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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删除媒体不得擅发信息规定 (1人在浏览)

寻找他乡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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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删除媒体不得擅发信息规定
2007-06-25 03:18: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北京) 网友评论 619 条 进入论坛
  核心提示: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删除了此前专门针对新闻媒体的相关罚款规定,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者,代之以新的处罚性条款。另外,该草案第5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并且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中国青年报6月25日报道 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应按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信息,新闻媒体也应报道真实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今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纳入了一些常委委员和有关机构的上述意见。

修改后的草案规定,任何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并且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

原草案第57条规定: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以及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对原草案的上述规定,在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和征求意见时引发了不同意见。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与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研究后修改了该法草案的相关处罚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编造或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责令改正,对行为人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行为人或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
 
那也是选择性的报道的,例如食物中毒拉,哪里死猪死鸡拉会报道,但涉及到政府形象的事件媒体就变的噤若寒蝉了。譬如“群众性事件”(很奇怪中国是没有暴露和示威的,在大的事件也可以用群众性事件或者群体性事件略略的带过,而且还要等事件都过了几天了才在报纸某个小心谨慎的略说一下)。
 
违反本法规定,编造或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责令改正,对行为人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行为人或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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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在忽悠大家..........
 
路人以目就行了.
 
真实性准确性是谁认定了算?官字两个口,或许关系到国家政府形象的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恐怕是政府而不是个人或某传媒!
 
QUOTE(电海白鲨 @ 2007年06月25日 Monday, 01:03 PM)
真实性准确性是谁认定了算?官字两个口,或许关系到国家政府形象的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恐怕是政府而不是个人或某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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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一刀切,必须承认网络上有许多虚假信息是网民发布的。
 
QUOTE(浊水 @ 2007年06月25日 Monday, 01:10 PM)
不能一刀切,必须承认网络上有许多虚假信息是网民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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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被官方掐住了,媒体发挥不了监督和报道的责任。而官方为了保住自身的“光辉形象”也为了营造不真实“和谐社会”宁愿封锁新闻或者发布不真实的新闻,这就难免网民用自己臆测当成事实广为流传。导致以讹传讹,最终的苦果还是要政府来承受。

如果新闻能得到充分的自由,让媒体真正充分的得到自由采访权。那些虚假的信息就不攻自破了。
 
QUOTE(浊水 @ 2007年06月25日 Monday, 01:10 PM)
不能一刀切,必须承认网络上有许多虚假信息是网民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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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一刀切,是说或许。网络上不否认有许多虚假信息是一些无聊或别有用心的人发布的,而政府在很多重大事件上的隐布瞒布也早已破坏了自己的诚信形象,这也不可否认。
 
此乃关乎我江山社稷之安危......岂能掉以轻心......路通,财通.....国泰民安.....哈哈...........
 
是事实也不能够报吗?
 
QUOTE(wdfb @ 2007年06月25日 Monday, 10:43 AM)
那也是选择性的报道的,例如食物中毒拉,哪里死猪死鸡拉会报道,但涉及到政府形象的事件媒体就变的噤若寒蝉了。譬如“群众性事件”(很奇怪中国是没有暴露和示威的,在大的事件也可以用群众性事件或者群体性事件略略的带过,而且还要等事件都过了几天了才在报纸某个小心谨慎的略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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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报道,一语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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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窑奴隶事件逼使的“进步”
 
和谐要紧...
 
捂不住就只能顺势来个光辉形象

每次经过省政府门前,看到有群众上访,集体那种,一定看不到在新闻里播出...

最近四川又出事了,群体事件,哈哈...我懒得"进口"新闻了
 
QUOTE(半个人 @ 2007年06月26日 Tuesday, 10:00 AM)
黑窑奴隶事件逼使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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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觉得有进步,媒体的报道千篇一律的口径,对黑窑事件深层次的政治体制绝口不提.一个文明民主开放的社会不应该是这样的...
 
QUOTE(wdfb @ 2007年06月26日 Tuesday, 05:28 PM)
我不觉得有进步,媒体的报道千篇一律的口径,对黑窑事件深层次的政治体制绝口不提.一个文明民主开放的社会不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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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byronroy @ 2007年06月26日 Tuesday, 05: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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