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马加爵 @ 2006年03月19日 Sunday, 09:05 AM)
严重抗议。。
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
我有我淫荡的权利,
而且我也没有恶意影响别人,
你们干吗不开设一个淫人灌水区,
这样,
我们的淫水才有安家之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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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马加爵 @ 2006年03月19日 Sunday, 09:10 AM)
大哥,
人人都有淫荡的意识,
只是不敢表达出来而已,
这样长时间的忍受,
最终一下子发泄出来,
强奸犯就是这样产生的,
既然这样,
何不把这里当成性爆发的缓冲器,
每天发泄一点,
这并没有违法论坛公益性的本质啊,
希望半个人不要听他们的,
尊重我淫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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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荡是最高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