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色魔的终结
――电白“1・26”凶杀案侦破纪实
本报记者 柯小瑛 通讯员 谭锦美
1月29日,对于电白县沙琅镇某村人来说,也许是有史以来遇到的一件最揪心的事。全村百姓不约而同地走出家门,千余名群众驻足村头。上午10时左右,5辆警车押着指认现场的“1・26”凶杀案的犯罪嫌疑人驶进村里。“来了!来了!那个可恶的变态杀人恶魔在车里呢!”这时,人群一阵骚动,一位年近50的妇女哭喊着冲出人群:“我那可怜的女儿呀!你这回可以瞑目了,那挨千刀的杀人犯被警察抓到了……”凄惨的哭声让在场的人无不落泪。
花季少女惨遭杀害
吴香(化名)是个正值花季的美丽女孩,父母长期在广州经营出租车,她和哥哥一起到深圳打工,家里只有一个年幼的弟弟。1月25日,吴香从深圳回到家中,打算过完春节后,就回深圳继续打工。26日这天晚上,她和弟弟吃完饭后,料理完家务就在家看电视。当晚19时30分许,弟弟就到邻居家玩了。21时10分左右,本村的女孩吴某来约吴香到沙琅圩玩,但在门外喊了几声也无人应答,于是就推门进去屋里,看到屋里血迹斑斑,吴香身体裸露倒毙房间……她被这恐怖的一幕吓呆了,跌跌撞撞地跑到邻居家,将情况告知村人。村治安主任闻讯赶来,惊悸之余,拨110报警。
警方出击全力破案
接到报警后,电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张爱国立即带领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崔球和刑警、派出所等相关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当看到案发现场的惨状时,在场人员无不痛恨歹徒的变态和凶残。张爱国局长当即指示:要抽调精兵强将,不惜一切代价破获此案,给当地百姓一个说法,还他们一个平安。随后,以刑警大队三中队、沙琅派出所民警为主力的“1・26”案专案组迅速成立,茂名市公安局有关部门也派出精干警力前往支援,侦破工作全面展开现场勘查,侦查人员发现房屋大门有被撬过的痕迹,大厅里血迹斑斑,死者仰躺在右边一间房子里,颈部有多处刀伤,受害者死后被人奸尸,尸体旁有两把沾满血的菜刀,整个现场很明显有搏斗的痕迹。有着丰富刑侦经验的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认真查看后,发现屋里另三间房间均有少量的血迹,房间里被人搜过。经向死者的弟弟了解,屋里一辆摩托车和一台手机被抢走。
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和侦查员走访结果,专案组初步断定:此案应系熟人作案,歹徒身高应在1.60米至1.70米左右,作案时间是19时40分至20时50分左右,作案者应是本村或附近人。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后,专案组随即制订了详细的侦查方案,侦查员分成3个组,重点对本村及周围村庄里家庭条件不好且性格孤僻的男性、辍学少年和有前科的劣迹人员进行排查。
排除万难终见曙光功夫不负有心人。3组侦查人员同时把一个重要情况汇报到指挥部:有过吸毒史且性格古怪的本村男青年吴某军,案发后一直不回家,有重大作案嫌疑。
据调查,吴某军1986年生,其家与死者家距离约200多米。他出生在本县黄岭镇,父母离异后,年幼的他便随母一起生活。他只上了1年的学,在家里一直与继父不和,后来还染上毒瘾。据群众反映,吴某军在案发后一直不回家,第二天在黄岭镇出现时驾驶一辆摩托车与死者家被抢车相似。
专案组通过多方调查取证,认定吴某军就是杀人凶手。指挥部作出决定,立即抓捕吴某军。
28日晚21时许,专案组得到线索,吴某军在沙琅镇渡头石灰窑与朋友喝酒。为确保行动顺利成功,张爱国局长亲临现场观察,研究部署抓捕方案,并亲自率队冲进石灰窑抓捕嫌犯。23时30分,正在石灰窑一间房子和朋友饮酒的吴某军被民警抓个正着,民警当场缴获其从受害人家中抢走的摩托车和手机。“你为什么要杀害吴香?”侦查员一针见血。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吴某军心理防线崩溃,于是他交代了作案的整个过程。
丧失人性贪色害命
1月26日晚19时50分左右,在黄岭镇饮完喜酒的吴某军搭乘朋友的摩托车回到村路口,然后步行回家,经过吴香家门前时,从半掩的大门口见到吴香一个人在大厅里看电视,就借口找其弟弟走进屋里。他早已垂涎吴香的美色,当他得知家里只有她一人时,顿生邪念。他在屋里拿起一把菜刀架在吴香的颈部,并将其强硬推进房间,威吓其就范,不料吴香拼命与之搏斗,此时,丧心病狂的吴某军用力拉动了架在受害人颈上的菜刀。挣扎中吴香拿起旁边一把旧菜刀抵抗,吴某军又举刀向对方脖子乱砍数刀,直至受害人当场倒地。接着,吴某军对尸体进行污辱。逃跑时他又起贪财之心,将屋里的一辆摩托车和一台手机抢走。
公安机关仅用两天时间就将杀人恶魔抓获归案。当村民们得到消息后,大家奔走相告,许多人还拿出家中的鞭炮,他们用这种特殊的方式,为警察喝彩,为吴香送行,更为村里人再次祈祷平安。
《茂名日报・B版》(2007-02-01 第一版
这个得赞攒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