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6日晚上二十时左右,原电白县人大常委会付主任陈某因正在全神贯注地打太极拳时,突然被一名五至六岁的小男孩开一辆儿童小车气势凶凶地冲过来,将正在打太极拳的陈某脚撞伤,当场无见一层皮。真是够惨了。从这一事故中,应由谁来负责呢?有关部门批准他们经营是否也要负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