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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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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无保险或虽有保险但赔偿数额可能超过保险限额的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三项规定,受害者可以可以凭《交通事故认定书》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先予执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非机动车、行人在事故中负全责的,机动车要赔偿?
要赔偿,负一定的经济责任。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第十九项规定,在一般道路,非机动车、行人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要负责20%的赔偿责任;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机动车方无过错的也要承担10%的责任。
3.我的车辆被套牌发生交通事故,我该怎么办?
首先,你要积极协助交警部门将套用你车牌的车辆查扣,以维护车辆管理的严肃性和你的合法权益。(如发现该车行驶或停放,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其次,当你发现自己的车辆牌号被其它车辆套用并有违法记录时,你须持车辆的有效证件到辖区中队内勤窗口查询,经内勤民警核对,确系他人套牌车辆违法的,由交警部门予以注销违法记录。
4.如何才能知道因违停被电子警察拍摄?应如何接受处理?
执勤民警在对违停车辆进行拍摄时,在该车的挡风玻璃上放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同时,邮政部门会在几天后将你违停的情况以通知书的形式寄到你在车辆入户登记时填写的通讯地址。或者,你可以查阅每周日《茂名日报》第三版刊登的交通违法公告。此外,你还可以通过电话或信息进行查询(信息查询,信息内容编写为:122+车牌号码,移动用户发送到09500768,联通用户发送到88954668;电话查询的号码为96897)。
当你接到或查询到自己的车辆有违停记录时,需带本人驾驶证和违停车辆的行驶证到通知指定的窗口接受处理。
5.在没有划定临时停车点的地方需停车办事该怎么办?
遇上述情况的车主,应先考虑好停车问题,选择附近有停车场、点的地方停放好车辆后,再步行到目的地。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占道违停作出处罚(罚款100元)。
6.市区什么地方可停车,什么地方不可停车?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凡属机动车道都不准停车,市区的非机动车道也不准停车。可停车的地方有:政府或经营部门、单位(包括酒店、商场等)内设的附属停车场(包括专用停车场)以及公安交警部门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点等可临时停车。
7.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首先要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8.意外事件是不是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之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人事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如果意外是出于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如地震、洪水,行驶中汽车突然爆胎等,不是交通事故,而是意外事件。
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是十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调解分三种情况,一是造成人员死亡的从办理丧葬费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二是造成人员受伤或致残的,从治疗终结之日或定残之日起开始;三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10.逃逸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负什么责任?
分两种情况。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一种是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负全责;另一种是能够查证交通事故事实,应按事故现场来定,当事人逃逸行为另行处罚
1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检验、鉴定、扣车的期限是多少天?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检验、鉴定期限二十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十日,加上八日星期六、日,大约38日。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三日内提出申请,另行委托进行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时限与检验、鉴定的时限相同,那么总的扣车期限约为76日。
12.当事人不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如何报警处理?
可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如果未提交有关证据,当事人可凭交警部门的书面通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3.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是否负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逃逸的当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三项规定,受害者可以可以凭《交通事故认定书》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先予执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非机动车、行人在事故中负全责的,机动车要赔偿?
要赔偿,负一定的经济责任。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第十九项规定,在一般道路,非机动车、行人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要负责20%的赔偿责任;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机动车方无过错的也要承担10%的责任。
3.我的车辆被套牌发生交通事故,我该怎么办?
首先,你要积极协助交警部门将套用你车牌的车辆查扣,以维护车辆管理的严肃性和你的合法权益。(如发现该车行驶或停放,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其次,当你发现自己的车辆牌号被其它车辆套用并有违法记录时,你须持车辆的有效证件到辖区中队内勤窗口查询,经内勤民警核对,确系他人套牌车辆违法的,由交警部门予以注销违法记录。
4.如何才能知道因违停被电子警察拍摄?应如何接受处理?
执勤民警在对违停车辆进行拍摄时,在该车的挡风玻璃上放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同时,邮政部门会在几天后将你违停的情况以通知书的形式寄到你在车辆入户登记时填写的通讯地址。或者,你可以查阅每周日《茂名日报》第三版刊登的交通违法公告。此外,你还可以通过电话或信息进行查询(信息查询,信息内容编写为:122+车牌号码,移动用户发送到09500768,联通用户发送到88954668;电话查询的号码为96897)。
当你接到或查询到自己的车辆有违停记录时,需带本人驾驶证和违停车辆的行驶证到通知指定的窗口接受处理。
5.在没有划定临时停车点的地方需停车办事该怎么办?
遇上述情况的车主,应先考虑好停车问题,选择附近有停车场、点的地方停放好车辆后,再步行到目的地。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占道违停作出处罚(罚款100元)。
6.市区什么地方可停车,什么地方不可停车?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凡属机动车道都不准停车,市区的非机动车道也不准停车。可停车的地方有:政府或经营部门、单位(包括酒店、商场等)内设的附属停车场(包括专用停车场)以及公安交警部门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点等可临时停车。
7.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首先要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8.意外事件是不是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之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人事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如果意外是出于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如地震、洪水,行驶中汽车突然爆胎等,不是交通事故,而是意外事件。
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是十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调解分三种情况,一是造成人员死亡的从办理丧葬费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二是造成人员受伤或致残的,从治疗终结之日或定残之日起开始;三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10.逃逸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负什么责任?
分两种情况。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一种是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负全责;另一种是能够查证交通事故事实,应按事故现场来定,当事人逃逸行为另行处罚
1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检验、鉴定、扣车的期限是多少天?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检验、鉴定期限二十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十日,加上八日星期六、日,大约38日。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三日内提出申请,另行委托进行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时限与检验、鉴定的时限相同,那么总的扣车期限约为76日。
12.当事人不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如何报警处理?
可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如果未提交有关证据,当事人可凭交警部门的书面通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3.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是否负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逃逸的当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