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说来话长,但原因很简单:这地呢是我家当年(70年代)应群众要求和在政府的协调下让出来作为通道使用(消防通道和平时街坊用于通往后方土地庙拜祭用,那个年代大家家里都没有卫生间,大小便都是用个木桶装着再往外倒,大部分都有人收来施肥,使用的就是这条路。)好心借地给李新,李新居然主张地是她的(以有茅屋在那超二十年为理由),现在想在这建房,政府有些人居然也想应她的意。你说气人不气人?要是可以建房的话,当年我家早就建了,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真他妈没良心的东西,好心没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