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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愤填膺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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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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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9月起,全市各镇区中小学在编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和奖金,都由市财政通过统发承办银行,统一发放到教职工的个人帐户。东莞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届时,各镇区之间以及直属学校与镇属学校之间的教师收入,差距也将大大缩小,并可在收入不均方面避免教师人员的不正常流动,更利于全市教师的均衡发展。

在编在职公办教师享受统发待遇

据有关文件表明,市委、市政府将从今年9月起,由市财政按统一标准统发镇区中小学在编在职教职工以及离退休人员的各项工资、津贴和奖金,规定这部分收入由统发工资承办银行统一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文件指出,在莞几千名临时代课教师(即由各学校聘请、非在编教师)不纳入市统发工资范围,工资奖金及津贴继续由所在镇区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自行发放。据了解,东莞商业银行将承办全市公办教师的统发工作,届时每位教师将领取到万顺通银联卡。

教职工年收入将达6万元左右

据了解,此前,由于镇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及各镇区的教育投入差异,导致全市30多镇区的公办教师收入有较大差异,而镇属学校和市直属学校的教师收入也存在一定差异,全年收入低者为3到4万元,高者则高达7到8万元甚至更高,导致一些在收入处于劣势的教师为享受更高的待遇,想尽办法调到收入较高的镇区或学校,给收入不高的学校和镇区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一定不便,还挫败了一些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而9月执行的统发工资的项目和标准为东莞目前执行的国家、省、市规定的学校教职工工资项目和标准,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所执行的教职工工资、津贴和奖金的项目和标准,年平均收入将达到6万元左右。

每月6日发放教职工工资

根据文件规定,各镇区中小学在实施市统发工资后,出现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和工作人员正常工资变动、在职人员转离退休时计发的离退休费、增加津贴和补贴时,要按编制管理和人事、工资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原办法报市镇有关部分审批,学校根据变动审批情况在当月填制下月的有关工资发放明细表,报送本镇区的宣传科教办,各宣传科教办在会同组织人事办审核并汇总后连同相关审批材料复印件,于当月15日报送至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于当月2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

对于发放时间,文件规定市财政局将根据市教育局汇总报送的资料作进一步审核和更新数据后,在每月6日(遇节假日相应提前)通过委托工资代发承办银行发放到教职工的个人帐户,如无特殊原因,决不拖欠或延误工资的发放。





政策解读:

1、 工资如何发放?

问题:据了解,教师工资构成部门相对复杂,除每月固定收入外,还包括年终奖金、各种津贴等,那实行全市统发后,这些工资奖金将如何发放?

释疑:据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有关人士介绍,为了体现多劳多得、优质多得的分配原则,有利于学校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供教学质量和狭义,并避免出现吃大锅饭的不良现象,统发方案规定统发工资分为市财政委托银行统发到教职工个人帐户、学校考评自行发放两部分发放,其中委托银行统发的工资项目即为俗称的“月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地区差、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物价性津贴、福利性津贴、职务岗位津贴、奖金、教书育人奖和提高岗位津贴等。

据悉,按此发放标准,教师月固定收入将达到2800元至3300元左右,具体数额将根据教龄、职称、职务等因素决定;此外,由单位为教职工个人支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统一由市财政委托银行划缴,具体标准由市财政统一核定。

而学校自行发放部分的工资项目和标准,为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浮动津贴、季度生活津贴和年终三项奖的标准,其中浮动津贴和季度生活津贴不再像以前那样单一按教龄、职称发放,而是有由各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工作量、教育教学效益和教学科研成绩等情况进行评奖,规定每学期评比一次,分评比等级发放。据悉,具体发放办法由学校根据自身管理的需要、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后自行制定,并报镇区宣传科教办审定后执行。

有关人士指出,尽管浮动津贴和季度生活津贴不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帐户,但将会严格按照市统一发放标准、根据各学校核准的教职工总数全额下拨,不再像以前那样“打折”后发放。据悉,每位教师每年的浮动津贴和季度生活津贴总数均为8000到1万元左右,具体数额也因为教龄、职称不同而有差异。



2、统发后教师收入会有何变化?

问题:在教师工资统发放之前,各镇区、学校教师收入最多可相差5万元,即使在经济发达镇区的学校之间也有1到2万元的差距。实施统发后,教师收入会有什么变化?原来收入较高的学校,教师收入是否会受到影响?

释疑:有关负责人指出,实行全市统发工资,最根本的出发点就是减少教师收入的差距,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东莞教育的均衡与良性发展。因此,统发工资后,教师收入保证只升不降,尤其之前收入水平较低的镇区和学校,实行统发后教师收入将有大幅提高。而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学校,原发放教职工工资水平高于市统发标准的,差额部分可由办学单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不足,确保教职工的工资不低于原有水平。

市教育局有关人士强调,实施工资统发的目的并不是“统一标准”,而是缩小差距,尤其是缩小收入较少的教师与市平均水平的差距。



3、问题:离退休教职工工资和津贴如何发放?

释疑:据悉,统发离退休教职工工资的项目包括基本离退休费、物价性补贴、原职务津贴或岗位补贴、交通费、护理费、教学育人奖、提高岗位津贴等,而浮动津贴将根据离退休前的级别,按相应在职标准的80%发放,季度生活津贴和年终三项奖金则按市规定的标准发放。





操作疑问:季度生活津贴可否按季度足额发放?

据了解,与以往操作办法不同的是,统发方案规定浮动津贴、季度生活津贴两项数额较大的奖金和津贴不是按教龄和职务发放给教师,而是由各学校按评比结果发放。

而按统发方案规定,各镇区财政部门必须设立统发教职工工资财政专户,按规定及时足额奖经费划拨给学校,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专项经费,而学校自行发放奖金的分配方案也必须按效率与公平统筹兼顾的原则,克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现象,又要防止因分配不公而产生新的矛盾。

据有关人士介绍,此举将有利于打破吃大锅饭的格局,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但由于操作自由度较大,尤其按照学校管理实际,这种发放办法是否会导致教师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对此,很多学校对制定方案也感到迷茫。据城区一直属学校校长介绍,以往都是直接把这两笔津贴发给老师,大家也没什么意见,但如果抽出来在全校老师做重新分配,很难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因此最好能减少自行发放的项目,只用浮动津贴或季度生活津贴作为“活津贴”部分来自行发放。

一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老师认为,全校上百名教师的浮动津贴和季度生活津贴掌握在校长手里,总数高达200万元,如何分配这些奖金的确值得研究,操作不好容易导致中饱私囊等腐败现象,最终受损的是教师。因此,希望制定的发放方案能征求全体教师的意见,并充分照顾到各科各岗位教职工的工作特殊性,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不吃大锅饭,才能刺激教师的积极性,否则只能挫败工作热情,与统发工资的目的背道而驰。
 
电白有吗?
 
哇~~~~教职工年收入将达6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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