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青一色 @ 2007年07月25日 Wednesday, 02:33 PM)
一部报废的小车,最多值一万元,大家不要为了这个废铁却忘了正经事。
其实前段时间不正常的供水,本人也深受其害,到底那儿出问题了?我想这是大家要思考的问题。
关于骗水这一案件,法院已对多名被告作出了刑罚,但陈崧如何判本人就不太清楚了,知道的网友请发表一下呵。
除了刑罚,我们被骗的水费呢?有人说,把水厂的财产拍卖来清还被骗的水费,不过好多人都反对这一做法。水厂最值钱的就是楼房、厂房和设备,卖了我们以后就真的没水用了;而这些财产本身就是我们群众集体所有,那有拍卖自己的财产之理。只能由法院清查陈崧私有财产,查得几多就得几多。
骗水一案,本人认为判罚太轻了,不过这应该是法院的事,是否公正,我想镇政府也没有这个鸟本事干预。
说到底,案件如何审、如何执行是法院的事情,而供水的正常与否,则是现在接管的镇政府了。前时间街道水管改造,网友们说上头给了300万;真是一点常识都没有,你真以为上面当官的是大B呀,那会直接给你现金胡搞的;据知情者说,做管道时市、县领导都亲自己督促,完工后,再由审计局作出估价,工程老板再到财政局取支票。
由于还有好多居民没交水费,目前水厂应该欠下了大量的债务,经营困难在所难免,我想镇政府也有一肚子的苦水,想说‘又想用水,又不交水费’这样的话都不敢说,怕言语过激引起公愤呵;不过恶性循环,到头来受害的还是我们。
又有人说:正是因为镇政府的无能,才造成今日这样的田地。试问一个小小的镇政府能有多大的权力和能耐?镇政府只是我们广大群众的代表罢了,一但打起官司来认的都是证据这个理,不是她想锄死陈崧就能够把陈崧锄死,岂能R驾法律之上。至于陈崧,他是一个生意人,生意人做犯法之事,是他自寻死路,政府又如何制止得了。
话又说回来,目前我们应该怎样做?本人有几个看法:
1、居民代表和镇政府共同努力,力争从重从严处罚陈崧,追回被骗水费。
2、尽快更换新水表,尽快交所欠水费,以便正常用水。
3、重新要求物价部门重定水价。(当时陈崧请了各居委会的书记、主任吃了一餐饭,就把水价提了上来,说到底我们群众也有责任呵,选了这样的官出来。)
4、我看看有水了没有,我要冲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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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客观.......直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