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本人是观珠人,在前些年有过一次短暂的失败婚姻,当时办理了离婚证,后来再从新换了户口本,户口本上面打出来依然是未婚,想请问下知情人,想我这种情况不带离婚证件去登记结婚可以吗?因为我的户口本上面是未婚,登记部门会知道我是离婚过的吗?如果看不出来,或者可以的话,我真的不想再次踏入婚姻的时候再提起以前的伤心事情。 谢谢各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