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红军市长:
我们是电白区内现有客运线路和公交线路的经营者和司乘人员,对于市政府决定开通茂名中心广场至电白区政府313路公交线路一事,我们有以下质疑和意见,请您关注:
一、政府应当向社会公众明确界定:开通313公交线路,到底是增开线路,还是对现有运行客运线路的公交化改造。增开公交线路与对现有客运线路的公交化改造,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对我们电白区内现有客运线路和公交线路经营者的冲击也截然不同。在此,我们要求政府表态,明确界定此次开通313公交线路的性质。
二、如果是增开公交线路,投放新运力,我们集体表示反对。
1、茂名至水东线路已经运力过剩,开通新的公交线路,投放新运力,必然造成社会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严重损害该线路现有经营者的权益,导致现有经营者破产,必将引发危及社会稳定的矛盾,后果严重。也违反国务院、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现时覆盖313公交线路的市际客运线路,有阳江至茂名中巴10台,阳西至茂名运行中巴3台,共计13台;区际线路,有电白通达客运有限公司运营的茂名至电城运行中巴18台,茂名至恒大运行中巴8台;电白二运公司运营的有茂名至博贺运行中巴12台,茂名至岭门运行中巴10台,茂名至马踏运行中巴2台;茂名分公司运营的茂名至岭门运行中巴10台;共计60台;电白二运公司运营茂名至水东对开线路共计中巴40台;此外,去年刚刚开通的茂名至滨海新区311路公共汽车线路,有8台公交车。以上合计121台。
此路段总长24公里,已经有121台中巴车或公交车全覆盖该路段,运力早已饱和,除节假日人流高峰外,平时实载率达不到40%,运力严重过剩,形成行业恶性竞争。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讲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390号),都明确规定:“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根据上述规定,313公交线路不得以增开的方式开通。
2、拟开通的313公交线路与现有客运班线重复里程达100%。313线路与现有的电白二运公司运营的40台茂名至水东对开线路,重复里程达100%,而上列的另外81台运营中巴或公交线路,也完全覆盖了313线路的全部里程。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纽》规定:“对与现有班线重复里程在70%以上的二类以上客运班线,严格控制新增班线和运力。”
根据上述规定,313公交线路也不得以增开的方式开通。
3、如果以新增运力的方式开通313公交线路,将造成现有的覆盖茂名至水东路段的所有客运线路无法经营,面临破产倒闭,1100多名职工下岗,1万多人的生计将陷入困顿,必将引发尖锐的社会矛盾。由于公交线路有政府补贴,票价较客运线路低,313公交线路一旦开通,必将严重冲击上列的所有运行客运线路。该路段本来就已经处于运力过剩状态,经营者已经捉襟见肘,连年亏损;一旦再以公交方式投入新运力,其后果不堪设想。
三、如果是对现有运行客运线路的公交化改造,我们要求政府明确以下几点:
1、公交化改造,原线路的经营者能否继续参与公交线路的运营?如果要求原经营者退出经营,政府如何妥善补偿原经营者的损失?原经营者投入大量财力、物力,才取得现有客运线路的经营权,如果不能允许原经营者继续运营改造后的公交线路,政府应当补偿其为取得经营权而支付的对价。
2015年9月6日《电白区公交公司组建工作方案(讨论稿)》中所列的补偿方案,我们坚决不同意。该补偿方案完全脱离了客运市场的实际情况,闭门造车,原经营者的损失根本得不到合理的补偿。
2、313路公交化改造后,对其余的途经“茂名至水东”路段的客运线路如何进行合理的补贴?313路公交开通后,原茂名至水东河东线客运中巴退出,但其余101辆中巴还在继续经营。由于公交线路有政府补贴,票价低廉,如果政府不对其余客运中巴补贴的话,其余的客运中巴以现有的票价无法再继续经营;如果降价经营,则亏损严重,无论如何都难以为继。
3、公交化改造应该是全区一盘棋,政府应当明确其他线路的公交化改造日程表,并且公布统一的改造、补偿、回赎方案,给现有经营者一颗定心丸。坚决反对政府以“逐个击破”的方式,蚕食现有的客运线路。2014年政府不顾经营者的强烈反对,强行开通了311公交线路;2015年又要强行开通313公交线路。原定的12月开通的日期马上就到了,但却没有任何机构或工作人员与现有经营者沟通、磋商,也没有公布任何补偿方案或改造方案。这样的做法,使现有的“茂名至水东”河东线经营者寒心,也让其他线路的现有经营者寒心。
难道政府又打算像去年一样,动用武力,压制现有经营者、强行开通公交线路?
我们认为,政府既然要搞公交化改造,就应该有一个统一的规划,并且公布统一的改造方案、补偿和回赎方案。只要是合理的方案,现有经营者肯定会拥护的。像政府现在的做法,如何让现有经营者心服口服?
4、如果让现有经营者继续运营改造后的公交线路,政府应当保持政策的统一性、持续性,不能朝令夕改,过几年又要强行收回。原来的茂名至鳌头公交化改造,政府选择了让原经营者继续运行的方式。而该公交线路在原经营者的运营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未给政府添加任何负担。但最近政府又改变主意,意图将该公交线路强制收回。
政府的这种做法,无法不令我们担心,在今后的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的过程中,政府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我们。为了推进改造,同意原经营者继续运行,改造完成后再强行收回。这样做,叫我们如何能够安心?
以上是我们对茂名开通313公交线路的质疑和意见。因为涉及到1000多员工的就业问题、1000多个家庭的生计问题,民生无小事,故斗胆致信给李红军市长,望您在百忙中抽空关注此事,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此致
一群急切盼望得到您回复的茂名客运车主
2015年11月24日
我们是电白区内现有客运线路和公交线路的经营者和司乘人员,对于市政府决定开通茂名中心广场至电白区政府313路公交线路一事,我们有以下质疑和意见,请您关注:
一、政府应当向社会公众明确界定:开通313公交线路,到底是增开线路,还是对现有运行客运线路的公交化改造。增开公交线路与对现有客运线路的公交化改造,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对我们电白区内现有客运线路和公交线路经营者的冲击也截然不同。在此,我们要求政府表态,明确界定此次开通313公交线路的性质。
二、如果是增开公交线路,投放新运力,我们集体表示反对。
1、茂名至水东线路已经运力过剩,开通新的公交线路,投放新运力,必然造成社会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严重损害该线路现有经营者的权益,导致现有经营者破产,必将引发危及社会稳定的矛盾,后果严重。也违反国务院、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现时覆盖313公交线路的市际客运线路,有阳江至茂名中巴10台,阳西至茂名运行中巴3台,共计13台;区际线路,有电白通达客运有限公司运营的茂名至电城运行中巴18台,茂名至恒大运行中巴8台;电白二运公司运营的有茂名至博贺运行中巴12台,茂名至岭门运行中巴10台,茂名至马踏运行中巴2台;茂名分公司运营的茂名至岭门运行中巴10台;共计60台;电白二运公司运营茂名至水东对开线路共计中巴40台;此外,去年刚刚开通的茂名至滨海新区311路公共汽车线路,有8台公交车。以上合计121台。
此路段总长24公里,已经有121台中巴车或公交车全覆盖该路段,运力早已饱和,除节假日人流高峰外,平时实载率达不到40%,运力严重过剩,形成行业恶性竞争。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讲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390号),都明确规定:“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根据上述规定,313公交线路不得以增开的方式开通。
2、拟开通的313公交线路与现有客运班线重复里程达100%。313线路与现有的电白二运公司运营的40台茂名至水东对开线路,重复里程达100%,而上列的另外81台运营中巴或公交线路,也完全覆盖了313线路的全部里程。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纽》规定:“对与现有班线重复里程在70%以上的二类以上客运班线,严格控制新增班线和运力。”
根据上述规定,313公交线路也不得以增开的方式开通。
3、如果以新增运力的方式开通313公交线路,将造成现有的覆盖茂名至水东路段的所有客运线路无法经营,面临破产倒闭,1100多名职工下岗,1万多人的生计将陷入困顿,必将引发尖锐的社会矛盾。由于公交线路有政府补贴,票价较客运线路低,313公交线路一旦开通,必将严重冲击上列的所有运行客运线路。该路段本来就已经处于运力过剩状态,经营者已经捉襟见肘,连年亏损;一旦再以公交方式投入新运力,其后果不堪设想。
三、如果是对现有运行客运线路的公交化改造,我们要求政府明确以下几点:
1、公交化改造,原线路的经营者能否继续参与公交线路的运营?如果要求原经营者退出经营,政府如何妥善补偿原经营者的损失?原经营者投入大量财力、物力,才取得现有客运线路的经营权,如果不能允许原经营者继续运营改造后的公交线路,政府应当补偿其为取得经营权而支付的对价。
2015年9月6日《电白区公交公司组建工作方案(讨论稿)》中所列的补偿方案,我们坚决不同意。该补偿方案完全脱离了客运市场的实际情况,闭门造车,原经营者的损失根本得不到合理的补偿。
2、313路公交化改造后,对其余的途经“茂名至水东”路段的客运线路如何进行合理的补贴?313路公交开通后,原茂名至水东河东线客运中巴退出,但其余101辆中巴还在继续经营。由于公交线路有政府补贴,票价低廉,如果政府不对其余客运中巴补贴的话,其余的客运中巴以现有的票价无法再继续经营;如果降价经营,则亏损严重,无论如何都难以为继。
3、公交化改造应该是全区一盘棋,政府应当明确其他线路的公交化改造日程表,并且公布统一的改造、补偿、回赎方案,给现有经营者一颗定心丸。坚决反对政府以“逐个击破”的方式,蚕食现有的客运线路。2014年政府不顾经营者的强烈反对,强行开通了311公交线路;2015年又要强行开通313公交线路。原定的12月开通的日期马上就到了,但却没有任何机构或工作人员与现有经营者沟通、磋商,也没有公布任何补偿方案或改造方案。这样的做法,使现有的“茂名至水东”河东线经营者寒心,也让其他线路的现有经营者寒心。
难道政府又打算像去年一样,动用武力,压制现有经营者、强行开通公交线路?
我们认为,政府既然要搞公交化改造,就应该有一个统一的规划,并且公布统一的改造方案、补偿和回赎方案。只要是合理的方案,现有经营者肯定会拥护的。像政府现在的做法,如何让现有经营者心服口服?
4、如果让现有经营者继续运营改造后的公交线路,政府应当保持政策的统一性、持续性,不能朝令夕改,过几年又要强行收回。原来的茂名至鳌头公交化改造,政府选择了让原经营者继续运行的方式。而该公交线路在原经营者的运营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未给政府添加任何负担。但最近政府又改变主意,意图将该公交线路强制收回。
政府的这种做法,无法不令我们担心,在今后的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的过程中,政府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我们。为了推进改造,同意原经营者继续运行,改造完成后再强行收回。这样做,叫我们如何能够安心?
以上是我们对茂名开通313公交线路的质疑和意见。因为涉及到1000多员工的就业问题、1000多个家庭的生计问题,民生无小事,故斗胆致信给李红军市长,望您在百忙中抽空关注此事,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此致
一群急切盼望得到您回复的茂名客运车主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