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讲两句:看了上面某位"人民"警察为张爱国局长的辩护,俺也十分感慨!俺对老张不了解,对她的工作业绩和为人不敢妄加评论,仅仅对您的看法发表一点意见,与您商榷.
1、对您所谓“种种问题在全国都已成为普遍现象,非电白独有。”。本人实在难于苟同,这些问题是否在全国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请您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至少举出全国1/3甚至于1/10的地区也存在如电白的种种问题也好啊;即使“非电白独有”,难道就能得出电白应该如此、必然如此的结论么?人民警察具有法定的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安全的职责,治安形势不好,人民警察当然有责任,人民警察的“老板”――公安局局长是法定代表人,难道就没有责任吗?您这种论调看似高明,实则荒谬,您说是吗?这种证明方法,在电白2000年高考舞弊案发生时就有某个领导采用过,下场是撤职处分,差点被开除公职,您看划算不划算,所以“拍马屁要拍在马腿上”,否则便会引火烧身,您说可怕不可怕?!
2、对您所谓“不论哪个方面的好坏,关键在中央领导是否领导有方...",本人还是不敢苟同,就如您所说,您对中央领导又知道多少、了解多少呢?“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这个道理不用我们这些素质低下的网民来教育您吧,如果您这种言论被某个“大人物”知道了,您可能马上就要卷铺盖卷滚蛋,您以攻击大领导(中央领导)的方法来维护小领导(单位领导)的权威,您说愚蠢不愚蠢!
3、对您所谓“君不见现在的国家权威,警察权威,法律权威是什么样!如今的警察已由国家专政工具转为服务型机关,警察权威在遂步崩溃..",本人仍然不敢苟同,我们的国家还没有变质,仍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机关组织法、刑事诉讼法、警察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人民警察大量的权力,你们不认真行使,依法办事,出了问题就说自己手中无权,还说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您说荒唐不荒唐?!另外还请您搞清楚人民警察不单有专政职能,还有法定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如维护社会治安,户籍管理等等,所以从您对警察职能的认识上看得出您对人民警察究竟是干什么的,好象还没有完全搞清楚,希望您继续加强学习,做一名真正的、合格的人民警察!您说好吗?
希望有机会继续和您探讨社会问题、法理法律问题,互相交流,共同进步!
1、对您所谓“种种问题在全国都已成为普遍现象,非电白独有。”。本人实在难于苟同,这些问题是否在全国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请您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至少举出全国1/3甚至于1/10的地区也存在如电白的种种问题也好啊;即使“非电白独有”,难道就能得出电白应该如此、必然如此的结论么?人民警察具有法定的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安全的职责,治安形势不好,人民警察当然有责任,人民警察的“老板”――公安局局长是法定代表人,难道就没有责任吗?您这种论调看似高明,实则荒谬,您说是吗?这种证明方法,在电白2000年高考舞弊案发生时就有某个领导采用过,下场是撤职处分,差点被开除公职,您看划算不划算,所以“拍马屁要拍在马腿上”,否则便会引火烧身,您说可怕不可怕?!
2、对您所谓“不论哪个方面的好坏,关键在中央领导是否领导有方...",本人还是不敢苟同,就如您所说,您对中央领导又知道多少、了解多少呢?“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这个道理不用我们这些素质低下的网民来教育您吧,如果您这种言论被某个“大人物”知道了,您可能马上就要卷铺盖卷滚蛋,您以攻击大领导(中央领导)的方法来维护小领导(单位领导)的权威,您说愚蠢不愚蠢!
3、对您所谓“君不见现在的国家权威,警察权威,法律权威是什么样!如今的警察已由国家专政工具转为服务型机关,警察权威在遂步崩溃..",本人仍然不敢苟同,我们的国家还没有变质,仍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机关组织法、刑事诉讼法、警察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人民警察大量的权力,你们不认真行使,依法办事,出了问题就说自己手中无权,还说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您说荒唐不荒唐?!另外还请您搞清楚人民警察不单有专政职能,还有法定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如维护社会治安,户籍管理等等,所以从您对警察职能的认识上看得出您对人民警察究竟是干什么的,好象还没有完全搞清楚,希望您继续加强学习,做一名真正的、合格的人民警察!您说好吗?
希望有机会继续和您探讨社会问题、法理法律问题,互相交流,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