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港区将在2009年8月5日对邻近水东地区的几间学校进行老师考试。原因是严重超编!在这几年间,从外镇调进来的不少于70人,那么,为什么调进来的不讲编制,不讲超编呢?现在要求考试,目的是什么?而且,届时不参加考试的停工资处理。这样,目的很明显,想利用职权进行恐吓,让老师们乖乖就范!这样做,合法吗?一个连自己都无法保证的老师如何能教书育人?《教师法》还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