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广大网民对该案的关注和监督,现将该案件的有关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2017年8月4日凌晨0时许,受害人罗**驾驶号牌为粤KK412X二轮摩托车搭载其妻子杨**从车站往京广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水东镇新湖路红绿灯处,在停车等候绿灯时,被一辆号牌为粤K7D986小客车追尾碰撞,导致罗**、杨**两人倒地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肇事小客车驾驶人驾车逃逸。
接报警后,电白交警大队水东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取证。迫于警方压力,于8月5日上午9时许,肇事嫌疑人苏**到交警水东中队投案自首。
经审查,违法嫌疑人苏**(男,现年39岁,电白区水东镇人)其对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名伤者均在电白区中医院医治,经初步诊断,罗**锁骨骨折,身体擦伤,杨**身体擦伤,两人伤势稳定,无生命危险。
违法嫌疑人苏**交通肇事后逃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已对违法嫌疑人苏**罚款并处行政拘留。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会加重处罚,若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在受到刑事处罚的同时,将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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