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了(贯彻《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电发〔2003〕8号),新办企业的投资者在电白投资可享受如下优惠及扶持:
收费优惠
新办企业自投产之日起2年内,免收县应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进入县镇两级工业园区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免收县应收部分所有行政事业性规费。
用地优惠
县城工业规划区内用地,地价款每亩3万元。
用水优惠
县城工业用地规划区的企业,按现行价的70%收取(约每立方1元)。
通讯优惠
新办企业安装电话工料费收现行价的90%。
用电优惠
与全省各地一样,同网同价。
全程服务
全面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县投资服务中心为投资者代办或协办全部证照。县城工业用地规划区实行封闭管理。
领导扶持
开通民营企业家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的“直通车”。
政策鼓励
当年税收入县库50万元以上的(以比上年增加额计算)奖10%;每年对获得20强称号的民营企业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