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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一步之遥 (1人在浏览)

ansondeng_2008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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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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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地到彼地的距离,只不过区区十几公里。但是,在这个冷漠而繁忙的都市丛林里,我每次乘车途过,都要花上一个小时的时间。
我叫莲娜,住在城市的东边。而彼地,则是安的安身之所。
格青说,一样米养百样人,人是可以有很多种人的。而感情同样的可以有很多种的。
有些人的爱情,从一开始,就可以甜蜜到最后。但是,有些人的爱情,注定是悲欢离合,崎岖挫折的。
而格青说的第二种人,我也属于其中的一类了。

在遇上安之前,我已经经历了几次刻骨铭心的爱情。每一次,到最后,只能是背叛和伤痛。
或许,我前世欠下的债务,在今生我要全部的还给他们。
格青说,一个人的一生会遇上很多人,有些人虽然曾经的亲密过,而只能是过客。
格青说这句话的时候,神情肃穆,表情很认真。
我彼时在想着一句很经典的诗句,你在桥头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看着你。而我也只是注定不幸的成为了一些人的过客。

第一次见到安的时候,安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一个秀气而带有书卷味道的男生。一如旧式书生一样,有点瘦小。真如古人所谓的“百无一用是书生”。
我怀疑,如果,我有天遇到了危险,安有没有能力保护我呢。
后来,我终于知道,安的力量是无穷的大的。但,我明白一切的时候,已经万劫不复了。安很热情,对任何人都一样,标准的文人的微笑。
他那阳光的气息,在那个时候,照亮了我长期隐晦的心情。因此,我把他当成溺水时稻草。安说,我是喜欢你的。我就答应了做他的女人。

我跟格青说,格青,我恋爱了。
格青说,恭喜你,你觉得幸福吗?
是的,或许是,但彼时,我是觉得幸福的。
我是一个无法忍受寂寞的人。骏的离去,使得我无法正视发生的事实。至少彼时,我是可以忘记他的。
应该是薄情吧。要怎么样的人,才可以轻易的忘掉曾经的付出。我是可以的,只要我愿意。

我经常在宿舍的阳台上,看着远处在夜光中高楼林立的城市。黑兰的天幕,仿佛如穹庐一样,天底下所有的生物和无生命的物体,都不过是逃不过宿命的棋子。
我无法选择自己出生的家庭,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即使我并不喜欢他们,很小的时候就想着以后快点长大。因为长大后我可以离开他们,离开嘈杂。我的父母或许一辈子都不知道,他们唯一的女儿,是很喜欢安静的。所以,他们不曾为我停肖一会。直到他们分开的那一天。

还是骏在时候,我是不会喝酒的。因为,骏不喜欢女孩子喝酒。但后来,骏走了,我便学会了喝酒,学会了用酒精去麻醉自己的神经和痛苦。
我自己一个人,在租来的小屋里面,午夜里,喝着廉价的啤酒。人落魄的时候,伤痛的时候,酒精是最好疗药。以至多年以后,我在城市里某个无名的酒馆里喝醉后,总会以为,自己仍然在那间简陋的宿舍里面,骏的身影,也会在隐约的出现。

安说,莲娜,你不爱我。安说这句话的时候,眼角处、眉额间,我看见了压抑的痛苦。这种我既熟悉而后陌生的表情。多年前,它在我的脸上,曾经很频繁的出现过。当时,我说,骏,你不爱我。
我无言以对,我很久已经忘记了爱是什么一种滋味。和安在一起,我感到很安全,因为我知道,安不会背叛我,也不会离弃我的。但是,我唯一想过的是,我会嫁给安的。
我把这件事情告诉格青,格青说,或许,你还没有完全忘记骏。我大声对格青说,格青,我没有记得他,一个已经消失在时间通道的人,只不过是一个过客而已,我不需也不会记得一个过客的人物。
我是打电话跟格青说这句话的。放下电话,我发觉,眼框里有些潮湿的气息。溺水一样的气息,像潮水般涌向。我跪倒在冷硬的地板上,双脚曲卷,长发散来,脸伏向朝下。

从此地到彼地,距离不过几十里,我在这一边,安在另一边。在城市的两头,我和安的感情多半的时间花费在城市的公交车上。
我从此地上车,乘车去彼地去,每个星期,我都要到彼地看望我的安。我不知道,我到底爱不爱他。我只知道,在我嫁给他之前,我必须得奔波于两地之间。
城市的两地,我们想相隔着。安每天晚睡前,都会发短信给我。告诉我,他在想我。
因为毕业之后,命运的差错,我和安分别在城市的两地工作,从此,我在与彼地的联系因为安而密切起来。
安的宿舍是一个窄小的一居室。所以,安的愿望是希望能够有一天,在这个纸醉金迷的城市丛林里,拥有一间很小的两居室。然后,把我娶过来,当这个小小的两居室的女主人。安不止一次的跟我说着他的梦想。虽然现实中,我们两个人的存款加起来,还没有上五位数。
安说,我们以后生一个小孩,男的叫小安,女的叫小娜。
我微笑着,以后谁知道呢。世事无常。

我仍然会经常去酒吧,有时候是一个人 ,有时候是一群人。
我经常在午夜的时候,喝得醉醺醺的,一个人走在通往宿舍的道路。午夜的城市,相对白天喧哗的场景,显得安静的多。街道上昏黄的灯光,拖着人们的身影,好长好长。两道边的树枝,再夜风的吹拂中,显得分外的诡异。

我有时候想,如果不是骏的再次出现,我可能已经嫁给了安。一个爱我胜过自己的男人。
我从A城仓狂逃离,因为A城中,我看到了梦想如天裂般破碎。

我和骏在一起的时候,我刚好十八。花一样的年纪。长发飘飘。

很多个这样的夜晚,莫名的、隐藏在心底某处的伤痛,正慢慢的苏醒。然后,我只能挨在夜雾里不知名的树干,无能为力。我不明白,眼眶里为什么会有水雾的气息,而这样的夜晚,我竟然是如此的无助。爱是可以隐藏的,而心却不会背叛自己。


远处灯光的暗处,是我居住的居所。
昏暗的灯光下,我醉眼朦胧的穿过一条条长长的水泥小巷,在一小巷的尽头,我掏出了大门的钥匙。我看见我小屋的窗户,一片漆黑。小屋的主人,总是在天黑之前早早的跑回了出去,半夜才回来。
寝室的门口,打开房间的门,一股霉烂的气味扑面而来。紧闭的窗户的房门,使得空间里面腐烂的气味在无法消散,反而更加酵化。
这又是一个孤独的夜晚,空荡荡的房间,一只红色的高脚杯,阿桑在“寂寞在唱歌”里低闷、悲沉的旋律,和一个喝醉了的女人。

离开A城已经有五年零八个月。只是当初来的时候匆忙,相隔3千公里的距离,说近不近,说远不远。而3千公里的距离,可以把一颗心拉开,也算值得。因为,再也不会向一个人委屈的说 :“你爱我吗?不爱,请放手。”
因为再没有什么理由,让自己可以放纵的问这样的一句话。在某个身影和另一个陌生的女人重叠在一起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失去了解释、不舍的理由。当我屈辱的站在他们的面前的时候。

从A城逃忙到B城,在那所小的不起眼的学校里面,格青刚好住在我的下铺。格青在窗台上面,种着我喜欢的吊兰花。浇水和施肥的人却是我。
我们都喜欢一切简单和单调的东西。就像两个人只喜欢吊兰草一样。简单而生命力强劲。
安每次从窗户后边走过的时候,总会抬头看到紫色纱窗后的一抹淡绿的颜色。
而格青的眼光中,闪动着明亮的色彩。明几的眼睛里面,有着我不能够触碰的秘密。
但。安是我的男朋友。

“在那一瞬间,我发觉我原来不像自己想的那样爱他。”我像详林嫂一样,每次都重复着一样的故事。格青说,林娜,你真的是一个无心无肺的女人,安这么好,你还想着别的男人。草地上,我和格青并坐着,看着遥远的天空。“其实,人生就像天上的浮云一样,你不知道下一秒将飘向何处”。我说这句话的时候,俊的身影曾经那么的一霎那间掠过。
“有一天,终究会有一天,你可能会知道,某个人才是对你来说,是最重要的。”格青这句话的时候,我认为是暗指安。

“林娜,好久不见了,你现在过的好吗?”,在B城的某个咖啡店,俊坐在我的对面,一如当初那般帅气,但却多了沧桑。
“还好!”我温柔的笑着。优雅的拿起桌子上精致、小巧的杯子,闵上一小口的咖啡。浓郁的香味,通过了舌头的蕾味,满满地像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渗透。
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我极力地维持着优雅和淡漠。仿佛以前的一切已经随风而去,而我也不再记得沉痛。
“我那次之后,不再和她在一起了”。曾经的那一刻,俊讨好我说。我看着他,似笑而非:“那是你们的事情,与我无关。”
“你比以前漂亮了很多,有女人味了。”俊说着,似真似假,“我到处找你,可听说你来了A城。”
我紧握着手里的水杯,无语。“那些事,我都不太记得。”我默然的道。

时间似乎没有了风吹过一样静止了,整个咖啡厅里空气充满了让人难于呼吸的气味。
有那么的一刻。俊,从口袋里面,掏出了一包烟,从中抽出了一支,点燃后,顾自的吸着。“你以前是不吸烟的”。我说。那缥缈的烟雾,俊的脸,也渐渐模糊。
人的习惯是可以变化的。事过境迁后,曾经熟悉的人们,都逃不过面目全非。
俊学会了吸烟,我学会了喝酒。

   俊来找我的时候,是在很冷的冬天。我从咖啡厅走出来的时候,裹紧着大衣。寒风吹过街道,沿路边的落叶,随然飘舞。我感觉就像寒风中的枯叶一般,想抓住可以稳住的支点,但却找不到归处的风向。
   
我依然住在B城的此地。安依然每天晚上,用短信跟我说,他想着我。过了冬天。安说,他要从彼地搬到此地来。因为,他想离我更近一点。安说,他怕失去我。短短十几公里的距离,他却对于我却没有安全感。
“林娜,我是爱你的!”安说这句话的时候,眉头和眼睛都痛苦的纠在一起。“我希望你也能够如我一样,但你不再需要我的时候,请告诉我一声。我会悄然的离开。”
多年以前,如此熟悉的对白。也是这样的从我口里流出来。在等待和期望的时候,心在流血….

那一刻,我正和俊似明似暗的交往着。但,我们从骨子里都明白,将来是不会拥有。

我想在春天叶子再绿一些的时候,我会和安住在一起。早春的叶子刚刚萌芽,安从彼地赶来,在黑暗的寝室楼下等了整整一个晚上。最起码是在等待的时候,安是甜蜜的。安想给我个惊喜。

在此地此时,“来客轩”的茶室里面茶香飘逸,我和俊在悠闲的品茗。俊喜欢喝清淡甘甜的茶,而我却喜欢茶要苦涩一点。

在子夜将近的时候,俊送我回到寝室的门口。街道上的灯昏暗而恍惚,如我一样迷茫抓不到自己的幸福。我不知道我爱不爱安,但我知道我已经不爱眼前这个曾经深爱过的人。我和俊的时光已经流失在时间的通道上。

在寝室的门口,俊如往常一样轻轻的亲吻了一下我的额头。我在灯光昏暗而恍惚的时候,透过俊的肩膀,看到由彼地过来准备给我惊喜的安。时间在那一刻定格了,原来幸福只是差一步之遥。

一年后,格青的婚礼在彼地的教堂举行。新郎是安。多年前,某个大学校园窗口后的,一抹淡绿吸引了安的眼光。我只不过是偷窃了一段不属于我的感情。拥有的时候,无曾放下心去。
幸福是属于懂得珍惜的人。像我对安,骏对我,都不过是一幕幕戏剧的配角,上得了台面,成不了主角。
格青说,人的一生中,会遇上很多人。曾经而现在将来的人,即使亲密,注定只能是过客。
我终究是一个人过。幸福离我一步之遥,迈出这步应该需要三世的修行。
凌晨两点,夜凉如水,在印满一室寂寥而空淡的公寓,一裘优雅的落地窗的倒影里----一杯红酒,一个女人[mp3]http://www.canggang.com/xxyl/UploadFiles_7051/200604/20060403113537393.mp3 [/mp3]
 
看完了.

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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