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可悲钟鼓楼 @ 2014年05月11日 Sunday, 11:12 PM)
一般的群众聚会活动大多参照《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公园、风景游览区、游乐园、广场、体育场(馆)、展览馆、俱乐部、公共道路、居民生活区等公共场所举办的下列活动,适用本办法:
(一)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活动;
(二)游园、灯会、花会、龙舟会等民间传统活动;
(三)体育比赛、民间竞技、健身气功等群众性体育活动;
(四)其他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在影剧场(院)举办其经营范围之外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参加人数在二百人以上三千人以下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许可;人数在三千人以上的,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许可;跨地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许可。作出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书面决定。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许可。公安机关在作出决定过程中,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检查。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200人以下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参照本办法予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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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大妈们跳广场舞需要申报备案以便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检查吗?
在酒店吃吃喝喝,对照第二条,无论是地点还是活动内容都不符合这样的聚会啊…
如果这都要备案,那红白喜事在酒店摆酒席需要申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