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楼主提出的几点问题情况如下:
7月22日下午14点59分县公安局110接警台接到群众报警,考虑到有伤者,第一时间将情况转120急救中心,然后通知交警水东中队出警处置,水东中队于15时03接到110转来警情,正在处理另外一起交通事故的民警,加紧处理好现场取证工后,火速赶赴竹园宾馆旁边的交通事故现场,从接到警到现场共约12分钟。(事故发生后,家属等待的急切心情可以理解,这时一分钟的感觉比一个小时还长)
交警到现场后,见到原公安局退休派出所所长李xx在场,就与其打个招乎,也有民警与其握手,这是事实,但当时民警并不知道他是肇事者(个人认为,就算知道他是肇事者,与昔日的老同志正常的打个招乎也是人间常情,但礼遇不能影响办案的公正)。伤者由医院及时救治,交警及时将肇事者带医院抽血检验是否酒驾(这些是医生操作的,交警只是拍照佐证),具体待茂名市疾控中心化验结果。
伤者伤势严重,经电白县人民医院及时转茂名市人民医院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未出,如果事故责任是肇事者负主责,那么李xx将可能要负刑事责任,并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