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办法 积分满60分可入户城镇
2010-11-16 09:40:49 作者:成城 李宏伟 车子强 来源:名升网 ★手机报纸订阅方法: 编写短信MM发送至10658577311即可订制(每天两条彩信,5元/月)名升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工入户城镇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理顺农民工入户城镇渠道,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日前,市政府出台了《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后,我市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员可通过积分制入户城镇、融入城镇。
对象范围和条件
《办法》适用于茂名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民工申请积分制入户城镇。对象指在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茂名市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农村户籍人员。对在我市务工,凡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茂名市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险的省内市外和外省城镇户籍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农民工积分满60分的,可申请入户就业所在地城镇。入户农民工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可随迁(16周岁以上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也可申请随迁)。市及各县(市、区)可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积分值进行调整。
如何提出入户申请
凡达到申请积分分值的农民工可以通过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劳动局)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入户申请,也可以通过个人申报方式直接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劳动局)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入户。农民工个人填写《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就业登记凭证材料(《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社保或地税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对应入户条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以上材料同时交A4纸复印件各一份。
如何办理入户手续
符合入户条件的农民工,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各复印件一份)到迁入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办理入户手续:(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劳动局)核准的《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表》(原件)及相关入户材料(2)《广东省居住证》;(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4)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5)有随迁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随迁子女的, 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办法》的四大特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出台的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办法有四个特点:
首先是编制适合我市的入户分值。《办法》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省规定的积分入户指标和分值的基础上,我市增加了年龄情况、职业培训、居住情况和落户城镇等积分入户指标,并对一些指标进行细化,从而编制了《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规定我市农民工积分满60分的,可申请入户就业所在地城镇。同时,在《办法》明确:市及各县(市、区)可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积分值进行调整,确定我市农民工入户城镇的规模。其次是增加职业培训、表彰奖励等个人素质的积分指标。《办法》中的指标及分值表明确我市农民工积分入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居住情况、参保情况、奖励加分及减分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细化,增加了年龄情况、职业培训、技能竞赛、发明创造、在茂居住时、在茂居住条件和落户城镇指标;具体积分分值体现在三级指标中,明确了年龄的积分值,对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按大专和本科的学历积分,获得镇(街)党委、政府或县(市、区)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分值和落户县(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建制镇的奖励分值。特别鼓励和引导农民工多参加技能培训,每参加一工种(专业)培训可增加积分10分,从而提高农民工的技能素质。三是实行对农民工落户县(市)城区、镇的政策倾斜。为了体现 “农民工入户城镇计划指标重点向中小城市和县城、中心镇倾斜”的要求,在《办法》积分值中,制定对我市农民工落户县(市)城区奖励5分,落户镇的奖励10分的优惠政策。即申请落户茂港区、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和电白县城区的实际积分为满55分,申请落户镇(含茂南区各镇)的实际积分为满50分。四是对省内市外和外省城镇户籍务工人员也参照纳入本《办法》执行。为体现政策的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对在我市务工,凡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茂名市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险的省内市外和外省城镇户籍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茂名晚报记者 成城 通讯员 李宏伟 车子强
2010-11-16 09:40:49 作者:成城 李宏伟 车子强 来源:名升网 ★手机报纸订阅方法: 编写短信MM发送至10658577311即可订制(每天两条彩信,5元/月)名升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工入户城镇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理顺农民工入户城镇渠道,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日前,市政府出台了《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后,我市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员可通过积分制入户城镇、融入城镇。
对象范围和条件
《办法》适用于茂名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民工申请积分制入户城镇。对象指在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茂名市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农村户籍人员。对在我市务工,凡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茂名市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险的省内市外和外省城镇户籍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农民工积分满60分的,可申请入户就业所在地城镇。入户农民工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可随迁(16周岁以上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也可申请随迁)。市及各县(市、区)可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积分值进行调整。
如何提出入户申请
凡达到申请积分分值的农民工可以通过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劳动局)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入户申请,也可以通过个人申报方式直接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劳动局)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入户。农民工个人填写《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就业登记凭证材料(《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社保或地税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对应入户条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以上材料同时交A4纸复印件各一份。
如何办理入户手续
符合入户条件的农民工,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各复印件一份)到迁入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办理入户手续:(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劳动局)核准的《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表》(原件)及相关入户材料(2)《广东省居住证》;(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4)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5)有随迁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随迁子女的, 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办法》的四大特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出台的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办法有四个特点:
首先是编制适合我市的入户分值。《办法》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省规定的积分入户指标和分值的基础上,我市增加了年龄情况、职业培训、居住情况和落户城镇等积分入户指标,并对一些指标进行细化,从而编制了《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规定我市农民工积分满60分的,可申请入户就业所在地城镇。同时,在《办法》明确:市及各县(市、区)可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积分值进行调整,确定我市农民工入户城镇的规模。其次是增加职业培训、表彰奖励等个人素质的积分指标。《办法》中的指标及分值表明确我市农民工积分入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居住情况、参保情况、奖励加分及减分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细化,增加了年龄情况、职业培训、技能竞赛、发明创造、在茂居住时、在茂居住条件和落户城镇指标;具体积分分值体现在三级指标中,明确了年龄的积分值,对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按大专和本科的学历积分,获得镇(街)党委、政府或县(市、区)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分值和落户县(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建制镇的奖励分值。特别鼓励和引导农民工多参加技能培训,每参加一工种(专业)培训可增加积分10分,从而提高农民工的技能素质。三是实行对农民工落户县(市)城区、镇的政策倾斜。为了体现 “农民工入户城镇计划指标重点向中小城市和县城、中心镇倾斜”的要求,在《办法》积分值中,制定对我市农民工落户县(市)城区奖励5分,落户镇的奖励10分的优惠政策。即申请落户茂港区、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和电白县城区的实际积分为满55分,申请落户镇(含茂南区各镇)的实际积分为满50分。四是对省内市外和外省城镇户籍务工人员也参照纳入本《办法》执行。为体现政策的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对在我市务工,凡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茂名市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险的省内市外和外省城镇户籍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茂名晚报记者 成城 通讯员 李宏伟 车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