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我和10名员工为茂南区新坡镇车田村委会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程施工,由于火灾高风险整治关系到镇政府重视巳否,出于对政府部门的信任,未签订施工合同,口头约定:包工包料,包验收通过,工程总造价30万元。工程竣工后,2021年4月3日通过省、市消防部门的考核验收,获得全市第二名。(评比总分95.6分)
二、时任书记曾x清同意支付工程款给我公司,且料十来天她便高升了。镇长升书记杨x却不肯支付工程款。三年来,我不少于50次到新坡镇政府追讨。其间一个员工(郑x)因患病无钱医治,想到镇政府讨薪,但我极力阻止,可惜他在2023年12月病逝了。新坡镇政府5层楼新安装了电梯、电子锁、玻璃围墙等,堪比酒店。为什么镇政府就不肯支付款帐给我公司呢?因为...我们生活惨况正是他们奢侈。是人民政府为人民还是人民政府“坑”人民呢?
三、时任镇委书记曾x清、镇长杨x、副镇长何x敏承认此事。车田村委会也出具书面证明,证实此项工程是由我公司施工建设和我方有施工图片、员工的证明。(同年茂名市化州市xx镇高风险整治工程未获得通过,我公司分文不取)........我一直上告新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