最难反也最急需反的,却毫无疑义非行政垄断莫属。缺少如此重要内容的《反垄断法(草案)》,是无法作为一个成熟的文本获得人大常委会的批准的。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来源时间:2006-06-22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2
 
香港中文大学放弃面试给内地教育上了一课



慕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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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开始,香港中文大学开始参加内地统考。与原来的招生方式不同,香港中文大学取消了面试。在他们看来:面试要交报名费,要准备路费、饭费、住宿费。对于偏远地区的学生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虽然面试有助于学校招到满意的考生,但“对于家境贫困的学生来说,本来就因为家庭的原因,机会要比家境富裕的学生少。如果增加面试,等于又减少了贫困学生的机会。这不公平。”(6月22日《中国青年报》)

公平,成为第一考虑。这值得内地教育认真反思。

在城里读书的是孩子,在乡下读书的也是孩子。撇开硬件设施上的差距不说,城里教书的是公办教师,素质相对较高,工资还由国家负责;乡下教书的是民办教师,甚至是代课教师,素质相对较低,工资有时却得由村民自己负责。即使是城里的学校,有重点学校、示范学校,还有集聚了更优质教育资源的机关学校,这些学校的名额,有时是堂而皇之地分配到各个机关。代表着现代化水平的窗口学校是有了,但教育的公平没了。

除了教育资源配置上的极不公平,还有高校名额分配上的不公平。办学条件越好的地方,名额越多,取分越低;办学条件越差的地方,名额越少,取分越高。“倾斜的高考分数线”,曾经招致一片怨声。后来采取独立命题,分数的可比性没了,但不公平的问题依然存在。今年发生在天津与河北之间的高考移民风波,反映的就是这个问题。来自北京、上海的声音却曾说,分数高,音体美的综合素质却不一定就高。他们视而不见的事实是,湖北黄岗、甘肃会宁的孩子,倒是想提高音体美的素质了,且不说设施与师资未必有,被高得吓人的分数线压着,他们敢“音体美”吗?

于是,打着素质教育的幌子,又弄出了“特长生”。音体美拿奖的,琴棋书画考级的,就能在中考、高考中享受加分政策。可是就没人想到,要在音体美中拿奖,要参加琴棋书画的考级,肯定需要培养;所有这些培养,肯定需要钱。越有钱,越有可能成为特长生。搞“特长生”,不仅在学生的学业负担之上,再增加学生修练“特长”的负担;而且,在原本教育资源配置不公之上,再加上音体美领域社会资源的配置不公。以这样的极度不公为基础,还能叫面向所有人的素质教育吗?

此外,还有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往往采用大型招聘会,一搞就是几万人的。人越多,机会越少,连从容展示才能的条件都不具备。越是没权、没钱、没门路的,越得毫无把握的在各大招聘会之间赶场。走要车费,吃要饭费,住要旅馆费,投递无数的简历,也得不小的费用。这种花费受折腾的倒霉,总摊在没钱的学生身上。为什么就不能为贫困学生想想,出点花费更低廉、机会更公平的招数?

香港中文大学把取消面试看成是“一个反思”,他们希望能在北京、上海、广州之外,招到更多的学生,认为这些学生与香港学生会有更大的差异,更有利于办学的多元化;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我们希望尽量做到机会公平,不能因为面试把大部分人排除在外。 我们要给更多人,尤其是家境贫困的学生以机会。我们是办教育的,目的是要改变学生的一生。那些小地方来的穷学生,他们的一生会被我们改变。因此,把资源投到这里最有价值。”

最有价值的是公平,对内地教育来说,这是极为深刻的一课!
 
中共选拔领导干部更加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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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上海6月23日电(记者郭奔胜 季明 吕雪莉)从今年开始到明年上半年,世界上党员人数最多的执政党中国××党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工作相继进行,选拔领导干部的做法更加公开透明。

  今年38岁有大学学历的孙鸿斌是江苏省射阳县海河镇新当选的镇党委书记,他是经过3轮民意代表推荐才作为正式候选人参加党员代表选举而最终当选的。

  孙鸿斌说:“与我一起竞争书记岗位的有60多人,经过层层过关才胜出,获得这个工作岗位很不容易,也很珍惜。”

  长期关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的江苏省委党校政治学教授王世谊说,在这次换届工作中,中共更加明确要求引入民主、竞争机制,特别在候选人推荐和考察环节作了很多新的制度安排。

  中共江苏省委发布文件要求,全省所有乡镇在换届工作中实行党委书记候选人“公推”制度,扩大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江苏省891个乡镇党委换届都实行了这个做法。

  孙鸿斌说,共有20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企业家、普通群众等民意代表画票同意他当书记,同时被画票的候选人有60人,经过第二轮、第三轮类似的画票,他和另外2人被确定为初步人选,经过撰写调查报告、发表演讲等程序后,由县委常委会无记名画票,结果自己得票第一,成为正式候选人,交给镇党员大会选举。

  王世谊说,这个程序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大大增强,选举中的弊端容易被克服。

  这次集中换届选举是自中共十六大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中组部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运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行换届考察,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方法步骤,以增强考察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各级组织、纪检部门也相继下发文件,明令禁止“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声明对违反纪律的人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记录在案,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王世谊说,作为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的执政党,中共这次基层党委换届工作受到了广泛关注。中共要求选拔大批的年轻知识型干部,旨在确保既定的执政路线和发展经济的政策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特别是能否执行科学发展观,被作为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一位工作人员称,在江苏盐城市对县市领导干部的考察项目多达25项,首次把发展对环境资源造成的破坏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标准之一,以此检查干部是否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宋福范说,陆续开始的省级党委领导班子的换届工作意义重大。这是由省级层次的领导干部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决定的,这个层次党委领导班子的换届工作做得怎么样,从近期看决定着一个大的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景;从长远看关系着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来源:人民网 来源时间:2006-06-23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3
 
县乡换届中选民参与冷漠的原因及对策



曾新原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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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于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这是《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将乡镇人大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后,县乡人大的第一次同步换届选举。许多同志都很关心选民参与的积极性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可以很直接地反映基层在贯彻中共十六大“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上,能够做出多大努力或多少实践。笔者参与过近20年来的历次县乡人大代表直接选举,感到选民参与的热情一直不断地在呈下降趋势,选民参与的态度越来越冷漠。大部份的基层选民,他们对选举的众多环节都很少参与,甚至不参加投票,对选举活动持一种冷漠的、消极的、不参与的态度。即对选举事件本身不感兴趣,不甚了解甚至也不想了解;对选举事务中的各个环节较少参与,甚至不愿意参加投票;对选举过程的不公正、选举组织者的违规操作,即使知道了也只是沉默或仅在私下发牢骚,甚至对不满意的选举结果也是持“无所谓,不关我事”的态度。这种情况的存在,需要我们分析原因和寻找对策。



一、选民参与冷漠的原因



(一)国家对基层社会控制力的降低使选民政治参与冷漠成为可能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政企分离和企社脱离,在计划体制解体的同时,也证明了那种高度集中的体制已经不再适应城市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国家决定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人民,原先渗透到基层的国家力量逐步从社会的各个领域退出。这样,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力度就逐渐削弱,而基层选民自由行动的制度空间就增大了,行为约束减少了。与此同时,农民和城市居民开始拥有经营的自主权和独立的经济利益,有了自己独立的利益支配空间,这就使得选民不再像过去那样表现出对公共权力的盲从与膜拜,而是联系自身利益来决定对公共事务的态度与取向。这样一来,选民就有了选择参与或者不参与(保持冷漠)公共活动的自由,对选举活动持冷漠态度也就成为可能。



(二)选举制度不健全影响选民的参与



作为保证选民政治参与的制度,我国制定了《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许多省市区还制定了具有符合本地域特点的《实施细则》,有的在实践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改,有了很好的完善。但是,从实践中来看选举制度还不够健全,表现在有些法规条款仍然显得很原则,没有完全反映农村和城市社区发生的变化,如选民登记与登记选民的问题、流动人口的参选、委托投票等问题;还表现在对选民、对候选人资格认定不统一,对选举各个环节许多细节问题没有涉及,竞选机制、纠错机制和监督机制的缺乏等多个方面,这对基层选民参与选举有着消极的影响。



(三)选举程序不规范挫伤选民的参与积极性



从选举制度设计上看,是为了保证和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是为了推动民主政治进程,实现社会稳定和进步。因此选举程序安排是要反映选举能够体现当地的选民意愿,从而在大多数民意支持下实现稳定和发展进步。当前选举程序不规范是严重挫伤选民参与选举活动的积极性最为突出的问题。如《选举法》、《组织法》规定的选举委员会的产生、选举领导机构的组建、选民的登记、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差额选举等。实际工作中是:选举委员会是由党委确定;剥夺了人大主持选举的权利;没有设立秘密写票处;没有实行差额选举。最为关键的是,选举中候选人的产生往往是选民无能为力的。在提名最初候选人的程序上,联合提名就没有直接提名更能反映选民意愿;在确定正式候选人时,没有进行预选。实践中只有极少数人表示相信组织提名的候选人,更多的人相信自己提出的候选人。这充分说明程序的规范性对选民积极选举的重要程度。选举程序的不规范无疑会影响选民对选举活动的关心程度和参与程度。



(四)选民的个人因素影响其对选举活动的积极参与



改革开放后,中国人民的民主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由于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的影响,老百姓长期被排斥于国家政治生活之外,缺乏足够的民主素质的培养,这种现状难以适应现代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制约着选民对选举活动的积极参与程度。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和传统农民意识顽强的惰性和惯力,表现在选民身上可以看出事不关已心理、政治冷淡心理和保守的政治心理严重阻碍选民对选举活动的积极参与。在城市社区中的失业和下岗人员,因生计需要和对经济形态变化难适应,也与农村选民有着相同的心理。这种心理的存在,使得基层选民对选举活动的参与,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上级来组织和推动。同时,在参与选举活动的过程中,选民首先考虑和计较的是参与的安全性,参与的利弊得失。



(五)选民的环境因素影响其对选举活动的积极参与



从选民所处的环境来看,选民还处在基于邻居、宗族、地域、宗教、经济、街道乡村精英等复杂的关系网络以及乡镇、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网络之中。这些关系网络和组织网络对选民施加着不同程度的影响。村组、楼宇之间互动不够,缺乏共同的经济利益时,不足以拉动选民的利益而积极参与选举;集体经济缺乏或者不发达,选民在经济上对集体没有依赖性时,没有动力去参与选举活动;精英人物的缺乏及精英人物对选举不热衷等,势必导致选民的期待值降低,从而产生不参与或者消极参与选举的心态。



上述因素从不同方面对选民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最终导致其对选举活动产生一种冷漠心态,不愿意参与或者消极参与选举活动。



二、激发选民参与热情的对策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总结,是在新的形式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党的一个执政目标。公民政治参与和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经济现实决定着政治走向。当选民在经济领域中的自由选择和独立地位日益增强时,选民的社会责任感、主人翁意识也将随之得以加强,政治参与必然扩大。因此,应从几个方面来激发选民政治参与的热情。



(一)以选举制度的改革为切入点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激发起选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参与热情



在各种选举活动中,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最引人关注。长期以来,我们对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没有疑义,而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显得滞后,这实际上不利于我们建设和谐的政治文明。笔者以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首先要从选举制度改革入手。一是要改革代表名额分配上的不公平性,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成为现实,将现行有效但违宪的农民4票等于非农民1票的规定废止,让农民代表的比例,与其人口数相适应,与城市其它阶层、职业群体的比例持平,使更多的农民平等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动员起选民参与选举的热情;二是要改革选民登记制度,将现行既劳民伤财又无法避免错漏的“登记选民”方式,转为设立常设的选民登记机构,定期整理和公布选民名册,让选民主动登记,居住满一定期限准予在居住地登记等,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选举权都得到保障,方便基层选民的参与;三是要改革代表候选人提名和设定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使选民提名候选人权利得到实现,同时保证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丧失成为人大代表的可能性,保证人大代表这一“国家职务”的尊严和纯洁,用选举的公信力吸引选民积极参与;四是要改革选区划分方法,体现区域选举的特点,避免因照顾某一方面而使选区范围差异太大,所代表人口数额明显差别的状况;五是要严格细化选举程序,应当根据秘密写票和公开计票原则,细化投票、点票、计票程序,还要严格实现预选、差额选举等等。只有保证选民参与的有效性及真实性,选民的参与才会有客观的积极性。也只有选民的积极参与,才能反映出人民代表大会与选民的密切联系,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增强选民主体意识,提升选民的政治参与热情



选民参与政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接具体表现。应切实贯彻“相信群众能够自己解放自己”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让选民自己参加国家政治事务和地方政治事务,让选民通过参与政治,“学会如何发挥自己的政治作用,变得关心政治,增强对政治的信赖感,并感到自己是社会中的一员。”要通过改善基层选民的政治知情状况,增强政治效能感,从而加强基层选民的政治信任感和认同感,有效提高选民政治参与热情。即在效应和心理上让选民更多介入政治,其主体意识中就更可能参与政治。因此,提高选民的政治热情必须努力改善选民的政治知情状况。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政治透明度,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另一方面,是干部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向选民“面对面”地宣传政策,同时强化政策、政令畅通的渠道。总之,健全和开辟正常的、经常性的多种形式的渠道,是提升选民主体意识,提高选民政治热情,保证选民积极参政议政的有效手段。



(三)加强参与制度化建设,拓宽参与渠道



加强制度建设就是要在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前提下,对选民政治参与的内容、方式、途径做出明确的规定,使其可以按一定的程序实际操作,并用法律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参与,使政治参与经常化、制度化。没有制度规范的政治参与无异于乱政,而缺少规则的政治参与必然导致社会混乱的结果。市场经济的平等性、开放性要求有公平、宽敞的政治参与渠道,市场经济的自主性,利益主体多元性要求开拓政治参与的新途径。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选民政治参与的直接、间接渠道和利益表达渠道。



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加强选民参与的制度化建设,拓宽选民参与的政治渠道,要努力做到:



(1)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和村组组织、城市街道和社区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村民、居民自治,充分发挥其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方面的功能,鼓励选民的参与行为。此外,加强对基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新闻报道,切实保护人民利益,对于拓宽基层选民政治参与,也很有必要。

(2)发展经济,提高选民政治参与质量。生活在贫困中的人是无法顾及政治生活的。只有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选民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也才有可能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讨论。也只有经济发展,选民接收政治信息的能力和数量及真实性大大提升,具备相应的参政知识和参政能力,提高参政质量,才能提高政治参与的有效性。



(3)培养选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现在相当数量选民在动员型政治参与中具有随大流的从众性心理特点。大多数选民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具体利益而进行政治参与,没有把参与政治当作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要引导和培养选民自主自愿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把现在基本上处于草根性的政治参与,发展为自觉地经常性地进行政治参与。让选民把政治参与当作一种目标追求,或者至少是当作目标之一来追求。使自发的交涉行动、诉诸舆论、诉讼行动、抗议和暴力对抗等参与行为,转为经常性的自觉参与行为。

选民参与问题是我们提高执政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政治层面的问题。虽然在自然社会中,任何人都不需要必然地卷入政治生活中,选举中选民冷漠现象的出现有其客观必然性。但是研究选民参与的问题,对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着现实的意义。对我们建设民主法制国家的目标也有深远的影响。本文是笔者参阅许多资料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的一些思考,望有兴于此者给予指正。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时间:2006-06-23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3
 
人大换届最重要的是优化代表结构



孙华明 (深圳市南山区人大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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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于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 这次换届选举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乡级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后,县乡两级人大同步进行的第一次换届选举,涉及选民9亿左右,其中乡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就有6亿多。广大选民参加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行使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是一次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最深刻的实践。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保障人民当家做主民主权利的实现,巩固国家政权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大代表既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又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细胞。它集国家和人民的重托于一身,肩负着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重任。人大代表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人大换届最重要的是优化人大代表结构。

一、人大代表结构的现状

目前,就各级人大代表的结构现状与我国社会现存在的各方面社会成员来对照比较,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四多四少”。一是干部多群众少;二是男多女少;三是中共党员多非党少;四是代表部门利益的多谋取公众利益的少。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人大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

(1)闭会期间代表活动难以开展。由于人大代表中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比较多,这些人大代表平常公务繁忙,在人大会议期间,因各行各业负责人都忙于开会,倒还能基本上集中精力参会;但在闭会期间人大组织开展的评议、视察等活动,就很难抽出时间参加了。而人大代表如果没有闭会期间的相关活动,就不能全面了解情况。那么,对于人大代表职责的履行,进而对会议的质量就大打折扣了。

(2)监督工作难以到位。实施法律监督和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监督,是人大的重要职责与权力。由于各级领导干部所占比例太大的缘故,往往使得这些监督软弱无力。每年县(市区)里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实际上就是一个县、乡、村三级干部会议;市里开人代会就是市、县、乡三级干部会议。这样,无论在开会期间还是闭会期间,要县直各部门干部、乡镇干部、村干部去监督县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去监督县检察院、县法院的工作,其力度又能有多大呢?

(3)难以真正代表各方面的意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而人民群众是由社会一切人群所组成的。这些人群的成员,有干部,有群众;有男,有女;有中共党员,也有非党。要体现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广泛性、公平公正性,就应按人群的实际分布状况成比例的推选出代表。但实际上却相差甚远。这些情况的存在,使得人大代表的真正代表性大打折扣,也不利于真正代表和全面反映选民的意愿。

二、优化人大代表结构的对策建议

随着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的增强和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高涨,优化人大代表结构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笔者认为,现阶段优化人大代表结构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正确理解人大代表的含义。人大代表是各方面人民群众的代言者、代行者。所以,各方面人群的分布状况应是考虑代表比例的客观依据。因此,各级党委、人大应确立这样的认识,即作为人大代表,摆在第一位的不是先进性,而是代表性,在分配代表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时,不要先考虑开会方便与否,更不要特别去考虑通过议案、决定顺利与否,而要先考虑代表的构成是否真正是选民状况的缩影,是否真正体现和表达各方面选民的意愿。

二是要改革现有的选举制度和办法。在合理划分选区的基础上,推行选区制和人大代表对选区负责制。即人大代表选举时,应科学合理划分选区,然后人大代表完全由选区的选民自由选出。对党政群领导机关可以划为一个选区,代表人数可以约多于其他选区。人大代表不能只对所在单位负责,而是必须对所在选区的全体选民负责。要改变候选人提名方式,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的候选人都应采取划分选区后由各选区选民分别提出,既可以在选区内协商提出,也可以由选民海选提出,然后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

第三,要改变工作方式,建立竞选机制。在代表候选人的宣传介绍上,要建立一种由选举委员会介绍,推荐候选人的政党、团体和选民介绍,候选人自我介绍“三结合”的宣传介绍候选人方式。同时,在人大选举过程中,同级党委不要过多地在会上强调人大代表中的中共党员的“党性”,要求党员无条件地服从党委的推荐。应该确立这样一种观念:在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时,摆在第一位的应是代表人对选民的代表性、代理性,而不是党的组织纪律性,即在行使人大代表职权的情况下,他(她)的第一身份是代表而不是党员。要相信那些人大代表中的中共党员能够处理好代表选民意愿与维护党的利益的关系。

四是要实现“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与人大代表的角色分离。在一个“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占相当大比例的代表结构状态下,要去有效地开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等于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同体了,其效果可想而知,也有史为证。不仅工作如此,就是行使法律监督、选举任免、决定重大事项等职责职权时也有类似的问题。所以,代表与官员,两个角色不要混淆,而是要分离。尽量不提名或者少提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担任人大代表。

五是适当多推选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人员担任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人大代表服务的机关,有大量既精通法律,又熟悉人大工作的干部,在目前我国人大代表不能实行专职化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在人大机关多推选些人大代表,让他们专司人大代表工作。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时间:2006-06-23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3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即将启动

7月1日至明年底陆续开展,涉及选民9亿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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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6月21日讯 记者石国胜报道:根据宪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于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

  为了切实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20日至21日在京联合举办了专项工作学习班。

  这次换届选举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乡级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后,县乡两级人大同步进行的第一次换届选举,涉及选民9亿左右,其中乡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就有6亿多。广大选民参加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行使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是一次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最深刻的实践。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保障人民当家做主民主权利的实现,巩固国家政权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二要坚持发扬民主,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三要坚持严格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事。具体要求是:要做好县乡两级换届选举的衔接工作,统筹考虑县乡两级换届选举的时间和人事安排;要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依法合理划分选区,依法办理选民登记;要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做好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的参选工作;要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参选活动,确保推荐和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要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要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选举产生乡镇长;要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正确执行代表辞职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任期的有关规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分别在学习班上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作了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和党委组织、宣传部门负责人,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学习。


来源:《人民日报》 (2006-06-22 第01版) 来源时间:2006-06-22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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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出现的新情况及对策



曾立柱 谢家森 (四川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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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县(市、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开展,由于《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及农村经济发生的变化,给县乡人大直接选举带来了新情况,现将我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在人大机关的工作实践提出应对策略作一探讨。



一、直接选举中面临的新情况



1、选举宣传发动工作难开展。一是农村选民民主意识不够强,不少选民对换届选举的关心程度较之过去有所减弱,认为“与己无关”,或无所谓,少数还有厌烦情绪,认为每次选举都是老一套,加之现代媒体多,而宣传方式方法却是老套套,所以宣传发动工作难。二是选民和基层干部对选举县、乡人大代表不那么关心,认为与乡镇、村、组关系不那么直接,存在冷漠情绪。



2、选民登记难。农村现阶段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的选民少,参选人员难保证。据了解,如巴州区上八庙镇总人口17887人,选民近1.2万人,其中外出务工有8346人,仅有3600多名选民(其中老弱病残及妇女居多);还有许多村民虽户籍在乡里,但人外出打工经商,特别是整家外出户逐年增多,选举时多数不会回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因而很难保证半数以上选民回来参选。不少地方在选民登记时还将出现几个新情况:一是有的城镇下岗职工与原单位联系中断;二是城市建设改造,居民拆房使人、房、户分离;三是学生择校,大中专学生到省城读书;四是前几年卖户口,有的人在农村,而户口却上到县城,又未到户口管辖段居住,这些人应该参加哪里的选举呢?他们的选举权如何保证?都加大了本次县、乡换届选举组织工作难度。



3、代表名额的分配工作难度增加。由于农村经济发展很快,涌现出了许多先进人物,适合当代表的人选比较多,分配名额时既要考虑必要的人事安排,又要照顾到方方面面,更要考虑代表的结构,给代表名额分配工作增加了难度,同时也存在提名协商候选人名单时都希望自己推出的候选人能够当选。



4、投票选举难组织。投票选举是直接选举的关键一步,必须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周密布署,但在实际组织操作时,都不同程度地遇到选民思想难动员,选民参选情况难摸底,选举日期和地点难通知,委托投票手续难落实,特别是召开选举大会和设立投票站时人员很难组织,甚至发展到要花钱才能请到选民投票的状况。



二、解决直接选举中存在问题的办法



第一,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直接选举是一项全局性、群众性的政治活动,各级党委要把直接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方案,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要建立领导干部责任制,采取领导分工包干,责任到人,具体指导换届选举各阶段的工作。



第二,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把宣传发动搞得生动活泼、有声有色,广泛深入地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选举工作的意义、目的、作法和要求,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激发选民参选的积极性。
第三,严格依法办事,过细开展工作,重点把好“六关”:一是把好选民登记的“三不关”,针对流动人口多、空挂户和人户分离的现象突出,要认真细致地搞好选民登记,采取预登、初登和复核的办法,如本人愿意在户口所在地办选民证明的,可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并参加选举;本人愿意书面委托代为投票的,由被委托人带上委托书到选民登记地登记;无法联系的视为下落不明人员,暂不予登记,若其在选举日返回的,补办登记手续;对流动人口凭暂住户口证明到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参加现居住地的选举等。同时要对错登、重登、漏登要及时分别进行补证,并公布补证榜,使选民登记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二是把好选举权力关,对被判刑、羁押人员由县级选举工作机构逐个进行选民资格审查,对精神病和呆、痴、聋、哑人员,凡属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都应严格鉴定,由医院、家属、邻居三方证实后确定,并经选举领导机关批准。三是把好法定时间关,严格遵守法律对公布选民榜、初步提名候选人及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三个“法定日”的规定。四是把好提名协商关。在提名时要坚持群众路线,严格按照选举法规定,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推荐候选人,做到不划框框,不定调调,不搞暗示交底,不图省事走捷径。五是严把投票关。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严格执行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的规定。六是把好当选审核关,首先要审阅“选举计票报告表”,核对各选区数据是否准确,投票人数和所投票的选票是否符合法定的要求;然后,核对当选代表得票数是否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以上的选票。



第四,精心组织指导。依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五,保持社会稳定,消除不安定因素是搞好换届选举的重要环节,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问题要支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六,保证选举经费,各级政府要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必须保证换届选举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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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时间:2006-06-21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1
 
中国民主党派会有新发展吗?

本文不代表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的立场,谨供研究者参考

张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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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政治词汇中,人们更习惯于用“民主党派”来称呼这八个“参政党”。这种称呼应该说更符合实际,因为在八个"参政党"中,有一些在自己的名称上就没有称自己是"党",而是"学社"或者"会",而且其中不少民主党派至今还没有自己独立的政治纲领。

一些批评者把民主党派说成是与中国的政协、人大一样的"政治花瓶"。

现在这八个民主党派的成员一共有60多万人,不到中共党员(7000多万人)人数的1%。他们彼此之间也有尊卑,比如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是排在第一位的,中国民主同盟会排在第二位。这个排位基本上是按照他们对由中共领导的"人民革命"的贡献大小来安排的。

“中国特色”

一些尖锐的批评者把这些民主党派说成是与中国的政协、人大一样的"政治花瓶"。

一方面,中共在1989年颁布过一份文件,全称叫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简称14号文件)。在这份文件中,中共已经明确地提出中国既不会学习西方,实行多党制,也不会学习东方,实行一党制。而要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所以,你很难对这些民主党派要求过高,他们在自己的章程里面都明确写到要接受中国××党的领导。

另一方面,中共似乎也正在考虑,如何在未来更加积极地发挥这些民主党派的作用。

一个明显的信号就是最近中共连续出台了两个文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尽管这两份文件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新意,但是这种行为本身就被看作是一种信号,而且中共内部负责联络和管理民主党派的统战部也在最近开展大规模的学习活动,学习的内容是这两份文件,以及前面提到的"14号文件"。这三份文件是目前中共对于民主党派最为重要的政策表述。

放在大的背景下,中共的这种考虑是必然的。

邓小平推行的经济改革给中国带来的最大的影响,除了经济的高速发展之外,随之而来的就是中国社会的利益诉求越来越分化,社会上已经形成了不同的利益团体。作为统治者的中共如何包容这些利益团体,成为一个非常紧迫的话题。

此外,文革基本上打破了中共原有意识形态的凝聚效果,邓小平则成功地把经济发展和改革塑造成了新的凝聚力。但是最近这两年以来越来越突出的贫富分化问题、农民问题、城市就业问题等等,特别是前段时间对于改革的大争论,也让中共新一代的领导人意识到"改革"的神圣性在中国人心目中极大地削弱,凝聚人心仍将是中共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

一些民主党派很敏锐地闻出了其中的味道,并且利用统战部组织的学习机会巧妙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例如中国民主同盟会的主席蒋树声在参加学习时写过一篇文章,他首先提到了1956年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等历史,然后讲到了现在的腐败、贫富分化以及"GDP1000美元大关"等问题。

蒋这样的文章安排,显然是颇用心思的。在1949年之后,一些民主党派曾经主动提出要解散,最后是中共挽留了它们。因为当时民主党派云集了大批中国顶级的人才,他们对于中共的治理来说,至关重要。在1949年之前更是这样,所以中共把"统一战线"作为取得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

把历史和现状并列放在一起,无疑是一种提示--中共再一次到了需要凝聚人心的时刻,不要忘了民主党派的作用。中共党内一些统战理论研究者也发出过类似的呼吁,认为中共现在也要认真考虑如何更好地让这些民主党派动起来。

民主党派的未来

但是现在还能难说这是否能够成为民主党派一次新的发展机会。

一方面,中共表现出了这种倾向,但是仍然没有明确和细化。而且中共到底能够给民主党派多大的发展空间?89年的苏东剧变以及近几年中亚的颜色革命,让中共对于民间力量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民主党派显然不会比1949年之前更具备政党特征,只要中共不允许,他们显然无法在这方面取得什么进步。

那么它们到底是什么?

另一方面,民主党派内部也是问题重重。文革之后,民主党派普遍大换血,自身独立性和政治抱负都已经极大地衰减了。与50年前毛泽东写《论十大关系》时相比,现在中共自身已经吸纳了很多高级人才,这也客观上将民主党派逐步弱化。现在的民主党派对很多人来说,更大的吸引力在于如果成为它的成员,可以更容易地成为政协委员或者人大代表,从而为自己获得政治上的保护。

不过,民主党派内部也有很多人对于自身现状表达了不满,他们希望能够在现有的框架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这一点可以从他们发表的文章以及一些民主党派在政协会议上提交的提案反映出来。

最近这几年,中共有意强化了政协和人大的作用,民主党派的处境也是一样的。它们的每一次变动,都牵扯到敏感的政治体制问题,如果抛弃那些不符合中国现状的过高的要求,那么它们的每一次变化,倒是可以作为观察中国政治变化的一个重要的风向标。


来源:BBC中文网 来源时间:2006-06-21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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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人心靠民主党派行吗?自已不以身作则,又不引进可行监督体系,政策制度不为广大民众着想,又不适时调整,导致口是心非,阳奉阴为,道德沦丧,腐败不止,令人心寒啊,虽经济在增长,但腐败长得更快,不满情绪长得很快,离心离德.还是从整顿自己,洗心革面开始吧!有这气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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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24 16:40:12
 
县公安局为何养15个局领导?



张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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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靖边县共有民警400余人,全县基层派出所不到5人的多达14个,警力严重短缺。然而县公安局领导职数严重超编,多达15人,除了局长、政委,另有副局长和局长助理8人、副政委2人,再加上享受同级副职待遇的纪检书记、督察长和政工科长,该局领导的办公室几乎占据了一层办公楼。
一个小小的县公安局,“局领导”就有15人,开会时主席台上得摆三排座位,喝酒时需要两大桌才勉强安得下。从一把手、二把手、三把手……直到“第十五把手”,共有30只权力之手,靖边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快成了“千手观音”,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协调一致并保持平衡的。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副职的释义为“副的职位”,副手的意思是“助手、帮手”。一个局长有了十几个“帮手”,是否就像三头六臂的哪吒一样获得倍增效应?非也。由于领导多,分工自然更细更繁琐,每个副职几乎只管一个部门,遇到案件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光是副职之间的协调请示就得大费一番功夫。每每遇到扯皮之时,责权不清、职能不明,“三头”各打如意小算盘,“六臂”争相推过揽功,能量差不多都用在了左手右手互搏的内耗上,哪还有功夫打击犯罪!

合理的警力资源配置应该是金字塔型,最大多数警力要下沉到基层的乡镇街道社区。而靖边县公安系统的警力结构却是典型的木桶型,上下一样粗,局领导就有15个,按照这样的领导指数标准,局机关十几个部门,再加上十几个派出所以及交警、巡警、防暴警等多个警种的正副职,当官的就有一二百号人。区区400余人的民警队伍,还有多少一线战斗力呢?

我们可以想象,15个局级领导,每人都要按照级别标准配置办公用品、办公设施,在用车及通讯费,招待费报销方面享受相应的权利,他们每月产生的公务私务消耗,足以使紧张的经费支出更加捉襟见肘。而且由于官民比例失衡,大机关、小基层的不合理体制结构挤占了宝贵的警力资源,造成机关空转,使原本紧张的一线警力负担更重。最让人忧虑的是,过多过滥的权力“副手”,在权力利益分配不均的情况下,还极易影响行政效率,乃至酿出腐败事端。

副职多,这些职位容易养出闲人、懒人、散人和贵人,养出官僚主义与衙门病。一个县级公安局根本用不着也养不起15个局级领导,他们都是如何被“安排”到这一位置,幕后原因颇值得思量。


来源:人民网 来源时间:2006-06-27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7
 
县公安局为何养15个局领导?



张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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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靖边县共有民警400余人,全县基层派出所不到5人的多达14个,警力严重短缺。然而县公安局领导职数严重超编,多达15人,除了局长、政委,另有副局长和局长助理8人、副政委2人,再加上享受同级副职待遇的纪检书记、督察长和政工科长,该局领导的办公室几乎占据了一层办公楼。
一个小小的县公安局,“局领导”就有15人,开会时主席台上得摆三排座位,喝酒时需要两大桌才勉强安得下。从一把手、二把手、三把手……直到“第十五把手”,共有30只权力之手,靖边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快成了“千手观音”,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协调一致并保持平衡的。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副职的释义为“副的职位”,副手的意思是“助手、帮手”。一个局长有了十几个“帮手”,是否就像三头六臂的哪吒一样获得倍增效应?非也。由于领导多,分工自然更细更繁琐,每个副职几乎只管一个部门,遇到案件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光是副职之间的协调请示就得大费一番功夫。每每遇到扯皮之时,责权不清、职能不明,“三头”各打如意小算盘,“六臂”争相推过揽功,能量差不多都用在了左手右手互搏的内耗上,哪还有功夫打击犯罪!

合理的警力资源配置应该是金字塔型,最大多数警力要下沉到基层的乡镇街道社区。而靖边县公安系统的警力结构却是典型的木桶型,上下一样粗,局领导就有15个,按照这样的领导指数标准,局机关十几个部门,再加上十几个派出所以及交警、巡警、防暴警等多个警种的正副职,当官的就有一二百号人。区区400余人的民警队伍,还有多少一线战斗力呢?

我们可以想象,15个局级领导,每人都要按照级别标准配置办公用品、办公设施,在用车及通讯费,招待费报销方面享受相应的权利,他们每月产生的公务私务消耗,足以使紧张的经费支出更加捉襟见肘。而且由于官民比例失衡,大机关、小基层的不合理体制结构挤占了宝贵的警力资源,造成机关空转,使原本紧张的一线警力负担更重。最让人忧虑的是,过多过滥的权力“副手”,在权力利益分配不均的情况下,还极易影响行政效率,乃至酿出腐败事端。

副职多,这些职位容易养出闲人、懒人、散人和贵人,养出官僚主义与衙门病。一个县级公安局根本用不着也养不起15个局级领导,他们都是如何被“安排”到这一位置,幕后原因颇值得思量。


来源:人民网 来源时间:2006-06-27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7
 
越南推选出改革派新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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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通讯社二十七日消息:越南国会二十七日完成推选国家三位主要领导人的程序。原胡志明市党委书记、经济改革派人士阮明哲为新的国家主席,常务副总理阮晋勇为越南政府新总理。国会在二十六日下午已经通过河内市委书记阮富仲当选为新的越南国会主席。

阮明哲任国家主席

六十三岁的胡志明市党委书记阮明哲素有打击贪污腐败的美名,他二十七日成为越南国家主席。阮明哲生于越南南部平阳省边吉县富安乡,曾先后获得数学学士和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政治学学士学位。胡志明市的经济发展是越南最具活力的,并在去年获得了百分之八点四的经济增长,是继中国之后,亚洲的最高增长率。

阮明哲自陈德良手中接下国家主席棒子。六十九岁的陈德良在担任两任五年任期后退休。国家主席的重要性在越南体制中仅次于中央总书记及总理。普遍预期,阮明哲将会比陈德良更积极推行改革,尤其是经济和法律改革,为越南今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铺路。

阮明哲推举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五十六岁的副总理阮晋勇为越南政府总理候选人,替代七十二岁的潘文凯。

阮晋勇任总理

阮晋勇生于越南南部金瓯省的金瓯市,是革命烈士的后代。他毕业于法律专业,获法律学士学位。阮晋勇向来支持开放改革,积极邀请外资到越南投资,由于阮晋勇在副总理八年任内对总理工作已有充分训练,被普遍视为越南新生代领袖的代表之一。

越南××党的强硬派现已失势,总理的地位因而提高,而阮晋勇在上任前已是一位魅力型领袖。他五十六岁的年龄以政界人物而言虽算是颇年轻,但他已很有威望(他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成为政治局最年轻的成员),并早已是总理的热门人选。国内势力极强的内部安全部门、军方和商界,他都有所联系,并得到支持,这样广的人际脉络,越南政府官员很少能够企及。一名越南××党高层说:「(阮晋)勇的干劲和领袖魅力比政府里任何人都要强。他知道(国家)需要的是什么,而且他已建立了推行政策所需的权力和信任。」

阮晋勇的其中一个主要角色,就是要化解北部太平省的紧张气氛。该省有退役军官对地方领导层贪污腐化感到不安,而地方官员腐化正是越南农民准备骚动的最初迹象之一。阮晋勇在南部建江省为党工作多年后来到河内。所以,他具备了丰富的南北经验,为带领越南加入世贸组织的竞争世界,担当关键角色。

阮晋勇上任后首先面临的任务之一将是筹备定于今年十一月举行的亚太经济合作峰会年会。届时,包括美国总统布什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内的多位世界领袖人物将齐聚越南。

领导层年轻化

此外,越南第十一届国会第九次会议二十六日还以近百分之八十五的赞成票通过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内市委书记阮富仲(六十二岁)当选为新的越南国会主席,接替阮文安。

阮富仲生于越南北部河内市东英县东会乡,曾就读于河内综合大学语言文学系。

越南国家主席陈德良、政府总理潘文凯以及国会主席阮文安在二十四日上午的越南第十一届国会第九次会议上递交了辞呈,希望将职务交予年富力强的新领导人。

按照越共中央的总体思路,在新一届越共高层领导班子中,首次进入越共中央的委员不应超过五十岁,个别例外,但不应超过五十五岁。连任的委员一般不超过六十岁。而首次进入越共中央政治局者不应超过六十岁,连任者不超过六十五岁。


来源:大公报 来源时间:2006-06-28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8
 
越南新总理上任三把火

罢免八高官∩ǔ贪腐》炊怨倭抛鞣

李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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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党中央政治局委员阮晋勇昨天下午高票当选为越南新任总理之后,立即向国会提议罢免八名政府高级官员,以推行新政,扫除贪污腐败之风和反对官僚体制与作风。
  据越南通讯社报道,阮晋勇提议罢免的八名高官包括一位副总理、六位部长和一位监察主任,其中国防部长、外交部长、财政部长、文化部长及交通部长等重要职务将有所变动,被总理提议免职的高级官员是:69岁的副总理武宽、71岁的防长范文茶、71岁的外长阮颐年、财长阮生雄,文化与通讯部长范光毅,教育部长阮明显,交通部长陶廷平和政府监察长郭黎清。

  阮晋勇的这项提议将交由国会批准,一般认为国会批准只是一个程序问题。新的部长人选预料将很快公布。

  阮晋勇在昨天下午就任总理后在国会发言时说,为了实现越共十大的各项决议和战略,为了经济和社会更加顺利的发展,他将把反对贪污和纯洁政府官员队伍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越南第11届国会本星期一在河内巴亭会堂举行,选举出了新一届国会主席阮富仲,新一届国家主席阮明哲和新任政府总理阮晋勇。这是继今年4月越南××党举行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的又一重大政治事件,也是改革进程中的又一新的重要措施。

  据报道,在前天举行的会议上,原河内市市委书记阮富仲取代阮文安出任国会主席,他在477张选票中获得417张,得票率为84.58%。62岁的国会新主席阮富仲于1963年和1967年在河内综合大学语言文学系毕业,后进入阮爱国高级中央党校(现为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学习政治经济学,并获硕士学位。2000年1月任河内市市委书记,1996年越共八大上获选为这中央委员,九大和十大连续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

  阮富仲的另一个亮点是:他是越南政治理论界的权威人物,有“理论界泰斗”之称。他就越南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在理论和思想上进行阐述,从而为“社会主义导向的市场经济”提出理论基础。

  64岁的原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明哲取代陈德良出任国家主席,他获464张选票,得票率为94.12%。他是越南平阳省人,1965年加入越共,毕业于大学数学系,曾在胡志明市负责工会运动,并化名为陈峰,他曾荣获二级独立勋章和一级抗战勋章。1991年越共七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越共九大和十大连续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

  胡志明市是越南改革的先锋,许多重要措施都是在那里率先实行,在所有外国企业驻越南的代表处或办事处,70%是驻在胡志明市,今年2月,阮明哲与英特尔公司谈妥签订6亿美元的合同,使增加了他的名望。

  56岁的原第一副总理阮晋勇接替潘文凯升任总理,他获得454张赞成票,得票率为92。08%。在这新的三架马车中,阮晋勇的年纪最轻,但资历最深。他于1986年越共六大上就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八大就进入中央政治局,九大和十大又连续当选政治局委员,可谓政坛常青树。长期以来,作为第一副总理,他实际上主管政府全面工作,从工业、农业、财经、金融到内务等。在进入中央以前,他在越南最南端的金瓯省工作,后任建江省公安厅长和省长之职。

  按照越南宪法,国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唯一的立法权力,拥有委任和罢免国家和政府官员的权力。国家主席则是国家的最高元首,是越南对内和对外的最高代表。政府总理是政府最高首长,负责经济、文化、公安、国防、社会等全面工作。新的三架马车都姓阮,这“三阮”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改革政策的积极推动者和实行者,因此人们有理由相信,越南的改革进程将继续进行下去,并且将取得新的成绩。

  三位新领导即将面临的一个任务是预期今年11月在河内举行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峰会,届时美国总统布什、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日本首相小泉等多国领导人将汇集河内,如何组织和安排好这次峰会乃是越南领导人面对的直接考验。


来源:联合早报 来源时间:2006-06-28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8
 
西方政党党内民主的基本特征



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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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党的党内民主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逐渐发展的历史过程,它是伴随普选制及其他民主制的发展逐渐发展起来的。随着西方各国民主政治的确立及民众民主意识的增强,政党内部的民主状况逐渐成为影响选民是否加入政党、是否支持政党的一种重要因素,这使西方政党逐渐重视内部民主建设。目前,西方大多数政党均建立起以民主原则为基础的权力运行机制,这一机制以选举、监督、党员参与为主要内容,以制度化保障民主的操作实施。具体来讲,西方政党党内民主表现出以下特征:

一、通过选举选拔党内重要官员及本党国家公职候选人(如总统候选人或议员候选人)是西方政党党内民主的首要特征。从西方政党的整体发展看,早期那种封闭集权的方式,即不经选举而由党内某一小集团来决定党内官员及国家公职候选人的做法,目前已不多见。党内官员和公职候选人逐渐由竞争性选举产生,且定期举行,享有选举权的人群范围扩大,有些政党如美国政党甚至允许非党员参与投票,同时对参选人员的限制也有所减弱。

不过,在增强党内选举民主程度的同时,多数政党注意保持组织对选举的适度干预。这些干预手段主要包括:一是党组织对选举人和参选人的准入资格设定某种限制。如英国工党参选领袖的候选人须是本党下院议员,并须得到相当比例的议员支持;二是党组织控制选举的某一具体程序。如英保守党实行领袖两轮选举,第一轮由本党议会党团筛选出两位候选人,再投交全体党员表决;三是党组织拥有否决选举结果的权力,如英工党可否决当选的议员候选人;四是党组织有权决定公职候选人在政党名单中的顺序,如以色列工党。组织干预型是西方政党常见的党内选举模式,之所以在扩展党内选举的同时又加以组织控制,其目的是既满足广大党员的民主需求,又保证党组织对当选候选人的领导权威,使组织的意愿顺利加以贯彻。

二、通过各种途径监督制约党内权力行使是西方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内民主不仅要求权力的合法性来自民主的选举竞争,来自党员授权,它同样要求权力应在遵循维护政党整体利益的原则下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因此,发展党内民主的一个应有之义即是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真实有效的民主必然伴随一套完整的监督制约机制,缺乏此机制的民主,不仅有效性、真实性与可操作性难以保证,而且由于权力的滥用带来腐败等问题,会直接损害政党的廉洁与凝聚力。

目前,西方政党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对权力监督制约:一是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这一机构设置的核心思想是确保监督人与当事人之间没有诸如权力、工作等妨碍监督独立性的因素存在,使监督主体相对于监督对象在地位及利益等方面具有超然性。如德国社民党的监察委员会,法国社会党的中央协调委员会等。此类委员会通常独立于党内其他权力部门,由定期选举的委员组成,一般有较大职权,根据制定的法规对党内官员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通过议会督导员管理本党议员。督导员主要职责即是负责了解本党议员的动态,传达政党对议题的立场,协调议员的观点,督促议员出席议案表决并在表决中与政党保持一致等。由于议员言行关系重大,因此设立督导员可有效规范本党议员的行动。例如,在纪律较为严明的欧洲社会党内,一旦议员被督导员发现对本党不忠,重者开除出党,轻者前途受损。由于议员在无政党支持下很难再次当选,因此在涉及重要议案表决上,其言行多从本党整体利益出发,从而有力束缚了议员可能出现的各行其是的散漫行为。

三是建立在任官员弹劾制。如英国工党规定,当工党在野时,向现任领袖发起挑战的议员须获20%的工党下院议员支持,可成为同现任领袖进行竞争的领袖候选人;当工党执政时,不仅须获20%的下院议员支持,还要经过工党年会三分之二的代表同意方可。

三、扩大党员对党务的参与,增加党员在决策和人事领域的民主权利,是西方政党扩展党内民主的另一重要举措。在人事领域主要表现为普通党员在决定中央层及地方层领导机构组成方面的权力逐渐增加。在中央层最重要的选举――领袖选举中,美国、英国及加拿大等国的一些政党逐渐允许普通党员参与;在另一重要选举――本党国家公职候选人选举中,相比领袖选举,允许普通党员参与投票的政党就更多。相比中央层,普通党员更为广泛地参与地方党组织领导层的选举,因而对地方人事变动的影响更大一些。

在决策领域,普通党员的参与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党员对重大决策拥有投票征询权或投票表决权。尤其对一些攸关政党自身政治定位、民意支持率及未来发展前途的问题,或引发政党分裂的问题,政党可能将之付诸全体党员,通过投票征询意见或实行党内公决;二、党员在政策形成过程中发挥影响。这一影响主要通过两种渠道:一是传统的渠道,即党员参加各级党组织召开的座谈会、讨论会等,对政党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进行思考、辩论,进而以意见书或建议书的形式层层上递,最终上达中央层。另一渠道则是伴随科技发展与网络普及出现的网络渠道。由于网络具有便利、快捷及互动功能,因而西方政党较重视通过建立网站收集信息,反馈意见,主要形式即是建立网上党员论坛、组织领导人与党员的网络见面会、就某一问题征求党员网络投票等。这一新的参与渠道不仅使党员不受时空限制随时获取信息,而且中央层可绕过中间环节直接与基层党员交流。不过,整体而言,普通党员在决策领域享有的民主权利相比人事领域的民主权利相对弱一些,而且其作用集中于政策形成的初期阶段,至于政策最终形成及细节制定则主要依靠高层政治家与各类专家智囊。

四、党内民主管理的制度化是西方政党党内民主的一大特征。这一制度化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政党层面,即政党自身对其内部事务的民主运作进行制度设计,相关事项均按具体规定执行,如党内选举制、监督制等就是具体的制度设计。西方政党之所以重视对民主的制度设计,主要原因在于,民主精神、民主原则的具体落实需要一系列行动支撑,而若使行动始终遵循而不偏离民主的轨道,使民主具有真实性、可操作性,则需具体的制度程序予以保障。

二是国家层面,即国家介入政党内部事务,用法律规范党内民主。西方多数国家主要把政党看作一般性民间社团,党内民主属于政党内部事务,国家不予干涉,政党运作只要符合一般社团的规则即可,因而较少用法律来规范党内运作。但有些国家把政党看作准国家机构,认为政党内部运转健全与否对民主政治发展有重要影响,因此会用法律来规范政党行为,形成党内民主的法制化。如美国、挪威对涉及政党国会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等党内重要选举做出法律规定;德国则有专门的政党法对党内机构组成及职责划分、选举程序及任期限制、财政运作及仲裁等规定得非常详尽。

适应西方社会发展,加强政党竞争力,西方政党党内运作出现上述民主特征。但是,这种民主化发展并非没有限度,党内民主的工具性以及适当集权对政党运作的必要性,使西方政党党内民主的发展受到限制。


来源:学习时报 来源时间:2006-06-27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7
 
中央党校课题组提交政改报告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执笔渐进式政治体制改革研究报告,执笔人接受本报专访

傅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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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发展角度思考和设计政治改革(上)



从经济发展角度思考和设计政治改革(下)



周天勇教授



中央党校是××党的智库之一

  6月25日,新华社报道,在今明两年地方四级党委换届之际,“中国××党正通过完善党内民主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无独有偶,此前,一份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执笔,两年前完成的政治体制改革研究报告出现在人民网、光明网等网站。

  在中央对改革争论再次定调之后,中央党校课题组提交的政改报告被公布,引人注目。这个研究课题组的成员包括周天勇、冯韧、唐海滨、马怀德、王安令、辛鸣、韩保江、尤元文、梁朋等中央党校及各高校的研究者。

  中国必将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前年初访法、温家宝总理在去年底接受法国媒体采访时均强调过的决心。

  如何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中国学界提出了各种不同观点,而什么样的方案最适合中国国情,周天勇坦陈,“我是学经济出身的,我关注的是效率、风险控制、可行性,没有可行性的方案,我是不会考虑的。”

  周天勇执笔的政治体制改革研究报告,从经济视角阐述政治体制改革,涉及到一党执政体制下的国家法律至上、党管新闻;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不变;党管土地、使用权交给农民;县级直选;党不具体干涉司法等等。

  即使是在两年后来看,也值得关注。6月24日,周天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那些理想化的方案有可能实现吗?要符合实际。”

  为什么提交政改报告

  记者:为什么要做这个报告?这个报告有什么来历?

  周天勇:这个报告是中央党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研究课题中的一个子课题。当时做这个课题,主要因为我是研究经济问题的,所以,可以从成本、效率、风险、可行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研究,而其他人可能更多地从政治体制本身去研究这个问题。

  记者:我看了您的研究报告,有一点需要你解释一下,在党的很多文献中,“民主”都是一个追求目标,而你的报告只是将民主作为一个工具来看待,为什么?

  周天勇:可能这是过程和目标的关系,有的时候需要把民主作为一种努力方向,但是我作为研究者,我只是想从务实的角度考虑问题,能走半步就要走半步,能走一步就要走一步,但是你一定要走,但是你不能一下子就走十步。

  记者:结合现在的时势,你特别想强调这个报告中哪方面的思想?

  周天勇:报告中有关改革政府机构的思考还可以更深入些。现在政府机构的许多制度弊病,已经越来越阻碍经济发展。比如变相审批多,办事越来越难了,预算外收入太多太滥,执法交叉、重复、矛盾、多头,使企业无所适从,给政府的管理权太多太大。如果不予坚决改革,就业不能扩大、人民生活水平不能提高,消费与投资的关系不能调整,人民不能安居乐业,很多事业和经济进一步的发展就会葬送在这些部门的审批、许可和收费罚款之中。

  在我设想的改革步骤里,就是要在相对稳定的政治框架里,先对这种改革阻碍经济发展的政治体制部分进行改革,一步一步来。

  先实现经济自由

  记者:有没有人认为你们的方案过于保守?

  周天勇: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样的方案太保守。但如果提出的方案可能会让社会付出巨大代价的话,使国家可能陷入深渊,那么做还不如不做。我想,大多数中国人还是希望改革的震荡性能小一些、代价小一些,对人民亲和度大一些,长远前景好一些。

  我们提出的这种政治适当集中和经济自由的体制结构,亚洲的日本、韩国、台湾、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在它们经济发展转型时期,都曾经实行过,实践证明这种体制保障了它们的高速发展。我们是一个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中的多民族的大国,在政治比较集中的情况下,有利于稳定,并推动对阻碍经济发展的政治体制进行改革,稳中求变,这样可能会更好。

  记者:你怎么看待那些比较理想化的改革观点?

  周天勇: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有两种看法,一种是全盘学习西方的民主政治模式;第二种看法认为不能有太大的动作,有的学者认为连经济体制都不能动;还有一些人认为,仅仅就政治体制改革谈政治体制改革。

  我觉得政治体制改革各国模式不同,从各国经验看,东亚体制就是政治集中一段时期,先实现经济自由化,这样就可以收获经济成就。而一些非洲国家,也学了西方的民主制度,但是效果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好。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能不能集中精力,在稳定的政治环境下,实现经济自由,然后在这样的基础上实现结构转型,是非常重要的。

  记者:设计政改方案,你是从哪些角度来考虑的?

  周天勇:我是学经济学的,更多地愿意从务实、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考虑,更多地愿意从经济发展角度考虑,更多地愿意从成本、效率和风险角度考虑,更多地从人民能不能得到实惠角度考虑。而不仅仅从价值好恶来分析政治体制改革的原由和框架。我们要冷静地考虑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成本、效率、风险、可操作性等问题,思考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在一个特定的发展阶段中互相搭配的模式选择,看哪些政治体制需要改革,哪些政治体制需要建立。

  我的考虑是,建国以来,中国走了很多弯路,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不务实,老是在意识形态问题上纠缠。政治体制改革为了什么?就是要以人为本,就是老百姓生活水平要提高,就是能不能实现共同富裕,能不能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一个公平、公正、正义的社会。所以问题的关键是能不能实现这些目标,所以我要多考虑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老百姓要承担多大的风险与成本,合算不合算。

  人大、政协改革

  记者:但是政府改革的动力其实主要是靠内部力量,这就涉及到如何发挥外部力量的问题了,谁能作为外部力量驱使政府改革?

  周天勇:改革总与利益分配相关,对我有利,就有内生动力,损害自己利益,就没有改革积极性,甚至想方设法阻挠。而政府改革,可能会损害既有公务员和部门的权力和利益,所以不能指望政府自己改,必须要靠外力推动。第一,要看执政党的决心,这是最重要的推动力量;第二是社会舆论压力,人民的愿望,通过人大机制能够反映,并形成快速稳定的传导机制,把压力传导到政府机构。

  记者:可是目前让人大发挥作用还要受到很多因素制约,人大该怎么改?

  周天勇:在相对集中的政治体制下,关键是要构造人民、人大、政府之间的制衡关系。一是政府的立法,彻底从部门化改为民主立法,现在我们很多腐败,发生在立法不民主上,以这种包含部门权力和利益的法执政,成了损害人民利益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第二,一定要把收税收费决定权收到人大,只要涉及到收费的,一定要通过人大讨论,要举行社会听证,公正的听证,不能由政府部门和行政授权的单位,发个文件就可以收费和罚款;第三是,财政收支一定要实行阳光财政,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无论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权,都要交给人大。现在预算内资金的使用,人大代表不知道,预算外的,人大代表更糊涂。预算外资金更是一笔糊涂账,根本就没有提交人大审议。所以,我们讲民主与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先搞好这些基础性的东西。如果连政府随意收钱都控制不住,收上的钱是怎么花的都不知道,还能谈什么进一步的民主呢?

  记者:但是目前人大代表的结构与整体素质还无法达到你说的那种要求。

  周天勇:所以,可以探讨是不是设立专职的人大代表,现在党政干部在人大代表中占的比例过大,应扩大其他社会阶层的代表比例,使人大能更广泛地代表民意,这些代表不但应有充分的时间参政,还要有监督政府预算的能力,并成立专业委员会,能展开专业的立法与审查工作等,现在的代表不专职的现象是到了必须改的地步了,比如你是一个企业家,你365天大多数时间都在做自己的企业工作,他连预算都不懂,你怎么能让他在很短的时间内提出意见来,还有精力去监督政府的预算执行?专业知识和时间上也不可能。此外,每年开“两会”的时间也要变,现在每年3月开“两会”审批预算,而财政预算在1月就开始执行了,还没有审批,预算已经执行了一个季度,怎么能做好监督工作呢?

  十六大之后,全国人大增加了19名专职人大常委,改变了人大常委会的组成结构,我觉得,这个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以后还要继续做这方面的工作。

  记者:你提到过政协的作用要充分发挥,怎么发挥?

  周天勇:实事求是地说,政协的监督力度比人大要大,特别是对政府的财政支出的监督,政协委员能够提出专业性的意见,所以,是否可以考虑,人大通过预算以后,政协也要复审一下?

  应加大竞争性选举的力度

  记者:制度反腐专家钟岩曾多次提出可以建立改革试验区,你是否这么认为?

  周天勇:我知道有这样的观点,我觉得是可行的,这样就可以把成本与风险控制放在可控范围内。比如说,找一个地方,把工商、质监、城管的收支两条线体制都废除了,财政全额将他们供养起来,政府机构按照当地需要来设置,不要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并且大量削减政府审批,特别是把真实的失业率列入政府官员的最重要的考核指标,再加上生态环境、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等关系民生的指标,并允许非政府组织对环保进行监控。在这个地方,还要取消乡镇政府,搞一个派出机构就可以了。

  在选举这方面,先让选民直接选人大代表,让人大代表专职化,再由人大代表选县市长。并且这种选举是竞争性选举,可以推出两个县市长候选人,通过地方的实践总结出经验再推及全国,我觉得是可行的。

  记者:总的看,你们的方案还是要在稳定、可控基础上,推进改革。

  周天勇:是的,因此要实行一党执政、多党参政和议政、新闻适当管制和改革、间接民主为主等较为集中的政治体制;强化有利于发展经济的民主,从下到上扩大民主。通过这种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政治体制的改革,有利于建立促进经济发展、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节约政治成本和提高行政效率的政治体制,使国民经济在政治和社会较为稳定的条件下,再健康、快速地发展几十年。再过几十年后,在国家实力较强、人民较为富裕的基础上,让我们的后代们去按照他们的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需要,依靠他们的政治智慧,去选择他们更加满意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P1168031)

  ■报告摘要

  从以后政党格局的改革看,不论是壮大其他现有的党派,还是建立新的党,或者是意图实现多党制,都是行不通的,政治成本都相当高昂,风险也相当大。多党利益无法统一协调时,国家分裂的可能性都很大。因此,为了保证在经济发展的特殊时期获得一个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保证政治上的集中和统一性,应当坚持中国××党对军队、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政治协商、两院等方面的领导。坚持中国××党的执政地位。

  中国××党要以法执政,以法治国。党领导的组织要以现代政治体制的形式存在。要以合乎宪法和法律的形式从事领导工作。中国××党以现代政治体制的形式进入人大、政府和两院,并以法执政。

  ●如果在一个文化和民主素质还与发达国家水平有一定差距的国家里,片面地强调新闻自由,可能会形成舆论上的混乱,因此,党对新闻的领导,是社会和经济体制稳定转型的需要。较为重要的是党要领导、规范、引导新闻舆论界,努力转变党对新闻的领导方式,使新闻体系为振奋精神、调动全体人民积极性、建设繁荣富强的国家服务,并不是说,新闻体制和宣传方式不需要改革,其也需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改革和调整。

  ●建立公共服务型和公共管理型的政府。我们过去的政府是一个计划集中管理、生产建设取向、行政命令式的政府。因此,要考虑政府体制的改革,职能的转变,将行政命令型的政府、将审批收费型的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型的政府。

  ●在方案的设计上,要注重乡级政权体制改革时的阶段性和政权的连续性。在取消乡镇一级政权后,对于乡村社会的管理,比如防止村霸和黑恶势力出现,维护乡村的社会治安,一些修路、打井、清洁公益事业等等,需要建立自治组织和政府精干的巡回和派出机构来治理。

  ●需要研究中央和地方财政税收和事权体制的改革安排,设计一种既保证中央政治集中的需要,又满足地方各级政权和公共财政运行需要的财税体制,并科学和合理地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各尽其责;并且还要使税收结构有利于促进投资、鼓励创业、扩大就业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起草、制定、颁布《国家政权和事业人民供养法》,属于人民供养的各类机构和人员,需要定岗定员、规定标准、建立指标体系、严格经费拨款、制定审核监督办法和增加供养人员的程序,将供养机构和吃皇粮人数膨胀用法律的形式死死控制住。

  ●要研究法律和法规形成的民主化与其执行的监督程序,消除许多部门法律和法规中的审批、收费、特别许可等寻租设置,理顺各个部门法之间的冲突,使法律和法规的制定达到促进经济发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各方行为、节约交易和社会管理成本等目的。

  ●要按照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政权职能,重新设计市县级领导政绩的指标考核体系、考核办法和考核程序。把为官一任的政绩取向,用科学的指标、办法和程序引导到为民办实事上来。

  ●大力发展民间的商会、协会、中介组织和其他民间组织,发挥它们在结构转型和市场经济中的政治和经济功能。可以放宽限制,使这些组织主要为发展经济和稳定社会服务。


来源:南方周末 来源时间:2006-06-29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9
 
福史密斯:政治改革也来自××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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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暨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成员星期一邀请中国问题专家举行圆桌研讨会,就中国政治改革是否正朝民主方向发展进行讨论。被邀请参与的专家就中国人民要求扩大政治参与的情况和中国政府官员进行政治改革的力度回答委员会成员的问题。





*福史密斯:政治改革也来自××党*



波士顿大学东亚研究项目主任约瑟夫.福史密斯对委员会成员表示,中国的政治改革除了来自活动人士之外也包括来自中国××党本身,首先是中国农村选举的实行。农村选举的本身受到不同程度的批评,不过,福史密斯教授认为,不管如何,村级干部直选仍然有两个重要的意义。



他说:“首先,村级选举使人民意识到自己有权利选择领导的概念;其次,被选上的农村干部拥有一种地方党书记没有的合法性,这迫使党必须对这个压力做出反应,开始在有限的程度下寻找让统治权更具合法性的方法。另外,由于地方政府出现许多贪污腐败的情况,中央政府和人民都意识到监督地方官员的必要,所以中央政府和地方人民在这个问题上形成一种特殊的合作关系。”



福史密斯教授指出,××党内部的改革出现两种变化,一个变化是××党正在调整和部份社会组织的互动关系。他说,商会的兴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企业为了不同目的组织商会,而这些商会开始和政府进行合作,参与政策的制定,这种私人企业和政府的合作在几年前不存在的。



他说,另外一个变化就是党内民主,这包括推动“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公推公选制度”。根据他的观察,中国××党目前在中国社会所有层面仍然享有十分紧密的控制。



福史密斯表示,目前××党实行的许多改革缓解了政权合法性的压力,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缓解全面实行西方民主制度的压力,所以他无法断定××党目前的改革是否真能帮助中国朝全面民主方向发展。



*戈德曼:政治改革必将从内部开始*



哈佛大学研究员戈德曼对美国国会暨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成员表示,和日本、韩国、和台湾从专制转型为民主的经验相比,中国并没有受到直接从美国而来的影响力,所以中国民主制度将会如何发展,很难比较。



她无法预测中国要多久才会发生真正的改革,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中国需要花更久的时间进行改革,不过她说,她相信变化正从下而上发生当中,政治权利的概念已经从知识分子阶级扩及到整个广大人口,中国政治改革必将从内部开始。


来源:VOA 来源时间:2006-06-29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9
 
中共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展现政改新思路



刘畅 闵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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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的实现将对人民民主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这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思路。”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

  今明两年,中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集中换届。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和中国××党建党85周年之际,作为13亿人口大国的执政党,中共党内民主化的程度直接影响着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程度;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中培养起来的民主意识、民主作风和民主习惯,无疑会对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产生重大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1994年,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把发扬党内民主以推进人民民主,确立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此后,一系列关乎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基本权利的制度被写进了中共文件。差额选举、权力制约、集体领导等“热词”成为沟通“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之间的桥梁。

  被誉为中共党建理论权威的李君如指出,目前,中国××党的“党内民主建设”正在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决策机制、监督制度,以及在市、县扩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点四个方面积极推进。

  首先,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可以从根本上改变领导者与普通党员的关系,强化党的领导的合法性基础。李君如说,两年前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的设想,在试点地区取得了成功。

  近年来,党内选举制度取得了长足进步,逐步确立了差额选举制度,部分地引入了竞争机制,在基层选举中,试行了有党外群众参与的“两推一选”办法等。

  中共江苏省委今年发布文件要求,全省所有乡镇在换届工作中实施“公推”制度,扩大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江苏省891个乡镇党委换届都试行了这一做法。

  其次,党员参与党内决策,是保证党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民主并不仅仅是选举,还要让党员参与党内决策,参与权力的运作。”李君如在谈到完善党内决策机制时说:“目前,党内着力强调的党务公开制度和通畅上下沟通渠道,是党员参与党内决策的两个前提条件,也是未来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

  第三,监督的政治功能在于防错纠错,党内监督只有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才是可持续的、能够体现大多数人意志的监督。李君如说,民主的监督依赖于体制的保障,最重要的是解决如何以权利制约权力的问题。以权利制约权力必须坚持科学性原则和人民性原则,权力的运作应有利于党员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第四,近年来,中共在市、县进行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出现了多种模式。为了改变党内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力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十六届四中全会总结了基层的实践经验,把建立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建立代表提议的回复和处理机制等,作为新经验和新做法写入了党内文献。

  李君如认为,推进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度,可以“从根本上理顺党内权力关系”。他说:“以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为代表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可以在相当程度上调动广大党员、党代表和党的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充分整合党内力量,凝聚全党智慧,使党充满生机和活力。”

  李君如最后表示:“中国现代民主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逐步完成现代中国人的人格重塑,民主将在个人利益与社会责任相得益彰中最终实现。”


来源:新华社 来源时间:2006-06-28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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