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法以何堪?? @ 2011年10月29日 Saturday, 09:01 AM)
进展:27号打人,报案已3天,派出所未介入。最新说法是残疾人打村长一家的,他们是被打。试问一位高位残疾行动不便的人怎样能打得了身体健全的村长夫妇和年轻力壮的青年儿子呢???派出所?多年来你能为受难平民做点什么???????????????????????
另注:过去多年来,受害者与其2儿无数次被同伙人打,可以肯定派出所是从未立过案。最近被打,正月一次,5月一次,10月27号再次,每次报案都是不了了之,派出所所长拒绝出面处理,而出勤的民警是在场亲眼目睹多人打1残疾人并未第一时间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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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核查,事发后,派出所即予受理,做了材料(询问笔录包括旁证笔录),开出验伤证明。但事主至今未去验伤。纠纷打架的处理最重要的是验伤结果,其次派出所民警需作调查等等。
按办案民警从双方的伤情看,双方均属(估计)轻微伤。而双方都在投诉,双方都要求捉人刑拘(经法医监定轻伤以上才能构成刑事案件),双方说的道理都比长江还长,而派出所则一无是处。
从事发第二天起你就说派出所不予办理,而你们不按要求验伤并交来验伤结果,这是无法结案的。这说明,你说的不受理完全不切合实际。
你要我刑拘对方,请问凭哪条法规刑拘他。公安办案不容许践踏法律!
双方打架,一切错误都在派出所,都在办案民警,这已是办案民警最深的体会。我对你反映的情况已是三番四次地过问、了解、督促。而且我根据徐局的指示,对派出所所长也多次强调,必须依法公平公正处理好此案,并要文明办案!
办理案件不是随便按谁的意志而定论。尊重事实、尊重法理才能赢得人们的支持!为此,待案件完结,如认为公安机关办案不公、办事不力,再继续投诉吧!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