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公司的通过改制的职工代表大会,涉嫌作假!!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不通过。而接下来又让经理与股长找各个职工代表哄骗恐吓!各股室递交的书面意见不采纳,而说没收到任何书面意见!给各个职工代表洗脑后紧接着又开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当天举手投票目测人数参半!在公布时却是38个代表,34个举手同意通过!!同样的方案可以不可以第一次投票不通过,而不改方案继续再开会重新投票?
1*自来水公司各股长,经理电话与亲自找职工代表谈话要求要通过!这干涉了干扰公平公正!!
2*同一方案不曾改变第一次不通过,又举行第二次投票,涉嫌违规强迫通过!!
3,收到职工提出的书面意见,却说没收到任何书面意见。领导故意为之
4*举手通过人数作假!相关人员员应追究责任
5*口口声声说中央政策强制执行。既然是强制的,为何不直接执行?而一定要职工代表去通过才能执行?
1*自来水公司各股长,经理电话与亲自找职工代表谈话要求要通过!这干涉了干扰公平公正!!
2*同一方案不曾改变第一次不通过,又举行第二次投票,涉嫌违规强迫通过!!
3,收到职工提出的书面意见,却说没收到任何书面意见。领导故意为之
4*举手通过人数作假!相关人员员应追究责任
5*口口声声说中央政策强制执行。既然是强制的,为何不直接执行?而一定要职工代表去通过才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