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进展:
6月4日,提供视频的知情者说,视频中的一个声音就是深圳华强北远望数码商城协管部一名负责人的声音。
昨天下午(6月5日),不少人拿着报纸的相关报道声讨深圳远望数码商城保安逼迫“女小偷”露胸事件。
除提供一名自称是商城商户的当事人外,商城称联系不到事件中的其它相关保安。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深圳保安强迫“女小偷”露胸事件作相关调查。
有网友透露,镜头中出现的一名保安是湖南人,84年生人,在5月31日休息后就擅自离职。
二、当事人如是说(目前女小偷还未出现):
“男保安”已经出现一名
一个曾在视频中动手拿皮带抽女小偷屁股,并催促她拉下衣服的男子说:他是商城里的商户,自己不知道谁让女小偷拉下衣服露胸,也不知道谁拍摄。说到拍摄时,他咬牙骂哪个混蛋拍了自己。“当时看到那个女的胸部一个大,一个小,很好奇。”这个男子脸色铁青地说,那种情况下,是男人都会想看一下里边。
“女小偷”尚未出现
三、事情经过:
深圳华强北远望数码商城保安被指抓住女小偷,带到办公室调戏,并拍摄下来。在这段知情者提供的1分26秒视频中,多人强迫一名女子拉下领口,裸露胸部让大家观看和拍摄。
视频中出现的场所正是华强北远望数码商城二楼协管部办公室。该商城协管部负责人承认视频中出镜的一人是他们的保安,但已经离职。他说,这种事情出现了,女的肯定是小偷。这名负责人表示自己对调戏一事不知情,将全力彻查此事。同时他也说,商城里小偷多,他们很头疼。
在知情者提供的视频中,最先可以看到一个20余岁的女子半蹲在咖啡色的矮桌子边,穿深蓝色T恤,侧对镜头。她的双手撑在大腿上,随后把双手放在两腿之中,垂下头。正对镜头是一张黑沙发,坐着两名男子,都是白衬衣黑裤子黑皮鞋。沙发边上是窗口,一个手机正充电。
“自己拿下给他看一下,快点。”旁边有一个声音说,另一个声音叹息一声说,没录上。蓝衣女子微微抬起头,脸上快要哭的样子,双手在两大腿间握着不住揉擦,她右手戴着一个粉红夹白的护腕,下身着白色微蓝牛仔裤。“快点!”又一下厉声呵斥。蓝衣女子飞快地往下拉了一下胸前领口。此时,镜头摇晃,视频中传出一阵笑声。
一个声音说,他跟你说话,没听清楚吗?叫你拿掉,像这样。沙发上的一人说,你做鸡的还讲究那么多啊?有人在说:“怎么说,你就怎么做。”沙发上坐在靠窗口位置的人,拿起蓝衣女子身后桌子上的黑皮带,“啪”抽了一下女子的屁股。有人说:“打开呀。”蓝衣女子微微直起身子,嘴里小声嘟囔着,双手拉着领口往下扯,裸露出胸部。此时,视频里依然传出旁人的笑声。
这时一人问,某某你看到了没?随后,有人说,他没看到,让蓝衣女子转过身对着镜头给拍一下照。蓝衣女子转过身子,正对镜头,重复刚才往下拉领口的动作,胸部完全裸露在镜头中。随后,在窗口位置坐的男子起身离开,骂了一句,“啪”用手拍一下蓝衣女子的头。视频里有声音笑着说,下次要注意一点。蓝衣女子蹲下到地上,眼神里满是惊恐。视频里有人慢悠悠的说,你这是我们中国人的耻辱。
在这段1分26秒的视频中,至少有4名男子在强迫蓝衣女子拉下领口。提供视频的知情者说,5月24日,视频中的蓝衣女子在远望数码商城偷了东西,被商城保安带到办公室,视频中的其他人都是商城里的保安。
四、负责人:这种事情没什么
协管部的一名负责人说,被调戏的女子肯定是小偷,不然保安不会那样待她,这种事情没什么,“小事情!”但他拿着视频截图的手显然在颤抖,看到蓝衣女子被强迫露出胸部图时候,这名负责人的脸色迅速一变,神情严肃。提供视频的知情者说,视频中的一个声音就是协管部一名负责人的声音。
这名负责人说,他将全力调查此事,如有查到,该处罚的处罚,决不姑息。但他此前表示,5月24日值班没有记录,查不到哪些人值班。此外他说,镜头中出现的一名保安是湖南人,84年生人,在5月31日休息后就擅自离职,再也没来办公室,他们已经报案。昨天下午,这名负责人嘴里嘟囔,他妈的,哪个小子把这事情捅出去了,他表示将严查究竟是谁把此事透露给媒体。
协管部的几名负责人说,他们不知情,因为5月24日的事是小事情,没必要上报。他们说,抓到小偷时候,如果是小事情,保安们也就不会上报给负责人,自己处理掉了。
五、律师有话说: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说,调戏和打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涉嫌犯罪。王建分析,没有证据的时候,保安不能随便抓人,即使证据充分也不能打人,不能处罚,不能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保安应该做和可以做的只能是报警,把小偷交给派出所,警方才有侦查权。王建指出,保安和普通人一样,没有任何特殊的权力,只有工作职责维护秩序。
王建指出,小偷本人觉得自己有过错理亏,很多时候受到侵犯并不去报警,而这样更纵容和助长了一些保安的不良行为。“法理上说,打一两下也是违法的;但情理上看,小偷被抓住遭打也是可以理解。”王建说,现实中对于保安行为的规范还是需要内部加强管理和行业自律。
六、保安履行的职责是什么?
1999年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保安员履行下列职责:(一)保护服务单位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二)保护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三)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者保卫组织;(四)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条保安员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一)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二)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三)罚款或没收财物;(四)扣押他人。
(注:信息整理自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