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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浅谈现在到处班马线上所喷的“礼让行人”,2个字“乱喷”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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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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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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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创卫是好事,全民支持的,但发现到处的班马线都喷上了“礼让行人”,简直是乱喷,连等红绿灯的都喷上了,这是何意?红绿灯的车、人都按灯行走就行了,如果行人冲红灯也要礼让吗?我发觉是乱喷一通的,只要有班马线的都喷上去了,海滨国土局(社保局)那个十字路口喷得更不像话,在路口停车班马线喷就好了,可车过了路口到对向班马线又喷上“礼让行人”,直接是过一个路口你要经过双重“礼让行人”,你还得把车停在十字路口的路中间停下来让行人过马路……这是哪个人想出的天大笑话?就没有人指定哪里应该喷,哪里不应该喷的吗?真的丢人丢到家了……应该是有人故意的……
 
人行道都能沦为停车场,这利让行人也不算什么。都没有很合理的规划,整个双创都是在乱涂乱画,貌似都是在临时应付罢了。
 
行人也应该礼让车辆。
 
红绿灯路口处是依红绿灯行驶,不存在谁让谁的,不应该喷的!要喷只能喷在没红绿灯处的斑马线!
 
法盲治区,任重道远。
 
喷字喷上瘾了,因为是这最低成本的解决方案和推诿懒政。
 
红绿灯路口处是依红绿灯行驶,不存在谁让谁的,不应该喷的!要喷只能喷在没红绿灯处的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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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怎讲呢?
喷字了,出了事情,政府就可以说车不让人,为什么说车不让人呢,因为车有保险,撞死了有保险赔,事情好解决。
整治因素的呢,装各种设备和管理需要很多费用,这些费用花出去就没有办法贪了。
只能最低成本,喷几个字咯,毕竟电白的领导有喷字的爱好。
 
喷字了,出了事情,政府就可以说车不让人,为什么说车不让人呢,因为车有保险,撞死了有保险赔,事情好解决。
整治因素的呢,装各种设备和管理需要很多费用,这些费用花出去就没有办法贪了。
只能最低成本,喷几个字咯,毕竟电白的领导有喷字的爱好。
哦,原来喷字有企图的
 
前方绿灯,过人行道,车辆也应减速行驶,哪天不管是人撞了车,还是车撞了人,流血受伤的总不会是车,从这来思考的话,这种做法似乎没有什么不妥吧
 
喷字喷上瘾,一时半载戒不掉:cx:
哈哈,喷的字又太小了,看着不像样。要学人家,能不能学好一点,找个读过书的,懂点交通法律法规的人来做督导,指导施工人员喷字,别老是让关系户干活行不?
 
所罗门问一个愚人:我将给予你智慧,你要么?
愚人不为所动
他蹲在漏风屋里,啃着馒头
问:“智慧有什么用?”
所罗门说:智慧能让你拥有吃不完的馒头。
愚人说:那你不如现在就给我馒头。
多少年过去,愚人依然呆在他的愚蠢中,不抬头,不看天,未曾有丝毫改变
所罗门悲哀地叹息:愚蠢是会令人上瘾的。
 
红绿灯路口处是依红绿灯行驶,不存在谁让谁的,不应该喷的!要喷只能喷在没红绿灯处的斑马线!
车在红绿灯那里等完红灯等绿灯,礼让行人,一直等到排成十公里长龙。
 
礼让行人是法律规定,而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

以下的根据百度的结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中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只要有行人在人行横道上,进入了行驶方向的这一侧机动车道,左边越过道路中心线,右边越过机非隔离线,都应该停下来礼让。
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属于行人交通违法,可处50元以下罚款;若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责任认定时,会成为责任认定的考量因素,目前已有行人闯红灯发生事故被判全责的案例。
对于路段或路口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行人闯红灯横过马路,而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未停车避让的不属于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是本着尊重生命的原则,当司机遇到行人闯红灯时,仍需减速避让,让行人先行通过。

文明驾驶、遵纪守法,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政府在有红绿灯的人行道旁喷“礼让行人”也许是多余了,但正是因为这社会上还有那么多人对“礼让行人”存在质疑,乃至认为礼让行人会导致大塞车这种想法,我个人觉得这样的法律普及也是必要的。
 
换一句话说,就算没喷“礼让行人”的字,万一出现交通事故,在定责时,“礼让行人”是一条绕不过去的规则。希望到时司机就千万不要有“我远远已经鸣喇叭了,他还是走过来被我撞”这种说法。
 
礼让行人是法律规定,而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

以下的根据百度的结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中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只要有行人在人行横道上,进入了行驶方向的这一侧机动车道,左边越过道路中心线,右边越过机非隔离线,都应该停下来礼让。
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属于行人交通违法,可处50元以下罚款;若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责任认定时,会成为责任认定的考量因素,目前已有行人闯红灯发生事故被判全责的案例。
对于路段或路口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行人闯红灯横过马路,而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未停车避让的不属于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是本着尊重生命的原则,当司机遇到行人闯红灯时,仍需减速避让,让行人先行通过。

文明驾驶、遵纪守法,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政府在有红绿灯的人行道旁喷“礼让行人”也许是多余了,但正是因为这社会上还有那么多人对“礼让行人”存在质疑,乃至认为礼让行人会导致大塞车这种想法,我个人觉得这样的法律普及也是必要的。
个人觉得礼让可以减缓速度通过,但停车等待的话有可能会对交通造成影响,金龙泉红绿灯往水东方向好像前行几十米就有一个礼让行人的斑马线,过红绿灯刚走因礼让行人就停下来会不会让后面的车闯红灯。
 
机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不让行人的,罚款扣分,很多城市实行几年了
 
个人觉得礼让可以减缓速度通过,但停车等待的话有可能会对交通造成影响,金龙泉红绿灯往水东方向好像前行几十米就有一个礼让行人的斑马线,过红绿灯刚走因礼让行人就停下来会不会让后面的车闯红灯。
其实关注点应该在于斑马线设置问题上,而不是礼不礼让行人的问题。一条直道过多的斑马线确实不妥当的,但少设人行道又不利于行人过马路。据我观察,在茂名市区油城路,每段路一般是2条人行道,这样也方便交通。
 
机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不让行人的,罚款扣分,很多城市实行几年了
最重要是还扣分,一个行人面对斑马线站着,你停不停车?他要是一直都想过又不过呢?
 
所以说,连交通警察管理官员也有法盲,什么问交通信号灯,那是按法规设置的,绿灯亮的时候不就是叫你通行吗,还规定什么注意前方,避让行人,笑话!全世界所有国家都规定,绿灯亮时,及时通过(除了中国)!!!
所以要从教育入手,虽然国民在通过路口时有闯红灯的习惯,但只有通过意识教育,而不是是通过喷字“礼让行人”就能解决的,这叫怂恿行人去闯红灯。或者是电白当官的真的是喷字喷上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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