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无意中听到贵州电视台播放的记者访谈:贵阳清镇市教育局出台了一个教师考核规定,在各乡镇实行教师末位淘汰制。某乡镇某教师一年前接了一个班,这个班考试的平均成绩在全校名列第八位。一年以后,这个班的平均成绩名列学校第五位,但是在全乡镇的同年级评比中却名列最后一位。于是这位教师被扣发全部奖金、被送到教育局培训、考试的处罚。
在采访中,教师感到最大的不平就是:不管你怎么教,也不管你怎么提高教学质量,这乡镇的同年级班级也就那么两三个,不管怎么的总有一人是末位,就得被淘汰。不但教师的压力大,教师的压力也就自觉不自觉被转嫁到学生的身上,给造成了极大的生理和心理压力。
记者采访了该市的教育局有关人士,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并没有扣她的工资,这样的做法并不违法,出台这样的规定是利大于弊的,因为整个社会都在要求教学质量,家长的眼光并不只盯着一般大学,而是盯着重点大学,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
看完这则报道,心中愤愤难平,该市教育局的这种做法严重的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重的践踏了教师跟学生的尊严,损害了学生的身心践康。我真不理解,国家实施新课程改革的目的就在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有效的减轻学深的学习负担。但该市的做法却反其道而行之真是令人气愤难平。这样处罚咱们的教师合理吗?
在采访中,教师感到最大的不平就是:不管你怎么教,也不管你怎么提高教学质量,这乡镇的同年级班级也就那么两三个,不管怎么的总有一人是末位,就得被淘汰。不但教师的压力大,教师的压力也就自觉不自觉被转嫁到学生的身上,给造成了极大的生理和心理压力。
记者采访了该市的教育局有关人士,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并没有扣她的工资,这样的做法并不违法,出台这样的规定是利大于弊的,因为整个社会都在要求教学质量,家长的眼光并不只盯着一般大学,而是盯着重点大学,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
看完这则报道,心中愤愤难平,该市教育局的这种做法严重的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重的践踏了教师跟学生的尊严,损害了学生的身心践康。我真不理解,国家实施新课程改革的目的就在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有效的减轻学深的学习负担。但该市的做法却反其道而行之真是令人气愤难平。这样处罚咱们的教师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