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核查,事发后,派出所即予受理,做了材料(询问笔录包括旁证笔录),开出验伤证明。但事主至今未去验伤。纠纷打架的处理最重要的是验伤结果,其次派出所民警需作调查等等。
按办案民警从双方的伤情看,双方均属(估计)轻微伤。而双方都在投诉,双方都要求捉人刑拘(经法医监定轻伤以上才能构成刑事案件),双方说的道理都比长江还长,而派出所则一无是处。
从事发第二天起你就说派出所不予办理,而你们不按要求验伤并交来验伤结果,这是无法结案的。这说明,你说的不受理完全不切合实际。
你要我刑拘对方,请问凭哪条法规刑拘他。公安办案不容许践踏法律!
双方打架,一切错误都在派出所,都在办案民警,这已是办案民警最深的体会。我对你反映的情况已是三番四次地过问、了解、督促。而且我根据徐局的指示,对派出所所长也多次强调,必须依法公平公正处理好此案,并要文明办案!
办理案件不是随便按谁的意志而定论。尊重事实、尊重法理才能赢得人们的支持!为此,待案件完结,如认为公安机关办案不公、办事不力,再继续投诉吧!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