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中医院草菅人命 拒绝承担责任
作者:AVivian(小宜) 2005-9-10 23:08:49 >楼主<
[回复][打包][转贴]
这是发生在我同学--陈烨(00体本<1>班)身上真实的事!
今天上QQ的时候发现他的个人签名写着"爸,你走好!!你死不瞑目,我会帮你找回公道的,无论时间几长!!我会照顾好家里人的,你放心吧,你辛苦了",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这么不幸的事情!!!我不知道发上社区有什么用,如果各位有什么可以解决的建议,希望你们能提出.
谢绝灌水!!!
茂名市中医院草菅人命 拒绝承担责任
我父亲陈仁忠,57岁,原茂名市种子公司下岗职工,2005年8月12日,因高血压晕倒,送茂名市中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高血压,经过两个星期的治疗,病情好转,我父亲逐渐清醒过来。语言表达能力清楚,可以自己起床行走,可以自己吃药、吃粥。为了明确蛛网膜下腔出血的原因,于2005年8月31日早上9:00进行全脑血管造影术。术后,没有查出有血管瘤等其他问题;主治医生颜冬润(工作经验一年)开给我父亲一种高度过敏性药物――低分子右旋糖矸,扩张血管,仅注射两分钟左右,我父亲就出现全面能通红,并大量出汗,表情痛苦,突然一手捂住太阳穴“唉呀”一声,双眼反白。这时值班医生才发现出大问题,但为时已晚。由于药物过敏(低右)导致我父亲心跳骤停、休克;经抢救无效,2005年8月31日23:55分,死在我和我母亲眼皮底下。
低分子右旋糖矸属于高度过敏性药物,经我多方面向有关心血管专家鉴定,这种药物禁用于有出血性倾向的患者。而且事发当日中午12点左右,值班护士对我父亲进行(低右)皮试,试针处肿大,周围出现较大的的红晕,我母亲当即向值班护士提出。在此之后,我母亲向护士提出过3次,值班医生也过来远远的看了一下,说合适,但不不理会和采纳我母亲意见。到了20:05分,护士将一瓶500ml低分子右旋糖矸,换上滴注射。当时我父亲精神十好,神智清淅,语言表达能力甚好。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内,就发生药物过敏性休克,导致心跳骤停,抢救无效死亡.
我父亲是种子公司职工,十年前下岗,至今没有工作;上有一个80多岁的中风瘫痪的老母亲,每年医药费需上万元,配偶古永容为家庭主妇,无经济来源。家中有二儿一女,均为在读大学生,每年仅学费就需要2万多元。我父亲12岁丧父,无任何兄弟姐妹。我父亲自病后入院的所花医药费用就高达2万多元,对于本来生活困难的我们来说,更是雪上加霜。现在我父亲被医院一针打死了,我的家已经支离破碎;我母亲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终日以泪洗脸,伤心欲绝。
事故发生后,茂名市中医院方面,不但没有好好抚恤死者家属,反一而再,再而三的借故推卸责任,不肯承担责任,造成死者――我父亲自今都不能入土为安,茂名市中医院这种无端推卸责任,草菅人命的做法,在当今法治社会,实在天理难容。恳请各位领导为我父亲讨回公道,否则我的父亲死不瞑目。而中医院无视死者家属伤痛的同时竟想将事情不了了之,我唯有寻求社会的帮助,在2005年9月8日我全家在茂名市中医院门前静坐,希望能得到中医院领导方面对该事件的重视,而就这样我竟惨遭中医院三名保安的殴打,而当时有众多群众在场,对中医院处理该事件的方法都深感不满,纷纷指责。之后中医院在迫于群众的舆论下才肯于我方协商,只肯承诺退还我父亲住院期间20000元费用,而对于因医院疏忽大意而造成的医疗事故和保安殴打家属之事拒不承认。我相信人心是肉做的,换成任何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不会视而不见,对于中医院推卸责任的做法,我坚决恳请社会各界人士给予我支持与帮助,我也坚信天理昭昭,法律必定会还我一个公道。
作者:AVivian(小宜) 2005-9-10 23:08:49 >楼主<
[回复][打包][转贴]
这是发生在我同学--陈烨(00体本<1>班)身上真实的事!
今天上QQ的时候发现他的个人签名写着"爸,你走好!!你死不瞑目,我会帮你找回公道的,无论时间几长!!我会照顾好家里人的,你放心吧,你辛苦了",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这么不幸的事情!!!我不知道发上社区有什么用,如果各位有什么可以解决的建议,希望你们能提出.
谢绝灌水!!!
茂名市中医院草菅人命 拒绝承担责任
我父亲陈仁忠,57岁,原茂名市种子公司下岗职工,2005年8月12日,因高血压晕倒,送茂名市中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高血压,经过两个星期的治疗,病情好转,我父亲逐渐清醒过来。语言表达能力清楚,可以自己起床行走,可以自己吃药、吃粥。为了明确蛛网膜下腔出血的原因,于2005年8月31日早上9:00进行全脑血管造影术。术后,没有查出有血管瘤等其他问题;主治医生颜冬润(工作经验一年)开给我父亲一种高度过敏性药物――低分子右旋糖矸,扩张血管,仅注射两分钟左右,我父亲就出现全面能通红,并大量出汗,表情痛苦,突然一手捂住太阳穴“唉呀”一声,双眼反白。这时值班医生才发现出大问题,但为时已晚。由于药物过敏(低右)导致我父亲心跳骤停、休克;经抢救无效,2005年8月31日23:55分,死在我和我母亲眼皮底下。
低分子右旋糖矸属于高度过敏性药物,经我多方面向有关心血管专家鉴定,这种药物禁用于有出血性倾向的患者。而且事发当日中午12点左右,值班护士对我父亲进行(低右)皮试,试针处肿大,周围出现较大的的红晕,我母亲当即向值班护士提出。在此之后,我母亲向护士提出过3次,值班医生也过来远远的看了一下,说合适,但不不理会和采纳我母亲意见。到了20:05分,护士将一瓶500ml低分子右旋糖矸,换上滴注射。当时我父亲精神十好,神智清淅,语言表达能力甚好。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内,就发生药物过敏性休克,导致心跳骤停,抢救无效死亡.
我父亲是种子公司职工,十年前下岗,至今没有工作;上有一个80多岁的中风瘫痪的老母亲,每年医药费需上万元,配偶古永容为家庭主妇,无经济来源。家中有二儿一女,均为在读大学生,每年仅学费就需要2万多元。我父亲12岁丧父,无任何兄弟姐妹。我父亲自病后入院的所花医药费用就高达2万多元,对于本来生活困难的我们来说,更是雪上加霜。现在我父亲被医院一针打死了,我的家已经支离破碎;我母亲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终日以泪洗脸,伤心欲绝。
事故发生后,茂名市中医院方面,不但没有好好抚恤死者家属,反一而再,再而三的借故推卸责任,不肯承担责任,造成死者――我父亲自今都不能入土为安,茂名市中医院这种无端推卸责任,草菅人命的做法,在当今法治社会,实在天理难容。恳请各位领导为我父亲讨回公道,否则我的父亲死不瞑目。而中医院无视死者家属伤痛的同时竟想将事情不了了之,我唯有寻求社会的帮助,在2005年9月8日我全家在茂名市中医院门前静坐,希望能得到中医院领导方面对该事件的重视,而就这样我竟惨遭中医院三名保安的殴打,而当时有众多群众在场,对中医院处理该事件的方法都深感不满,纷纷指责。之后中医院在迫于群众的舆论下才肯于我方协商,只肯承诺退还我父亲住院期间20000元费用,而对于因医院疏忽大意而造成的医疗事故和保安殴打家属之事拒不承认。我相信人心是肉做的,换成任何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不会视而不见,对于中医院推卸责任的做法,我坚决恳请社会各界人士给予我支持与帮助,我也坚信天理昭昭,法律必定会还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