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到联合国一样要回到博贺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栽定书生效后,去到哪里上访都不会受理,因为法律救济已经结束,不服也要服。没有证据单靠嘴巴是打不赢官司,一定要找到有价值的证据。上访不易,上北京要守法,见过单位的老职工因上访而坐牢的。如果有理当然无所畏惧,用尽一切力量去守护一个理字也值!祝你维权顺利。
切,谁不知道你家在那条街最心黑,还正义?你配吗?也是只有这些不明白你家里人情况才评论的,上访不易,上北京要守法,见过单位的老职工因上访而坐牢的。如果有理当然无所畏惧,用尽一切力量去守护一个理字也值!祝你维权顺利。
一个星期多前,我多次致电滨海新区查违办都因领导还没批准,而不了了知,没有回复,现在李新家族一直在抢建而得不到查处!
问题地不是他家,是李新父辈的,现在敢说这样话因为李新父辈意外过世,原因不知道谁下的黑手,猜应该是有利益冲突的,当然不一定会是他家干的你没搞清楚确权的含义。
你讲土地是你的,李新讲土地是她的,这是土地纠纷争议,李新有使用土地三十几年的事实,一直到现在都在使用,这个是她的优势。
三十几年来,你有要求对方拆除归还土地,但是对方不同意,期间你有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有没有调解记录,谁可以为你作证,都是关键的。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你主张土地使用权是你的,那么你就要去向政府申请调处,政府经过调查之后,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确认土地是你的还是李新的,了结纷争。
申请确权与在法院打官司差不多的程序,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有开庭审理。先调解,调解不成就开展实地调查,最后作出土地使用权归属处理决定书。过程中政府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受理,一般是司法所去做工作,以政府名义作出处理决定书。
如果楼主是在举报违建吗?就不需要去申请确权了,费时费力,一年二年三年不定了结。