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老铁们的关注!
在老铁们的关注下,博贺镇相关部门也关注到了此事的发酵。
于2020年7月28日由居委会通知我们双方在城建办和土地所的负责人主持下就此事再次进行协商。城建办提出以下两点:1、由居委会负责走访街坊调查争议土地的实际情况一周时间出结论(这属历史遗留问题了解情况本人是认同的)2、如双方不能提供证明土地权属,则土地由镇政府所有。由政府根据规划给李新所用并由相关部门为其办理土地证和报建手续。
当时我对第2点提出意见:若是该土地由政府所有,对此土地进行规划时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例如政府可以将此土地进行招标拍卖,由公众参与投标。但此观点直接被城建办否定
老铁们怎么看呢?
在老铁们的关注下,博贺镇相关部门也关注到了此事的发酵。
于2020年7月28日由居委会通知我们双方在城建办和土地所的负责人主持下就此事再次进行协商。城建办提出以下两点:1、由居委会负责走访街坊调查争议土地的实际情况一周时间出结论(这属历史遗留问题了解情况本人是认同的)2、如双方不能提供证明土地权属,则土地由镇政府所有。由政府根据规划给李新所用并由相关部门为其办理土地证和报建手续。
当时我对第2点提出意见:若是该土地由政府所有,对此土地进行规划时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例如政府可以将此土地进行招标拍卖,由公众参与投标。但此观点直接被城建办否定
老铁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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