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良镇村一名弱小村民,为什么同样地方建房子,我的是属于违规被拆了,而美宜佳后面的在建房子却视而不见?难道是抢建起来的不合法也算合法? 这样的双标,到底有多少水份?怎么合理解释呢? 请大家评评理,要么就大家一视同仁,不然这样做法,难服民心。到底有没有水份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