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原稿:“省管县”提速 专家称全国65个省级区域比较合适
20省试行“省管县” 一些地级市控权不放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即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意见》中明确,资金往来方面,省与市、县之间建立财政资金直接往来关系,取消市与县之间日常的资金往来关系。省级财政直接确定各市、县的资金留解比例。
我国目前实行的“市管县”体制是1983年以来逐渐形成的,这一模式在过去近30年中,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城乡合治、以市带县的功能,但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也日益显现,我国基层财政尤其是县乡财政困难问题进一步凸显。进入21世纪以后,一些地区逐步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
本刊记者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请两位专家就“省直管县”财政改革阐述观点。
政府财政层级“简五成三”
大地:财政部近日提出,到2012年底前将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这项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贾康:我国现行政府财政层级有五级,相应形成了中央对省、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四对财政关系。虽然《预算法》规定“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各级政府是独立的利益主体,但现实中这四对财政关系是由行政隶属关系决定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行政权力体现为具备决定下级的收入分配和支出责任的经济权力,于是下级就不可避免地扮演着上级的“代理人”角色。
我国是世界上政府层级最多的国家,有五级政府层级。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层级越多,则要求有更多的税种与之匹配,这样有利于收入分配。我国现有22个税种,与其他国家相比并不算多,将22个税种在五级政府之间分配则更加困难。另外,从税收的属性和各税种的不同特点来看,将税源在三级政府间划分相对容易,而在五级政府间划分则较难。有鉴于此,政府财政层级改革显得越来越迫切,其核心措施之一便是推行“省直管县”体制,省和县两级政府之间直接搭建财力分配框架,并适时辅之以“乡财县管”体制,逐步将政府财政层级从五级简化为三级。
大地:减少政府层级是一个必然趋势?
周天勇:对。从我们的行政框架上讲,最终要把政府层级改革为三级,也就是中央、省和县市。为什么要压缩成三级政府呢?首先,现在的通信、交通、网络等等手段,已经从技术等各方面为减少政府层级创造了条件。具体来说,现在不像过去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管理起来幅度很大。过去从一个县到省里,可能得要七八个小时,现在有高速公路以后两小时就到了;还有通信,过去电话都不通,现在每人都带个手机。
其次,减少政府层级的目的就是要提高效率、降低政府的运营成本。从现在五级政府来看,经济管理的审批、监督等周期太长,环节太多,影响经济的发展。而且五级政府需要很多很多的人员、车辆、办公设备、办公大楼等等,这在财政上是个巨大的负担。所以我们推进这样一项改革,就是提高效率和减少成本。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强县,通过发展县域经济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把县一级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市管县”掣肘县域经济发展
大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一直是中央、省、县三级行政机构,但从上世纪80年代逐渐演变成为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市管县”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贾康:这里面有一个时代背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心城市作用的增强,一些发达地区率先试行撤地设市,探索“市管县”体制。1982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专门颁发文件,提出要积极试行地、市合并,逐步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这一体制的确立,打破了市县之间的行政壁垒,改变了原先城乡分割、工农分离的格局,有利于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带动所辖县(市)的发展。
20省试行“省管县” 一些地级市控权不放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即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意见》中明确,资金往来方面,省与市、县之间建立财政资金直接往来关系,取消市与县之间日常的资金往来关系。省级财政直接确定各市、县的资金留解比例。
我国目前实行的“市管县”体制是1983年以来逐渐形成的,这一模式在过去近30年中,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城乡合治、以市带县的功能,但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也日益显现,我国基层财政尤其是县乡财政困难问题进一步凸显。进入21世纪以后,一些地区逐步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
本刊记者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请两位专家就“省直管县”财政改革阐述观点。
政府财政层级“简五成三”
大地:财政部近日提出,到2012年底前将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这项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贾康:我国现行政府财政层级有五级,相应形成了中央对省、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四对财政关系。虽然《预算法》规定“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各级政府是独立的利益主体,但现实中这四对财政关系是由行政隶属关系决定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行政权力体现为具备决定下级的收入分配和支出责任的经济权力,于是下级就不可避免地扮演着上级的“代理人”角色。
我国是世界上政府层级最多的国家,有五级政府层级。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层级越多,则要求有更多的税种与之匹配,这样有利于收入分配。我国现有22个税种,与其他国家相比并不算多,将22个税种在五级政府之间分配则更加困难。另外,从税收的属性和各税种的不同特点来看,将税源在三级政府间划分相对容易,而在五级政府间划分则较难。有鉴于此,政府财政层级改革显得越来越迫切,其核心措施之一便是推行“省直管县”体制,省和县两级政府之间直接搭建财力分配框架,并适时辅之以“乡财县管”体制,逐步将政府财政层级从五级简化为三级。
大地:减少政府层级是一个必然趋势?
周天勇:对。从我们的行政框架上讲,最终要把政府层级改革为三级,也就是中央、省和县市。为什么要压缩成三级政府呢?首先,现在的通信、交通、网络等等手段,已经从技术等各方面为减少政府层级创造了条件。具体来说,现在不像过去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管理起来幅度很大。过去从一个县到省里,可能得要七八个小时,现在有高速公路以后两小时就到了;还有通信,过去电话都不通,现在每人都带个手机。
其次,减少政府层级的目的就是要提高效率、降低政府的运营成本。从现在五级政府来看,经济管理的审批、监督等周期太长,环节太多,影响经济的发展。而且五级政府需要很多很多的人员、车辆、办公设备、办公大楼等等,这在财政上是个巨大的负担。所以我们推进这样一项改革,就是提高效率和减少成本。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强县,通过发展县域经济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把县一级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市管县”掣肘县域经济发展
大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一直是中央、省、县三级行政机构,但从上世纪80年代逐渐演变成为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市管县”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贾康:这里面有一个时代背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心城市作用的增强,一些发达地区率先试行撤地设市,探索“市管县”体制。1982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专门颁发文件,提出要积极试行地、市合并,逐步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这一体制的确立,打破了市县之间的行政壁垒,改变了原先城乡分割、工农分离的格局,有利于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带动所辖县(市)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