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领导班子通通都该下课!
左手づ无名指 无奈。 荣誉会员 注册 2007-01-18 帖子 36,099 反馈评分 1 点数 61 2008-01-15 #28 QUOTE(猫头鬼 @ 2008年01月14日 Monday, 07:09 PM) 经常出现这种事成,是不是有鬼! [snapback]2077692[/snapback] 也有可能..
不 不懂游戏规则 副教授 注册 2006-11-27 帖子 1,884 反馈评分 3 点数 61 2008-01-15 #30 QUOTE(电光 @ 2008年01月14日 Monday, 10:30 PM) [不错,这都是考试惹的祸。统考,排名,老师不断的加温,当学生的温度达到一定的程度,不可忍受的时刻,就选择自杀来解决。中国的应试教育何时才能向素质教育转轨。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size][/COLOR][/SIZE][/COLOR] [snapback]2077969[/snapback] 纵观这次事件,不管是什么原因,我说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我也发表下我自己从事教育的一些看法。近年来,不单单是春华中学,甚至整个中国,跳楼事件都已经不是新闻!但什么造就了目前学生的冲动?难道社会就没有一点责任?国家就没有责任》? 我个人非常崇尚韩国的教育模式。中国目前太多太多为学生自由的温床。让予学生的自由的权利已经越来越多。韩国的教育,就连一有小家庭的人士都忌讳老一辈,哪怕体罚和变相体罚,因为这样以来可以让学生知道或者懂得,家庭或者约束才是他们成长的窗口。我们还不可以达到美国或者西方发达国家的教育水平,为什么要照办西方的教育模式? 我们中国学生还有很多学要教育的地方,并不是所有交给学生自由支配!有些约束还是需要家长、社会 、学校的参与!不应该把学校变成学生的坟厂! 春华中学事件,我个人表示同情,也表示遗憾! 同时也希望剩下来的学生可以更好的珍惜自己生命!因为生命不仅仅是自己的,还是家庭和社会的 !
QUOTE(电光 @ 2008年01月14日 Monday, 10:30 PM) [不错,这都是考试惹的祸。统考,排名,老师不断的加温,当学生的温度达到一定的程度,不可忍受的时刻,就选择自杀来解决。中国的应试教育何时才能向素质教育转轨。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size][/COLOR][/SIZE][/COLOR] [snapback]2077969[/snapback] 纵观这次事件,不管是什么原因,我说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我也发表下我自己从事教育的一些看法。近年来,不单单是春华中学,甚至整个中国,跳楼事件都已经不是新闻!但什么造就了目前学生的冲动?难道社会就没有一点责任?国家就没有责任》? 我个人非常崇尚韩国的教育模式。中国目前太多太多为学生自由的温床。让予学生的自由的权利已经越来越多。韩国的教育,就连一有小家庭的人士都忌讳老一辈,哪怕体罚和变相体罚,因为这样以来可以让学生知道或者懂得,家庭或者约束才是他们成长的窗口。我们还不可以达到美国或者西方发达国家的教育水平,为什么要照办西方的教育模式? 我们中国学生还有很多学要教育的地方,并不是所有交给学生自由支配!有些约束还是需要家长、社会 、学校的参与!不应该把学校变成学生的坟厂! 春华中学事件,我个人表示同情,也表示遗憾! 同时也希望剩下来的学生可以更好的珍惜自己生命!因为生命不仅仅是自己的,还是家庭和社会的 !
路 路鸣 小学六年级 注册 2007-11-09 帖子 375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08-01-15 #31 十岁的人能承受多大的压力呀?家长,校长,老师呀!你们清楚吗?过早的把成年人所要承受的压力输给小孩,他们能承受得了吗?说到底这是大人一己私欲. 素质教育把教育管理部门搞晕了,把老师搞蒙了,把学生当作机器,他们能不傻吗?这是教育的败笔. 封闭式管理的背后是领导的政绩还是金钱利益,这确实值得大家深思.教育不是要求学生要走出去吗?既有学校里的课堂教育也有学校外的社会教育,可现在怎样了?
十岁的人能承受多大的压力呀?家长,校长,老师呀!你们清楚吗?过早的把成年人所要承受的压力输给小孩,他们能承受得了吗?说到底这是大人一己私欲. 素质教育把教育管理部门搞晕了,把老师搞蒙了,把学生当作机器,他们能不傻吗?这是教育的败笔. 封闭式管理的背后是领导的政绩还是金钱利益,这确实值得大家深思.教育不是要求学生要走出去吗?既有学校里的课堂教育也有学校外的社会教育,可现在怎样了?
byronroy . 荣誉会员 注册 2005-08-17 帖子 70,153 反馈评分 356 点数 191 2008-01-15 #32 这事一直未能见报于各大媒体,是什么原因呢? 信息极速传播的年代,为何春华事件迟迟未能透明化? 地方媒体与其他媒体,全部失声,这是个什么样的现象?
孔子老婆的老公 学前班 注册 2007-12-07 帖子 64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08-01-15 #34 出这样的事情,,可以说是对电白,,对春华来说,,是一个超大的打击! 附件 _001.jpg 3 KB · 查看: 271 _005.jpg 2.7 KB · 查看: 238 _010.jpg 3.3 KB · 查看: 234 post-4471-1195405908.jpg 87.6 KB · 查看: 302
树仔粮管所 幼儿园 注册 2008-01-15 帖子 22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08-01-15 #35 QUOTE(云海豹 @ 2008年01月14日 Monday, 07:06 PM) 是否属实??????? [snapback]2077686[/snapback] 真过珍珠
文生 初中一年级 注册 2005-04-29 帖子 410 反馈评分 11 点数 1 2008-01-15 #36 QUOTE(电光 @ 2008年01月14日 Monday, 10:30 PM) [不错,这都是考试惹的祸。统考,排名,老师不断的加温,当学生的温度达到一定的程度,不可忍受的时刻,就选择自杀来解决。中国的应试教育何时才能向素质教育转轨。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size][/COLOR][/SIZE][/COLOR] [snapback]2077969[/snapback] 考试压力是一部分。但最大责任是来自家长对小孩压力。但小孩考试不好的时候家长不是好好地开导和安慰。而是给脸色。
QUOTE(电光 @ 2008年01月14日 Monday, 10:30 PM) [不错,这都是考试惹的祸。统考,排名,老师不断的加温,当学生的温度达到一定的程度,不可忍受的时刻,就选择自杀来解决。中国的应试教育何时才能向素质教育转轨。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size][/COLOR][/SIZE][/COLOR] [snapback]2077969[/snapback] 考试压力是一部分。但最大责任是来自家长对小孩压力。但小孩考试不好的时候家长不是好好地开导和安慰。而是给脸色。
马甲的马甲 论坛长期嘉宾 荣誉会员 注册 2005-04-12 帖子 2,461 反馈评分 400 点数 191 年龄 44 2008-01-15 #37 快乐的童年才是人生最宝贵的,家长、老师们可否懂得?对儿童进行揠苗助长就可保证他们的人生幸福?一段没有快乐的人生就算寒窗二十年又如何? 愿这两位女生泉下之路走好,天堂里没有打骂,天堂里没有考试。
八 八支王 幼儿园 注册 2006-05-18 帖子 22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08-01-15 #42 (转) 自杀是指个体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 自杀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学者们对其分类有不同的看法。美国国立精神卫生研究所自杀预防研究中心分类为“完全性自杀(CS)、自杀企图(SA)、自杀观念(SI)“Bowsell(1963)把自杀分为“自杀姿态、矛盾的自杀企图、严重的自杀企图、完全性自杀“。其他分类有:习俗性自杀、慢性自杀、疏忽性自杀、不完全放意性自杀、精神病性自杀等。根据自杀的结果,一般分为自杀意念、自杀未遂和自杀成功三种形态。 19世纪末,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因其对自杀原因的解释和分类信受学者的重视。涂尔干认为,自杀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对正在解体的社会的反应。由于社会的动乱和衰退造成了社会一文化的不稳定状态,破坏了对个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和交往。因而就削弱了人们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这时往往导致自杀率的明显增高。涂尔干还依社会对个人关系及控制力的强弱,把自杀分为四种类型。 1.利他性自杀 利他性自杀指在社会习俗或群体压力下,或为追求某种目标而自杀。常常是为了负责任,牺牲小我而完成大我。如屈原投身泪罗江,以死唤起民众的觉醒;孟姜女哭长城,殉夫自杀;疾病缠身的人为避免连累家人或社会而自杀等。这类自杀者的共同心理是死是有价值的,是唯一的选择。涂尔干认为在原始社会和军队里这类自杀较多。在现代社会里越来越少。 2.自我性自杀 自我性自杀与利他性自杀正好相反。指因个人失去社会之约束与联系,对身处的社会及群体毫不关心,孤独而自杀。如离婚者、无子女者。涂尔干认为这类自杀在家庭气氛浓厚的社会发生机会较低。 3.失调性自杀 失调性自杀指个人与社会固有的关系被破坏。例如,失去工作、亲人死亡、失恋等,令人访惶不知所措而难以控制而自杀。 4.宿命性自杀 宿命性自杀指个人因种种原因,受外界过分控制及指挥,感到命运完全非自己可以控制时而自杀。如监犯被困的密室中、宗教徒为主而献身。 中国学者把自杀分为情绪性自杀和理智性自杀两类。 情绪型自杀常常由于爆发性的情绪所引起,其中由委屈、悔恨、内疚、羞惭、激愤、烦躁或赌气等情绪状态所引起的自杀。此类自杀进程比较迅速,发展期短,甚至呈现即时的冲动性或突发性。 理智性自杀不是由于偶然的外界刺激唤起的激情状态导致的,而是由于自身经过长期的评价和体验,进行了充分的判断和推理以后,逐渐地萌发自杀的意向,并且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自杀措施。因此,自杀的进程比较缓慢,发展期较长。 世界预防自杀日 2003年9月10日是第一个世界预防自杀日 中国现状 关注生命:都市三大人群容易自杀 据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调查显示,有精神障碍者、有夫妻矛盾者和经济困难者是最容易自杀的三大人群。 中国自杀者呈现四大特点 根据专家对中国自杀者进行心理解剖分析,发现中国自杀者有以下特点: 一、农村自杀率明显高于城市,女性多于男性; 二、58%的自杀者为服用农药或鼠药,75%的死者家中存放有上述毒药,62%的自杀者曾寻求医疗帮助; 三、27%的自杀死亡者曾有自杀未遂史,其亲朋好友中47%曾出现过自杀行为; 四、63%的自杀死亡者曾患有各种精神疾病,但接受过精神科医生诊治的不到10%。(中新社) 中国每年至少25万人自杀 自杀成青少年头号死因 据统计,中国每年至少有25万人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中国青年报昨天援引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的调查分析称,自杀已成为15至34岁人群的首位死因。 据报道,在中国,青少年人群和女性人群是自杀的主要群体。著名青少年心理研究专家、北京高校心理素质研究会副秘书长聂振伟副教授说,青少年自杀的原因主要在于他们所面对的社会压力比较大,而他们在学校和家庭都缺乏必要的挫折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这就造成了他们的心理素质不高,面对压力缺乏相应的应对能力。聂教授说,预防青少年自杀决不是青少年的个人行为,除了要提高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素质和自控能力外,学校和家庭在预防青少年自杀方面做到“共同参与”至关重要。 现代妇女身兼多职,给她们带来了不同的压力,而可能导致抑郁症 关于我国妇女自杀比较多的问题,著名妇女问题专家、红枫女性心理咨询中心的林亚男女士认为,主要原因是我国妇女整体面临的压力比较大,又容易受情绪影响。妇女除了要在工作中接受和男士一样的社会竞争压力之外,还要做好家庭主妇,她们过得特别累,有许多妇女还常常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此外,妇女还受到来自子女方面的压力,一旦子女学习、生活遇到问题,做母亲的就很容易自责,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 在林亚男女士看来,减少女性自杀事件的发生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第一,妇女应当善于利用社会资源,及时寻求社会的支持,比如在感到比较压抑的时候,她们应当多寻求亲友、家人的支持与帮助。第二,应当扩大自己的兴趣爱好,多参加一些社会介入多的活动,不能太孤僻,把自己束缚在丈夫和孩子身上。 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主任、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曹连元坦言,到目前为止,我们还尚未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降低自杀率的方法,但可以肯定的是,许多积极的因素可以预防人们产生自杀的想法和行为。这些因素包括:良好的自信心、足够的社会支持(特别是与家人和朋友的联系)、稳定而幸福的婚姻。 目前,预防自杀的有效手段之一就是精神疾病的早期诊断与及时治疗。另外,成立专门机构提供电话咨询,或进行专业干预,也是防范措施之一。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成立9个月以来,已迫切感受到人们对于危机干预服务的巨大需求。该中心有时一天接到800多个电话,每周都有学校、医院、妇联等机构要求提供帮助。但根据目前现状,该中心还缺乏足够的人员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建立健全一个预防自杀服务机构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汪文 刘尧飞(新华网) 中国目前自杀的主要特点与社会心理分析 1.自杀是中国一个极其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基于相对保守的估计,自杀是中国第五位重要的死亡原因,是15-34岁人群首位重要的死亡原因。这些结果说明自杀是中国一个极其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尽管对自杀率及自杀的绝对数字有争议,但对中国自杀的独特性几乎没有任何疑义。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农村自杀率是城市的3倍(50岁以下人群中农村是城市的2.8倍,50岁以上人群中农村是城市的4.9倍)。一些其它国家(如澳大利亚)报告农村自杀率稍微高于城市,特别是男性,但是这些差异不大,不象中国这样有巨大的差异。农村与城市的巨大差别提示这是两组相对不同的亚群;这样直接比较中国与其它国家的自杀率会引起一些误解:例如,1995-1999年中国城市的校正自杀率低于美国1997年的自杀率(8.3/10万比11.4/10万),但是全国的校正自杀率是美国的两倍(23.3/10万比11.4/10万)。 由于农村自杀率高,造成中国自杀状况的另一个特点是:中国是非常少数几个报道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国家之一(其它国家有科威特和巴林)。国外,发达国家女性企图自杀者是男性的3倍,男性自杀死亡率至少是女性的3倍。人们认为这种差异可能是与女性获得社会心理支持的机会少,比较容易产生挫折感有关;而男性采取的自杀手段往往比较激烈,因此自杀致死的可能性较大。我国总的女性自杀率比男性高25%,这一差异主要是因为农村年轻女性的自杀率非常高所致:农村年轻女性的自杀率比年轻男性高66%,但是在其他亚人群中男女的自杀率接近。根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自杀人数为16,631人,农村为257,264人,即90%以上的自杀发生在农村,其中大多为农村年轻女性。许多媒体关注的是中国男女自杀率的比例与西方国家相反,在西方国家男女自杀率的比例通常为2:1,有时为3:1。通常所说的中国男女自杀率比例(为0.81:1)的倒置实际上是印度(1.10:1)和其它亚洲国家(1.48:1)男女自杀比例较低的一种延伸。由于亚洲人口在世界人口中所占比例大,中国自杀率的男女性别比例与世界平均水平(1990年为1.37:1)接近。 2. 自杀的心理与社会原因 心理和社会因素在自杀死亡原因中的重要性相当,但在自杀未遂原因中社会因素相对更为重要。与国外研究结果相似,情感障碍――主要为抑郁症――是与自杀密切相关的精神疾病;到目前为止在中国,家庭矛盾是与自杀相关的最重要的社会因素。 这些结果对于了解与预防中国的自杀有着重要意义。 1)抑郁严重程度比存在一种精神科诊断(被从logsitic回归模型中剔除)更为重要,这提示其它诊断的抑郁成份(精神分裂症、物质滥用等)更直接与自杀有关。如果其它研究也可以证实这一点,针对各种类型精神疾病患者的预防工作应着重于治疗这些疾病的抑郁症状。 2)研究发现1/3的自杀死亡者和2/3的自杀未遂者没有精神疾病,这一结果对长久以来形成的一种假设――几乎所有的有自杀行为的人有精神障碍――提出挑战,并强调预防自杀计划需要有助于预防或减少剧烈的人际矛盾的发生。 3)最后的模型中包含急性应激强度和慢性心理压力,这一点证实了在自杀行为发生的理论模型中近期和远期因素相互作用的重要性,从而说明需要针对两种不同的危险因素制定不同的预防措施。 4)研究没有发现特殊导致自杀的生活事件,因此预防自杀工作应着重于降低负性生活事件导致的心理的累加效应,而不是仅仅致力于处理某个具体的生活事件。 5)多因素综合在一起增加自杀的危险性,而不是某一个因素单独造成的独特结果,因此针对自杀的研究工作应少着重于寻找独立的危险因素,多着重于确定各个危险因素之间的协同作用机制。着重于单一因素(如精神疾病)的社区预防工作不可能从根本上降低自杀率;为了更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预防工作应着重于高危人群――那些同时暴露于多个危险因素的个体。 6)在农村地区控制农药的方便易得和提高医务人员急救水平可以显著降低中国的自杀率。 3。 自杀造成的社会和经济损失:卫生负担与亲友社会影响 中国目前尚无确切的数字来说明自杀所造成的直接经济、社会和心理损失。但评估自杀和自杀未遂所造成的损失的一个间接指标是根据自杀和自杀未遂所造成的伤残调整生命年(DALYS)的多少来评估其卫生负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中国1998年自杀及自伤造成883.7万DALYs损失,占全部疾病负担的4.2%。根据这一指标进行排序,自杀成为我国第4位重要的卫生问题,前三位分别是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占所有DALYS损失的8.1%)、重性抑郁症(占所有DALYS损失的6.9%)、脑血管疾病(占所有DALYS损失的5.7%)。自杀和自杀未遂造成如此高的卫生负担,这是因为自杀与其它疾病不同(如癌症和心血管疾病),大多数自杀死亡者和自杀未遂者年富力强。(我们估计中国每年有112,983个15-34岁的人死于自杀。) 但是,DALY这个指标仅仅评估了个体死亡或自伤所造成的直接卫生负担,(如果不考虑对受害者的家庭成员和朋友或大的社会所造成的影响的话)。与疾病或其它意外死亡不同的是,自杀给受害者的亲友造成严重的、持久的负面心理影响。 多数国际专家发现:每出现1例自杀,平均至少对6个人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在中国没有这方面的资料,但通过我们访谈全国1000余例自杀死亡者的家属的经验,在中国每个自杀者会对6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数字可能是准确的。当然,影响的强度和持续时间的长短有所不同,但相当比例的人随后会一直生活在这种负性心理影响中。(我们估计每年有135,000个不满17岁的孩子经历父亲或母亲死于自杀这样的创痛;父母的自杀会使大多数孩子的心理健康发育受到严重影响。)在一些情况下,自杀死亡者的家人或好友随后会得抑郁症或自杀死亡。我们也估计每出现1例自杀未遂,平均会使2个亲友受到严重伤害,尽管这种伤害持续的时间通常要比自杀死亡所造成的影响稍短。 根据保守估计的数字推算,即每年有25万人自杀死亡、200万人自杀未遂,1例自杀死亡可使6个人受到严重影响,1例自杀未遂可使2个人受到严重影响,自杀死亡给他人造成的心理伤害持续10年,自杀未遂持续6个月;那么每年有150万人遭受到亲友自杀死亡所带来的严重心理创伤,400万人遭受到亲友自杀未遂所带来的严重伤害。基于如上假设,我国每年有1700万人的心理和社会功能因他们所爱的人的自杀死亡或自杀未遂受到严重损害。目前尚无办法来准确地评估由此而产生的“负担”大小,但如果进行保守的估计,即所爱的人的自杀会使亲友的心理、社会和职业功能降低20%,那么自杀每年会使卫生负担增加340万DALYs;这会使自杀所造成的总的卫生负担增加38%。 目前在中国还没有向这1700万自杀“幸存者”提供社会或心理服务。向这些个体提供社会和心理支持能显著减轻自杀给他们造成的心理负担,并因此显著降低自杀所造成的疾病负担。 中国自杀预防机构与心理危机干预热线电话 北京心理危机干预热线电话:800-810-8117 (座机免费,手机拨打010-8295-1332) 自杀条款 自杀条款是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 自杀条款一般规定,在包含死亡责任的人寿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或两年)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属除外责任,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仅退还所缴纳的部分保险费;而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之后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保险人要承担保险责任,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人寿保险过去曾经把自杀完全作为除外责任,后来被认为是不妥当的。其原因在于: 1.人寿保险的死亡保险金保障的对象不是被保险人自己,而是收益人。如果把自杀一概列为除外责任,不给付保险金,就会使收益人失去保障,有违保险的宗旨。 2.从根本上讲,保险人对于图谋保险金的自杀一律不给付保险金,而对于非图谋保险金的自杀则应给付保险金。但在被保险人已经自杀死亡的情况下,很难确定其自杀原因。另外,心理学研究标明,如果一个人在投保是就有图谋保险金的企图,则很难拖到两年以后在实施这个行为。因此,自杀条款的这一规定既使问题简答化,又比较符合实际。 3.自杀是死亡原因之一,编制生命表时已考虑了这个因素,并据此计算保险费。把两年内的自杀列为除外责任,主要是为了减少逆选择,避免怀有自杀企图的人购买人寿保险。
(转) 自杀是指个体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 自杀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学者们对其分类有不同的看法。美国国立精神卫生研究所自杀预防研究中心分类为“完全性自杀(CS)、自杀企图(SA)、自杀观念(SI)“Bowsell(1963)把自杀分为“自杀姿态、矛盾的自杀企图、严重的自杀企图、完全性自杀“。其他分类有:习俗性自杀、慢性自杀、疏忽性自杀、不完全放意性自杀、精神病性自杀等。根据自杀的结果,一般分为自杀意念、自杀未遂和自杀成功三种形态。 19世纪末,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因其对自杀原因的解释和分类信受学者的重视。涂尔干认为,自杀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对正在解体的社会的反应。由于社会的动乱和衰退造成了社会一文化的不稳定状态,破坏了对个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和交往。因而就削弱了人们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这时往往导致自杀率的明显增高。涂尔干还依社会对个人关系及控制力的强弱,把自杀分为四种类型。 1.利他性自杀 利他性自杀指在社会习俗或群体压力下,或为追求某种目标而自杀。常常是为了负责任,牺牲小我而完成大我。如屈原投身泪罗江,以死唤起民众的觉醒;孟姜女哭长城,殉夫自杀;疾病缠身的人为避免连累家人或社会而自杀等。这类自杀者的共同心理是死是有价值的,是唯一的选择。涂尔干认为在原始社会和军队里这类自杀较多。在现代社会里越来越少。 2.自我性自杀 自我性自杀与利他性自杀正好相反。指因个人失去社会之约束与联系,对身处的社会及群体毫不关心,孤独而自杀。如离婚者、无子女者。涂尔干认为这类自杀在家庭气氛浓厚的社会发生机会较低。 3.失调性自杀 失调性自杀指个人与社会固有的关系被破坏。例如,失去工作、亲人死亡、失恋等,令人访惶不知所措而难以控制而自杀。 4.宿命性自杀 宿命性自杀指个人因种种原因,受外界过分控制及指挥,感到命运完全非自己可以控制时而自杀。如监犯被困的密室中、宗教徒为主而献身。 中国学者把自杀分为情绪性自杀和理智性自杀两类。 情绪型自杀常常由于爆发性的情绪所引起,其中由委屈、悔恨、内疚、羞惭、激愤、烦躁或赌气等情绪状态所引起的自杀。此类自杀进程比较迅速,发展期短,甚至呈现即时的冲动性或突发性。 理智性自杀不是由于偶然的外界刺激唤起的激情状态导致的,而是由于自身经过长期的评价和体验,进行了充分的判断和推理以后,逐渐地萌发自杀的意向,并且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自杀措施。因此,自杀的进程比较缓慢,发展期较长。 世界预防自杀日 2003年9月10日是第一个世界预防自杀日 中国现状 关注生命:都市三大人群容易自杀 据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调查显示,有精神障碍者、有夫妻矛盾者和经济困难者是最容易自杀的三大人群。 中国自杀者呈现四大特点 根据专家对中国自杀者进行心理解剖分析,发现中国自杀者有以下特点: 一、农村自杀率明显高于城市,女性多于男性; 二、58%的自杀者为服用农药或鼠药,75%的死者家中存放有上述毒药,62%的自杀者曾寻求医疗帮助; 三、27%的自杀死亡者曾有自杀未遂史,其亲朋好友中47%曾出现过自杀行为; 四、63%的自杀死亡者曾患有各种精神疾病,但接受过精神科医生诊治的不到10%。(中新社) 中国每年至少25万人自杀 自杀成青少年头号死因 据统计,中国每年至少有25万人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中国青年报昨天援引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的调查分析称,自杀已成为15至34岁人群的首位死因。 据报道,在中国,青少年人群和女性人群是自杀的主要群体。著名青少年心理研究专家、北京高校心理素质研究会副秘书长聂振伟副教授说,青少年自杀的原因主要在于他们所面对的社会压力比较大,而他们在学校和家庭都缺乏必要的挫折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这就造成了他们的心理素质不高,面对压力缺乏相应的应对能力。聂教授说,预防青少年自杀决不是青少年的个人行为,除了要提高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素质和自控能力外,学校和家庭在预防青少年自杀方面做到“共同参与”至关重要。 现代妇女身兼多职,给她们带来了不同的压力,而可能导致抑郁症 关于我国妇女自杀比较多的问题,著名妇女问题专家、红枫女性心理咨询中心的林亚男女士认为,主要原因是我国妇女整体面临的压力比较大,又容易受情绪影响。妇女除了要在工作中接受和男士一样的社会竞争压力之外,还要做好家庭主妇,她们过得特别累,有许多妇女还常常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此外,妇女还受到来自子女方面的压力,一旦子女学习、生活遇到问题,做母亲的就很容易自责,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 在林亚男女士看来,减少女性自杀事件的发生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第一,妇女应当善于利用社会资源,及时寻求社会的支持,比如在感到比较压抑的时候,她们应当多寻求亲友、家人的支持与帮助。第二,应当扩大自己的兴趣爱好,多参加一些社会介入多的活动,不能太孤僻,把自己束缚在丈夫和孩子身上。 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主任、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曹连元坦言,到目前为止,我们还尚未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降低自杀率的方法,但可以肯定的是,许多积极的因素可以预防人们产生自杀的想法和行为。这些因素包括:良好的自信心、足够的社会支持(特别是与家人和朋友的联系)、稳定而幸福的婚姻。 目前,预防自杀的有效手段之一就是精神疾病的早期诊断与及时治疗。另外,成立专门机构提供电话咨询,或进行专业干预,也是防范措施之一。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成立9个月以来,已迫切感受到人们对于危机干预服务的巨大需求。该中心有时一天接到800多个电话,每周都有学校、医院、妇联等机构要求提供帮助。但根据目前现状,该中心还缺乏足够的人员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建立健全一个预防自杀服务机构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汪文 刘尧飞(新华网) 中国目前自杀的主要特点与社会心理分析 1.自杀是中国一个极其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基于相对保守的估计,自杀是中国第五位重要的死亡原因,是15-34岁人群首位重要的死亡原因。这些结果说明自杀是中国一个极其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尽管对自杀率及自杀的绝对数字有争议,但对中国自杀的独特性几乎没有任何疑义。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农村自杀率是城市的3倍(50岁以下人群中农村是城市的2.8倍,50岁以上人群中农村是城市的4.9倍)。一些其它国家(如澳大利亚)报告农村自杀率稍微高于城市,特别是男性,但是这些差异不大,不象中国这样有巨大的差异。农村与城市的巨大差别提示这是两组相对不同的亚群;这样直接比较中国与其它国家的自杀率会引起一些误解:例如,1995-1999年中国城市的校正自杀率低于美国1997年的自杀率(8.3/10万比11.4/10万),但是全国的校正自杀率是美国的两倍(23.3/10万比11.4/10万)。 由于农村自杀率高,造成中国自杀状况的另一个特点是:中国是非常少数几个报道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国家之一(其它国家有科威特和巴林)。国外,发达国家女性企图自杀者是男性的3倍,男性自杀死亡率至少是女性的3倍。人们认为这种差异可能是与女性获得社会心理支持的机会少,比较容易产生挫折感有关;而男性采取的自杀手段往往比较激烈,因此自杀致死的可能性较大。我国总的女性自杀率比男性高25%,这一差异主要是因为农村年轻女性的自杀率非常高所致:农村年轻女性的自杀率比年轻男性高66%,但是在其他亚人群中男女的自杀率接近。根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自杀人数为16,631人,农村为257,264人,即90%以上的自杀发生在农村,其中大多为农村年轻女性。许多媒体关注的是中国男女自杀率的比例与西方国家相反,在西方国家男女自杀率的比例通常为2:1,有时为3:1。通常所说的中国男女自杀率比例(为0.81:1)的倒置实际上是印度(1.10:1)和其它亚洲国家(1.48:1)男女自杀比例较低的一种延伸。由于亚洲人口在世界人口中所占比例大,中国自杀率的男女性别比例与世界平均水平(1990年为1.37:1)接近。 2. 自杀的心理与社会原因 心理和社会因素在自杀死亡原因中的重要性相当,但在自杀未遂原因中社会因素相对更为重要。与国外研究结果相似,情感障碍――主要为抑郁症――是与自杀密切相关的精神疾病;到目前为止在中国,家庭矛盾是与自杀相关的最重要的社会因素。 这些结果对于了解与预防中国的自杀有着重要意义。 1)抑郁严重程度比存在一种精神科诊断(被从logsitic回归模型中剔除)更为重要,这提示其它诊断的抑郁成份(精神分裂症、物质滥用等)更直接与自杀有关。如果其它研究也可以证实这一点,针对各种类型精神疾病患者的预防工作应着重于治疗这些疾病的抑郁症状。 2)研究发现1/3的自杀死亡者和2/3的自杀未遂者没有精神疾病,这一结果对长久以来形成的一种假设――几乎所有的有自杀行为的人有精神障碍――提出挑战,并强调预防自杀计划需要有助于预防或减少剧烈的人际矛盾的发生。 3)最后的模型中包含急性应激强度和慢性心理压力,这一点证实了在自杀行为发生的理论模型中近期和远期因素相互作用的重要性,从而说明需要针对两种不同的危险因素制定不同的预防措施。 4)研究没有发现特殊导致自杀的生活事件,因此预防自杀工作应着重于降低负性生活事件导致的心理的累加效应,而不是仅仅致力于处理某个具体的生活事件。 5)多因素综合在一起增加自杀的危险性,而不是某一个因素单独造成的独特结果,因此针对自杀的研究工作应少着重于寻找独立的危险因素,多着重于确定各个危险因素之间的协同作用机制。着重于单一因素(如精神疾病)的社区预防工作不可能从根本上降低自杀率;为了更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预防工作应着重于高危人群――那些同时暴露于多个危险因素的个体。 6)在农村地区控制农药的方便易得和提高医务人员急救水平可以显著降低中国的自杀率。 3。 自杀造成的社会和经济损失:卫生负担与亲友社会影响 中国目前尚无确切的数字来说明自杀所造成的直接经济、社会和心理损失。但评估自杀和自杀未遂所造成的损失的一个间接指标是根据自杀和自杀未遂所造成的伤残调整生命年(DALYS)的多少来评估其卫生负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中国1998年自杀及自伤造成883.7万DALYs损失,占全部疾病负担的4.2%。根据这一指标进行排序,自杀成为我国第4位重要的卫生问题,前三位分别是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占所有DALYS损失的8.1%)、重性抑郁症(占所有DALYS损失的6.9%)、脑血管疾病(占所有DALYS损失的5.7%)。自杀和自杀未遂造成如此高的卫生负担,这是因为自杀与其它疾病不同(如癌症和心血管疾病),大多数自杀死亡者和自杀未遂者年富力强。(我们估计中国每年有112,983个15-34岁的人死于自杀。) 但是,DALY这个指标仅仅评估了个体死亡或自伤所造成的直接卫生负担,(如果不考虑对受害者的家庭成员和朋友或大的社会所造成的影响的话)。与疾病或其它意外死亡不同的是,自杀给受害者的亲友造成严重的、持久的负面心理影响。 多数国际专家发现:每出现1例自杀,平均至少对6个人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在中国没有这方面的资料,但通过我们访谈全国1000余例自杀死亡者的家属的经验,在中国每个自杀者会对6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数字可能是准确的。当然,影响的强度和持续时间的长短有所不同,但相当比例的人随后会一直生活在这种负性心理影响中。(我们估计每年有135,000个不满17岁的孩子经历父亲或母亲死于自杀这样的创痛;父母的自杀会使大多数孩子的心理健康发育受到严重影响。)在一些情况下,自杀死亡者的家人或好友随后会得抑郁症或自杀死亡。我们也估计每出现1例自杀未遂,平均会使2个亲友受到严重伤害,尽管这种伤害持续的时间通常要比自杀死亡所造成的影响稍短。 根据保守估计的数字推算,即每年有25万人自杀死亡、200万人自杀未遂,1例自杀死亡可使6个人受到严重影响,1例自杀未遂可使2个人受到严重影响,自杀死亡给他人造成的心理伤害持续10年,自杀未遂持续6个月;那么每年有150万人遭受到亲友自杀死亡所带来的严重心理创伤,400万人遭受到亲友自杀未遂所带来的严重伤害。基于如上假设,我国每年有1700万人的心理和社会功能因他们所爱的人的自杀死亡或自杀未遂受到严重损害。目前尚无办法来准确地评估由此而产生的“负担”大小,但如果进行保守的估计,即所爱的人的自杀会使亲友的心理、社会和职业功能降低20%,那么自杀每年会使卫生负担增加340万DALYs;这会使自杀所造成的总的卫生负担增加38%。 目前在中国还没有向这1700万自杀“幸存者”提供社会或心理服务。向这些个体提供社会和心理支持能显著减轻自杀给他们造成的心理负担,并因此显著降低自杀所造成的疾病负担。 中国自杀预防机构与心理危机干预热线电话 北京心理危机干预热线电话:800-810-8117 (座机免费,手机拨打010-8295-1332) 自杀条款 自杀条款是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 自杀条款一般规定,在包含死亡责任的人寿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或两年)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属除外责任,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仅退还所缴纳的部分保险费;而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之后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保险人要承担保险责任,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人寿保险过去曾经把自杀完全作为除外责任,后来被认为是不妥当的。其原因在于: 1.人寿保险的死亡保险金保障的对象不是被保险人自己,而是收益人。如果把自杀一概列为除外责任,不给付保险金,就会使收益人失去保障,有违保险的宗旨。 2.从根本上讲,保险人对于图谋保险金的自杀一律不给付保险金,而对于非图谋保险金的自杀则应给付保险金。但在被保险人已经自杀死亡的情况下,很难确定其自杀原因。另外,心理学研究标明,如果一个人在投保是就有图谋保险金的企图,则很难拖到两年以后在实施这个行为。因此,自杀条款的这一规定既使问题简答化,又比较符合实际。 3.自杀是死亡原因之一,编制生命表时已考虑了这个因素,并据此计算保险费。把两年内的自杀列为除外责任,主要是为了减少逆选择,避免怀有自杀企图的人购买人寿保险。
1 101 高中三年级 注册 2005-12-06 帖子 663 反馈评分 0 点数 1 2008-01-15 #46 春华学校----公办私赚。打着教育的旗号,要国家支付教师的工资。收费却是私校民校的方式,每年赚取国家的工资一百多万元。难怪我们电白的教师那么穷?这也政府有关。如果国家能严查,我想将是电白人民的福音。
东南西北 荣誉主席 注册 2007-06-13 帖子 4,864 反馈评分 55 点数 71 2008-01-15 #47 QUOTE(101 @ 2008年01月15日 Tuesday, 12:31 PM) 春华学校----公办私赚。打着教育的旗号,要国家支付教师的工资。收费却是私校民校的方式,每年赚取国家的工资一百多万元。难怪我们电白的教师那么穷?这也政府有关。如果国家能严查,我想将是电白人民的福音。 [snapback]2078669[/snapback] 放屎不出怨地硬.......那春华没成立时,电白的教师发几W一个月?
QUOTE(101 @ 2008年01月15日 Tuesday, 12:31 PM) 春华学校----公办私赚。打着教育的旗号,要国家支付教师的工资。收费却是私校民校的方式,每年赚取国家的工资一百多万元。难怪我们电白的教师那么穷?这也政府有关。如果国家能严查,我想将是电白人民的福音。 [snapback]2078669[/snapback] 放屎不出怨地硬.......那春华没成立时,电白的教师发几W一个月?
10978283 副教授 注册 2005-08-11 帖子 2,140 反馈评分 1 点数 61 2008-01-15 #48 20 名用户正在浏览该主题 (16 名游客 和 0 名隐身用户) 4 名用户: 10978283, 游客 白衣书生, 游客 游客 把阳光倒进杯子,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chsh,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20 名用户正在浏览该主题 (16 名游客 和 0 名隐身用户) 4 名用户: 10978283, 游客 白衣书生, 游客 游客 把阳光倒进杯子,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chsh,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10978283 副教授 注册 2005-08-11 帖子 2,140 反馈评分 1 点数 61 2008-01-15 #49 QUOTE(┍靡@仟 @ 2008年01月15日 Tuesday, 12:17 PM) 楼主`这是您的猜想吧`?? [snapback]2078656[/snapback] 什么话啊,你可以打电话去证实啊。还有我已列出好多证据,你看不就知了啊。
QUOTE(┍靡@仟 @ 2008年01月15日 Tuesday, 12:17 PM) 楼主`这是您的猜想吧`?? [snapback]2078656[/snapback] 什么话啊,你可以打电话去证实啊。还有我已列出好多证据,你看不就知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